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河区新增公厕项目(2022-2023)-答疑变更
包河区新增公厕项目(2022-2023)-答疑变更
一、原公告主要信息
原项目名称:包河区新增公厕项目(2022-2023)
原项目编号:2022ABBHZ*
原公告日期:2022年10月11日
二、公告内容(更正事项、内容及日期等)
包河区新增公厕项目(2022-2023)更正公告
一、 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2022*、2
项目名称:包河区新增公厕项目(2022-2023)-1、2包
首次公告日期:2022年10月1日
二、 项目基本情况
更正事项:□采购公告 ?采购文件 □ 采购结果
更正内容:
1、问:关于评分项中“投标人业绩:投标人具有县(区) (略) 城区装配式环卫设施(公厕或环卫驿站或垃圾分类房)供货及安装项目业绩”是否可以修改为投标人具有县(区) (略) 城区装配式环卫设施公厕供货及安装项目业绩?
答:(1)装配式公厕、环卫驿站、垃圾分类房都属于装配式环卫设施,其共同特点是都具有钢结构、独立基础和上下水;(2) (略) 场调研,满足该项要求的投标人不少于3家,不具备倾向性,故不予修改,按招标文件执行。
2、 问:关于评分项投标人业绩中“注:(4)投标文件中须同时提供以下证明材料扫描件::①中标通知书;②业绩合同;”是否修改为 ①中标通知书;②业绩合同;③验收报告?
答:不予修改,按招标文件执行。
3、问:关于评分项中投标人及其履约质量“自2019年1月1日以来(以获奖时间为准),投标人所负责实施的县(区) (略) 城区装配式环卫设施(公厕或环卫驿站或垃圾分类房)供货及安装项目获得党政机关(或事业单位)颁发的荣誉表彰(或优秀评价)是否修改为自2019年1月1日以来(以获奖时间为准),投标人所负责实施的县(区) (略) 城区装配式环卫设施公厕供货及安装项目获得党政机关(或事业单位)颁发的荣誉表彰(或优秀评价)?
答:不予修改,按招标文件执行。
4、关于中小企业声明函的补充说明:注:1.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数据,无上一年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2.企业划型标准按照《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 号)执行。3.(1)标的名称须填写“第三章 采购需求 三、货物需求(一)货物需求”里的货物名称;(2)制造商须填写所提供货物的制造商。 4.(1)投标人将采购项目分包给中小微企业的,投标文件中只须提供分包企业中小企业声明函,并加盖分包企业公章。中小企业声明函“标的名称”中只须列明该分包企业提供的全部货物名称; (2) 投标人所提供的货物全部为中小微企业制造的, 投标文件中所提供的中小企业声明函须列明“第三章 采购需求 三、货物需求(一)货物需求”里的所有货物。
更正日期:2022年10月21日
三、 其他补充事宜
注:(1)为全力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本项目实施全流程电子化交易,招标 (略) 上远程解密,投标人无需前往开标现场。
(2)疫情期间,各市场主体均应当按照《 (略) 疫情防控期间交易服务指南》(官网链接:http://**-e9f2-44de-b9e6-85baf0fb4c36.html)开展公共资源交易活动,谢谢理解、支持。
(3)此公告视同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请投标人及时下载。
四、 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略) (略) 管理局
地址: (略) 包河区包河大道118号
联系方式:055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合肥包河 (略)
地址: (略) 包河区花园大 (略) 交口以南滨湖卓越城文华园一期七号楼
联系方式:055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鲍工
联系方式:0551-*、*
一、原公告主要信息
原项目名称:包河区新增公厕项目(2022-2023)
原项目编号:2022ABBHZ*
原公告日期:2022年10月11日
二、公告内容(更正事项、内容及日期等)
包河区新增公厕项目(2022-2023)更正公告
一、 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2022*、2
项目名称:包河区新增公厕项目(2022-2023)-1、2包
首次公告日期:2022年10月1日
二、 项目基本情况
更正事项:□采购公告 ?采购文件 □ 采购结果
更正内容:
1、问:关于评分项中“投标人业绩:投标人具有县(区) (略) 城区装配式环卫设施(公厕或环卫驿站或垃圾分类房)供货及安装项目业绩”是否可以修改为投标人具有县(区) (略) 城区装配式环卫设施公厕供货及安装项目业绩?
答:(1)装配式公厕、环卫驿站、垃圾分类房都属于装配式环卫设施,其共同特点是都具有钢结构、独立基础和上下水;(2) (略) 场调研,满足该项要求的投标人不少于3家,不具备倾向性,故不予修改,按招标文件执行。
2、 问:关于评分项投标人业绩中“注:(4)投标文件中须同时提供以下证明材料扫描件::①中标通知书;②业绩合同;”是否修改为 ①中标通知书;②业绩合同;③验收报告?
答:不予修改,按招标文件执行。
3、问:关于评分项中投标人及其履约质量“自2019年1月1日以来(以获奖时间为准),投标人所负责实施的县(区) (略) 城区装配式环卫设施(公厕或环卫驿站或垃圾分类房)供货及安装项目获得党政机关(或事业单位)颁发的荣誉表彰(或优秀评价)是否修改为自2019年1月1日以来(以获奖时间为准),投标人所负责实施的县(区) (略) 城区装配式环卫设施公厕供货及安装项目获得党政机关(或事业单位)颁发的荣誉表彰(或优秀评价)?
答:不予修改,按招标文件执行。
4、关于中小企业声明函的补充说明:注:1.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数据,无上一年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2.企业划型标准按照《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 号)执行。3.(1)标的名称须填写“第三章 采购需求 三、货物需求(一)货物需求”里的货物名称;(2)制造商须填写所提供货物的制造商。 4.(1)投标人将采购项目分包给中小微企业的,投标文件中只须提供分包企业中小企业声明函,并加盖分包企业公章。中小企业声明函“标的名称”中只须列明该分包企业提供的全部货物名称; (2) 投标人所提供的货物全部为中小微企业制造的, 投标文件中所提供的中小企业声明函须列明“第三章 采购需求 三、货物需求(一)货物需求”里的所有货物。
更正日期:2022年10月21日
三、 其他补充事宜
注:(1)为全力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本项目实施全流程电子化交易,招标 (略) 上远程解密,投标人无需前往开标现场。
(2)疫情期间,各市场主体均应当按照《 (略) 疫情防控期间交易服务指南》(官网链接:http://**-e9f2-44de-b9e6-85baf0fb4c36.html)开展公共资源交易活动,谢谢理解、支持。
(3)此公告视同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请投标人及时下载。
四、 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略) (略) 管理局
地址: (略) 包河区包河大道118号
联系方式:055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合肥包河 (略)
地址: (略) 包河区花园大 (略) 交口以南滨湖卓越城文华园一期七号楼
联系方式:055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鲍工
联系方式:05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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