向社会购买家庭医生签约服务标前更正公告(二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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向社会购买家庭医生签约服务标前更正公告(二次)

向社会购买家庭医生签约服务标前更正公告(二次)
项目编号:[*]WSCG[GK]*作者: (略) 思明区卫生健康局发布时间:2022-10-14 17:18


向社会购买家庭医生签约服务标前更正公告(二次)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WSCG[GK]*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 称:向社会购买家庭医生签约服务

首次公告日期:2022年10月12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

1.接采购人通知,原采购文件“第四章资格审查与评标第二部分条款7.2评标标准采购包1采用综合评分法:③商务项“评标项目2-6更改为:根据投标人2021年度的年医保门诊人次(本市户籍参保人员)进行评价,就诊人数达到*(含)的,得1分,每增加*,得0.5分,满分3分(投标人需如实提供门诊系统查询的相关统计数据,若经核实投标人提供虚假数据,则视其为虚假应标,取消中标资格)。”

2.接采购人通知,原采购文件“第四章资格审查与评标第二部分条款7.2评标标准采购包2采用综合评分法:③商务项“评标项目2-6更改为:根据投标人2021年度的年医保门诊人次(本市户籍参保人员)进行评价,就诊人数达到*(含)的,得1分,每增加*,得0.5分,满分3分(投标人需如实提供门诊系统查询的相关统计数据,若经核实投标人提供虚假数据,则视其为虚假应标,取消中标资格)。”

3.接采购人通知,原采购文件“第四章资格审查与评标第二部分条款7.2评标标准采购包3采用综合评分法:③商务项“评标项目2-6更改为:根据投标人2021年度的年医保门诊人次(本市户籍参保人员)进行评价,就诊人数达到*(含)的,得1分,每增加*,得0.5分,满分3分(投标人需如实提供门诊系统查询的相关统计数据,若经核实投标人提供虚假数据,则视其为虚假应标,取消中标资格)。”

4.接采购人通知,原采购文件“第四章资格审查与评标第二部分条款7.2评标标准采购包4采用综合评分法:③商务项“评标项目2-6更改为:根据投标人2021年度的年医保门诊人次(本市户籍参保人员)进行评价,就诊人数达到*(含)的,得1分,每增加*,得0.5分,满分3分(投标人需如实提供门诊系统查询的相关统计数据,若经核实投标人提供虚假数据,则视其为虚假应标,取消中标资格)。”

5.根据招标文件规定,本公告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之一,对双方均具有约束力。本公告与原招标文件不一致的部分以本公告为准。

其他内容不变

更正日期:2022年10月14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略) 思明区卫生健康局         

地 址: (略) 思明 (略) 168号6楼606    

联系方式:0592-*      

2.采购代 理机构信息

名 称: (略) (略)      

地 址: (略) 思 (略) 221-1号702单元     

联系方式:0592-*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江小姐

电  话:0592-*

(略) (略)

发布日期:2022年10月14日

向社会购买家庭医生签约服务标前更正公告(二次)
项目编号:[*]WSCG[GK]*作者: (略) 思明区卫生健康局发布时间:2022-10-14 17:18


向社会购买家庭医生签约服务标前更正公告(二次)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WSCG[GK]*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 称:向社会购买家庭医生签约服务

首次公告日期:2022年10月12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

1.接采购人通知,原采购文件“第四章资格审查与评标第二部分条款7.2评标标准采购包1采用综合评分法:③商务项“评标项目2-6更改为:根据投标人2021年度的年医保门诊人次(本市户籍参保人员)进行评价,就诊人数达到*(含)的,得1分,每增加*,得0.5分,满分3分(投标人需如实提供门诊系统查询的相关统计数据,若经核实投标人提供虚假数据,则视其为虚假应标,取消中标资格)。”

2.接采购人通知,原采购文件“第四章资格审查与评标第二部分条款7.2评标标准采购包2采用综合评分法:③商务项“评标项目2-6更改为:根据投标人2021年度的年医保门诊人次(本市户籍参保人员)进行评价,就诊人数达到*(含)的,得1分,每增加*,得0.5分,满分3分(投标人需如实提供门诊系统查询的相关统计数据,若经核实投标人提供虚假数据,则视其为虚假应标,取消中标资格)。”

3.接采购人通知,原采购文件“第四章资格审查与评标第二部分条款7.2评标标准采购包3采用综合评分法:③商务项“评标项目2-6更改为:根据投标人2021年度的年医保门诊人次(本市户籍参保人员)进行评价,就诊人数达到*(含)的,得1分,每增加*,得0.5分,满分3分(投标人需如实提供门诊系统查询的相关统计数据,若经核实投标人提供虚假数据,则视其为虚假应标,取消中标资格)。”

4.接采购人通知,原采购文件“第四章资格审查与评标第二部分条款7.2评标标准采购包4采用综合评分法:③商务项“评标项目2-6更改为:根据投标人2021年度的年医保门诊人次(本市户籍参保人员)进行评价,就诊人数达到*(含)的,得1分,每增加*,得0.5分,满分3分(投标人需如实提供门诊系统查询的相关统计数据,若经核实投标人提供虚假数据,则视其为虚假应标,取消中标资格)。”

5.根据招标文件规定,本公告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之一,对双方均具有约束力。本公告与原招标文件不一致的部分以本公告为准。

其他内容不变

更正日期:2022年10月14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略) 思明区卫生健康局         

地 址: (略) 思明 (略) 168号6楼606    

联系方式:0592-*      

2.采购代 理机构信息

名 称: (略) (略)      

地 址: (略) 思 (略) 221-1号702单元     

联系方式:0592-*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江小姐

电  话:0592-*

(略) (略)

发布日期:2022年10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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