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1教学楼智慧黑板 招标变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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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1教学楼智慧黑板 招标变更


质疑人:广西 (略)

法定代表人:黄昌凤

委托代理人:覃秋瑛

单位地址: (略) (略) 14号广西南宁电子科技广场8层802号

电话:*

邮编:*

质疑人于2022年10月18日以顺丰快递方式邮寄了针对D1教学楼智慧黑板采购(项目编号:*-*-GXHC)采购文件的质疑函,我公司于2022年10月19日上午收悉。针对贵公司提出的质疑,我公司及时将质疑内容反馈给采购人,经我公司已认真进行核实,现对质疑事项答复如下:

一、质疑事项:

质疑事项1:采购人评审因素对投标人实行了区别和歧视待遇。具体如下:

采购文件评审因素:

(1)信誉分(满分8分)

③投标人或投标货物生产厂商有效的信息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原件扫描件。1分

④投标人或投标货物生产厂商有效的售后服务完善度12星级认证证书原件扫描件。1分

⑤投标人或投标货物生产厂商有效的ITSS一级信息技术服务运行维护标准符合性证书原件扫描件。1分

⑦投标人或投标货物生产厂商有效的CMMI3级或者以上的等级证书(中文)原件扫描件。1分

⑧投标人或投标货物生产厂商有效的国家级科学技术进步奖的原件扫描件。 1分

二、质疑事项的答复

质疑事项1答复:经采购人确认,评分办法已作修改,详见更正公告。

法律依据:

(1)《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87号)第二十七条 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至少15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不足15日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顺延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

贵公司如对本次答复不满意,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第94号令)的相关规定, (略) 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的权利。

感谢贵公司对本项目采购活动的监督与支持!

特此复函。

广西华诚达 (略)

2022年10月24日



质疑人:广西 (略)

法定代表人:黄昌凤

委托代理人:覃秋瑛

单位地址: (略) (略) 14号广西南宁电子科技广场8层802号

电话:*

邮编:*

质疑人于2022年10月18日以顺丰快递方式邮寄了针对D1教学楼智慧黑板采购(项目编号:*-*-GXHC)采购文件的质疑函,我公司于2022年10月19日上午收悉。针对贵公司提出的质疑,我公司及时将质疑内容反馈给采购人,经我公司已认真进行核实,现对质疑事项答复如下:

一、质疑事项:

质疑事项1:采购人评审因素对投标人实行了区别和歧视待遇。具体如下:

采购文件评审因素:

(1)信誉分(满分8分)

③投标人或投标货物生产厂商有效的信息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原件扫描件。1分

④投标人或投标货物生产厂商有效的售后服务完善度12星级认证证书原件扫描件。1分

⑤投标人或投标货物生产厂商有效的ITSS一级信息技术服务运行维护标准符合性证书原件扫描件。1分

⑦投标人或投标货物生产厂商有效的CMMI3级或者以上的等级证书(中文)原件扫描件。1分

⑧投标人或投标货物生产厂商有效的国家级科学技术进步奖的原件扫描件。 1分

二、质疑事项的答复

质疑事项1答复:经采购人确认,评分办法已作修改,详见更正公告。

法律依据:

(1)《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87号)第二十七条 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至少15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不足15日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顺延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

贵公司如对本次答复不满意,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第94号令)的相关规定, (略) 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的权利。

感谢贵公司对本项目采购活动的监督与支持!

特此复函。

广西华诚达 (略)

2022年10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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