莆田市涵江生态环境局关于《涵江区萩芦溪流域水质自动监测数据采购服务项目》询价函询价公告预公告-答疑公告
莆田市涵江生态环境局关于《涵江区萩芦溪流域水质自动监测数据采购服务项目》询价函询价公告预公告-答疑公告
[福建省 (略) ]受[ (略) 涵江生态环境局]委托, (略) 涵江生态环境局关于《涵江区萩芦溪流域水质自动监测数据采购服务项目》询价函进行国内公开询价,现欢迎国内合格的投标人前来提交报价。
一、时间安排及报价方式
1、发布时间:2022年10 月14 日至2022年10 月21 日(上午08:00-12:00,下午14:30-17:30(北京时间,以下同);
2、报价递交时间:2022年10 月14 日至2021年10 月21 日17:30之前(节假日时间除外),报价人需将报价材料寄至涵江区新涵大街商务大楼12层(联系人:刘女士,联系电话:*)。所有的纸质文件须加盖公章,纸质文件的扫描件、电子文档与纸质文件不一致时以纸质文件为准,逾期送达概不接受。
二、报价人要求
1、报价人应具有报价项目的经营范围,须提供报价人合格有效的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2、具有履行该项目所必须的设备及人员等;
3、近两年内未因不良行为被相关行政部门通报或有不良行为记录的;
4、未被列入环境信用评价黑名单或近五年未被生态环境相关行政部门质量问题通报、限期整改等处罚以及考核不合格等其他不良记录。
5、报价单需加盖报价单位的公章;
6、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三、报价人递交报价须知
1、纸质文件:报价人根据询价公告,按报价清单填写报价,在满足招标基本要求的基础上,提供更为详细的服务优化方案,密封提交。纸质文件一式*份,需在密封袋骑缝密封处加盖报价人公章,密封文件袋封面须注明项目名称,报价人公司全称、联系人、联系电话。
2、电子文档:根据采购清单填写拟供产品相关报价、优化方案,另请提供*套电子版介质(光盘或其它闪存介质)用信封密封,并与纸质文件一同密封。
3、报价应包含单价和总价。响应报价应对《涵江区萩芦溪流域水质自动监测数据采购服务项目》所涉及的有关项目的所有费用进行报价,包括但不限于:相关伴随服务合同期间所可能发生的一切费用。
4、报价人在报价单上必须填写完整且有效的报价人联系人、电话和详细地址,报价人应对所递交的报价文件以及与报价有关的证明和资料的真实性负责,若以弄虚作假给询价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5、如发现恶意报价者,询价人可上报政府相关部门列入黑名单。
6、询价人不会公布任何报价内容和询价结果,报价人应无条件认可本次询价结果,询价人不承担可能发生的一切法律责任、费用和后果。报价人自行考虑是否参加本次报价。
四、项目要求
1、本项目采用业主单位向第三方采取购买服务的方式。拟采购萩芦溪干流白沙镇与庄边镇交界、新县河白沙镇与新县镇交界2个水质自动监测站点三年的有效监测数据服务,相关数据可按要求实时直接上传生态 (略) 。
2.监测参数:总磷
3.监测频次:每4个小时自动监测1次
4.服务年限:3年
五、专利说明
潜在供应商提供的服务(或货物)必须具有自主知识产权,获得合同的报价人应保证用户不受到第三方关于侵犯专利权的指控,任何第三方如果提出指控,获得合同的的报价人应与第三方交涉,承担可能发生的一切法律责任、费用和后果,并赔偿用户的损失。
七、材料文件的澄清及修改
公告及文件如有澄清和修改,代理单 (略) (略) 网、中国 (略) 发布本次报价项目的相关信息,请各报价单位及时关注,报价单位若没有自 (略) 站查询相关信息而影响报价的,报价单位自行承担相关责任。
招标人: (略) 涵江生态环境局
地 址:涵江区新涵大街商务大楼12层
联系人:刘女士
联系电话:*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省 (略)
地 址: (略) 荔城区荔城区拱辰街 (略) 1071号142室
邮 箱:*@*26.com
电话:*
联系人:小姚
[福建省 (略) ]受[ (略) 涵江生态环境局]委托, (略) 涵江生态环境局关于《涵江区萩芦溪流域水质自动监测数据采购服务项目》询价函进行国内公开询价,现欢迎国内合格的投标人前来提交报价。
一、时间安排及报价方式
1、发布时间:2022年10 月14 日至2022年10 月21 日(上午08:00-12:00,下午14:30-17:30(北京时间,以下同);
2、报价递交时间:2022年10 月14 日至2021年10 月21 日17:30之前(节假日时间除外),报价人需将报价材料寄至涵江区新涵大街商务大楼12层(联系人:刘女士,联系电话:*)。所有的纸质文件须加盖公章,纸质文件的扫描件、电子文档与纸质文件不一致时以纸质文件为准,逾期送达概不接受。
二、报价人要求
1、报价人应具有报价项目的经营范围,须提供报价人合格有效的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2、具有履行该项目所必须的设备及人员等;
3、近两年内未因不良行为被相关行政部门通报或有不良行为记录的;
4、未被列入环境信用评价黑名单或近五年未被生态环境相关行政部门质量问题通报、限期整改等处罚以及考核不合格等其他不良记录。
5、报价单需加盖报价单位的公章;
6、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三、报价人递交报价须知
1、纸质文件:报价人根据询价公告,按报价清单填写报价,在满足招标基本要求的基础上,提供更为详细的服务优化方案,密封提交。纸质文件一式*份,需在密封袋骑缝密封处加盖报价人公章,密封文件袋封面须注明项目名称,报价人公司全称、联系人、联系电话。
2、电子文档:根据采购清单填写拟供产品相关报价、优化方案,另请提供*套电子版介质(光盘或其它闪存介质)用信封密封,并与纸质文件一同密封。
3、报价应包含单价和总价。响应报价应对《涵江区萩芦溪流域水质自动监测数据采购服务项目》所涉及的有关项目的所有费用进行报价,包括但不限于:相关伴随服务合同期间所可能发生的一切费用。
4、报价人在报价单上必须填写完整且有效的报价人联系人、电话和详细地址,报价人应对所递交的报价文件以及与报价有关的证明和资料的真实性负责,若以弄虚作假给询价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5、如发现恶意报价者,询价人可上报政府相关部门列入黑名单。
6、询价人不会公布任何报价内容和询价结果,报价人应无条件认可本次询价结果,询价人不承担可能发生的一切法律责任、费用和后果。报价人自行考虑是否参加本次报价。
四、项目要求
1、本项目采用业主单位向第三方采取购买服务的方式。拟采购萩芦溪干流白沙镇与庄边镇交界、新县河白沙镇与新县镇交界2个水质自动监测站点三年的有效监测数据服务,相关数据可按要求实时直接上传生态 (略) 。
2.监测参数:总磷
3.监测频次:每4个小时自动监测1次
4.服务年限:3年
五、专利说明
潜在供应商提供的服务(或货物)必须具有自主知识产权,获得合同的报价人应保证用户不受到第三方关于侵犯专利权的指控,任何第三方如果提出指控,获得合同的的报价人应与第三方交涉,承担可能发生的一切法律责任、费用和后果,并赔偿用户的损失。
七、材料文件的澄清及修改
公告及文件如有澄清和修改,代理单 (略) (略) 网、中国 (略) 发布本次报价项目的相关信息,请各报价单位及时关注,报价单位若没有自 (略) 站查询相关信息而影响报价的,报价单位自行承担相关责任。
招标人: (略) 涵江生态环境局
地 址:涵江区新涵大街商务大楼12层
联系人:刘女士
联系电话:*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省 (略)
地 址: (略) 荔城区荔城区拱辰街 (略) 1071号142室
邮 箱:*@*26.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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