涪陵区江东片区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施工标段答疑补遗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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涪陵区江东片区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施工标段答疑补遗文件

涪陵区江东片区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

答疑及补遗文件

各潜在投标人:

现对涪陵区江东片区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招标文件作如下答疑及补遗,与招标文件不一致的地方以本答疑补遗文件为准,本答疑补遗文件为招标文件组成部分。具体内容如下:

一、质疑部分

提问一、为什么没有清单?

答:详见补遗。

提问二、对符合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文规定的建筑行业的中小微企业投标人免除投标保证金,为什么该项目不实施?

答: (略) 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 (略) 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关于鼓励招标人免除中小企业投标人投标保证金的通知》(渝公管发[2022]22号)文件要求,我市现实行的是鼓励免除中小企业投标人投标保证金,并未强制执行,结合本项目实际情况考虑,不设置该条款。

提问三、这个要求有点高了。

答:本项目的资质、业绩等条件的设置, (略) 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的招标文件示范文本及相关规定要求,不存在要求过高的情况。

二、补遗部分

1.本项目总价最高限价为*.71元,其中安全生产费为*.92元。工程量清单及各工程量清单单价最高限价详见附件1。

2.本项目图纸以详见附件2。

3.本项目技术文件详见附件3。

4.将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7.6.1条履约担保第2款第(1)项调整为“履约担保的形式:现金或履约保函或现金+履约保函的组合,履约保函包括银行保函、保证保险和担保保函,其示范文本详见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附件。中标人提交的履约保函应严格执行其示范文本,不得对示范文本中的实质性内容进行修改。”

5.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7.6.1条履约担保第2款 增加“(2)具体要求:履约保函的开立人应当是具有相应资格的银行、保险机构、 (略) ,其信用资质、履约能力、担保能力、赔付流程、安全保密等应符合履约保函业务条件。履约保函应合法合规,符合招投标行政监督部门、行业主管部门和金融监管部门的相关规定,满足招标文件约定要求。中标人应选择在渝依法设立总部或者设有分支机构的金融机构开具履约保函(包括纸质保函或电子保函)。履约保函为纸质保函的,纸质保函应 (略) 辖区范围内的核验地址和核验方式,并确保该纸质保函能在开立人在渝的总部或者分支机构进行核验。中标人对所提交的履约保函的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负责。”

6.将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7.6.1条履约担保第2款第(3)项调整为“履约担保的金额: 中标价的10%(其中农民工工资保证金为中标价的3%取整) ,红名单中的中标人履约担保金额为应缴纳金额的 80% 。中标人是否属于红名单以开标环节信用状况查询结果为准。”

7.将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0.6条低价风险担保第2款第(1)项调整为“低价风险担保的形式:现金或工程保函或现金+工程保函的组合;工程保函包括:银行保函、保证保险和担保保函,工程保函必须遵守“先行赔付、后续追偿”的赔付原则,保函格式详见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附件,中标人出具保函时,不得修改“低价风险担保保函”名称,也不得对低价风险担保保函示范文本中付款条件等实质性内容进行修改,否则视为不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8.将招标文件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第三部分专用合同条款第4.2.2条调整为“4.2.2承包人提供履约担保的形式、金额及期限:

(1)履约担保的形式:现金或履约保函或现金+履约保函的组合,履约保函包括银行保函、保证保险和担保保函,其示范文本详见合同附件。承包人提交的履约保函应严格执行其示范文本,不得对示范文本中的实质性内容进行修改。承包人若采用现金提交履约担保的,允许使用符合《 (略) 工程建设领域全面推行工程保函工作的通知》(渝公管发〔2022〕25号)、《关于进一步规范工程建设领域工程保函示范文本的通知》(渝公管发〔2022〕26号)要求的履约保函置换。

(2)具体要求:履约保函的开立人应当是具有相应资格的银行、保险机构、 (略) ,其信用资质、履约能力、担保能力、赔付流程、安全保密等应符合履约保函业务条件。履约保函应合法合规,符合招投标行政监督部门、行业主管部门和金融监管部门的相关规定,满足招标文件约定要求。承包人应选择在渝依法设立总部或者设有分支机构的金融机构开具履约保函(包括纸质保函或电子保函)。履约保函为纸质保函的,纸质保函应 (略) 辖区范围内的核验地址和核验方式,并确保该纸质保函能在开立人在渝的总部或者分支机构进行核验。承包人对所提交的履约保函的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负责。

(3)履约担保的金额:中标价的10%(其中农民工工资保证金为中标价的3%取整)

(4)履约担保的提交时间:在合同签订前,承包人按担保金额向发包人提交履约担保,否则视为自动放弃中标。

(5)履约担保的期限:自提交履约担保之日起至发包人颁发合同工程完工证书止。

(6)履约担保的退还时间:采用现金担保的,合同工程完工证书颁发后28天内退还。采用银行保函的,合同工程完工证书颁发后28天内退还。”

9.将招标文件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第三部分专用合同条款第17.2.2条第(2)款调整为“预付款担保的形式为:现金或工程保函。预付款担保的金额:担保金额应与工程预付款金额相同,即 元。预付款担保的期限:工程预付款担保在工程预付款被发包人扣回前一直有效。预付款担保的退还时间:预付款担保为现金形式交纳的,发包人扣回全部预付款后,承包人提交预付款担保退还申请后,10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承包人提交的预付款担保为工程保函的,在发包人扣回全部预付款之前必须一直有效,承包人提交预付款担保退还申请后,3个工作日内退还。”

10.将招标文件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第三部分专用合同条款第17.4.4条第(2)款调整为“在合同工程完工结算时一次性扣留质量保证金,质保金提交可采用现金或工程保函;”

11.将招标文件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第三部分专用合同条款第25.2条第(1)款调整为“低价风险担保的形式:现金或工程保函或现金+工程保函的组合。工程保函包括:银行保函、保证保险和担保保函,工程保函必须遵守“先行赔付、后续追偿”的赔付原则。采用工程保函形式的,保函必须为不可撤销、不可转让且见索即付的独立保函;承包人以工程保函形式递交低价风险担保的,承包人应保证其工程保函在发包人颁发合同工程完工证书前一直有效。如承包人提供的低价风险担保在发包人颁发合同工程完工证书前失效,须重新提交剩余合同工程量对应低价风险担保保函比例的担保;如承包人未提交有效低价风险担保的,发包人有权在进度款支付中扣取15%的进度款,作为低价风险担保金,扣足低价风险担保与剩余合同工程量同比例金额为止。”

12.将招标文件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第三部分专用合同条款第25.2条第(4)款调整为“低价风险担保的期限:自提交低价风险担保生效之日起至发包人颁发合同工程完工证书之日止。低价风险担保的退还时间:采用现金担保的,合同工程完工证书颁发后28天内退还,合同履行期间允许承包人用符合要求的工程保函进行置换;采用工程保函的,合同工程完工证书颁发后28天内退还。”

13.将招标文件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第三部分专用合同条款第16条中物价波动原因是否调整合同价格的约定调整为“本合同执行过程中水泥、商品砼、碎石、砂、钢材、 (略) 场价格波动超过±5%时调整合同价格,其余材料不作调整。”

14.将招标文件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第三部分专用合同条款第16.1.2.2条中可调差材料调整为“水泥、商品砼、碎石、砂、钢材、钢管。”

附件1:工程量清单及各工程量清单单价最高限价

附件2:施工图纸

附件3:技术文件

招标人: (略) 涪 (略)

招标代理机构: (略) (略)

2022年10月14日




[**].CQCF
附件1工程量清单及各工程量清单单价最高限价.pdf
附件3技术文件.pdf
附件2:施工图纸.rar
附件1:工程量清单及各工程量清单单价最高限价.xlsx

涪陵区江东片区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

答疑及补遗文件

各潜在投标人:

现对涪陵区江东片区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招标文件作如下答疑及补遗,与招标文件不一致的地方以本答疑补遗文件为准,本答疑补遗文件为招标文件组成部分。具体内容如下:

一、质疑部分

提问一、为什么没有清单?

答:详见补遗。

提问二、对符合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文规定的建筑行业的中小微企业投标人免除投标保证金,为什么该项目不实施?

答: (略) 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 (略) 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关于鼓励招标人免除中小企业投标人投标保证金的通知》(渝公管发[2022]22号)文件要求,我市现实行的是鼓励免除中小企业投标人投标保证金,并未强制执行,结合本项目实际情况考虑,不设置该条款。

提问三、这个要求有点高了。

答:本项目的资质、业绩等条件的设置, (略) 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的招标文件示范文本及相关规定要求,不存在要求过高的情况。

二、补遗部分

1.本项目总价最高限价为*.71元,其中安全生产费为*.92元。工程量清单及各工程量清单单价最高限价详见附件1。

2.本项目图纸以详见附件2。

3.本项目技术文件详见附件3。

4.将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7.6.1条履约担保第2款第(1)项调整为“履约担保的形式:现金或履约保函或现金+履约保函的组合,履约保函包括银行保函、保证保险和担保保函,其示范文本详见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附件。中标人提交的履约保函应严格执行其示范文本,不得对示范文本中的实质性内容进行修改。”

5.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7.6.1条履约担保第2款 增加“(2)具体要求:履约保函的开立人应当是具有相应资格的银行、保险机构、 (略) ,其信用资质、履约能力、担保能力、赔付流程、安全保密等应符合履约保函业务条件。履约保函应合法合规,符合招投标行政监督部门、行业主管部门和金融监管部门的相关规定,满足招标文件约定要求。中标人应选择在渝依法设立总部或者设有分支机构的金融机构开具履约保函(包括纸质保函或电子保函)。履约保函为纸质保函的,纸质保函应 (略) 辖区范围内的核验地址和核验方式,并确保该纸质保函能在开立人在渝的总部或者分支机构进行核验。中标人对所提交的履约保函的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负责。”

6.将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7.6.1条履约担保第2款第(3)项调整为“履约担保的金额: 中标价的10%(其中农民工工资保证金为中标价的3%取整) ,红名单中的中标人履约担保金额为应缴纳金额的 80% 。中标人是否属于红名单以开标环节信用状况查询结果为准。”

7.将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0.6条低价风险担保第2款第(1)项调整为“低价风险担保的形式:现金或工程保函或现金+工程保函的组合;工程保函包括:银行保函、保证保险和担保保函,工程保函必须遵守“先行赔付、后续追偿”的赔付原则,保函格式详见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附件,中标人出具保函时,不得修改“低价风险担保保函”名称,也不得对低价风险担保保函示范文本中付款条件等实质性内容进行修改,否则视为不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8.将招标文件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第三部分专用合同条款第4.2.2条调整为“4.2.2承包人提供履约担保的形式、金额及期限:

(1)履约担保的形式:现金或履约保函或现金+履约保函的组合,履约保函包括银行保函、保证保险和担保保函,其示范文本详见合同附件。承包人提交的履约保函应严格执行其示范文本,不得对示范文本中的实质性内容进行修改。承包人若采用现金提交履约担保的,允许使用符合《 (略) 工程建设领域全面推行工程保函工作的通知》(渝公管发〔2022〕25号)、《关于进一步规范工程建设领域工程保函示范文本的通知》(渝公管发〔2022〕26号)要求的履约保函置换。

(2)具体要求:履约保函的开立人应当是具有相应资格的银行、保险机构、 (略) ,其信用资质、履约能力、担保能力、赔付流程、安全保密等应符合履约保函业务条件。履约保函应合法合规,符合招投标行政监督部门、行业主管部门和金融监管部门的相关规定,满足招标文件约定要求。承包人应选择在渝依法设立总部或者设有分支机构的金融机构开具履约保函(包括纸质保函或电子保函)。履约保函为纸质保函的,纸质保函应 (略) 辖区范围内的核验地址和核验方式,并确保该纸质保函能在开立人在渝的总部或者分支机构进行核验。承包人对所提交的履约保函的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负责。

(3)履约担保的金额:中标价的10%(其中农民工工资保证金为中标价的3%取整)

(4)履约担保的提交时间:在合同签订前,承包人按担保金额向发包人提交履约担保,否则视为自动放弃中标。

(5)履约担保的期限:自提交履约担保之日起至发包人颁发合同工程完工证书止。

(6)履约担保的退还时间:采用现金担保的,合同工程完工证书颁发后28天内退还。采用银行保函的,合同工程完工证书颁发后28天内退还。”

9.将招标文件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第三部分专用合同条款第17.2.2条第(2)款调整为“预付款担保的形式为:现金或工程保函。预付款担保的金额:担保金额应与工程预付款金额相同,即 元。预付款担保的期限:工程预付款担保在工程预付款被发包人扣回前一直有效。预付款担保的退还时间:预付款担保为现金形式交纳的,发包人扣回全部预付款后,承包人提交预付款担保退还申请后,10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承包人提交的预付款担保为工程保函的,在发包人扣回全部预付款之前必须一直有效,承包人提交预付款担保退还申请后,3个工作日内退还。”

10.将招标文件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第三部分专用合同条款第17.4.4条第(2)款调整为“在合同工程完工结算时一次性扣留质量保证金,质保金提交可采用现金或工程保函;”

11.将招标文件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第三部分专用合同条款第25.2条第(1)款调整为“低价风险担保的形式:现金或工程保函或现金+工程保函的组合。工程保函包括:银行保函、保证保险和担保保函,工程保函必须遵守“先行赔付、后续追偿”的赔付原则。采用工程保函形式的,保函必须为不可撤销、不可转让且见索即付的独立保函;承包人以工程保函形式递交低价风险担保的,承包人应保证其工程保函在发包人颁发合同工程完工证书前一直有效。如承包人提供的低价风险担保在发包人颁发合同工程完工证书前失效,须重新提交剩余合同工程量对应低价风险担保保函比例的担保;如承包人未提交有效低价风险担保的,发包人有权在进度款支付中扣取15%的进度款,作为低价风险担保金,扣足低价风险担保与剩余合同工程量同比例金额为止。”

12.将招标文件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第三部分专用合同条款第25.2条第(4)款调整为“低价风险担保的期限:自提交低价风险担保生效之日起至发包人颁发合同工程完工证书之日止。低价风险担保的退还时间:采用现金担保的,合同工程完工证书颁发后28天内退还,合同履行期间允许承包人用符合要求的工程保函进行置换;采用工程保函的,合同工程完工证书颁发后28天内退还。”

13.将招标文件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第三部分专用合同条款第16条中物价波动原因是否调整合同价格的约定调整为“本合同执行过程中水泥、商品砼、碎石、砂、钢材、 (略) 场价格波动超过±5%时调整合同价格,其余材料不作调整。”

14.将招标文件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第三部分专用合同条款第16.1.2.2条中可调差材料调整为“水泥、商品砼、碎石、砂、钢材、钢管。”

附件1:工程量清单及各工程量清单单价最高限价

附件2:施工图纸

附件3:技术文件

招标人: (略) 涪 (略)

招标代理机构: (略) (略)

2022年10月14日




[**].CQCF
附件1工程量清单及各工程量清单单价最高限价.pdf
附件3技术文件.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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