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部警用装备采购中心警用通信设备、安全检查监视报警设备、出入境设备、网络监察设备类协议供货补充征集项目更正公告
公安部警用装备采购中心警用通信设备、安全检查监视报警设备、出入境设备、网络监察设备类协议供货补充征集项目更正公告
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警用通信设备、安全检查监视报警设备、出入境设备、网络监察设备类协议供货补充征集项目 | ||
品目 | 货物/专用设备/政法、检测专用设备/网络监察设备,货物/专用设备/政法、检测专用设备/出入境设备,货物/专用设备/政法、检测专用设备/安全、检查、监视、报警设备,货物/通用设备/通信设备/无线电通信设备/移动通信(网)设备,货物/通用设备/通信设备/无线电通信设备/通用无线电通信设备 | ||
采购单位 | 公安部警用装备采购中心 | ||
行政区域 | (略) | 公告时间 | 2022年10月19日15:33 |
首次公告日期 | 2022年08月26日 | 更正日期 | 2022年10月19日 |
更正事项 | 采购文件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联系代表 | ||
项目联系电话 | 021-* | ||
采购单位 | 公安部警用装备采购中心 | ||
采购单位地址 | (略) 闵 (略) 299号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联系代表 021-* | ||
代理机构名称 | 公安部警用装备采购中心 | ||
代理机构地址 | (略) 闵 (略) 299号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联系代表 021-* | ||
附件: | |||
附件1 | 附件1:警用通信设备、安全检查监视报警设备、出入境设备、网络监察设备类协议供货补充征集项目.docx |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JC-HG*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警用通信设备、安全检查监视报警设备、出入境设备、网络监察设备类协议供货补充征集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2年08月26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
更正事项一:
“(六)投报注意事项。
1、本项目采用电子招投标系统( (略) ) (略) 上响应,请符合条件的供应商注册、报名,编制完成后加密上传响应文件等相关文件。除上述方式之外,不接受响应人以纸质文件或其他任何方式提交的响应文件。
2、供应商在 (略) 注册方法见公告附件2-《供应商注册入驻操作指南》。
3、供应商进行投报须提前办理CA数字证书和电子签章,CA数字证书电子认证办法详见:http://** =1055;电子签章使用说明详见公告附件3-《供应商系统登录及电子签章使用操作指南》;已办理数字证书请确保证书还在有效期内,如已过期或即将过期,须联系CA服务机构进行证书更新。
4、供应商在 (略) 报名及上传响应文件等相关文件方法见公告附件4-《供应商系统投标操作指南》。
5、 (略) 技术支持联系方式:021-*、021-*。”
修改为
“(六)投报注意事项。
本项目开标采用“不见面开标”的方式,投报文件递交注意事项如下:
1、投报文件:纸质文件正本1份和电子文件2份(电子文件和纸质文件整体密封)。
(1)纸质文件要求。*单独密封的响应文件正本1份,封面需注明“正本”字样;*单独密封的报价一览表1份;*单独密封资格审查文件1份;纸质文件装订原则上应采用胶装方式。
(2)电子文件要求。*格式要求:应用不可更改的光盘为存储介质,文件存储格式应为PDF格式;*数量要求:每份光盘须包含报价一览表、资格审查文件、响应文件相应内容,须提供2份光盘;*内容要求:电子文件应与纸质文件的全部内容一致并按照相应顺序编排;*命名要求:(报价一览表)报价一览表+项目编号+包号+供应商名称;(资格审查文件)资格审查文件+项目编号+包号+供应商名称;(响应文件)响应文件+项目编号+包号+供应商名称。
2、投报方式:投报文件采用邮寄方式提交,邮寄地址: (略) 闵行区浦 (略) 299号。签收人:警用装备采购中心,联系电话:021-*。
3、递交时间(邮寄投报文件送达时间):以签收人签收时间为准。投报文件应按补充征集文件要求封装邮寄,由签收人签收后保存。若邮寄过程中,投报文件发生遗失、损坏或延期送达等情况,责任由供应商自行承担责任。供应商代表在开评标期间应保持手机畅通,如遇询标等情况将电话通知供应商代表。因供应商代表手机关机或联系不上等原因,导致的相关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责任。”
更正事项二:
“接受投报时间:即日起至2022年10月28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投报截止时间:2022年10月28日9时00分(北京时间)。”修改为“接受投报文件递交时间:即日起至2022年11月4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投报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2年11月4日9时00分(北京时间)。”
更正日期:2022年10月19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无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公安部警用装备采购中心
地址: (略) 闵 (略) 299号
联系方式:联系代表 02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公安部警用装备采购中心
地 址: (略) 闵 (略) 299号
联系方式:联系代表 02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联系代表
电 话: 021-*
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警用通信设备、安全检查监视报警设备、出入境设备、网络监察设备类协议供货补充征集项目 | ||
品目 | 货物/专用设备/政法、检测专用设备/网络监察设备,货物/专用设备/政法、检测专用设备/出入境设备,货物/专用设备/政法、检测专用设备/安全、检查、监视、报警设备,货物/通用设备/通信设备/无线电通信设备/移动通信(网)设备,货物/通用设备/通信设备/无线电通信设备/通用无线电通信设备 | ||
采购单位 | 公安部警用装备采购中心 | ||
行政区域 | (略) | 公告时间 | 2022年10月19日15:33 |
首次公告日期 | 2022年08月26日 | 更正日期 | 2022年10月19日 |
更正事项 | 采购文件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联系代表 | ||
项目联系电话 | 021-* | ||
采购单位 | 公安部警用装备采购中心 | ||
采购单位地址 | (略) 闵 (略) 299号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联系代表 021-* | ||
代理机构名称 | 公安部警用装备采购中心 | ||
代理机构地址 | (略) 闵 (略) 299号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联系代表 021-* | ||
附件: | |||
附件1 | 附件1:警用通信设备、安全检查监视报警设备、出入境设备、网络监察设备类协议供货补充征集项目.docx |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JC-HG*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警用通信设备、安全检查监视报警设备、出入境设备、网络监察设备类协议供货补充征集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2年08月26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
更正事项一:
“(六)投报注意事项。
1、本项目采用电子招投标系统( (略) ) (略) 上响应,请符合条件的供应商注册、报名,编制完成后加密上传响应文件等相关文件。除上述方式之外,不接受响应人以纸质文件或其他任何方式提交的响应文件。
2、供应商在 (略) 注册方法见公告附件2-《供应商注册入驻操作指南》。
3、供应商进行投报须提前办理CA数字证书和电子签章,CA数字证书电子认证办法详见:http://** =1055;电子签章使用说明详见公告附件3-《供应商系统登录及电子签章使用操作指南》;已办理数字证书请确保证书还在有效期内,如已过期或即将过期,须联系CA服务机构进行证书更新。
4、供应商在 (略) 报名及上传响应文件等相关文件方法见公告附件4-《供应商系统投标操作指南》。
5、 (略) 技术支持联系方式:021-*、021-*。”
修改为
“(六)投报注意事项。
本项目开标采用“不见面开标”的方式,投报文件递交注意事项如下:
1、投报文件:纸质文件正本1份和电子文件2份(电子文件和纸质文件整体密封)。
(1)纸质文件要求。*单独密封的响应文件正本1份,封面需注明“正本”字样;*单独密封的报价一览表1份;*单独密封资格审查文件1份;纸质文件装订原则上应采用胶装方式。
(2)电子文件要求。*格式要求:应用不可更改的光盘为存储介质,文件存储格式应为PDF格式;*数量要求:每份光盘须包含报价一览表、资格审查文件、响应文件相应内容,须提供2份光盘;*内容要求:电子文件应与纸质文件的全部内容一致并按照相应顺序编排;*命名要求:(报价一览表)报价一览表+项目编号+包号+供应商名称;(资格审查文件)资格审查文件+项目编号+包号+供应商名称;(响应文件)响应文件+项目编号+包号+供应商名称。
2、投报方式:投报文件采用邮寄方式提交,邮寄地址: (略) 闵行区浦 (略) 299号。签收人:警用装备采购中心,联系电话:021-*。
3、递交时间(邮寄投报文件送达时间):以签收人签收时间为准。投报文件应按补充征集文件要求封装邮寄,由签收人签收后保存。若邮寄过程中,投报文件发生遗失、损坏或延期送达等情况,责任由供应商自行承担责任。供应商代表在开评标期间应保持手机畅通,如遇询标等情况将电话通知供应商代表。因供应商代表手机关机或联系不上等原因,导致的相关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责任。”
更正事项二:
“接受投报时间:即日起至2022年10月28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投报截止时间:2022年10月28日9时00分(北京时间)。”修改为“接受投报文件递交时间:即日起至2022年11月4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投报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2年11月4日9时00分(北京时间)。”
更正日期:2022年10月19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无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公安部警用装备采购中心
地址: (略) 闵 (略) 299号
联系方式:联系代表 02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公安部警用装备采购中心
地 址: (略) 闵 (略) 299号
联系方式:联系代表 02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联系代表
电 话: 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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