鞍山市本级土地市场的各类地价评估工作征集变更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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鞍山市本级土地市场的各类地价评估工作征集变更公告

公告信息

公告信息
公告标题: 鞍山市本级土地市场的各类地价评估工作征集变更公告 有效期: 2022-10-11 至 2022-10-25
撰写单位: 辽宁环宇 (略) 撰写人: 杨晓彤
( (略) (略) 场的各类地价评估工作)更正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 (略) (略) 场的各类地价评估工作
首次公告日期:2022年10月10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征集公告 征集文件
更正内容:
(1)获取招标文件时间更正为: 2022年10月11日至 2022年10月25日,每天上午8:30至11:30,下午11:3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更正为: 2022年11月11日09点30分(北京时间)。
更正日期:2022年10月19日 14时50分
三、其他补充事宜
(一)本项目固定报价:评估费用按宗地支付,依据《辽宁省物价局转发国家计委、国家土地管理局关于土地价格评估收费的通知》(辽价发[1996]44号)规定标准的35%计算。每个项目评估费按规定比例计算低于3000元的按3000元计价。
(二)电子交易项目相关要求 :1、根据《关于启用政府采购数字认证和电子招投标业务有关事宜的通知》辽财采〔2020〕298号等相关文件规定,全省推广政府采购电子招投标业务,本项目为辽宁省政府采购电子招投标项目。供应商需自行办理政府采购CA数字证书并学习电子投标(响应)文件制作教程,有任何技术问 (略) 站客服“400”电话或“业务咨询电话”进行咨询:400-100-9691,CA办理问题请咨询CA认证机构。供应商因自身操作问题导致的一切不良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2.供应商应在辽宁 (略) 上按照相关政策和要求递交电子投标文件,同时应于开标前邮寄与电子投标文件内容相同的电子文档 (略) (略) 219办公室( (略) 铁 (略) 269-271 号),收件人:孟晓龙,联系电话:*,邮编:*,投标文件递交方式采用线上递交及现场电子文档备份递交同时执行并保持一致。
3.疫情期间按照省相关部门要求,投标供应商不到现场参加开标,取消供应商授权代表参加开标和开启投标文件活动,授权代表人应在开标后在辽宁 (略) 采用线上解密的方式解密电子文件,不接受其他方式解密,解密时间为1小时,超出解密时间未解密成功的投标供应商视为投标无效。
4.快递内的电子文档备份应按照招标文件要求进行密封装订,同时快递单上须注明: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法定代表授权人姓名及手机号。开标当日应保证法定代表授权人通讯畅通,评审答疑采用远程(座机电话开免提方式)答疑开标。评审结果详见采购结果公告。电子文档备份未按采购文件规定时间递交至开标室而造成投标失败的,责任由投标供应商自行承担。
5.开标 (略) 络直播的方式,供应商无需到达开标现场,对 (略) 络直播开标的供应商视为默认认同开标会议的程序,相关供应商不得事后对开标会议的程序提出任何异议。网络直播开标会议时间同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供应商需自行下载“腾讯会议”APP,供应商授权代表或法定代表人应于投标截止时间前进入会议室,并将“个人名称”改为单位简称+姓名(授权代表或法定代表人应在单位简称后加上“授权代表或法定代表人”字样),以方便交流。开标会议过程中请各供应商授权代表保持通讯方式的畅通,若因供应商自身原因导致无法取得联系的,视为供应商认可相关内容。
参与投标的供应商使用“腾讯会议”A (略) 上开标,会议号为:780 107 197
6、本 (略) 站公告内容出现歧义情况均以辽宁 (略) 公告内容为准,如因供应商未及时关注导致的一切后果,后果自行承担。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征集单位信息
名称: (略) 自然资源局
地址: (略) 铁东区爱国街127号
联系方式: 041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辽宁环宇 (略)
地址: (略) 铁东区文化街28号七楼
联系方式: 0412-*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杨晓彤、马诗雨
电话: 04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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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标题: 鞍山市本级土地市场的各类地价评估工作征集变更公告 有效期: 2022-10-11 至 2022-10-25
撰写单位: 辽宁环宇 (略) 撰写人: 杨晓彤
( (略) (略) 场的各类地价评估工作)更正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 (略) (略) 场的各类地价评估工作
首次公告日期:2022年10月10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征集公告 征集文件
更正内容:
(1)获取招标文件时间更正为: 2022年10月11日至 2022年10月25日,每天上午8:30至11:30,下午11:3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更正为: 2022年11月11日09点30分(北京时间)。
更正日期:2022年10月19日 14时50分
三、其他补充事宜
(一)本项目固定报价:评估费用按宗地支付,依据《辽宁省物价局转发国家计委、国家土地管理局关于土地价格评估收费的通知》(辽价发[1996]44号)规定标准的35%计算。每个项目评估费按规定比例计算低于3000元的按3000元计价。
(二)电子交易项目相关要求 :1、根据《关于启用政府采购数字认证和电子招投标业务有关事宜的通知》辽财采〔2020〕298号等相关文件规定,全省推广政府采购电子招投标业务,本项目为辽宁省政府采购电子招投标项目。供应商需自行办理政府采购CA数字证书并学习电子投标(响应)文件制作教程,有任何技术问 (略) 站客服“400”电话或“业务咨询电话”进行咨询:400-100-9691,CA办理问题请咨询CA认证机构。供应商因自身操作问题导致的一切不良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2.供应商应在辽宁 (略) 上按照相关政策和要求递交电子投标文件,同时应于开标前邮寄与电子投标文件内容相同的电子文档 (略) (略) 219办公室( (略) 铁 (略) 269-271 号),收件人:孟晓龙,联系电话:*,邮编:*,投标文件递交方式采用线上递交及现场电子文档备份递交同时执行并保持一致。
3.疫情期间按照省相关部门要求,投标供应商不到现场参加开标,取消供应商授权代表参加开标和开启投标文件活动,授权代表人应在开标后在辽宁 (略) 采用线上解密的方式解密电子文件,不接受其他方式解密,解密时间为1小时,超出解密时间未解密成功的投标供应商视为投标无效。
4.快递内的电子文档备份应按照招标文件要求进行密封装订,同时快递单上须注明: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法定代表授权人姓名及手机号。开标当日应保证法定代表授权人通讯畅通,评审答疑采用远程(座机电话开免提方式)答疑开标。评审结果详见采购结果公告。电子文档备份未按采购文件规定时间递交至开标室而造成投标失败的,责任由投标供应商自行承担。
5.开标 (略) 络直播的方式,供应商无需到达开标现场,对 (略) 络直播开标的供应商视为默认认同开标会议的程序,相关供应商不得事后对开标会议的程序提出任何异议。网络直播开标会议时间同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供应商需自行下载“腾讯会议”APP,供应商授权代表或法定代表人应于投标截止时间前进入会议室,并将“个人名称”改为单位简称+姓名(授权代表或法定代表人应在单位简称后加上“授权代表或法定代表人”字样),以方便交流。开标会议过程中请各供应商授权代表保持通讯方式的畅通,若因供应商自身原因导致无法取得联系的,视为供应商认可相关内容。
参与投标的供应商使用“腾讯会议”A (略) 上开标,会议号为:780 107 197
6、本 (略) 站公告内容出现歧义情况均以辽宁 (略) 公告内容为准,如因供应商未及时关注导致的一切后果,后果自行承担。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征集单位信息
名称: (略) 自然资源局
地址: (略) 铁东区爱国街127号
联系方式: 041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辽宁环宇 (略)
地址: (略) 铁东区文化街28号七楼
联系方式: 0412-*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杨晓彤、马诗雨
电话: 04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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