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洋安置房四期二标段EPC工程总承包第1次澄清与修改公告招标变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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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洋安置房四期二标段EPC工程总承包第1次澄清与修改公告招标变更


各潜在投标人:

根据本标段招标文件的相关规定,现对招标文件有关内容进行澄清与修改,具体澄清与修改内容如下:

一、投标人提问部分

问1:第一部分合同协议书第十条第4款“4.如承包人为联合体的,联合体的成员方有义务按合同约定履行职责并服从牵头方为履行合同而进行的管理。若成员方未按约定履行合同要求,发包人有权对该成员方按其对应合同价格的千分之一进行处罚,并且牵头方应承担连带责任,发包人可再对牵头方按违约成员方罚款金额的10%-30%进行处罚。”存在重复处罚问题,联合体作为投标整体,即使出现违约情形,应该单一处罚,不能重复处罚。

答:按招标文件规定执行。

问2:专用条款“14.3.2.2建安工程费支付方式”第(4)项“竣工决算审计支付方式:竣工结算完成后,按发包人的相关管理规定办理竣工决算审计,审计完成后支付至审定金额的98.5%,剩余1.5%作为工程质量保修金。”此处应明确竣工结算审计的时间或者期限范围。

答:按招标文件规定执行。

问3:招标文件P57页,倒数第二行,“措施费、规费、税金等税率不变的情况下,随工程量清单单价下浮后,作同比例下浮,其中安全文明施工费按规定执行”。(1)措施费应该指组织措施费,不应该包括技术措施费,因技术措施费单价已作下浮。(2)组织措施费、规费是按实体清单和技术措施清单价格作为计取基数,其清单单价已经下浮,如果措施费、规费再作同比例下浮,就重复下浮了,不合理。(3)规费、安全文明增加费同安全文明施工费一样,属于非竞争性国家定制费率,转为合同价时,规费、安全文明增加费、安全文明施工费三项费用取费时取费基数(即建安工程费清单单价)是否不考虑中标下浮率。

答:规费、税金、安全文明施工费费率属于不可竞争费率,按政府相关文件规定计算,其他内容以答疑文件内容为准。

问4:初设图纸中无CAD图纸,请提供CAD图纸,方便做施工平面布置。

答:详见答疑文件附件。

问5: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3.2履约期限中“本项目合作期限暂定为76个月,中标人和招标人双方可根据开发建设的实际情况调整合作期限;中标通知书发出后20日历天内(含节假日)提交主体建筑、结构及安装施工图设计成果及施工图预算成果,明确主要材料性能参数、档次,附属配套设计文件根据项目建设需要分阶段提交,并在规定时间内按照发包人委托的第三方设计咨询单位出具的优化意见完成修改,后期服务至本项目所有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建设期限暂定为28个月,以发包人最终确认的建设期限为准。”请问,施工组织设计中的施工进度计划是否按“建设期限28个月”编制?

答:是。

问6:中标通知书发出后20日历天内(含节假日)提交主体建筑、结构及安装施工图设计成果及施工图预算成果。问:设计结构建筑初稿到装配式、铝模深化,图纸审核复查,算量组价20天内无法消化,时间是否可调整。

答:按招标文件规定执行。

问7:招标文件要求现场专职安全员不少于3人[上述现场专职安全员中须包括负责土建安全管理的专职安全员(具备C2证或C3证)和负责机械安全管理的专职安全员(具备C1证或C3证)的专职安全员],但我省只有安全员C证,本项目能否只提供安全员C证即可?

答:如外省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未分C1、C2、C3类,可提供C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原件彩色扫描件或带有二维码的考核合格人员证书信息彩色截图。湖北省外建筑施工企业承揽本省工程项目组建的施工项目部,其关键岗位人员如持有外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或认可的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施工现场专业人员职业培训合格证书,其证书应能通过相关住房和城乡建设 (略) 站查询其真伪( (略) 站查询截图或链接),或上传由相关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或其认可的机构)出具的证书真实性证明文件原件彩色扫描件。

问8:标段一和标段二无具体投资额(合同额),请明确具体投资额并在初设概算中按标段给予各标段详细的投资构成和明细。

答:详见答疑文件附件。

问9:挂网公示的可研在经济效益分析中明确项目收入来源主要为保障房、商业及停车位销售收入、停车位出租收入。请明确本项目的供地方式为划拨还是出让?安置房的销售与划拨用地的要求不一致,请补充供地方式及安置房销售的解释说明。

答:以招标文件公布的内容为准。

问10:请明示发包人的支付担保具体要求,项目公司如何与发包人平均承担?

答:支付担保的形式可以为由支行或以上级别的商业银行、股份制银行出具的银 (略) 、 (略) 出具的担保;出具支付担保的期限将在合同签订时约定; (略) 将各自承担与承包人履约担保对等的支付担保的50%。

问11:承包人为联合体的,所有支付的款项由联合体各方向发包人分别申报、分别收取和支付。是否除业主建设期支付款项之外所有 (略) 支付?

答:如承包人为联合体的,所有支付的款项由联合体各方向发包人分别申报、分别收取和支付。除业主建设期支付款项之外所有 (略) 支付。

问12:项目公司作为融资主体, (略) 在建设项目工程总承包合同中是否直接承接业主方关于项目收付款的权利和义务?

答:项目公司在总承包合同中应承担支付的义务。

问13:项目公司筹集的资金范围,招标范围与投资合作协议中不一致, (略) 是否仅负责50%建设资金的筹措?

答:是。

问14:项目公司筹集的资金范围,第一章招标公告中“4、(1)投融资工作:②项目公司作为融资主体负责项目建设所需资金(包括应承担本项目建设的相关成本和费用、工程前期及其他服务类项目费用等)的筹集及支付, (略) 融资提供相关支持,按照协议约定保障项目开发建设计划的资金需求,招标人不提供任何增信措施, (略) 融资事项承担任何连带责任。”与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中“一、《投资合作协议》核心条件中五、项目公司融资责任:项目公司需承担本项目总投资额50%的投融资责任。项目公司应根据投资合作协议及补充协议约定,负责本项目的投融资工作,确保项目建设资金及时足额到位,确保按照业主方或代建单位支付指令在约定时限内足额支付投资款。”中描述范围不一致, (略) 是否仅负责50%建设资金的筹措?

答:是。

问15:项目公司负责总投资50%的投融资责任,剩余资金由业主方筹措,请明确业主方在建设期月度工程进度款的支付比例?

答:业主方支付合同价款的比例和资金安排将根据业主方实际资金情况确定,不论业主方支付比例如何调整,在承担不超过总投资50%的投融资责任的前提下,项目公司应保障设计费和建安工程费等费用的正常支付。

问16:建议明确业主方支付合同价款的比例和资金安排?

答:业主方支付合同价款的比例和资金安排将根据业主方实际资金情况确定,不论业主方支付比例如何调整,在承担不超过总投资50%的投融资责任的前提下,项目公司应保障设计费和建安工程费等费用的正常支付。

问17: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中“一、《投资合作协议》核心条件”中项目公司负责总投资50%的投融资责任,剩余资金由业主方筹措,请明确业主方在建设期月度工程进度款的支付比例,请明确。

答:业主方支付合同价款的比例和资金安排将根据业主方实际资金情况确定,不论业主方支付比例如何调整,在承担不超过总投资50%的投融资责任的前提下,项目公司应保障设计费和建安工程费等费用的正常支付。

问18:竣工结算支付至90%,决算审计支付至98.5%的资金具体支付责任人是否为业主方,是否需要提供支付凭证?

答:业主方支付合同价款的比例和资金安排将根据业主方实际资金情况确定,不提供支付凭证。

问19: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中“一、《投资合作协议》核心条件” (略) 在建设项目工程总承包合同中是否直接履行业主方关于本项目建设期、支付期收付款的权利和义务,请明确。同时,需 (略) 径,为方便出资方立项及风控考虑,建议:本项目50%的发票由本项目联合体牵头人(施工方) (略) ,另外50%由联合体牵头人(施工方)直接开给业主。

答:以招标文件公布的内容为准。

问20:建议明确 (略) 的建设服务费的计算公式、支付时点和支付比例。

答:以招标文件公布的内容为准。

问21:项目公司承担50%的投融资责任,业主方支付期支付的建设服务费是否为50%的建设资金和其对应的投资收益?

答:以招标文件公布的内容为准。

问22:建议明确建设期投资收益(建设期利息)和支付期内投资收益的计算公式和具体支付时点?

答:以招标文件公布的内容为准。

问23: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中“一、《投资合作协议》核心条件”中项目公司承担50%的投融资责任,业主方支付期支付的建设服务费是否为50%的建设资金和其对应的投资收益,请明确。

答:以招标文件公布的内容为准。

问24: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中“一、《投资合作协议》核心条件”中建议明确 (略) 的建设服务费的计算公式、支付时点和年度支付比例(建议明确建设期投资收益(建设期利息)和支付期内投资收益的计算公式和具体支付时点)。

答:以招标文件公布的内容为准。

二、招标文件澄清修改部分

1、本标段设计费全费用综合单价报价执行固定价格*/平方米,答疑文件相关内容已作对应修改。

2、本标段招标文件以本次澄清与修改发布的答疑文件为准,请各投标人及时下载并严格按照此次发布的答疑文件制作投标文件。

本澄清与修改公告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澄清与修改公告与招标文件表述不一致之处,以澄清与修改公告为准。

招标人:宜昌 (略)

地址: (略) 西 (略) 39-6号

联系人:胡淞翔

联系电话:0717-*

招标代理机构:湖北聚信建设 (略)

地址: (略) 西 (略) 25号住邦科技园B区H栋3楼

联系人:朱芸萱

联系电话:*

2022年10月10日


各潜在投标人:

根据本标段招标文件的相关规定,现对招标文件有关内容进行澄清与修改,具体澄清与修改内容如下:

一、投标人提问部分

问1:第一部分合同协议书第十条第4款“4.如承包人为联合体的,联合体的成员方有义务按合同约定履行职责并服从牵头方为履行合同而进行的管理。若成员方未按约定履行合同要求,发包人有权对该成员方按其对应合同价格的千分之一进行处罚,并且牵头方应承担连带责任,发包人可再对牵头方按违约成员方罚款金额的10%-30%进行处罚。”存在重复处罚问题,联合体作为投标整体,即使出现违约情形,应该单一处罚,不能重复处罚。

答:按招标文件规定执行。

问2:专用条款“14.3.2.2建安工程费支付方式”第(4)项“竣工决算审计支付方式:竣工结算完成后,按发包人的相关管理规定办理竣工决算审计,审计完成后支付至审定金额的98.5%,剩余1.5%作为工程质量保修金。”此处应明确竣工结算审计的时间或者期限范围。

答:按招标文件规定执行。

问3:招标文件P57页,倒数第二行,“措施费、规费、税金等税率不变的情况下,随工程量清单单价下浮后,作同比例下浮,其中安全文明施工费按规定执行”。(1)措施费应该指组织措施费,不应该包括技术措施费,因技术措施费单价已作下浮。(2)组织措施费、规费是按实体清单和技术措施清单价格作为计取基数,其清单单价已经下浮,如果措施费、规费再作同比例下浮,就重复下浮了,不合理。(3)规费、安全文明增加费同安全文明施工费一样,属于非竞争性国家定制费率,转为合同价时,规费、安全文明增加费、安全文明施工费三项费用取费时取费基数(即建安工程费清单单价)是否不考虑中标下浮率。

答:规费、税金、安全文明施工费费率属于不可竞争费率,按政府相关文件规定计算,其他内容以答疑文件内容为准。

问4:初设图纸中无CAD图纸,请提供CAD图纸,方便做施工平面布置。

答:详见答疑文件附件。

问5: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3.2履约期限中“本项目合作期限暂定为76个月,中标人和招标人双方可根据开发建设的实际情况调整合作期限;中标通知书发出后20日历天内(含节假日)提交主体建筑、结构及安装施工图设计成果及施工图预算成果,明确主要材料性能参数、档次,附属配套设计文件根据项目建设需要分阶段提交,并在规定时间内按照发包人委托的第三方设计咨询单位出具的优化意见完成修改,后期服务至本项目所有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建设期限暂定为28个月,以发包人最终确认的建设期限为准。”请问,施工组织设计中的施工进度计划是否按“建设期限28个月”编制?

答:是。

问6:中标通知书发出后20日历天内(含节假日)提交主体建筑、结构及安装施工图设计成果及施工图预算成果。问:设计结构建筑初稿到装配式、铝模深化,图纸审核复查,算量组价20天内无法消化,时间是否可调整。

答:按招标文件规定执行。

问7:招标文件要求现场专职安全员不少于3人[上述现场专职安全员中须包括负责土建安全管理的专职安全员(具备C2证或C3证)和负责机械安全管理的专职安全员(具备C1证或C3证)的专职安全员],但我省只有安全员C证,本项目能否只提供安全员C证即可?

答:如外省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未分C1、C2、C3类,可提供C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原件彩色扫描件或带有二维码的考核合格人员证书信息彩色截图。湖北省外建筑施工企业承揽本省工程项目组建的施工项目部,其关键岗位人员如持有外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或认可的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施工现场专业人员职业培训合格证书,其证书应能通过相关住房和城乡建设 (略) 站查询其真伪( (略) 站查询截图或链接),或上传由相关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或其认可的机构)出具的证书真实性证明文件原件彩色扫描件。

问8:标段一和标段二无具体投资额(合同额),请明确具体投资额并在初设概算中按标段给予各标段详细的投资构成和明细。

答:详见答疑文件附件。

问9:挂网公示的可研在经济效益分析中明确项目收入来源主要为保障房、商业及停车位销售收入、停车位出租收入。请明确本项目的供地方式为划拨还是出让?安置房的销售与划拨用地的要求不一致,请补充供地方式及安置房销售的解释说明。

答:以招标文件公布的内容为准。

问10:请明示发包人的支付担保具体要求,项目公司如何与发包人平均承担?

答:支付担保的形式可以为由支行或以上级别的商业银行、股份制银行出具的银 (略) 、 (略) 出具的担保;出具支付担保的期限将在合同签订时约定; (略) 将各自承担与承包人履约担保对等的支付担保的50%。

问11:承包人为联合体的,所有支付的款项由联合体各方向发包人分别申报、分别收取和支付。是否除业主建设期支付款项之外所有 (略) 支付?

答:如承包人为联合体的,所有支付的款项由联合体各方向发包人分别申报、分别收取和支付。除业主建设期支付款项之外所有 (略) 支付。

问12:项目公司作为融资主体, (略) 在建设项目工程总承包合同中是否直接承接业主方关于项目收付款的权利和义务?

答:项目公司在总承包合同中应承担支付的义务。

问13:项目公司筹集的资金范围,招标范围与投资合作协议中不一致, (略) 是否仅负责50%建设资金的筹措?

答:是。

问14:项目公司筹集的资金范围,第一章招标公告中“4、(1)投融资工作:②项目公司作为融资主体负责项目建设所需资金(包括应承担本项目建设的相关成本和费用、工程前期及其他服务类项目费用等)的筹集及支付, (略) 融资提供相关支持,按照协议约定保障项目开发建设计划的资金需求,招标人不提供任何增信措施, (略) 融资事项承担任何连带责任。”与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中“一、《投资合作协议》核心条件中五、项目公司融资责任:项目公司需承担本项目总投资额50%的投融资责任。项目公司应根据投资合作协议及补充协议约定,负责本项目的投融资工作,确保项目建设资金及时足额到位,确保按照业主方或代建单位支付指令在约定时限内足额支付投资款。”中描述范围不一致, (略) 是否仅负责50%建设资金的筹措?

答:是。

问15:项目公司负责总投资50%的投融资责任,剩余资金由业主方筹措,请明确业主方在建设期月度工程进度款的支付比例?

答:业主方支付合同价款的比例和资金安排将根据业主方实际资金情况确定,不论业主方支付比例如何调整,在承担不超过总投资50%的投融资责任的前提下,项目公司应保障设计费和建安工程费等费用的正常支付。

问16:建议明确业主方支付合同价款的比例和资金安排?

答:业主方支付合同价款的比例和资金安排将根据业主方实际资金情况确定,不论业主方支付比例如何调整,在承担不超过总投资50%的投融资责任的前提下,项目公司应保障设计费和建安工程费等费用的正常支付。

问17: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中“一、《投资合作协议》核心条件”中项目公司负责总投资50%的投融资责任,剩余资金由业主方筹措,请明确业主方在建设期月度工程进度款的支付比例,请明确。

答:业主方支付合同价款的比例和资金安排将根据业主方实际资金情况确定,不论业主方支付比例如何调整,在承担不超过总投资50%的投融资责任的前提下,项目公司应保障设计费和建安工程费等费用的正常支付。

问18:竣工结算支付至90%,决算审计支付至98.5%的资金具体支付责任人是否为业主方,是否需要提供支付凭证?

答:业主方支付合同价款的比例和资金安排将根据业主方实际资金情况确定,不提供支付凭证。

问19: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中“一、《投资合作协议》核心条件” (略) 在建设项目工程总承包合同中是否直接履行业主方关于本项目建设期、支付期收付款的权利和义务,请明确。同时,需 (略) 径,为方便出资方立项及风控考虑,建议:本项目50%的发票由本项目联合体牵头人(施工方) (略) ,另外50%由联合体牵头人(施工方)直接开给业主。

答:以招标文件公布的内容为准。

问20:建议明确 (略) 的建设服务费的计算公式、支付时点和支付比例。

答:以招标文件公布的内容为准。

问21:项目公司承担50%的投融资责任,业主方支付期支付的建设服务费是否为50%的建设资金和其对应的投资收益?

答:以招标文件公布的内容为准。

问22:建议明确建设期投资收益(建设期利息)和支付期内投资收益的计算公式和具体支付时点?

答:以招标文件公布的内容为准。

问23: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中“一、《投资合作协议》核心条件”中项目公司承担50%的投融资责任,业主方支付期支付的建设服务费是否为50%的建设资金和其对应的投资收益,请明确。

答:以招标文件公布的内容为准。

问24: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中“一、《投资合作协议》核心条件”中建议明确 (略) 的建设服务费的计算公式、支付时点和年度支付比例(建议明确建设期投资收益(建设期利息)和支付期内投资收益的计算公式和具体支付时点)。

答:以招标文件公布的内容为准。

二、招标文件澄清修改部分

1、本标段设计费全费用综合单价报价执行固定价格*/平方米,答疑文件相关内容已作对应修改。

2、本标段招标文件以本次澄清与修改发布的答疑文件为准,请各投标人及时下载并严格按照此次发布的答疑文件制作投标文件。

本澄清与修改公告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澄清与修改公告与招标文件表述不一致之处,以澄清与修改公告为准。

招标人:宜昌 (略)

地址: (略) 西 (略) 39-6号

联系人:胡淞翔

联系电话:0717-*

招标代理机构:湖北聚信建设 (略)

地址: (略) 西 (略) 25号住邦科技园B区H栋3楼

联系人:朱芸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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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10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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