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通醋酸纤维有限公司高效除磷剂、助凝剂与碱性除臭剂采购供应商储备库入围项目变更公告

内容
 
发送至邮箱

南通醋酸纤维有限公司高效除磷剂、助凝剂与碱性除臭剂采购供应商储备库入围项目变更公告

公告
南通醋酸纤维有限公司高效除磷剂、助凝剂与碱性除臭剂采购供应商储备库入围项目变更公告
(招标编号:0675-220JOC*)

招标项目所在地区:江苏省

一、招标条件

(略) 高效除磷剂、助凝剂与碱性除臭剂采购供应商储备库入围项目【重新招标】(招标项目编号:0675-220JOC*),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招标人为 (略)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项目规模:-

招标内容与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标段2 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 第1包;002 第2包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 第1包;002 第2包:

(1)投标人必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包括香港、澳门及台湾地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原件备查)
(2)履约能力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批量、稳定提供符合招标人要求的水处理药剂的供应能力。(提供承诺书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3)财务要求:投标人须具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略) 财务报表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4)纳税与社保要求:投标人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三个月内(至少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5)信誉要求:
A.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cn)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且未被移出。( (略) 站截图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B.未被“信用中国”网站(http://**.cn)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未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单;未被“中国执行 (略) ”网站(http://**.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略) 站截图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C.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以及在劳动保护、节能减排与生态环境保护方面符合国家规定要求。(提供投标人承诺书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6)投标人须提供具有国家或国际认可资质(如CNAS/CMA/SGS等)的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报告需涵盖拟投对应标段的所有药剂所有指标,检测结果必须符合招标人技术标准要求,报告日期为2022年1月1日以后。其中,投标人提供的“助凝剂”检测报告中,指标“阴离子聚*烯酰胺含量”可以用“固含量”替代(指标要求不变)。
(7)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此次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此次投标。违反前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8)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2022年10月19日09时00分00秒---2022年10月24日17时00分00秒

获取方法:/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2年11月09日13时30分00秒

递交方法:/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2年11月09日13时30分00秒

开标地点及方式:/

七、其他公告内容

南通醋酸纤维有限公司高效除磷剂、助凝剂与碱性除臭剂采购供应商储备库入围项目变更公告

(招标编号:0675-220JOC*)

江苏海外集团 (略) 受 (略) (下简称“南纤公司”)委托,对 (略) 高效除磷剂、助凝剂与碱性除臭剂采购供应商储备库入围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现接招标人通知,对项目做如下变更(除如下条款外,其余条款不变):

  • 工艺生产试验

原“工艺生产试验”内容为:

高效除磷剂、助凝剂与碱性除臭剂均属于招标人重要的原辅材料。为确保供应安全,中标人签订采购合同首次供货时,需先提供试用量供招标人评估使用性能,确认提供的产品能否满足招标人生产工艺系统的要求。高效除磷剂、助凝剂与碱性除臭剂的试用数量分别为50吨、15吨、5吨。试用合格的判定依据如下:

除磷药剂(高效除磷剂、助凝剂):加药前后对比:总磷去除率>60%、无机磷去除率>80%,不增加COD、氨氮等污染物浓度。

碱性除臭剂:药剂使用不对设备管道造成腐蚀,现场硫化氢浓度去除率>80%。

除磷药剂、碱性除臭剂工艺试验过程中的加药设备均由中标人提供,加药设备也由中标人负责维护。

试用合格,双方将继续执行合同中除试用量外余下部分的数量;试用不合格,试用过程中的风险和费用由中标人自行承担,合同中除试用量外余下部分的数量不再执行。潜在投标人一旦参与本项目投标,即视为认可招标人对工艺生产试用结果的判定。

现修改为:

高效除磷剂、助凝剂与碱性除臭剂均属于招标人重要的原辅材料。为确保供应安全,中标人签订采购合同首次供货时,需先提供试用量供招标人评估使用性能,确认提供的产品能否满足招标人生产工艺系统的要求(如中标人为招标人对应药剂现有的合格供应商,则免于此流程)。高效除磷剂、助凝剂与碱性除臭剂的试用数量分别为50吨、15吨、5吨。试用合格的判定依据如下:

除磷药剂(高效除磷剂、助凝剂):加药前后对比:总磷去除率>60%、无机磷去除率>80%,不增加COD、氨氮等污染物浓度。

碱性除臭剂:药剂使用不对设备管道造成腐蚀,现场硫化氢浓度去除率>80%。

除磷药剂、碱性除臭剂工艺试验过程中的加药设备均由中标人提供,加药设备也由中标人负责维护。

试用合格,双方将继续执行合同中除试用量外余下部分的数量;试用不合格,试用过程中的风险和费用由中标人自行承担,合同中除试用量外余下部分的数量不再执行。潜在投标人一旦参与本项目投标,即视为认可招标人对工艺生产试用结果的判定。

  • 合格的投标人

原合格的投标人:(6)投标人须提供本次拟投对应标段的所有药剂的第三方检测报告(第三方检测机构需要有CMA认证,报告日期为2022年1月1日以后),检测结果必须均符合招标人技术标准要求。

现修改为:(6)投标人须提供具有国家或国际认可资质(如CNAS/CMA/SGS等)的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报告需涵盖拟投对应标段的所有药剂所有指标,检测结果必须符合招标人技术标准要求,报告日期为2022年1月1日以后。其中,投标人提供的“助凝剂”检测报告中,指标“阴离子聚*烯酰胺含量”可以用“固含量”替代(指标要求不变)。

  • 招标文件售卖时间

原招标售卖时间为:2022年10月10日至2022年10月14日17:00止

现修改为:2022年10月19日至2022年10月24日17:00止

  • 开标时间及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原开标时间及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2年10月31日09:30

现修改为:2022年11月9日13:30

  • 联系方式:

招标代理机构: 江苏海外集团 (略)

地 址: (略) 建邺 (略) 56号大唐科技大厦A座高区15楼

联系人: 徐一峰 刘牛

电 话: 025-*

传 真: 025-*

邮 箱: *@*ocite.com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

九、联系方式

招标人: (略)

地址:-

联系人:洪主任

电话:-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海外集团 (略)

地址: (略) 建邺 (略) 56号大唐科技A座14、 15层

联系人:徐一峰

电话:025-*

电子邮件:*@*ocite.com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_______________(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_______________(盖章)

**
,南通
公告
南通醋酸纤维有限公司高效除磷剂、助凝剂与碱性除臭剂采购供应商储备库入围项目变更公告
(招标编号:0675-220JOC*)

招标项目所在地区:江苏省

一、招标条件

(略) 高效除磷剂、助凝剂与碱性除臭剂采购供应商储备库入围项目【重新招标】(招标项目编号:0675-220JOC*),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招标人为 (略)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项目规模:-

招标内容与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标段2 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 第1包;002 第2包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 第1包;002 第2包:

(1)投标人必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包括香港、澳门及台湾地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原件备查)
(2)履约能力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批量、稳定提供符合招标人要求的水处理药剂的供应能力。(提供承诺书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3)财务要求:投标人须具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略) 财务报表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4)纳税与社保要求:投标人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三个月内(至少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5)信誉要求:
A.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cn)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且未被移出。( (略) 站截图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B.未被“信用中国”网站(http://**.cn)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未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单;未被“中国执行 (略) ”网站(http://**.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略) 站截图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C.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以及在劳动保护、节能减排与生态环境保护方面符合国家规定要求。(提供投标人承诺书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6)投标人须提供具有国家或国际认可资质(如CNAS/CMA/SGS等)的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报告需涵盖拟投对应标段的所有药剂所有指标,检测结果必须符合招标人技术标准要求,报告日期为2022年1月1日以后。其中,投标人提供的“助凝剂”检测报告中,指标“阴离子聚*烯酰胺含量”可以用“固含量”替代(指标要求不变)。
(7)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此次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此次投标。违反前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8)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2022年10月19日09时00分00秒---2022年10月24日17时00分00秒

获取方法:/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2年11月09日13时30分00秒

递交方法:/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2年11月09日13时30分00秒

开标地点及方式:/

七、其他公告内容

南通醋酸纤维有限公司高效除磷剂、助凝剂与碱性除臭剂采购供应商储备库入围项目变更公告

(招标编号:0675-220JOC*)

江苏海外集团 (略) 受 (略) (下简称“南纤公司”)委托,对 (略) 高效除磷剂、助凝剂与碱性除臭剂采购供应商储备库入围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现接招标人通知,对项目做如下变更(除如下条款外,其余条款不变):

  • 工艺生产试验

原“工艺生产试验”内容为:

高效除磷剂、助凝剂与碱性除臭剂均属于招标人重要的原辅材料。为确保供应安全,中标人签订采购合同首次供货时,需先提供试用量供招标人评估使用性能,确认提供的产品能否满足招标人生产工艺系统的要求。高效除磷剂、助凝剂与碱性除臭剂的试用数量分别为50吨、15吨、5吨。试用合格的判定依据如下:

除磷药剂(高效除磷剂、助凝剂):加药前后对比:总磷去除率>60%、无机磷去除率>80%,不增加COD、氨氮等污染物浓度。

碱性除臭剂:药剂使用不对设备管道造成腐蚀,现场硫化氢浓度去除率>80%。

除磷药剂、碱性除臭剂工艺试验过程中的加药设备均由中标人提供,加药设备也由中标人负责维护。

试用合格,双方将继续执行合同中除试用量外余下部分的数量;试用不合格,试用过程中的风险和费用由中标人自行承担,合同中除试用量外余下部分的数量不再执行。潜在投标人一旦参与本项目投标,即视为认可招标人对工艺生产试用结果的判定。

现修改为:

高效除磷剂、助凝剂与碱性除臭剂均属于招标人重要的原辅材料。为确保供应安全,中标人签订采购合同首次供货时,需先提供试用量供招标人评估使用性能,确认提供的产品能否满足招标人生产工艺系统的要求(如中标人为招标人对应药剂现有的合格供应商,则免于此流程)。高效除磷剂、助凝剂与碱性除臭剂的试用数量分别为50吨、15吨、5吨。试用合格的判定依据如下:

除磷药剂(高效除磷剂、助凝剂):加药前后对比:总磷去除率>60%、无机磷去除率>80%,不增加COD、氨氮等污染物浓度。

碱性除臭剂:药剂使用不对设备管道造成腐蚀,现场硫化氢浓度去除率>80%。

除磷药剂、碱性除臭剂工艺试验过程中的加药设备均由中标人提供,加药设备也由中标人负责维护。

试用合格,双方将继续执行合同中除试用量外余下部分的数量;试用不合格,试用过程中的风险和费用由中标人自行承担,合同中除试用量外余下部分的数量不再执行。潜在投标人一旦参与本项目投标,即视为认可招标人对工艺生产试用结果的判定。

  • 合格的投标人

原合格的投标人:(6)投标人须提供本次拟投对应标段的所有药剂的第三方检测报告(第三方检测机构需要有CMA认证,报告日期为2022年1月1日以后),检测结果必须均符合招标人技术标准要求。

现修改为:(6)投标人须提供具有国家或国际认可资质(如CNAS/CMA/SGS等)的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报告需涵盖拟投对应标段的所有药剂所有指标,检测结果必须符合招标人技术标准要求,报告日期为2022年1月1日以后。其中,投标人提供的“助凝剂”检测报告中,指标“阴离子聚*烯酰胺含量”可以用“固含量”替代(指标要求不变)。

  • 招标文件售卖时间

原招标售卖时间为:2022年10月10日至2022年10月14日17:00止

现修改为:2022年10月19日至2022年10月24日17:00止

  • 开标时间及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原开标时间及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2年10月31日09:30

现修改为:2022年11月9日13:30

  • 联系方式:

招标代理机构: 江苏海外集团 (略)

地 址: (略) 建邺 (略) 56号大唐科技大厦A座高区15楼

联系人: 徐一峰 刘牛

电 话: 025-*

传 真: 025-*

邮 箱: *@*ocite.com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

九、联系方式

招标人: (略)

地址:-

联系人:洪主任

电话:-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海外集团 (略)

地址: (略) 建邺 (略) 56号大唐科技A座14、 15层

联系人:徐一峰

电话:025-*

电子邮件:*@*ocite.com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_______________(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_______________(盖章)

**
,南通
    
查看详情》
相关推荐
 

招投标大数据

查看详情

收藏

首页

最近搜索

热门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