盘州市白河沟水库饮用水水源地二级保护区污水处理项目施工招标流标/废标公告
盘州市白河沟水库饮用水水源地二级保护区污水处理项目施工招标流标/废标公告
1、项目名称: (略) 白河沟水库饮用水水源地二级保护区污水处理项目施工招标
2、项目编号:E*SE
3、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4、公告时间:2022年09月15日09时30分至2022年09月21日17时30分
5、开标时间:2022年10月9日09时30分
6、废标原因:在中标公示期内第一中标候选人:云南 (略) 向 (略) 提交了中标资格放弃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五十五条“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放弃中标、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或者被查实存在影响中标结果的违法行为等情形,不符合中标条件的,招标人可以按照评标委员会提出的中标候选人名单排序依次确定其他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也可以重新招标。”招标人决定本项目采用二次招标方式确定中标人,故本次招标废标。
7、公示时间:2022年10月17日至2022年10月20日
8、招标人: (略) 生态环境局
地址: (略) 综合体
联系人:王旺
电话:*
9、招标代理机构:贵州黔源 (略)
地址:贵 (略) 钟山区
联系人:夏燕
电话:*
重要提示:根据《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七部委局11号令),投标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工程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法规和规章的,有权依法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 (略) 生态环境局电话:*)。
投诉人投诉时,应当提交投诉书。投诉书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
(2)被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
(3)投诉事项的基本事实;
(4)相关请求及主张;
(5)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
投诉人是法人的,投诉书必须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表签字并盖章;其他组织或者个人投诉的,投诉书必须由其主要负责人或者投诉人本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复印件。
投诉书有关材料是外文的,投诉人应当同时提供其中文译本。
1、项目名称: (略) 白河沟水库饮用水水源地二级保护区污水处理项目施工招标
2、项目编号:E*SE
3、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4、公告时间:2022年09月15日09时30分至2022年09月21日17时30分
5、开标时间:2022年10月9日09时30分
6、废标原因:在中标公示期内第一中标候选人:云南 (略) 向 (略) 提交了中标资格放弃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五十五条“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放弃中标、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或者被查实存在影响中标结果的违法行为等情形,不符合中标条件的,招标人可以按照评标委员会提出的中标候选人名单排序依次确定其他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也可以重新招标。”招标人决定本项目采用二次招标方式确定中标人,故本次招标废标。
7、公示时间:2022年10月17日至2022年10月20日
8、招标人: (略) 生态环境局
地址: (略) 综合体
联系人:王旺
电话:*
9、招标代理机构:贵州黔源 (略)
地址:贵 (略) 钟山区
联系人:夏燕
电话:*
重要提示:根据《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七部委局11号令),投标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工程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法规和规章的,有权依法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 (略) 生态环境局电话:*)。
投诉人投诉时,应当提交投诉书。投诉书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
(2)被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
(3)投诉事项的基本事实;
(4)相关请求及主张;
(5)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
投诉人是法人的,投诉书必须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表签字并盖章;其他组织或者个人投诉的,投诉书必须由其主要负责人或者投诉人本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复印件。
投诉书有关材料是外文的,投诉人应当同时提供其中文译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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