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师范学院2022年中央财政智慧教室综合管理云平台项目项目公开招标更正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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变更前内容
1.原招标文件中,第五章采购内容与要求中第2包(博学楼多媒体建设)中的“86寸教学一体机(核心产品)”的第1条、4条、8条技术参数(P40、P41)为“★1. UHD液晶屏体:A规屏,显示尺寸≥86英寸,物理分辨率≥3840×2160,可无损播放4K片源,屏体亮度≥400cd/M2,对比度≥4000:1,最大可视角度≥178°(提供具有CMA或CNAS资格的检测机构出具的产品检测报告扫描件或复印件);4.前置面板需具有以下输入接口:≥2路双通道USB3.0接口,1路标准非转接HDMI接口与≥1路USB Type-C接口,可兼容笔记本与移动终端连接使用,交互平板前置接口均须具有中文标识,以上接口不接受扩展坞方式;8.交互平板板具有一体化4K高清摄像头,像素≥*,摄像头拍摄角度≥ 120°;*音单元有效保真*音距离≥12米;高清摄像头模组支持远程巡课系统,并可对接人脸识别软件进行使用(提供具有CMA或CNAS资格的检测机构出具的产品检测报告扫描件或复印件);”
2.原招标文件中,第五章采购内容与要求中第3包(懋恂楼多媒体建设)中的“86寸教学一体机(核心产品)”的第1条、4条、8条技术参数(P62)为“★1.UHD液晶屏体:A规屏,显示尺寸≥86英寸,物理分辨率≥3840×2160,可无损播放4K片源,屏体亮度≥400cd/M2,对比度≥4000:1,最大可视角度≥178°(提供具有CMA或CNAS资格的检测机构出具的产品检测报告扫描件或复印件)。;4.前置面板需具有以下输入接口:≥2路双通道USB3.0接口,1路标准非转接HDMI接口与≥1路USB Type-C接口,可兼容笔记本与移动终端连接使用,交互平板前置接口均须具有中文标识,以上接口不接受扩展坞方式;8.交互平板板具有一体化4K高清摄像头,像素≥*,摄像头拍摄角度≥ 120°;*音单元有效保真*音距离≥12米;高清摄像头模组支持远程巡课系统,并可对接人脸识别软件进行使用(提供具有CMA或CNAS资格的检测机构出具的产品检测报告扫描件或复印件);”
3.原招标文件中,第六章综合评分表适用范围: HNSZZFCG -2022-0194-02中商务部分(F2)的产品实力第3条(P74)为“3.投标人所投教学一体机品牌获得国家级政府部门颁发的交互设备领域科学技术进步奖证书计7分,省级政府部门颁发的计4分(提供证书复印件,未提供的不计分) ”
4.原招标文件中,第六章综合评分表适用范围:HNSZZFCG -2022-0194-03商务部分(F2)的产品实力第1条(P77)为“1.所投教学一体机品牌获得国家级政府部门颁发的交互设备领域科学技术进步奖证书计5分,省级政府部门颁发的计3分,市级政府部门颁发的计1分,按最高级别计分,本项最高计5分(提供证书复印件,未提供的不计分)”
变更后内容
1. 原招标文件中,第五章采购内容与要求中第2包(博学楼多媒体建设)中的“86寸教学一体机(核心产品)”的第1条、4条、8条技术参数(P40)修改为:★1. UHD液晶屏体:A规屏,显示尺寸≥86英寸,物理分辨率≥3840×2160,可无损播放4K片源,屏体最大亮度≥400cd/ M2,对比度≥4000:1,最大可视角度≥178°;4. 前置面板需具有以下输入接口:≥1路双通道USB3.0接口,1路标准非转接HDMI接口与≥1路USB Type-C接口,交互平板前置接口均须具有中文标识,以上接口不接受扩展方式;8. 交互平板板具有一体化4K高清摄像头,像素≥*,摄像头拍摄角度≥ 120°;*音单元有效保真*音距离≥12米;高清摄像头模组支持远程巡课系统;”;
2.原招标文件中,第五章采购内容与要求中第3包(懋恂楼多媒体建设)中的“86寸教学一体机(核心产品)”的第1条、4条、8条技术参数(P62)修改为“★1. UHD液晶屏体:A规屏,显示尺寸≥86英寸,物理分辨率≥3840×2160,可无损播放4K片源,屏体最大亮度≥400cd/ M2,对比度≥4000:1,最大可视角度≥178°;4. 前置面板需具有以下输入接口:≥1路双通道USB3.0接口,1路标准非转接HDMI接口与≥1路USB Type-C接口,交互平板前置接口均须具有中文标识,以上接口不接受扩展方式;8. 交互平板板具有一体化4K高清摄像头,像素≥*,摄像头拍摄角度≥ 120°;*音单元有效保真*音距离≥12米;高清摄像头模组支持远程巡课系统;”
3. 原招标文件中,第六章综合评分表适用范围: HNSZZFCG -2022-0194-02中商务部分(F2)的产品实力第3条(P74)予以删除,相应分数调整至第4条、第5条评分因素,即:第4条“投 (略) 软件…”分值由5分调整至9分,第5条“投标人所投桌面云管理软件…”分值由5分调整至8分;
4. 原招标文件中,第六章综合评分表适用范围:HNSZZFCG -2022-0194-03商务部分(F2)的产品实力第1条(P77)予以删除,相应分数调整至第2条,即:第2条“所投桌面云管理软件具有…”分值由5分调整至1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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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原招标文件中,第五章采购内容与要求中第2包(博学楼多媒体建设)中的“86寸教学一体机(核心产品)”的第1条、4条、8条技术参数(P40、P41)为“★1. UHD液晶屏体:A规屏,显示尺寸≥86英寸,物理分辨率≥3840×2160,可无损播放4K片源,屏体亮度≥400cd/M2,对比度≥4000:1,最大可视角度≥178°(提供具有CMA或CNAS资格的检测机构出具的产品检测报告扫描件或复印件);4.前置面板需具有以下输入接口:≥2路双通道USB3.0接口,1路标准非转接HDMI接口与≥1路USB Type-C接口,可兼容笔记本与移动终端连接使用,交互平板前置接口均须具有中文标识,以上接口不接受扩展坞方式;8.交互平板板具有一体化4K高清摄像头,像素≥*,摄像头拍摄角度≥ 120°;*音单元有效保真*音距离≥12米;高清摄像头模组支持远程巡课系统,并可对接人脸识别软件进行使用(提供具有CMA或CNAS资格的检测机构出具的产品检测报告扫描件或复印件);”
2.原招标文件中,第五章采购内容与要求中第3包(懋恂楼多媒体建设)中的“86寸教学一体机(核心产品)”的第1条、4条、8条技术参数(P62)为“★1.UHD液晶屏体:A规屏,显示尺寸≥86英寸,物理分辨率≥3840×2160,可无损播放4K片源,屏体亮度≥400cd/M2,对比度≥4000:1,最大可视角度≥178°(提供具有CMA或CNAS资格的检测机构出具的产品检测报告扫描件或复印件)。;4.前置面板需具有以下输入接口:≥2路双通道USB3.0接口,1路标准非转接HDMI接口与≥1路USB Type-C接口,可兼容笔记本与移动终端连接使用,交互平板前置接口均须具有中文标识,以上接口不接受扩展坞方式;8.交互平板板具有一体化4K高清摄像头,像素≥*,摄像头拍摄角度≥ 120°;*音单元有效保真*音距离≥12米;高清摄像头模组支持远程巡课系统,并可对接人脸识别软件进行使用(提供具有CMA或CNAS资格的检测机构出具的产品检测报告扫描件或复印件);”
3.原招标文件中,第六章综合评分表适用范围: HNSZZFCG -2022-0194-02中商务部分(F2)的产品实力第3条(P74)为“3.投标人所投教学一体机品牌获得国家级政府部门颁发的交互设备领域科学技术进步奖证书计7分,省级政府部门颁发的计4分(提供证书复印件,未提供的不计分) ”
4.原招标文件中,第六章综合评分表适用范围:HNSZZFCG -2022-0194-03商务部分(F2)的产品实力第1条(P77)为“1.所投教学一体机品牌获得国家级政府部门颁发的交互设备领域科学技术进步奖证书计5分,省级政府部门颁发的计3分,市级政府部门颁发的计1分,按最高级别计分,本项最高计5分(提供证书复印件,未提供的不计分)”
变更后内容
1. 原招标文件中,第五章采购内容与要求中第2包(博学楼多媒体建设)中的“86寸教学一体机(核心产品)”的第1条、4条、8条技术参数(P40)修改为:★1. UHD液晶屏体:A规屏,显示尺寸≥86英寸,物理分辨率≥3840×2160,可无损播放4K片源,屏体最大亮度≥400cd/ M2,对比度≥4000:1,最大可视角度≥178°;4. 前置面板需具有以下输入接口:≥1路双通道USB3.0接口,1路标准非转接HDMI接口与≥1路USB Type-C接口,交互平板前置接口均须具有中文标识,以上接口不接受扩展方式;8. 交互平板板具有一体化4K高清摄像头,像素≥*,摄像头拍摄角度≥ 120°;*音单元有效保真*音距离≥12米;高清摄像头模组支持远程巡课系统;”;
2.原招标文件中,第五章采购内容与要求中第3包(懋恂楼多媒体建设)中的“86寸教学一体机(核心产品)”的第1条、4条、8条技术参数(P62)修改为“★1. UHD液晶屏体:A规屏,显示尺寸≥86英寸,物理分辨率≥3840×2160,可无损播放4K片源,屏体最大亮度≥400cd/ M2,对比度≥4000:1,最大可视角度≥178°;4. 前置面板需具有以下输入接口:≥1路双通道USB3.0接口,1路标准非转接HDMI接口与≥1路USB Type-C接口,交互平板前置接口均须具有中文标识,以上接口不接受扩展方式;8. 交互平板板具有一体化4K高清摄像头,像素≥*,摄像头拍摄角度≥ 120°;*音单元有效保真*音距离≥12米;高清摄像头模组支持远程巡课系统;”
3. 原招标文件中,第六章综合评分表适用范围: HNSZZFCG -2022-0194-02中商务部分(F2)的产品实力第3条(P74)予以删除,相应分数调整至第4条、第5条评分因素,即:第4条“投 (略) 软件…”分值由5分调整至9分,第5条“投标人所投桌面云管理软件…”分值由5分调整至8分;
4. 原招标文件中,第六章综合评分表适用范围:HNSZZFCG -2022-0194-03商务部分(F2)的产品实力第1条(P77)予以删除,相应分数调整至第2条,即:第2条“所投桌面云管理软件具有…”分值由5分调整至1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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