广西科文招标有限公司关于桂林市本级行政事业单位和企业清产核资及评估框架协议采购(GLZC2022-G3-990585-KWZB)更正公告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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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科文招标有限公司关于桂林市本级行政事业单位和企业清产核资及评估框架协议采购(GLZC2022-G3-990585-KWZB)更正公告一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 (略) 本级行政事业单位和企业清产核资及资产评估框架协议采购
品目

服务/其他服务

采购单位 (略) 财源建设资金中心
行政区域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告时间2022年10月14日08:09
首次公告日期2022年10月11日更正日期2022年10月14日
更正事项采购文件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胡涛
项目联系电话0773-*/*
采购单位 (略) 财源建设资金中心
采购单位地址 (略) 临桂 (略) 8号金融大厦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高燕 0773-*
代理机构名称 (略)
代理机构地址 (略) 七星 (略) 41号彰泰天街V+国际中心1#楼8F-02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胡涛0773-*/*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KWZB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 (略) 本级行政事业单位和企业清产核资及评估框架协议采购      

首次公告日期:2022年10月11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

1、更正项:采购文件第二章“供应商须知”第15.2.2项“标项二“计费标准”

更正前内容

更正后内容

15.2.2标项二计费标准:《关于实施<价格评估行业评估收费管理办法>的通知》(桂价评协字[2016]5号)的“房地产标的评估收费标准”中“为政府提供拍卖底价按0.5%收费”,按单个评估项目计取评估费。

15.2.2标项二计费标准:《广西壮族自治区物价局关于资产评估收费有关问题的函》(桂价费函[2012]772号)和《关于重新规范房地产中介服务收费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桂价费[2013]33号)。

2、更正项:采购文件第三章“采购需求”标项二“服务内容及要求”第三条第6款“计费标准”

更正前内容

更正后内容

6、计费标准:《关于实施<价格评估行业评估收费管理办法>的通知》(桂价评协字[2016]5号)的“房地产标的评估收费标准”中“为政府提供拍卖底价按0.5%收费”,按单个评估项目计取评估费。

6、计费标准:《广西壮族自治区物价局关于资产评估收费有关问题的函》(桂价费函[2012]772号)和《关于重新规范房地产中介服务收费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桂价费[2013]33号)。

3、更正项:采购文件第二章“供应商须知”第15.2项“本项目各标项计费标准”增加15.2.3项内容

更正前内容

更正后内容

15.2.3如国家有关部门对清产核资或资产评估服务收费进行调整的,则按国家最新规定执行。

4、更正项:采购文件第三章“采购需求”标项二“服务内容及要求”第二条增加第5款内容

更正前内容

更正后内容

5、除对评估对象的单项资产评估外,还涉及对评估对象的整体资产评估。

更正日期:2022年10月14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1、应采购人要求更正。

2、采购文件中涉及以上更正内容的,作相应更正,其他内容不变。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略) 财源建设资金中心     

地址: (略) 临桂 (略) 8号金融大厦        

联系方式:高燕 0773-*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略)             

地 址: (略) 七星 (略) 41号彰泰天街V+国际中心1#楼8F-02            

联系方式:胡涛0773-*/*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胡涛

电 话:  0773-*/*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 (略) 本级行政事业单位和企业清产核资及资产评估框架协议采购
品目

服务/其他服务

采购单位 (略) 财源建设资金中心
行政区域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告时间2022年10月14日08:09
首次公告日期2022年10月11日更正日期2022年10月14日
更正事项采购文件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胡涛
项目联系电话0773-*/*
采购单位 (略) 财源建设资金中心
采购单位地址 (略) 临桂 (略) 8号金融大厦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高燕 0773-*
代理机构名称 (略)
代理机构地址 (略) 七星 (略) 41号彰泰天街V+国际中心1#楼8F-02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胡涛0773-*/*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KWZB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 (略) 本级行政事业单位和企业清产核资及评估框架协议采购      

首次公告日期:2022年10月11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

1、更正项:采购文件第二章“供应商须知”第15.2.2项“标项二“计费标准”

更正前内容

更正后内容

15.2.2标项二计费标准:《关于实施<价格评估行业评估收费管理办法>的通知》(桂价评协字[2016]5号)的“房地产标的评估收费标准”中“为政府提供拍卖底价按0.5%收费”,按单个评估项目计取评估费。

15.2.2标项二计费标准:《广西壮族自治区物价局关于资产评估收费有关问题的函》(桂价费函[2012]772号)和《关于重新规范房地产中介服务收费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桂价费[2013]33号)。

2、更正项:采购文件第三章“采购需求”标项二“服务内容及要求”第三条第6款“计费标准”

更正前内容

更正后内容

6、计费标准:《关于实施<价格评估行业评估收费管理办法>的通知》(桂价评协字[2016]5号)的“房地产标的评估收费标准”中“为政府提供拍卖底价按0.5%收费”,按单个评估项目计取评估费。

6、计费标准:《广西壮族自治区物价局关于资产评估收费有关问题的函》(桂价费函[2012]772号)和《关于重新规范房地产中介服务收费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桂价费[2013]33号)。

3、更正项:采购文件第二章“供应商须知”第15.2项“本项目各标项计费标准”增加15.2.3项内容

更正前内容

更正后内容

15.2.3如国家有关部门对清产核资或资产评估服务收费进行调整的,则按国家最新规定执行。

4、更正项:采购文件第三章“采购需求”标项二“服务内容及要求”第二条增加第5款内容

更正前内容

更正后内容

5、除对评估对象的单项资产评估外,还涉及对评估对象的整体资产评估。

更正日期:2022年10月14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1、应采购人要求更正。

2、采购文件中涉及以上更正内容的,作相应更正,其他内容不变。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略) 财源建设资金中心     

地址: (略) 临桂 (略) 8号金融大厦        

联系方式:高燕 0773-*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略)             

地 址: (略) 七星 (略) 41号彰泰天街V+国际中心1#楼8F-02            

联系方式:胡涛0773-*/*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胡涛

电 话:  077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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