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山经济开发区2022年度国土变更调查和找回耕地技术服务项目询价公告
三山经济开发区2022年度国土变更调查和找回耕地技术服务项目询价公告
[2022-10-14 14:55:35]
三山经济开发区2022年度国土变更调查和找回耕地技术服务项目询价公告
一、询价项目名称及内容:
(一)项目名称:三山经济开发区2022年度国土变更调查和找回耕地技术服务项目
(二)招标控制价:点击查看>>万*仟元(*.00元)
(三)项目内容及要求:
1、工作内容
2022年度国土变更调查的主要任务是:按照国家统一标准,在全国范围内利用卫星遥感、 (略) 、云计算等技术,统筹现有资料,利用2022年底卫星遥感影像数据,制作正射影像图,对照2021年度国土变更调查结果,提取国土利用变化信息,作为地方开展变更调查工作的指引,结合有关监测及相关自然资源管理信息,制作外业调查底图,并开展实地调查举证,全面掌握2022年度的地类、面积、属性及相关图层属性信息的变化情况,更新县级国土调查数据库,形成年度变更增量包,逐级报省级和国家级核查后,更新形成2022年度国家级国土调查数据库。开展2022 年国土变更调查日常变更举证任务。
通过调查、统计和分析,掌握2022年度永久基本农田变化,建设占用农用地、耕地非粮化、耕地非农化状况,设施农用地变化,25度和15度以上坡耕地变化,耕地资源质量分类变化情况,农村建房、临时用地、批而未用土地、退耕还林、围填海、足球场、高尔夫球场、光伏用地和农业结构调整以及难以或不宜长期稳定利用的耕地等变化状况,各类自然保护区及生态保护红线范围内的土地利用变化状况,土地整治、高标准农田、增减挂钩等项目的实施状况,空间规划的实施状况等有关情况。
2022年度耕地找回的主要任务是:对耕地流失、耕地卫片、耕地进出平衡、补充耕地资源等各类找回耕地的图斑进行搜集、分析、整理,形成工作底图,开展实地调查举证并 (略) ,开展地类变更,及时更新举证变化情况,建立和完善各类统计表格和台账,将变更成果建立矢量数据库并通过省、部级核查,更新形成2022年度国家级国土调查数据库等工作。
2、工作范围
三山区行政区域,总面积335.9平方千米。
3、作业主要依据
TD/T 1055-2019 《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技术规程》;
TD/T1057-2020 《国土调查数据库标准)》;
TD/T 1010—2015 土地利用动态遥感监测规程;
自然资办发〔2021〕68号 2021年度全国国土变更调查实施方案。
4、成果主要技术指标和规格
(1)平面坐标系统
采用“2000国家大地坐标系”,高斯—克吕格投影,3°分带。
(2)高程系统
采用“1985国家高程基准”
(3)投影方式
投影方式:采用高斯—克吕格投影。
(4)土地分类
国土变更调查采用的土地分类以GB/T *-2017为基础,原则上与全国国土调查采用的分类一致。
(5)时段与时点
2022年度国土变更调查时段为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
5、 (略) 线
(1)制作调查底图
将2022年度国土变更调查遥感监测图斑、 (略) 中的用地管理信息、2021年度国土变更调查跟踪图斑(包括承诺举证图斑、无法到达图斑、“ (略) +”在线核查问题图斑)、各级提取的耕地恢复图斑和县级补充提取的变化信息的矢量范围套合在正射影像图上,作为外业实地调查图斑,制作工作底图。
(2)外业调查
按照以实地现状认定地类的原则,对工作底图中所有的调查图斑,应实地逐图斑核实确认图斑地类,调绘图斑边界,记录更新图斑权属、恢复属性、城镇村用地、采矿用地、特殊用地和种植属性、耕地细化等各类属性信息标注的变化情况;对影像未能反映的新增地物进行补测;确定2022年度国土调查数 (略) 、建制镇、村庄、临时用地、设施农用地、推(堆)土区、光伏板、拆除未尽等单独图层范围变化情况,并及时更新。
2022年度国土变更调查的地类调查认定要求应与“三调”《实施方案》《技术规程》《补充通知》《技术问答》 (略) 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领导小组办公室对地方调查问题的答复等保持一致。
(3)拍照举证
在开展外业调查的同时,应使用带卫星定位和方向传感器的设备,对无法达到现场的图斑要求使用无人机实地拍照。利用“ (略) +”举证软件,对需举证的图斑地块拍摄包含图斑实地卫星定位坐标、拍摄方位角、拍摄时间的实地照片,连同举证说明等综合信息形成加密举证数据包, (略) 。
所有图斑调查时要逐图斑拍照举证。如果外部举证照片不足以确认地类特征的,还须拍摄内部照片。对于耕地等需要拍摄种植特征照片。要求能充分证明该图斑的特征。
对于2020年度国土调查数据库的农用地图斑更新为其他草地、盐碱地、沼泽地、沙地、裸土地、裸岩石砾地等未利用地的,水田更新为水浇地或旱地、水浇地更新为旱地等耕地内部二级类变化的,必须全部实地举证。省级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应对此类情况进行审核,了解变化原因、分布及面积,说明省级核实情况及汇总面积(属于省级以上移民搬迁或生态修复等工程的,应提供能够落实空间范围的批文或规划等相关证明材料),形成专题报告,报部审核。对于2021年度因灾毁引起的农用地更新为未利用地的,还应提供相关的灾毁媒体报道。对于其他变化更新图斑,如果遥感影像不能准确判断更新地类正确的,应全部予以举证。
对于人工拍摄困难的图斑,需采取无人机举证等优化举证方式,在保证真实反映实地现状的前提下,组织开展调查举证工作。
(4)城镇村庄内部土地利用现状细化调查
城镇村庄内部土地利用现状变更调查与农村土地利用现状变更调查同步开展,在汇总时分别统计。各地充分利用地籍调查和不动产登记成果,开展2022年度国土变更调查城镇村庄内部土地利用现状二级地类的调查更新。
在对城镇村庄内部现状进行细化调查的同时,要在部下发的城镇村及工矿用地图层基础上,对该图层同步进行增量更新。城镇村及工矿用地 (略) (201、201A)、建制镇(202、202A)、村庄(203)、采矿用地(204)、风景名胜和特殊用地(205)范围。城市(201)、建制镇(202)范围按照集中连片的原则更新,独立的工业用地范围应更新相应的201A和202A范围。城镇外部的采矿用地(204)、风景名胜及特殊用地(205)等按总体使用范围或审批范围进行更新。村庄(203)范围按照以下规则更新:
原村庄(203) (略) (201、201A)、建制镇(202、202A)、采矿用地(204)、风景名胜及特殊用地(205)的,应对村庄范围进行扣除;原村庄(203)范围边缘因建设用地拆除已复耕复绿的,应同步扣除村庄(203)范围;“三调”后新增的村庄用地不包括新增范围内未建设用的土地,原村庄(203)范围外新增的建设用地,按建设用地实际范围勾绘并更新村庄(203)范围,不得将非建设用地地类划入村庄(203)范围。部下发的村庄(203)范围内部,实地建设用地拆除的,继续保留在村庄(203)范围内,对属于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项目的拆旧区,由各地按程序报备拆旧范围后,部将根据备案信息对涉及的村庄(203)范围统一进行调整更新后下发。
新增建设用地( (略) 、公路、轨道交通、机场、港口码头、管道运输和水工建筑)均应标注20X属性。
(5)权属界线上图和补充调查
根据集体土地所有权日常登记工作掌握的权属变化情况开展2022年度国土变更调查权属更新,对权属界线发生变化的,要将已按照集体土地所有权地籍调查确定的成果,及时纳入年度国土变更调查。
(6)2022年度耕地恢复调查
通过对图斑地类、面积、属性及相关图层属性信息的变化情况的核查,及时更新2022年度国土调查数据库等工作。保障所承接任务的及时性、准确性和规范性,要求成果及时、顺利通过省、部级核查。
(7)2022年度国土变更调查数据库更新
按照统一的2022年度国土变更调查数据更新技术要求、数据库变更方法、标准及相关质量要求,采用增量更新的方式,开展2022年度国土调查数据库更新工作。
(8)三山经济开发区、原弋江区国土变更调查数据库合并
按照统一的2021年度国土变更调查数据更新技术要求、自然资源部下发的弋江区控制界线范围,负责将原弋江区国土调查数据库更新成果与三山经济开发区国土调查数据库更新成果合并,生成界线调整后的弋江区国土调查数据库增量成果,合并举证成果包, (略) 级、省级、国家级开展数据质量核查。
(9)更新国土调查土地利用分幅图
按照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技术规程要求,以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土地利用分幅图为基础,统一采用规定的图示图例,由数据库生成含有行政区域界线、权属界线、地类界线、地类属性、地理名称注记、地貌等要素,更新年度标准分幅土地利用现状电子图,比例尺1:5000(分幅图更新内容以自然部和安徽省自然资源厅要求为准)。
(10)日常变更
在2021年度国土变更调查工作基础上,对全区2022年增减挂钩、土地综合整治、耕地找回、高标准农田建设、生态修复、生态退耕、河湖治理等项目验收、专项监测和日常管理工作中,对涉及地类变化调整的,及时开展日常举证,上传“国土调查云”平台并形成变化图斑矢量数据报部审查。根据本区域相关国土利用动态监测(含部要求地方核实的相关季度、半年度监测事项)的频次,按年度变更调查有关要求、开展季度或半年度调查举证工作。
6、主要成果
2022年度国土变更调查成果包括:数据库成果和表格成果、专题报告、举证成果等。
(1)数据库成果
经过变更的年末库(MDB格式);
压缩(UPD)增量包;
苍穹格式2022年初库;苍穹格式2022年末库。
(2)表格成果
2022年度变更表格成果;
《遥感监测图斑信息核实记录表》(MDB格式)。
(3)专题报告
2022年度永久基本农田变化报告,建设占用农用地、耕地非粮化、耕地非农化状况,设施农用地变化,25度和15度以上坡耕地变化,耕地资源质量分类变化情况,农村建房、临时用地、批而未用土地、退耕还林、围填海、足球场、高尔夫球场、光伏用地和农业结构调整以及不稳定耕地等的变化状况,各类自然保护区及生态保护红线范围内的土地利用变化状况,土地整治、高标准农田、增减挂钩等项目的实施状况,空间规划的实施状况等专题报告,各类国有自然资源资产专题报告。
(4)经检查合格的外业举证成果
DB格式压缩包及解压缩后的JPG格式照片。
7、成果验收要求
利用统一的数据库质量检查软件检查数据库及相关表格成果的规范性。以外业实地检查为主,现场检查图斑地类、权属及相关调查内容的正确性,并利用测量设备检查权属界线和图斑边界等调查精度是否满足要求。检查应对质量问题、问题处理以及质量评价等内容进行全程记录,记录须及时、认真、规范。按国家、省、市、县相关政策、技术标准、技术规范(规程)等文件规定的工作规范、标准交付成果, (略) 级自检、省级全面检查、国家级核查和国家级数据库质量检查与入库等验收审查。
8、项目交付或者实施的时间和地点
项目实施时间:以自然资源部和安徽省自然资源厅要求为准。
细化调查和日常变更工作以自然资源部和安徽省自然资源厅要求为准。
项目实施地点:三山经济开发区
9、售后服务要求
1、本项目通过验收后提供1年的售后服务。
2、项目维护期内根据问题程度及用户的要求在1小时内响应要求并及时解决问题。
3、提供电话热线7×24小时的技术咨询与服务。
4、提供电子邮件等形式的技术咨询与服务。
10、其他要求
1、项目工作内容如因国家、省、市、县相关政策、技术标准、技术规范(规 程)等文件调整、补充,以国家、省、市、县调整、补充后的调查工作任务要求为准,在中标价格内完成全部工作内容。
2、项目实施过程中涉及国家秘密的资料和数据,必须严格按照国家有关保密规定进行管理,确保不发生失密、泄密问题。
3、项目实施要确保内业不低于2人,外业调查5人的作业团队常驻三山经济开发区(省级核查结束前), (略) 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及三山经济开发区分局参加相关培训、会议以及数据审核、举证等工作。
4、所有图斑外业调查拍照举证工作必须按照招标方的要求现场拍照举证,不能现场拍照的要使用无人机拍照举证。不按照要求拍照举证的每个图斑将按照《安徽省自然资源调查监测项目预算标准》规定的图斑地类调查费3倍的标准处罚。
二、投标人资格条件: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投标人资质要求:具有*级及以上测绘资质,专业范围须包含:摄影测量与遥感、地理信息系统工程;项目从业人员须具有测绘类工程师及以上技术职称。至少有4名以上项目从业人员按照安徽省自然资源厅要求了参加2022年度安徽省国土年度变更调查培训班培训。
3、投标人业绩:投标人自2020年以来至少承担过1个以上县区的年度土地变更调查项目业绩情况。提供的中标通知书及合同扫描件为依据,如合同不能反映相关内容的,须同时提供业主出具的相关证明材料。
4、本项目禁止挂靠投标,一经发现,立即取消投标资格,并列入不良记录名单。
三、开标资料、时间及地点:
(一)、投标文件的组成:
1、投标函;
2、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企业资质证书复印件;
3、投标授权委托书、身份证及复印件;
4、项目从业人员技术职称证书及复印件以及投标人为其缴纳的连续近三个月社保证明材料扫描件、参加2022年度安徽省国土年度变更调查培训班培训证明材料;
5、投标人业绩资料。
以上投标文件均需加盖单位公章、缺一不可,投标文件应装订成册并用文件袋密封。
(二)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 2022年10月18日14:30
(三)开标地点: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三山经济开发区分局三楼会议室
四、定标原则
合理最低价中标。
五、其他要求
1、 (略) 上报名和报价。
2、本次投标必须由三家及以上单位参与投标方可有效,低于三家项目流标。
六、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 (略) 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三山经济开发区分局
采购单位联系人:戴先生 联系电话:0553-*
附件:1、投标函(格式);
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格式);
3、法定代表人证明(格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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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山经济开发区2022年度国土变更调查和找回耕地技术服务项目询价公告
一、询价项目名称及内容:
(一)项目名称:三山经济开发区2022年度国土变更调查和找回耕地技术服务项目
(二)招标控制价:点击查看>>万*仟元(*.00元)
(三)项目内容及要求:
1、工作内容
2022年度国土变更调查的主要任务是:按照国家统一标准,在全国范围内利用卫星遥感、 (略) 、云计算等技术,统筹现有资料,利用2022年底卫星遥感影像数据,制作正射影像图,对照2021年度国土变更调查结果,提取国土利用变化信息,作为地方开展变更调查工作的指引,结合有关监测及相关自然资源管理信息,制作外业调查底图,并开展实地调查举证,全面掌握2022年度的地类、面积、属性及相关图层属性信息的变化情况,更新县级国土调查数据库,形成年度变更增量包,逐级报省级和国家级核查后,更新形成2022年度国家级国土调查数据库。开展2022 年国土变更调查日常变更举证任务。
通过调查、统计和分析,掌握2022年度永久基本农田变化,建设占用农用地、耕地非粮化、耕地非农化状况,设施农用地变化,25度和15度以上坡耕地变化,耕地资源质量分类变化情况,农村建房、临时用地、批而未用土地、退耕还林、围填海、足球场、高尔夫球场、光伏用地和农业结构调整以及难以或不宜长期稳定利用的耕地等变化状况,各类自然保护区及生态保护红线范围内的土地利用变化状况,土地整治、高标准农田、增减挂钩等项目的实施状况,空间规划的实施状况等有关情况。
2022年度耕地找回的主要任务是:对耕地流失、耕地卫片、耕地进出平衡、补充耕地资源等各类找回耕地的图斑进行搜集、分析、整理,形成工作底图,开展实地调查举证并 (略) ,开展地类变更,及时更新举证变化情况,建立和完善各类统计表格和台账,将变更成果建立矢量数据库并通过省、部级核查,更新形成2022年度国家级国土调查数据库等工作。
2、工作范围
三山区行政区域,总面积335.9平方千米。
3、作业主要依据
TD/T 1055-2019 《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技术规程》;
TD/T1057-2020 《国土调查数据库标准)》;
TD/T 1010—2015 土地利用动态遥感监测规程;
自然资办发〔2021〕68号 2021年度全国国土变更调查实施方案。
4、成果主要技术指标和规格
(1)平面坐标系统
采用“2000国家大地坐标系”,高斯—克吕格投影,3°分带。
(2)高程系统
采用“1985国家高程基准”
(3)投影方式
投影方式:采用高斯—克吕格投影。
(4)土地分类
国土变更调查采用的土地分类以GB/T *-2017为基础,原则上与全国国土调查采用的分类一致。
(5)时段与时点
2022年度国土变更调查时段为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
5、 (略) 线
(1)制作调查底图
将2022年度国土变更调查遥感监测图斑、 (略) 中的用地管理信息、2021年度国土变更调查跟踪图斑(包括承诺举证图斑、无法到达图斑、“ (略) +”在线核查问题图斑)、各级提取的耕地恢复图斑和县级补充提取的变化信息的矢量范围套合在正射影像图上,作为外业实地调查图斑,制作工作底图。
(2)外业调查
按照以实地现状认定地类的原则,对工作底图中所有的调查图斑,应实地逐图斑核实确认图斑地类,调绘图斑边界,记录更新图斑权属、恢复属性、城镇村用地、采矿用地、特殊用地和种植属性、耕地细化等各类属性信息标注的变化情况;对影像未能反映的新增地物进行补测;确定2022年度国土调查数 (略) 、建制镇、村庄、临时用地、设施农用地、推(堆)土区、光伏板、拆除未尽等单独图层范围变化情况,并及时更新。
2022年度国土变更调查的地类调查认定要求应与“三调”《实施方案》《技术规程》《补充通知》《技术问答》 (略) 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领导小组办公室对地方调查问题的答复等保持一致。
(3)拍照举证
在开展外业调查的同时,应使用带卫星定位和方向传感器的设备,对无法达到现场的图斑要求使用无人机实地拍照。利用“ (略) +”举证软件,对需举证的图斑地块拍摄包含图斑实地卫星定位坐标、拍摄方位角、拍摄时间的实地照片,连同举证说明等综合信息形成加密举证数据包, (略) 。
所有图斑调查时要逐图斑拍照举证。如果外部举证照片不足以确认地类特征的,还须拍摄内部照片。对于耕地等需要拍摄种植特征照片。要求能充分证明该图斑的特征。
对于2020年度国土调查数据库的农用地图斑更新为其他草地、盐碱地、沼泽地、沙地、裸土地、裸岩石砾地等未利用地的,水田更新为水浇地或旱地、水浇地更新为旱地等耕地内部二级类变化的,必须全部实地举证。省级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应对此类情况进行审核,了解变化原因、分布及面积,说明省级核实情况及汇总面积(属于省级以上移民搬迁或生态修复等工程的,应提供能够落实空间范围的批文或规划等相关证明材料),形成专题报告,报部审核。对于2021年度因灾毁引起的农用地更新为未利用地的,还应提供相关的灾毁媒体报道。对于其他变化更新图斑,如果遥感影像不能准确判断更新地类正确的,应全部予以举证。
对于人工拍摄困难的图斑,需采取无人机举证等优化举证方式,在保证真实反映实地现状的前提下,组织开展调查举证工作。
(4)城镇村庄内部土地利用现状细化调查
城镇村庄内部土地利用现状变更调查与农村土地利用现状变更调查同步开展,在汇总时分别统计。各地充分利用地籍调查和不动产登记成果,开展2022年度国土变更调查城镇村庄内部土地利用现状二级地类的调查更新。
在对城镇村庄内部现状进行细化调查的同时,要在部下发的城镇村及工矿用地图层基础上,对该图层同步进行增量更新。城镇村及工矿用地 (略) (201、201A)、建制镇(202、202A)、村庄(203)、采矿用地(204)、风景名胜和特殊用地(205)范围。城市(201)、建制镇(202)范围按照集中连片的原则更新,独立的工业用地范围应更新相应的201A和202A范围。城镇外部的采矿用地(204)、风景名胜及特殊用地(205)等按总体使用范围或审批范围进行更新。村庄(203)范围按照以下规则更新:
原村庄(203) (略) (201、201A)、建制镇(202、202A)、采矿用地(204)、风景名胜及特殊用地(205)的,应对村庄范围进行扣除;原村庄(203)范围边缘因建设用地拆除已复耕复绿的,应同步扣除村庄(203)范围;“三调”后新增的村庄用地不包括新增范围内未建设用的土地,原村庄(203)范围外新增的建设用地,按建设用地实际范围勾绘并更新村庄(203)范围,不得将非建设用地地类划入村庄(203)范围。部下发的村庄(203)范围内部,实地建设用地拆除的,继续保留在村庄(203)范围内,对属于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项目的拆旧区,由各地按程序报备拆旧范围后,部将根据备案信息对涉及的村庄(203)范围统一进行调整更新后下发。
新增建设用地( (略) 、公路、轨道交通、机场、港口码头、管道运输和水工建筑)均应标注20X属性。
(5)权属界线上图和补充调查
根据集体土地所有权日常登记工作掌握的权属变化情况开展2022年度国土变更调查权属更新,对权属界线发生变化的,要将已按照集体土地所有权地籍调查确定的成果,及时纳入年度国土变更调查。
(6)2022年度耕地恢复调查
通过对图斑地类、面积、属性及相关图层属性信息的变化情况的核查,及时更新2022年度国土调查数据库等工作。保障所承接任务的及时性、准确性和规范性,要求成果及时、顺利通过省、部级核查。
(7)2022年度国土变更调查数据库更新
按照统一的2022年度国土变更调查数据更新技术要求、数据库变更方法、标准及相关质量要求,采用增量更新的方式,开展2022年度国土调查数据库更新工作。
(8)三山经济开发区、原弋江区国土变更调查数据库合并
按照统一的2021年度国土变更调查数据更新技术要求、自然资源部下发的弋江区控制界线范围,负责将原弋江区国土调查数据库更新成果与三山经济开发区国土调查数据库更新成果合并,生成界线调整后的弋江区国土调查数据库增量成果,合并举证成果包, (略) 级、省级、国家级开展数据质量核查。
(9)更新国土调查土地利用分幅图
按照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技术规程要求,以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土地利用分幅图为基础,统一采用规定的图示图例,由数据库生成含有行政区域界线、权属界线、地类界线、地类属性、地理名称注记、地貌等要素,更新年度标准分幅土地利用现状电子图,比例尺1:5000(分幅图更新内容以自然部和安徽省自然资源厅要求为准)。
(10)日常变更
在2021年度国土变更调查工作基础上,对全区2022年增减挂钩、土地综合整治、耕地找回、高标准农田建设、生态修复、生态退耕、河湖治理等项目验收、专项监测和日常管理工作中,对涉及地类变化调整的,及时开展日常举证,上传“国土调查云”平台并形成变化图斑矢量数据报部审查。根据本区域相关国土利用动态监测(含部要求地方核实的相关季度、半年度监测事项)的频次,按年度变更调查有关要求、开展季度或半年度调查举证工作。
6、主要成果
2022年度国土变更调查成果包括:数据库成果和表格成果、专题报告、举证成果等。
(1)数据库成果
经过变更的年末库(MDB格式);
压缩(UPD)增量包;
苍穹格式2022年初库;苍穹格式2022年末库。
(2)表格成果
2022年度变更表格成果;
《遥感监测图斑信息核实记录表》(MDB格式)。
(3)专题报告
2022年度永久基本农田变化报告,建设占用农用地、耕地非粮化、耕地非农化状况,设施农用地变化,25度和15度以上坡耕地变化,耕地资源质量分类变化情况,农村建房、临时用地、批而未用土地、退耕还林、围填海、足球场、高尔夫球场、光伏用地和农业结构调整以及不稳定耕地等的变化状况,各类自然保护区及生态保护红线范围内的土地利用变化状况,土地整治、高标准农田、增减挂钩等项目的实施状况,空间规划的实施状况等专题报告,各类国有自然资源资产专题报告。
(4)经检查合格的外业举证成果
DB格式压缩包及解压缩后的JPG格式照片。
7、成果验收要求
利用统一的数据库质量检查软件检查数据库及相关表格成果的规范性。以外业实地检查为主,现场检查图斑地类、权属及相关调查内容的正确性,并利用测量设备检查权属界线和图斑边界等调查精度是否满足要求。检查应对质量问题、问题处理以及质量评价等内容进行全程记录,记录须及时、认真、规范。按国家、省、市、县相关政策、技术标准、技术规范(规程)等文件规定的工作规范、标准交付成果, (略) 级自检、省级全面检查、国家级核查和国家级数据库质量检查与入库等验收审查。
8、项目交付或者实施的时间和地点
项目实施时间:以自然资源部和安徽省自然资源厅要求为准。
细化调查和日常变更工作以自然资源部和安徽省自然资源厅要求为准。
项目实施地点:三山经济开发区
9、售后服务要求
1、本项目通过验收后提供1年的售后服务。
2、项目维护期内根据问题程度及用户的要求在1小时内响应要求并及时解决问题。
3、提供电话热线7×24小时的技术咨询与服务。
4、提供电子邮件等形式的技术咨询与服务。
10、其他要求
1、项目工作内容如因国家、省、市、县相关政策、技术标准、技术规范(规 程)等文件调整、补充,以国家、省、市、县调整、补充后的调查工作任务要求为准,在中标价格内完成全部工作内容。
2、项目实施过程中涉及国家秘密的资料和数据,必须严格按照国家有关保密规定进行管理,确保不发生失密、泄密问题。
3、项目实施要确保内业不低于2人,外业调查5人的作业团队常驻三山经济开发区(省级核查结束前), (略) 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及三山经济开发区分局参加相关培训、会议以及数据审核、举证等工作。
4、所有图斑外业调查拍照举证工作必须按照招标方的要求现场拍照举证,不能现场拍照的要使用无人机拍照举证。不按照要求拍照举证的每个图斑将按照《安徽省自然资源调查监测项目预算标准》规定的图斑地类调查费3倍的标准处罚。
二、投标人资格条件: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投标人资质要求:具有*级及以上测绘资质,专业范围须包含:摄影测量与遥感、地理信息系统工程;项目从业人员须具有测绘类工程师及以上技术职称。至少有4名以上项目从业人员按照安徽省自然资源厅要求了参加2022年度安徽省国土年度变更调查培训班培训。
3、投标人业绩:投标人自2020年以来至少承担过1个以上县区的年度土地变更调查项目业绩情况。提供的中标通知书及合同扫描件为依据,如合同不能反映相关内容的,须同时提供业主出具的相关证明材料。
4、本项目禁止挂靠投标,一经发现,立即取消投标资格,并列入不良记录名单。
三、开标资料、时间及地点:
(一)、投标文件的组成:
1、投标函;
2、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企业资质证书复印件;
3、投标授权委托书、身份证及复印件;
4、项目从业人员技术职称证书及复印件以及投标人为其缴纳的连续近三个月社保证明材料扫描件、参加2022年度安徽省国土年度变更调查培训班培训证明材料;
5、投标人业绩资料。
以上投标文件均需加盖单位公章、缺一不可,投标文件应装订成册并用文件袋密封。
(二)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 2022年10月18日14:30
(三)开标地点: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三山经济开发区分局三楼会议室
四、定标原则
合理最低价中标。
五、其他要求
1、 (略) 上报名和报价。
2、本次投标必须由三家及以上单位参与投标方可有效,低于三家项目流标。
六、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 (略) 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三山经济开发区分局
采购单位联系人:戴先生 联系电话:0553-*
附件:1、投标函(格式);
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格式);
3、法定代表人证明(格式)
[2022-10-14 14:55:35]
三山经济开发区2022年度国土变更调查和找回耕地技术服务项目询价公告
一、询价项目名称及内容:
(一)项目名称:三山经济开发区2022年度国土变更调查和找回耕地技术服务项目
(二)招标控制价:点击查看>>万*仟元(*.00元)
(三)项目内容及要求:
1、工作内容
2022年度国土变更调查的主要任务是:按照国家统一标准,在全国范围内利用卫星遥感、 (略) 、云计算等技术,统筹现有资料,利用2022年底卫星遥感影像数据,制作正射影像图,对照2021年度国土变更调查结果,提取国土利用变化信息,作为地方开展变更调查工作的指引,结合有关监测及相关自然资源管理信息,制作外业调查底图,并开展实地调查举证,全面掌握2022年度的地类、面积、属性及相关图层属性信息的变化情况,更新县级国土调查数据库,形成年度变更增量包,逐级报省级和国家级核查后,更新形成2022年度国家级国土调查数据库。开展2022 年国土变更调查日常变更举证任务。
通过调查、统计和分析,掌握2022年度永久基本农田变化,建设占用农用地、耕地非粮化、耕地非农化状况,设施农用地变化,25度和15度以上坡耕地变化,耕地资源质量分类变化情况,农村建房、临时用地、批而未用土地、退耕还林、围填海、足球场、高尔夫球场、光伏用地和农业结构调整以及难以或不宜长期稳定利用的耕地等变化状况,各类自然保护区及生态保护红线范围内的土地利用变化状况,土地整治、高标准农田、增减挂钩等项目的实施状况,空间规划的实施状况等有关情况。
2022年度耕地找回的主要任务是:对耕地流失、耕地卫片、耕地进出平衡、补充耕地资源等各类找回耕地的图斑进行搜集、分析、整理,形成工作底图,开展实地调查举证并 (略) ,开展地类变更,及时更新举证变化情况,建立和完善各类统计表格和台账,将变更成果建立矢量数据库并通过省、部级核查,更新形成2022年度国家级国土调查数据库等工作。
2、工作范围
三山区行政区域,总面积335.9平方千米。
3、作业主要依据
TD/T 1055-2019 《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技术规程》;
TD/T1057-2020 《国土调查数据库标准)》;
TD/T 1010—2015 土地利用动态遥感监测规程;
自然资办发〔2021〕68号 2021年度全国国土变更调查实施方案。
4、成果主要技术指标和规格
(1)平面坐标系统
采用“2000国家大地坐标系”,高斯—克吕格投影,3°分带。
(2)高程系统
采用“1985国家高程基准”
(3)投影方式
投影方式:采用高斯—克吕格投影。
(4)土地分类
国土变更调查采用的土地分类以GB/T *-2017为基础,原则上与全国国土调查采用的分类一致。
(5)时段与时点
2022年度国土变更调查时段为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
5、 (略) 线
(1)制作调查底图
将2022年度国土变更调查遥感监测图斑、 (略) 中的用地管理信息、2021年度国土变更调查跟踪图斑(包括承诺举证图斑、无法到达图斑、“ (略) +”在线核查问题图斑)、各级提取的耕地恢复图斑和县级补充提取的变化信息的矢量范围套合在正射影像图上,作为外业实地调查图斑,制作工作底图。
(2)外业调查
按照以实地现状认定地类的原则,对工作底图中所有的调查图斑,应实地逐图斑核实确认图斑地类,调绘图斑边界,记录更新图斑权属、恢复属性、城镇村用地、采矿用地、特殊用地和种植属性、耕地细化等各类属性信息标注的变化情况;对影像未能反映的新增地物进行补测;确定2022年度国土调查数 (略) 、建制镇、村庄、临时用地、设施农用地、推(堆)土区、光伏板、拆除未尽等单独图层范围变化情况,并及时更新。
2022年度国土变更调查的地类调查认定要求应与“三调”《实施方案》《技术规程》《补充通知》《技术问答》 (略) 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领导小组办公室对地方调查问题的答复等保持一致。
(3)拍照举证
在开展外业调查的同时,应使用带卫星定位和方向传感器的设备,对无法达到现场的图斑要求使用无人机实地拍照。利用“ (略) +”举证软件,对需举证的图斑地块拍摄包含图斑实地卫星定位坐标、拍摄方位角、拍摄时间的实地照片,连同举证说明等综合信息形成加密举证数据包, (略) 。
所有图斑调查时要逐图斑拍照举证。如果外部举证照片不足以确认地类特征的,还须拍摄内部照片。对于耕地等需要拍摄种植特征照片。要求能充分证明该图斑的特征。
对于2020年度国土调查数据库的农用地图斑更新为其他草地、盐碱地、沼泽地、沙地、裸土地、裸岩石砾地等未利用地的,水田更新为水浇地或旱地、水浇地更新为旱地等耕地内部二级类变化的,必须全部实地举证。省级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应对此类情况进行审核,了解变化原因、分布及面积,说明省级核实情况及汇总面积(属于省级以上移民搬迁或生态修复等工程的,应提供能够落实空间范围的批文或规划等相关证明材料),形成专题报告,报部审核。对于2021年度因灾毁引起的农用地更新为未利用地的,还应提供相关的灾毁媒体报道。对于其他变化更新图斑,如果遥感影像不能准确判断更新地类正确的,应全部予以举证。
对于人工拍摄困难的图斑,需采取无人机举证等优化举证方式,在保证真实反映实地现状的前提下,组织开展调查举证工作。
(4)城镇村庄内部土地利用现状细化调查
城镇村庄内部土地利用现状变更调查与农村土地利用现状变更调查同步开展,在汇总时分别统计。各地充分利用地籍调查和不动产登记成果,开展2022年度国土变更调查城镇村庄内部土地利用现状二级地类的调查更新。
在对城镇村庄内部现状进行细化调查的同时,要在部下发的城镇村及工矿用地图层基础上,对该图层同步进行增量更新。城镇村及工矿用地 (略) (201、201A)、建制镇(202、202A)、村庄(203)、采矿用地(204)、风景名胜和特殊用地(205)范围。城市(201)、建制镇(202)范围按照集中连片的原则更新,独立的工业用地范围应更新相应的201A和202A范围。城镇外部的采矿用地(204)、风景名胜及特殊用地(205)等按总体使用范围或审批范围进行更新。村庄(203)范围按照以下规则更新:
原村庄(203) (略) (201、201A)、建制镇(202、202A)、采矿用地(204)、风景名胜及特殊用地(205)的,应对村庄范围进行扣除;原村庄(203)范围边缘因建设用地拆除已复耕复绿的,应同步扣除村庄(203)范围;“三调”后新增的村庄用地不包括新增范围内未建设用的土地,原村庄(203)范围外新增的建设用地,按建设用地实际范围勾绘并更新村庄(203)范围,不得将非建设用地地类划入村庄(203)范围。部下发的村庄(203)范围内部,实地建设用地拆除的,继续保留在村庄(203)范围内,对属于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项目的拆旧区,由各地按程序报备拆旧范围后,部将根据备案信息对涉及的村庄(203)范围统一进行调整更新后下发。
新增建设用地( (略) 、公路、轨道交通、机场、港口码头、管道运输和水工建筑)均应标注20X属性。
(5)权属界线上图和补充调查
根据集体土地所有权日常登记工作掌握的权属变化情况开展2022年度国土变更调查权属更新,对权属界线发生变化的,要将已按照集体土地所有权地籍调查确定的成果,及时纳入年度国土变更调查。
(6)2022年度耕地恢复调查
通过对图斑地类、面积、属性及相关图层属性信息的变化情况的核查,及时更新2022年度国土调查数据库等工作。保障所承接任务的及时性、准确性和规范性,要求成果及时、顺利通过省、部级核查。
(7)2022年度国土变更调查数据库更新
按照统一的2022年度国土变更调查数据更新技术要求、数据库变更方法、标准及相关质量要求,采用增量更新的方式,开展2022年度国土调查数据库更新工作。
(8)三山经济开发区、原弋江区国土变更调查数据库合并
按照统一的2021年度国土变更调查数据更新技术要求、自然资源部下发的弋江区控制界线范围,负责将原弋江区国土调查数据库更新成果与三山经济开发区国土调查数据库更新成果合并,生成界线调整后的弋江区国土调查数据库增量成果,合并举证成果包, (略) 级、省级、国家级开展数据质量核查。
(9)更新国土调查土地利用分幅图
按照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技术规程要求,以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土地利用分幅图为基础,统一采用规定的图示图例,由数据库生成含有行政区域界线、权属界线、地类界线、地类属性、地理名称注记、地貌等要素,更新年度标准分幅土地利用现状电子图,比例尺1:5000(分幅图更新内容以自然部和安徽省自然资源厅要求为准)。
(10)日常变更
在2021年度国土变更调查工作基础上,对全区2022年增减挂钩、土地综合整治、耕地找回、高标准农田建设、生态修复、生态退耕、河湖治理等项目验收、专项监测和日常管理工作中,对涉及地类变化调整的,及时开展日常举证,上传“国土调查云”平台并形成变化图斑矢量数据报部审查。根据本区域相关国土利用动态监测(含部要求地方核实的相关季度、半年度监测事项)的频次,按年度变更调查有关要求、开展季度或半年度调查举证工作。
6、主要成果
2022年度国土变更调查成果包括:数据库成果和表格成果、专题报告、举证成果等。
(1)数据库成果
经过变更的年末库(MDB格式);
压缩(UPD)增量包;
苍穹格式2022年初库;苍穹格式2022年末库。
(2)表格成果
2022年度变更表格成果;
《遥感监测图斑信息核实记录表》(MDB格式)。
(3)专题报告
2022年度永久基本农田变化报告,建设占用农用地、耕地非粮化、耕地非农化状况,设施农用地变化,25度和15度以上坡耕地变化,耕地资源质量分类变化情况,农村建房、临时用地、批而未用土地、退耕还林、围填海、足球场、高尔夫球场、光伏用地和农业结构调整以及不稳定耕地等的变化状况,各类自然保护区及生态保护红线范围内的土地利用变化状况,土地整治、高标准农田、增减挂钩等项目的实施状况,空间规划的实施状况等专题报告,各类国有自然资源资产专题报告。
(4)经检查合格的外业举证成果
DB格式压缩包及解压缩后的JPG格式照片。
7、成果验收要求
利用统一的数据库质量检查软件检查数据库及相关表格成果的规范性。以外业实地检查为主,现场检查图斑地类、权属及相关调查内容的正确性,并利用测量设备检查权属界线和图斑边界等调查精度是否满足要求。检查应对质量问题、问题处理以及质量评价等内容进行全程记录,记录须及时、认真、规范。按国家、省、市、县相关政策、技术标准、技术规范(规程)等文件规定的工作规范、标准交付成果, (略) 级自检、省级全面检查、国家级核查和国家级数据库质量检查与入库等验收审查。
8、项目交付或者实施的时间和地点
项目实施时间:以自然资源部和安徽省自然资源厅要求为准。
细化调查和日常变更工作以自然资源部和安徽省自然资源厅要求为准。
项目实施地点:三山经济开发区
9、售后服务要求
1、本项目通过验收后提供1年的售后服务。
2、项目维护期内根据问题程度及用户的要求在1小时内响应要求并及时解决问题。
3、提供电话热线7×24小时的技术咨询与服务。
4、提供电子邮件等形式的技术咨询与服务。
10、其他要求
1、项目工作内容如因国家、省、市、县相关政策、技术标准、技术规范(规 程)等文件调整、补充,以国家、省、市、县调整、补充后的调查工作任务要求为准,在中标价格内完成全部工作内容。
2、项目实施过程中涉及国家秘密的资料和数据,必须严格按照国家有关保密规定进行管理,确保不发生失密、泄密问题。
3、项目实施要确保内业不低于2人,外业调查5人的作业团队常驻三山经济开发区(省级核查结束前), (略) 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及三山经济开发区分局参加相关培训、会议以及数据审核、举证等工作。
4、所有图斑外业调查拍照举证工作必须按照招标方的要求现场拍照举证,不能现场拍照的要使用无人机拍照举证。不按照要求拍照举证的每个图斑将按照《安徽省自然资源调查监测项目预算标准》规定的图斑地类调查费3倍的标准处罚。
二、投标人资格条件: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投标人资质要求:具有*级及以上测绘资质,专业范围须包含:摄影测量与遥感、地理信息系统工程;项目从业人员须具有测绘类工程师及以上技术职称。至少有4名以上项目从业人员按照安徽省自然资源厅要求了参加2022年度安徽省国土年度变更调查培训班培训。
3、投标人业绩:投标人自2020年以来至少承担过1个以上县区的年度土地变更调查项目业绩情况。提供的中标通知书及合同扫描件为依据,如合同不能反映相关内容的,须同时提供业主出具的相关证明材料。
4、本项目禁止挂靠投标,一经发现,立即取消投标资格,并列入不良记录名单。
三、开标资料、时间及地点:
(一)、投标文件的组成:
1、投标函;
2、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企业资质证书复印件;
3、投标授权委托书、身份证及复印件;
4、项目从业人员技术职称证书及复印件以及投标人为其缴纳的连续近三个月社保证明材料扫描件、参加2022年度安徽省国土年度变更调查培训班培训证明材料;
5、投标人业绩资料。
以上投标文件均需加盖单位公章、缺一不可,投标文件应装订成册并用文件袋密封。
(二)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 2022年10月18日14:30
(三)开标地点: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三山经济开发区分局三楼会议室
四、定标原则
合理最低价中标。
五、其他要求
1、 (略) 上报名和报价。
2、本次投标必须由三家及以上单位参与投标方可有效,低于三家项目流标。
六、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 (略) 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三山经济开发区分局
采购单位联系人:戴先生 联系电话:0553-*
附件:1、投标函(格式);
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格式);
3、法定代表人证明(格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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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山经济开发区2022年度国土变更调查和找回耕地技术服务项目询价公告
一、询价项目名称及内容:
(一)项目名称:三山经济开发区2022年度国土变更调查和找回耕地技术服务项目
(二)招标控制价:点击查看>>万*仟元(*.00元)
(三)项目内容及要求:
1、工作内容
2022年度国土变更调查的主要任务是:按照国家统一标准,在全国范围内利用卫星遥感、 (略) 、云计算等技术,统筹现有资料,利用2022年底卫星遥感影像数据,制作正射影像图,对照2021年度国土变更调查结果,提取国土利用变化信息,作为地方开展变更调查工作的指引,结合有关监测及相关自然资源管理信息,制作外业调查底图,并开展实地调查举证,全面掌握2022年度的地类、面积、属性及相关图层属性信息的变化情况,更新县级国土调查数据库,形成年度变更增量包,逐级报省级和国家级核查后,更新形成2022年度国家级国土调查数据库。开展2022 年国土变更调查日常变更举证任务。
通过调查、统计和分析,掌握2022年度永久基本农田变化,建设占用农用地、耕地非粮化、耕地非农化状况,设施农用地变化,25度和15度以上坡耕地变化,耕地资源质量分类变化情况,农村建房、临时用地、批而未用土地、退耕还林、围填海、足球场、高尔夫球场、光伏用地和农业结构调整以及难以或不宜长期稳定利用的耕地等变化状况,各类自然保护区及生态保护红线范围内的土地利用变化状况,土地整治、高标准农田、增减挂钩等项目的实施状况,空间规划的实施状况等有关情况。
2022年度耕地找回的主要任务是:对耕地流失、耕地卫片、耕地进出平衡、补充耕地资源等各类找回耕地的图斑进行搜集、分析、整理,形成工作底图,开展实地调查举证并 (略) ,开展地类变更,及时更新举证变化情况,建立和完善各类统计表格和台账,将变更成果建立矢量数据库并通过省、部级核查,更新形成2022年度国家级国土调查数据库等工作。
2、工作范围
三山区行政区域,总面积335.9平方千米。
3、作业主要依据
TD/T 1055-2019 《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技术规程》;
TD/T1057-2020 《国土调查数据库标准)》;
TD/T 1010—2015 土地利用动态遥感监测规程;
自然资办发〔2021〕68号 2021年度全国国土变更调查实施方案。
4、成果主要技术指标和规格
(1)平面坐标系统
采用“2000国家大地坐标系”,高斯—克吕格投影,3°分带。
(2)高程系统
采用“1985国家高程基准”
(3)投影方式
投影方式:采用高斯—克吕格投影。
(4)土地分类
国土变更调查采用的土地分类以GB/T *-2017为基础,原则上与全国国土调查采用的分类一致。
(5)时段与时点
2022年度国土变更调查时段为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
5、 (略) 线
(1)制作调查底图
将2022年度国土变更调查遥感监测图斑、 (略) 中的用地管理信息、2021年度国土变更调查跟踪图斑(包括承诺举证图斑、无法到达图斑、“ (略) +”在线核查问题图斑)、各级提取的耕地恢复图斑和县级补充提取的变化信息的矢量范围套合在正射影像图上,作为外业实地调查图斑,制作工作底图。
(2)外业调查
按照以实地现状认定地类的原则,对工作底图中所有的调查图斑,应实地逐图斑核实确认图斑地类,调绘图斑边界,记录更新图斑权属、恢复属性、城镇村用地、采矿用地、特殊用地和种植属性、耕地细化等各类属性信息标注的变化情况;对影像未能反映的新增地物进行补测;确定2022年度国土调查数 (略) 、建制镇、村庄、临时用地、设施农用地、推(堆)土区、光伏板、拆除未尽等单独图层范围变化情况,并及时更新。
2022年度国土变更调查的地类调查认定要求应与“三调”《实施方案》《技术规程》《补充通知》《技术问答》 (略) 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领导小组办公室对地方调查问题的答复等保持一致。
(3)拍照举证
在开展外业调查的同时,应使用带卫星定位和方向传感器的设备,对无法达到现场的图斑要求使用无人机实地拍照。利用“ (略) +”举证软件,对需举证的图斑地块拍摄包含图斑实地卫星定位坐标、拍摄方位角、拍摄时间的实地照片,连同举证说明等综合信息形成加密举证数据包, (略) 。
所有图斑调查时要逐图斑拍照举证。如果外部举证照片不足以确认地类特征的,还须拍摄内部照片。对于耕地等需要拍摄种植特征照片。要求能充分证明该图斑的特征。
对于2020年度国土调查数据库的农用地图斑更新为其他草地、盐碱地、沼泽地、沙地、裸土地、裸岩石砾地等未利用地的,水田更新为水浇地或旱地、水浇地更新为旱地等耕地内部二级类变化的,必须全部实地举证。省级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应对此类情况进行审核,了解变化原因、分布及面积,说明省级核实情况及汇总面积(属于省级以上移民搬迁或生态修复等工程的,应提供能够落实空间范围的批文或规划等相关证明材料),形成专题报告,报部审核。对于2021年度因灾毁引起的农用地更新为未利用地的,还应提供相关的灾毁媒体报道。对于其他变化更新图斑,如果遥感影像不能准确判断更新地类正确的,应全部予以举证。
对于人工拍摄困难的图斑,需采取无人机举证等优化举证方式,在保证真实反映实地现状的前提下,组织开展调查举证工作。
(4)城镇村庄内部土地利用现状细化调查
城镇村庄内部土地利用现状变更调查与农村土地利用现状变更调查同步开展,在汇总时分别统计。各地充分利用地籍调查和不动产登记成果,开展2022年度国土变更调查城镇村庄内部土地利用现状二级地类的调查更新。
在对城镇村庄内部现状进行细化调查的同时,要在部下发的城镇村及工矿用地图层基础上,对该图层同步进行增量更新。城镇村及工矿用地 (略) (201、201A)、建制镇(202、202A)、村庄(203)、采矿用地(204)、风景名胜和特殊用地(205)范围。城市(201)、建制镇(202)范围按照集中连片的原则更新,独立的工业用地范围应更新相应的201A和202A范围。城镇外部的采矿用地(204)、风景名胜及特殊用地(205)等按总体使用范围或审批范围进行更新。村庄(203)范围按照以下规则更新:
原村庄(203) (略) (201、201A)、建制镇(202、202A)、采矿用地(204)、风景名胜及特殊用地(205)的,应对村庄范围进行扣除;原村庄(203)范围边缘因建设用地拆除已复耕复绿的,应同步扣除村庄(203)范围;“三调”后新增的村庄用地不包括新增范围内未建设用的土地,原村庄(203)范围外新增的建设用地,按建设用地实际范围勾绘并更新村庄(203)范围,不得将非建设用地地类划入村庄(203)范围。部下发的村庄(203)范围内部,实地建设用地拆除的,继续保留在村庄(203)范围内,对属于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项目的拆旧区,由各地按程序报备拆旧范围后,部将根据备案信息对涉及的村庄(203)范围统一进行调整更新后下发。
新增建设用地( (略) 、公路、轨道交通、机场、港口码头、管道运输和水工建筑)均应标注20X属性。
(5)权属界线上图和补充调查
根据集体土地所有权日常登记工作掌握的权属变化情况开展2022年度国土变更调查权属更新,对权属界线发生变化的,要将已按照集体土地所有权地籍调查确定的成果,及时纳入年度国土变更调查。
(6)2022年度耕地恢复调查
通过对图斑地类、面积、属性及相关图层属性信息的变化情况的核查,及时更新2022年度国土调查数据库等工作。保障所承接任务的及时性、准确性和规范性,要求成果及时、顺利通过省、部级核查。
(7)2022年度国土变更调查数据库更新
按照统一的2022年度国土变更调查数据更新技术要求、数据库变更方法、标准及相关质量要求,采用增量更新的方式,开展2022年度国土调查数据库更新工作。
(8)三山经济开发区、原弋江区国土变更调查数据库合并
按照统一的2021年度国土变更调查数据更新技术要求、自然资源部下发的弋江区控制界线范围,负责将原弋江区国土调查数据库更新成果与三山经济开发区国土调查数据库更新成果合并,生成界线调整后的弋江区国土调查数据库增量成果,合并举证成果包, (略) 级、省级、国家级开展数据质量核查。
(9)更新国土调查土地利用分幅图
按照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技术规程要求,以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土地利用分幅图为基础,统一采用规定的图示图例,由数据库生成含有行政区域界线、权属界线、地类界线、地类属性、地理名称注记、地貌等要素,更新年度标准分幅土地利用现状电子图,比例尺1:5000(分幅图更新内容以自然部和安徽省自然资源厅要求为准)。
(10)日常变更
在2021年度国土变更调查工作基础上,对全区2022年增减挂钩、土地综合整治、耕地找回、高标准农田建设、生态修复、生态退耕、河湖治理等项目验收、专项监测和日常管理工作中,对涉及地类变化调整的,及时开展日常举证,上传“国土调查云”平台并形成变化图斑矢量数据报部审查。根据本区域相关国土利用动态监测(含部要求地方核实的相关季度、半年度监测事项)的频次,按年度变更调查有关要求、开展季度或半年度调查举证工作。
6、主要成果
2022年度国土变更调查成果包括:数据库成果和表格成果、专题报告、举证成果等。
(1)数据库成果
经过变更的年末库(MDB格式);
压缩(UPD)增量包;
苍穹格式2022年初库;苍穹格式2022年末库。
(2)表格成果
2022年度变更表格成果;
《遥感监测图斑信息核实记录表》(MDB格式)。
(3)专题报告
2022年度永久基本农田变化报告,建设占用农用地、耕地非粮化、耕地非农化状况,设施农用地变化,25度和15度以上坡耕地变化,耕地资源质量分类变化情况,农村建房、临时用地、批而未用土地、退耕还林、围填海、足球场、高尔夫球场、光伏用地和农业结构调整以及不稳定耕地等的变化状况,各类自然保护区及生态保护红线范围内的土地利用变化状况,土地整治、高标准农田、增减挂钩等项目的实施状况,空间规划的实施状况等专题报告,各类国有自然资源资产专题报告。
(4)经检查合格的外业举证成果
DB格式压缩包及解压缩后的JPG格式照片。
7、成果验收要求
利用统一的数据库质量检查软件检查数据库及相关表格成果的规范性。以外业实地检查为主,现场检查图斑地类、权属及相关调查内容的正确性,并利用测量设备检查权属界线和图斑边界等调查精度是否满足要求。检查应对质量问题、问题处理以及质量评价等内容进行全程记录,记录须及时、认真、规范。按国家、省、市、县相关政策、技术标准、技术规范(规程)等文件规定的工作规范、标准交付成果, (略) 级自检、省级全面检查、国家级核查和国家级数据库质量检查与入库等验收审查。
8、项目交付或者实施的时间和地点
项目实施时间:以自然资源部和安徽省自然资源厅要求为准。
细化调查和日常变更工作以自然资源部和安徽省自然资源厅要求为准。
项目实施地点:三山经济开发区
9、售后服务要求
1、本项目通过验收后提供1年的售后服务。
2、项目维护期内根据问题程度及用户的要求在1小时内响应要求并及时解决问题。
3、提供电话热线7×24小时的技术咨询与服务。
4、提供电子邮件等形式的技术咨询与服务。
10、其他要求
1、项目工作内容如因国家、省、市、县相关政策、技术标准、技术规范(规 程)等文件调整、补充,以国家、省、市、县调整、补充后的调查工作任务要求为准,在中标价格内完成全部工作内容。
2、项目实施过程中涉及国家秘密的资料和数据,必须严格按照国家有关保密规定进行管理,确保不发生失密、泄密问题。
3、项目实施要确保内业不低于2人,外业调查5人的作业团队常驻三山经济开发区(省级核查结束前), (略) 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及三山经济开发区分局参加相关培训、会议以及数据审核、举证等工作。
4、所有图斑外业调查拍照举证工作必须按照招标方的要求现场拍照举证,不能现场拍照的要使用无人机拍照举证。不按照要求拍照举证的每个图斑将按照《安徽省自然资源调查监测项目预算标准》规定的图斑地类调查费3倍的标准处罚。
二、投标人资格条件: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投标人资质要求:具有*级及以上测绘资质,专业范围须包含:摄影测量与遥感、地理信息系统工程;项目从业人员须具有测绘类工程师及以上技术职称。至少有4名以上项目从业人员按照安徽省自然资源厅要求了参加2022年度安徽省国土年度变更调查培训班培训。
3、投标人业绩:投标人自2020年以来至少承担过1个以上县区的年度土地变更调查项目业绩情况。提供的中标通知书及合同扫描件为依据,如合同不能反映相关内容的,须同时提供业主出具的相关证明材料。
4、本项目禁止挂靠投标,一经发现,立即取消投标资格,并列入不良记录名单。
三、开标资料、时间及地点:
(一)、投标文件的组成:
1、投标函;
2、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企业资质证书复印件;
3、投标授权委托书、身份证及复印件;
4、项目从业人员技术职称证书及复印件以及投标人为其缴纳的连续近三个月社保证明材料扫描件、参加2022年度安徽省国土年度变更调查培训班培训证明材料;
5、投标人业绩资料。
以上投标文件均需加盖单位公章、缺一不可,投标文件应装订成册并用文件袋密封。
(二)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 2022年10月18日14:30
(三)开标地点: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三山经济开发区分局三楼会议室
四、定标原则
合理最低价中标。
五、其他要求
1、 (略) 上报名和报价。
2、本次投标必须由三家及以上单位参与投标方可有效,低于三家项目流标。
六、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 (略) 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三山经济开发区分局
采购单位联系人:戴先生 联系电话:0553-*
附件:1、投标函(格式);
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格式);
3、法定代表人证明(格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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