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溪县农业农村局安溪县2022年高素质农民培训服务采购服务类采购项目更正公告(包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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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溪县农业农村局安溪县2022年高素质农民培训服务采购服务类采购项目更正公告(包3)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安溪县农业农村局安溪县2022年高素质农民培训服务采购服务类采购项目
品目
采购单位安溪县农业农村局
行政区域安溪县公告时间2022年10月14日12:58
首次公告日期2022年10月14日更正日期2022年10月14日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旭云
项目联系电话*
采购单位安溪县农业农村局
采购单位地址安溪县金融行政中心2#9楼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名称泉州联审 (略)
代理机构地址 (略) 丰 (略) 星光耀广场14号楼1008-1012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结果更正公告(合同包3)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QZLS[GK]*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安溪县农业农村局安溪县2022年高素质农民培训服务采购服务类采购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2-09-30

二、更正信息

合同包3(包3)

更正事项:采购结果

更正原因:原中标人不符合小微扣除

更正内容:

本项目中标结果公告发布后收到相关供应商质疑,质疑影响中标结果,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十六条:对采购过程、中标或者成交结果提出的质疑,合格供应商符合法定数量时,可以从合格的中标或者成交候选人中另行确定中标、成交供应商的,应当依法另行确定中标、成交供应商;否则应当重新开展采购活动”的规定,本项目合格供应商符合法定数量,因此从合格的中标候选人中另行确定中标供应商。包3原中标人泉州海峡职业培训学校变更为福建省人才培训测评中心。 供应商名称:福建省人才培训测评中心 ,供应商地址: (略) 软件园F区7号楼13层福建省人才培训测评中心,中标(成交)金额(单位:元):*.0000元 。

更正日期:2022-10-13

三、其他补充事宜

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 中标人应在中标公告发布的七个工作日内向招标代理机构支付中标服务费。招标代理服务费由招标代理机构按以下标准向中标人收取,按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标准如下: 中标金额 *元以下 1.5%;100-*元 0.8%。请投标人投标报价时予以充分考虑。招标代理服务费以人民币支付。交纳方式:现金或转账至代理机构指定账号。 代理服务费收费金额:合同包[**包3:7500元 收取对象:中标人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安溪县农业农村局         

地 址:安溪县金融行政中心2#9楼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 称:泉州联审 (略)      

地 址: (略) 丰 (略) 星光耀广场14号楼1008-1012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旭云

电  话:*

泉州联审 (略)

发布日期: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安溪县农业农村局安溪县2022年高素质农民培训服务采购服务类采购项目
品目
采购单位安溪县农业农村局
行政区域安溪县公告时间2022年10月14日12:58
首次公告日期2022年10月14日更正日期2022年10月14日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旭云
项目联系电话*
采购单位安溪县农业农村局
采购单位地址安溪县金融行政中心2#9楼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名称泉州联审 (略)
代理机构地址 (略) 丰 (略) 星光耀广场14号楼1008-1012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结果更正公告(合同包3)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QZLS[GK]*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安溪县农业农村局安溪县2022年高素质农民培训服务采购服务类采购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2-09-30

二、更正信息

合同包3(包3)

更正事项:采购结果

更正原因:原中标人不符合小微扣除

更正内容:

本项目中标结果公告发布后收到相关供应商质疑,质疑影响中标结果,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十六条:对采购过程、中标或者成交结果提出的质疑,合格供应商符合法定数量时,可以从合格的中标或者成交候选人中另行确定中标、成交供应商的,应当依法另行确定中标、成交供应商;否则应当重新开展采购活动”的规定,本项目合格供应商符合法定数量,因此从合格的中标候选人中另行确定中标供应商。包3原中标人泉州海峡职业培训学校变更为福建省人才培训测评中心。 供应商名称:福建省人才培训测评中心 ,供应商地址: (略) 软件园F区7号楼13层福建省人才培训测评中心,中标(成交)金额(单位:元):*.0000元 。

更正日期:2022-10-13

三、其他补充事宜

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 中标人应在中标公告发布的七个工作日内向招标代理机构支付中标服务费。招标代理服务费由招标代理机构按以下标准向中标人收取,按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标准如下: 中标金额 *元以下 1.5%;100-*元 0.8%。请投标人投标报价时予以充分考虑。招标代理服务费以人民币支付。交纳方式:现金或转账至代理机构指定账号。 代理服务费收费金额:合同包[**包3:7500元 收取对象:中标人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安溪县农业农村局         

地 址:安溪县金融行政中心2#9楼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 称:泉州联审 (略)      

地 址: (略) 丰 (略) 星光耀广场14号楼1008-1012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旭云

电  话:*

泉州联审 (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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