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韶关学院银杏大道周边湖泊污水治理及改造项目施工更正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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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韶关学院银杏大道周边湖泊污水治理及改造项目施工更正公告

  广东韶关学院银杏大道周边湖泊污水治理及改造项目施工更正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1371-2241GDGH1269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 (略) 银杏大道周边湖泊污水治理及改造项目施工

  首次公告日期:2022年10月13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公告

  更正原因:

  其他原因

  更正内容:

  1.原竞争性磋商文件“第二章用户需求书”“主要商务要求”表中的

  付款方式

  1期:支付比例80%,(1)预付款:合同签订后十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价的30%作为预付款,承包人向发包人提供合同价30%的银行保函。(2)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发包人向承包人支付至合同价的80%(含合同价30%的预付款)。(3)变更工程造价必须经监理单位审核、 (略) 审定(发包人委托),并经发包人核定后方可支付。

  2期:支付比例17%,(1)结算经发包人或发包人委 (略) 审核完成后,十五个工作日内支付至审定结算价的97%。

  3期:支付比例3%,(1)剩余审定结算价的3%作为质量保证金,质保期满两年后无重大质量问题且二次验收合格后支付。

  注:(1)发包人每次支付工程款前,承包人均应提供有效的税务发票。如果承包人无法提供符合要求的发票,由此造成的相应损失由承包人承担。(2)材料暂估价、专业工程暂估价支付方式:材料暂估价、专业工程暂估价需要列明详细项目内容,提供相关的佐证材料,包括但不限于:采购合同、发票、询价记录等。经发包人或发包人委 (略) 审核确认后在结算完成后支付。

  更正为:

  付款方式

  1期:支付比例30%,(1)预付款:合同签订后十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价的30%作为预付款,承包人在申请预付款时须提供相应金额的预付款银行保函或保险保函。

  2期:支付比例50%,(1)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发包人向承包人支付合同价的80%,预付款在本期中一次性扣除。(2)变更工程造价必须经监 (略) 审核(发包人委托),并经发包人核定后,在申请进度款时一并支付,支付变更价款的50%。

  3期:支付比例17%,(1)结算经发包人或发包人委 (略) 审核确认后,十五个工作日内支付至审定结算价的97%。

  4期:支付比例3%,(1)剩余审定结算价的3%作为质量保证金,两年质保期满无重大质量问题且二次验收合格后,一次性无息支付。

  注:(1)发包人每次支付工程款前,承包人均应提供有效的税务发票。如果承包人无法提供符合要求的发票,由此造成的相应损失由承包人承担。(2)材料暂估价、专业工程暂估价支付方式:材料暂估价、专业工程暂估价需要列明详细项目内容,提供相关的佐证材料,包括但不限于:采购合同、发票、询价记录等。经发包人或发包人委 (略) 审核确认后在结算完成后支付。

  其他内容不变

  更正日期:2022年10月14日

  三、其他补充事项

  原竞争性磋商公告和竞争性磋商文件中如涉及上述内容的亦作相应修改。原竞争性磋商文件与更正公告有矛盾的地方,以此更正公告为准。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略)

  地址: (略) 浈 (略) 288号

  联系方式:075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广东 (略)

  地址: (略) 越秀 (略) 102号华盛大厦北塔18楼

  联系方式:020-*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王小姐、林先生

  电话:020-*

  广东 (略)

  2022年10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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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韶关

  广东韶关学院银杏大道周边湖泊污水治理及改造项目施工更正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1371-2241GDGH1269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 (略) 银杏大道周边湖泊污水治理及改造项目施工

  首次公告日期:2022年10月13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公告

  更正原因:

  其他原因

  更正内容:

  1.原竞争性磋商文件“第二章用户需求书”“主要商务要求”表中的

  付款方式

  1期:支付比例80%,(1)预付款:合同签订后十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价的30%作为预付款,承包人向发包人提供合同价30%的银行保函。(2)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发包人向承包人支付至合同价的80%(含合同价30%的预付款)。(3)变更工程造价必须经监理单位审核、 (略) 审定(发包人委托),并经发包人核定后方可支付。

  2期:支付比例17%,(1)结算经发包人或发包人委 (略) 审核完成后,十五个工作日内支付至审定结算价的97%。

  3期:支付比例3%,(1)剩余审定结算价的3%作为质量保证金,质保期满两年后无重大质量问题且二次验收合格后支付。

  注:(1)发包人每次支付工程款前,承包人均应提供有效的税务发票。如果承包人无法提供符合要求的发票,由此造成的相应损失由承包人承担。(2)材料暂估价、专业工程暂估价支付方式:材料暂估价、专业工程暂估价需要列明详细项目内容,提供相关的佐证材料,包括但不限于:采购合同、发票、询价记录等。经发包人或发包人委 (略) 审核确认后在结算完成后支付。

  更正为:

  付款方式

  1期:支付比例30%,(1)预付款:合同签订后十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价的30%作为预付款,承包人在申请预付款时须提供相应金额的预付款银行保函或保险保函。

  2期:支付比例50%,(1)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发包人向承包人支付合同价的80%,预付款在本期中一次性扣除。(2)变更工程造价必须经监 (略) 审核(发包人委托),并经发包人核定后,在申请进度款时一并支付,支付变更价款的50%。

  3期:支付比例17%,(1)结算经发包人或发包人委 (略) 审核确认后,十五个工作日内支付至审定结算价的97%。

  4期:支付比例3%,(1)剩余审定结算价的3%作为质量保证金,两年质保期满无重大质量问题且二次验收合格后,一次性无息支付。

  注:(1)发包人每次支付工程款前,承包人均应提供有效的税务发票。如果承包人无法提供符合要求的发票,由此造成的相应损失由承包人承担。(2)材料暂估价、专业工程暂估价支付方式:材料暂估价、专业工程暂估价需要列明详细项目内容,提供相关的佐证材料,包括但不限于:采购合同、发票、询价记录等。经发包人或发包人委 (略) 审核确认后在结算完成后支付。

  其他内容不变

  更正日期:2022年10月14日

  三、其他补充事项

  原竞争性磋商公告和竞争性磋商文件中如涉及上述内容的亦作相应修改。原竞争性磋商文件与更正公告有矛盾的地方,以此更正公告为准。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略)

  地址: (略) 浈 (略) 288号

  联系方式:075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广东 (略)

  地址: (略) 越秀 (略) 102号华盛大厦北塔18楼

  联系方式:020-*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王小姐、林先生

  电话:020-*

  广东 (略)

  2022年10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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