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市雨花区市容环境卫生维护中心跳马镇环卫保洁、垃圾清运一体化服务项目澄清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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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沙市雨花区市容环境卫生维护中心跳马镇环卫保洁、垃圾清运一体化服务项目澄清公告
发布日期: 2022-10-19 浏览量:
项目名称 | 跳马镇环卫保洁、垃圾清运一体化服务项目 | ||
项目编号 | CSCG* | ||
交易分类 | 服务类 | 所属管辖范围 | 雨花区 |
采购方式 | 公开招标 | ||
相关公告 |
(略) (略) :
贵公司关于跳马镇环卫保洁、垃圾清运一体化服务项目(政府采购编号:YHCG-*)的质疑书,已于2022年10月12日收悉。经核实,现答复如下:
质疑事项1:招标文件“第三章 评标方法及标准(综合评分法)”、“商务评审 企业综合实力”、“3、投标人自 2019 年以来,连续三 (略) 及以上的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评定的劳动保障守法诚信等级为“守法诚信A等级单位”的 2 分。连续三年获得县区级的得 1 分。提供人力资源和社会保 (略) 站公示和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红头文件复印件,否则不计分。”事实依据:本项目面向全国公开招标,设置的评分标准应具有广泛性,不能具有特定行政区域的奖项荣誉,由于受限于地域差异,很 (略) 的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并不评选“守法诚信A等级单位”荣誉,建议删除。 法律依据: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二十条规定“(四)以特定行政区域或者特定行业的业绩、奖项作为加分条件或者中标、成交条件;”、“(八)以其他不合理条件限制或者排斥潜在供应商。”属于以不合理的条件对供应商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
答复:“守法诚信A等级单位”是根据“国家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印发《企业劳动保障守法诚信等级评价办法》的通知”的规定由县级及县级以上人社部门评定,不属于特定行政区域或者特定行业奖项,按招标文件要求执行。
质疑事项2:
招标文件“第三章 评标方法及标准(综合评分法)”、“商务评审 企业综合实力”、“4、投标人在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中(如新冠肺炎、人感染高 致病性禽流感等)能配合政府部门做出积极贡献或进行防疫物资捐赠,提供省级及以上政府部门出具的表彰证明或感谢信的,计 2 分, (略) 级及以上政府部门出具的表彰证明或感谢信的, 计 1 分,提供县级及以上政府部门出具的表彰证明或感谢信的,计 0.5 分,本项最高计 2 分,以最高项计分不累计加分。提供有效证明文件,证明文件真实性接收公示和核查,否则不计分。 ” 事实依据:此项荣誉与实际采购需求无关,且本条评分标准限制了投标人提供的荣誉类型,未明确投标人提供相关的荣誉表彰证书是否认可。 法律依据: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二十条规定“(二)设定的资格、技术、商务条件与采购项目的具体特点和实际需要不相适应或者与合同履行无关;”“(八)以其他不合理条件限制或者排斥潜在供应商。”属于以不合理的条件对供应商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
答复:结合政府对疫情期间内的垃圾清运工作有明确的管控要求,招标人择优选取积极配合政府抗击新冠肺炎的潜在投标人是对该类投标人承担社会责任的肯定,该条是加分项,不属特定资格条件,未限制或者排斥潜在供应商。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荣誉表彰证书属于表彰证明的一种形式。其他按招标文件要求执行。
质疑事项3:
招标文件“第三章 评标方法及标准(综合评分法)”、“商务评审 项目负责人”、“1、获得人社部门颁发的“技术能手”荣誉,省级及以上 2 分,市级 1 分,县(区)级得 0.5 分; 2、获得总工会或政府部门颁发的“五一劳动奖章”或“劳动模范”的,省级及以上 2 分,市级 1 分,县(区)级得 0.5 分; ” 事实依据:本项目面向全国公开招标,设置的评分标准应具有广泛性,不能具有特定行政区域的奖项荣誉,由于受限于地域差异,很 (略) 的人社部门并不颁发“技术能手”荣誉,建议删除。关于总工会或政府部门颁发的“五一劳动奖章”或“劳动模范”,此项荣誉与实际采购需求无关,建议删除。 法律依据: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二十条规定“(二)设定的资格、技术、商务条件与采购项目的具体特点和实际需要不相适应或者与合同履行无关;”、“(四)以特定行政区域或者特定行业的业绩、奖项作为加分条件或者中标、成交条件;”、“(八)以其他不合理条件限制或者排斥潜在供应商。”属于以不合理的条件对供应商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
答复:按招标文件要求执行。
质疑事项4:
招标文件“第三章 评标方法及标准(综合评分法)”、“商务评审 管理团队”、“1.管理团队人员中具有人社部门颁发的注册环保工程师或环境保护工程高级职称的得 2 分,本项最多得 2 分; 2.管理团队人员中具有人社部门颁 (略) 环卫管理师证 书的得 2 分,本项最多得 2 分; 3.管理团队人员中具有人社部门颁发的中级及以上安全管理工程师职称证书的的得 2 分,本项最高得 2 分;” 事实依据:本项目面向全国公开招标,设置的评分标准应具有广泛性,第1项要求的人社部门颁发的注册环保工程师或环境保护工程高级职称具有局限性,如“市政类”的高级职称也应予以认可,第2项由于受限于地域差异,很 (略) 的人社部门并不颁发“ (略) 环卫管理师”荣誉,建议删除。第3项要求的人社部门颁发的中级及以上安全管理工程师职称证书具有局限性,如“安监部门或应急部门颁发的安全管理员证书”的也应予以认可。 法律依据: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二十条规定“(二)设定的资格、技术、商务条件与采购项目的具体特点和实际需要不相适应或者与合同履行无关;”、“(四)以特定行政区域或者特定行业的业绩、奖项作为加分条件或者中标、成交条件;”、“(八)以其他不合理条件限制或者排斥潜在供应商。”属于以不合理的条件对供应商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
答复: 1、“市政类” 高级职称属于工程建设类,与本采购项目环卫保洁、垃圾清运的工作性质及特点和实际需要不相适应,不能作为加分条件。
2、其他按招标文件要求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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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 2022-10-19 浏览量:
项目名称 | 跳马镇环卫保洁、垃圾清运一体化服务项目 | ||
项目编号 | CSCG* | ||
交易分类 | 服务类 | 所属管辖范围 | 雨花区 |
采购方式 | 公开招标 | ||
相关公告 |
(略) (略) :
贵公司关于跳马镇环卫保洁、垃圾清运一体化服务项目(政府采购编号:YHCG-*)的质疑书,已于2022年10月12日收悉。经核实,现答复如下:
质疑事项1:招标文件“第三章 评标方法及标准(综合评分法)”、“商务评审 企业综合实力”、“3、投标人自 2019 年以来,连续三 (略) 及以上的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评定的劳动保障守法诚信等级为“守法诚信A等级单位”的 2 分。连续三年获得县区级的得 1 分。提供人力资源和社会保 (略) 站公示和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红头文件复印件,否则不计分。”事实依据:本项目面向全国公开招标,设置的评分标准应具有广泛性,不能具有特定行政区域的奖项荣誉,由于受限于地域差异,很 (略) 的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并不评选“守法诚信A等级单位”荣誉,建议删除。 法律依据: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二十条规定“(四)以特定行政区域或者特定行业的业绩、奖项作为加分条件或者中标、成交条件;”、“(八)以其他不合理条件限制或者排斥潜在供应商。”属于以不合理的条件对供应商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
答复:“守法诚信A等级单位”是根据“国家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印发《企业劳动保障守法诚信等级评价办法》的通知”的规定由县级及县级以上人社部门评定,不属于特定行政区域或者特定行业奖项,按招标文件要求执行。
质疑事项2:
招标文件“第三章 评标方法及标准(综合评分法)”、“商务评审 企业综合实力”、“4、投标人在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中(如新冠肺炎、人感染高 致病性禽流感等)能配合政府部门做出积极贡献或进行防疫物资捐赠,提供省级及以上政府部门出具的表彰证明或感谢信的,计 2 分, (略) 级及以上政府部门出具的表彰证明或感谢信的, 计 1 分,提供县级及以上政府部门出具的表彰证明或感谢信的,计 0.5 分,本项最高计 2 分,以最高项计分不累计加分。提供有效证明文件,证明文件真实性接收公示和核查,否则不计分。 ” 事实依据:此项荣誉与实际采购需求无关,且本条评分标准限制了投标人提供的荣誉类型,未明确投标人提供相关的荣誉表彰证书是否认可。 法律依据: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二十条规定“(二)设定的资格、技术、商务条件与采购项目的具体特点和实际需要不相适应或者与合同履行无关;”“(八)以其他不合理条件限制或者排斥潜在供应商。”属于以不合理的条件对供应商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
答复:结合政府对疫情期间内的垃圾清运工作有明确的管控要求,招标人择优选取积极配合政府抗击新冠肺炎的潜在投标人是对该类投标人承担社会责任的肯定,该条是加分项,不属特定资格条件,未限制或者排斥潜在供应商。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荣誉表彰证书属于表彰证明的一种形式。其他按招标文件要求执行。
质疑事项3:
招标文件“第三章 评标方法及标准(综合评分法)”、“商务评审 项目负责人”、“1、获得人社部门颁发的“技术能手”荣誉,省级及以上 2 分,市级 1 分,县(区)级得 0.5 分; 2、获得总工会或政府部门颁发的“五一劳动奖章”或“劳动模范”的,省级及以上 2 分,市级 1 分,县(区)级得 0.5 分; ” 事实依据:本项目面向全国公开招标,设置的评分标准应具有广泛性,不能具有特定行政区域的奖项荣誉,由于受限于地域差异,很 (略) 的人社部门并不颁发“技术能手”荣誉,建议删除。关于总工会或政府部门颁发的“五一劳动奖章”或“劳动模范”,此项荣誉与实际采购需求无关,建议删除。 法律依据: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二十条规定“(二)设定的资格、技术、商务条件与采购项目的具体特点和实际需要不相适应或者与合同履行无关;”、“(四)以特定行政区域或者特定行业的业绩、奖项作为加分条件或者中标、成交条件;”、“(八)以其他不合理条件限制或者排斥潜在供应商。”属于以不合理的条件对供应商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
答复:按招标文件要求执行。
质疑事项4:
招标文件“第三章 评标方法及标准(综合评分法)”、“商务评审 管理团队”、“1.管理团队人员中具有人社部门颁发的注册环保工程师或环境保护工程高级职称的得 2 分,本项最多得 2 分; 2.管理团队人员中具有人社部门颁 (略) 环卫管理师证 书的得 2 分,本项最多得 2 分; 3.管理团队人员中具有人社部门颁发的中级及以上安全管理工程师职称证书的的得 2 分,本项最高得 2 分;” 事实依据:本项目面向全国公开招标,设置的评分标准应具有广泛性,第1项要求的人社部门颁发的注册环保工程师或环境保护工程高级职称具有局限性,如“市政类”的高级职称也应予以认可,第2项由于受限于地域差异,很 (略) 的人社部门并不颁发“ (略) 环卫管理师”荣誉,建议删除。第3项要求的人社部门颁发的中级及以上安全管理工程师职称证书具有局限性,如“安监部门或应急部门颁发的安全管理员证书”的也应予以认可。 法律依据: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二十条规定“(二)设定的资格、技术、商务条件与采购项目的具体特点和实际需要不相适应或者与合同履行无关;”、“(四)以特定行政区域或者特定行业的业绩、奖项作为加分条件或者中标、成交条件;”、“(八)以其他不合理条件限制或者排斥潜在供应商。”属于以不合理的条件对供应商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
答复: 1、“市政类” 高级职称属于工程建设类,与本采购项目环卫保洁、垃圾清运的工作性质及特点和实际需要不相适应,不能作为加分条件。
2、其他按招标文件要求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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