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ZG2022523-034泰州市2023年度市级党政机关会议定点场所更正公告
TZG2022523-034泰州市2023年度市级党政机关会议定点场所更正公告
编号:*
名称: (略) 2 (略) 级党政机关会议定点场所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 (略) 2 (略) 级党政机关会议定点场所
首次公告日期:2022年09月21日
二、更正信息更正内容:
1、原采购公告“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自2022年9月22日00:00:00至2022年10月8日24:00:00截止(采购文件的获取期限自开始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变更为“时间:自2022年10月18日00:00:00至2022年10月24日24:00:00截止(采购文件的获取期限自开始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
2、原采购公告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截止时间:2022年10月18日 09:30(北京时间)”变更为:“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截止时间:2022年11月2日 09:30(北京时间)”
原招标文件“一.投标邀请函 投标文件接收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22年10月18日 09:30(北京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后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变更为:“一.投标邀请函投标文件接收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22年11月2日09:30(北京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后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3、投标文件模块中承诺书按照以下格式填写:
承诺书
(投标人名称)在此承诺:
1.本公司(单位)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2. 本公司未被“信用中国”网站(http://**.cn)列入失信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3.本公司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 (略) 令第658号)第十八条“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的情形。
如违背上述承诺,本公司(单位)将承担一切法律责任。
投标人(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
更正日期:2022年10月17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无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名 称: (略) 财政局
地 址: (略) 302号
联系方式:0523-*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地 址: (略) (略) 306号
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王女士
电 话:0523-*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 (略) 2 (略) 级党政机关会议定点场所
首次公告日期:2022年09月21日
二、更正信息更正内容:
1、原采购公告“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自2022年9月22日00:00:00至2022年10月8日24:00:00截止(采购文件的获取期限自开始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变更为“时间:自2022年10月18日00:00:00至2022年10月24日24:00:00截止(采购文件的获取期限自开始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
2、原采购公告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截止时间:2022年10月18日 09:30(北京时间)”变更为:“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截止时间:2022年11月2日 09:30(北京时间)”
原招标文件“一.投标邀请函 投标文件接收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22年10月18日 09:30(北京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后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变更为:“一.投标邀请函投标文件接收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22年11月2日09:30(北京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后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3、投标文件模块中承诺书按照以下格式填写:
承诺书
(投标人名称)在此承诺:
1.本公司(单位)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2. 本公司未被“信用中国”网站(http://**.cn)列入失信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3.本公司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 (略) 令第658号)第十八条“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的情形。
如违背上述承诺,本公司(单位)将承担一切法律责任。
投标人(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
更正日期:2022年10月17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无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名 称: (略) 财政局
地 址: (略) 302号
联系方式:0523-*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地 址: (略) (略) 306号
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王女士
电 话:0523-*
编号:*
名称: (略) 2 (略) 级党政机关会议定点场所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 (略) 2 (略) 级党政机关会议定点场所
首次公告日期:2022年09月21日
二、更正信息更正内容:
1、原采购公告“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自2022年9月22日00:00:00至2022年10月8日24:00:00截止(采购文件的获取期限自开始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变更为“时间:自2022年10月18日00:00:00至2022年10月24日24:00:00截止(采购文件的获取期限自开始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
2、原采购公告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截止时间:2022年10月18日 09:30(北京时间)”变更为:“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截止时间:2022年11月2日 09:30(北京时间)”
原招标文件“一.投标邀请函 投标文件接收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22年10月18日 09:30(北京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后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变更为:“一.投标邀请函投标文件接收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22年11月2日09:30(北京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后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3、投标文件模块中承诺书按照以下格式填写:
承诺书
(投标人名称)在此承诺:
1.本公司(单位)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2. 本公司未被“信用中国”网站(http://**.cn)列入失信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3.本公司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 (略) 令第658号)第十八条“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的情形。
如违背上述承诺,本公司(单位)将承担一切法律责任。
投标人(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
更正日期:2022年10月17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无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名 称: (略) 财政局
地 址: (略) 302号
联系方式:0523-*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地 址: (略) (略) 306号
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王女士
电 话:0523-*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 (略) 2 (略) 级党政机关会议定点场所
首次公告日期:2022年09月21日
二、更正信息更正内容:
1、原采购公告“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自2022年9月22日00:00:00至2022年10月8日24:00:00截止(采购文件的获取期限自开始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变更为“时间:自2022年10月18日00:00:00至2022年10月24日24:00:00截止(采购文件的获取期限自开始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
2、原采购公告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截止时间:2022年10月18日 09:30(北京时间)”变更为:“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截止时间:2022年11月2日 09:30(北京时间)”
原招标文件“一.投标邀请函 投标文件接收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22年10月18日 09:30(北京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后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变更为:“一.投标邀请函投标文件接收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22年11月2日09:30(北京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后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3、投标文件模块中承诺书按照以下格式填写:
承诺书
(投标人名称)在此承诺:
1.本公司(单位)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2. 本公司未被“信用中国”网站(http://**.cn)列入失信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3.本公司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 (略) 令第658号)第十八条“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的情形。
如违背上述承诺,本公司(单位)将承担一切法律责任。
投标人(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
更正日期:2022年10月17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无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名 称: (略) 财政局
地 址: (略) 302号
联系方式:0523-*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地 址: (略) (略) 306号
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王女士
电 话:05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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