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市自然资源局禅城分局佛山市禅城区河心岛生态修复五年延伸行动服务更正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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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山市自然资源局禅城分局佛山市禅城区河心岛生态修复五年延伸行动服务更正公告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 (略) 禅城区河心岛生态修复五年延伸行动服务
品目

服务/其他服务

采购单位 (略) 自然资源局禅城分局
行政区域禅城区公告时间2022年10月24日15:41
首次公告日期2022年10月19日更正日期2022年10月24日
更正事项采购文件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陈工
项目联系电话0757-*
采购单位 (略) 自然资源局禅城分局
采购单位地址 (略) 禅城 (略) 68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王工,*,*
代理机构名称广东中 (略)
代理机构地址 (略) 禅城区岭南大道北121号二座2205-2208房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陈工 0757-*
附件:
附件1(更正) (略) 河心岛生态修复五年延伸行动服务竞争性磋商文件.doc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ZDS—2022—CS1001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 (略) 自然资源局禅 (略) 禅城区河心岛生态修复五年延伸行动服务      

首次公告日期:2022年10月19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

1.原采购文件

六、评审方法及标准

附表一:

资格性审查标准

序号

评审内容

1

供应商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供应商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

供应商必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并合法运作的独立法人机构或其他组织:

3

供应商必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 (略) 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且该资质证书应在有效期限范围:

4

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http://**.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未处于中国 (略) (http://**.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采购代理机构于磋商截止日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cn)及中国 (略) (http://**.cn)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7

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或《分包承诺函》);

8

中小企业声明函

9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磋商。

现修改为:

六、评审方法及标准

附表一:

资格性审查标准

序号

评审内容

1

供应商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供应商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

供应商必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并合法运作的独立法人机构或其他组织:

3

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http://**.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未处于中国 (略) (http://**.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采购代理机构于磋商截止日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cn)及中国 (略) (http://**.cn)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4

中小企业声明函

2.原采购文件

1.2评审内容索引表

技术部分

评审内容及子项

满分值

自评分

(仅供参考)

资料所在页码

1

对本项目的理解程度

10

第()页

2

服务实施方案

5

第()页

3

实验室检测能力

15

第()页

4

质量保障制度和措施

10

第()页

5

对本项目的理解程度

10

第()页

技术部分总分合计

40

/

商务部分

评审内容及子项

满分值

自评分

(仅供参考)

资料所在页码

1

同类业绩

10

第()页

2

拟投到本项目服务的服务人员

15

第()页

3

投标人综合实力

14

第()页

4

项目便利性

8

第()页

5

实验室环保审批/验收/排污许可证

3

第()页

商务部分总分合计

50

/

填表说明及要求:

1.本表所填写内容若不属实或存在偏差,不属于无效磋商条件,实际以供应商提供的材料为准。

2.本表由供应商如实填写,以供磋商小组参考,否则可能影响供应商的得分。

现修改为:

1.2评审内容索引表

技术部分

评审内容及子项

满分值

自评分

(仅供参考)

资料所在页码

1

对本项目的理解程度

10

第()页

2

服务实施方案

10

第()页

3

项目实施进度计划

10

第()页

4

质量保障制度和措施

10

第()页

5

服务承诺

10

第()页

技术部分总分合计

50

/

商务部分

评审内容及子项

满分值

自评分

(仅供参考)

资料所在页码

1

类似业绩

15

第()页

2

拟投到本项目服务的服务人员

15

第()页

3

投标人综合实力

6

第()页

4

客户评价

4

第()页

商务部分总分合计

40

/

填表说明及要求:

1.本表所填写内容若不属实或存在偏差,不属于无效磋商条件,实际以供应商提供的材料为准。

2.本表由供应商如实填写,以供磋商小组参考,否则可能影响供应商的得分。

3.原采购文件

2.1供应商资格性证明材料

序号

法律法规或招标文件规定的条文

对应材料内容

一、本项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所对应的证明材料;《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规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应当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

1

法人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

《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副本)

2

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1、财务状况报告。

提供以下材料之一即可:

1)2021年度或2022年任意一个季度的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包括“四表一注”,即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所有者权益变动表及其附注;由于部分财务报表的名称在财务表述中有不同,在编制文件及评审过程中应理解为同一内容的表述】;

2)其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3)财政部门认可的政府采购专业担保机构出具的磋商担保函。

2、缴纳税收的证明材料。提供以下材料:

1)近六个月(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往前顺推)任意一个月缴纳税费的凭据。

注:如非从事生产、经营的事业单位或依法免税的供应商则本项不需提供,但需提供有关证明或声明,格式自拟。(新成立的供应商按实际的缴纳情况递交相关证明复印件)

3、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提供以下材料:

1)近六个月(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往前顺推)任意一个月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专用收据或社会保险缴纳清单)。

注:如依法不需缴纳社会保障基金的供应商则本项不需提供,但需提供有关证明或声明,格式自拟。

3

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承诺》

注:按响应文件格式的对应格式填写。

4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参与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函》

注:按响应文件格式的对应格式填写。

二、其他证明材料或情况说明中或情况说明

1

供应商应成功 (略) 道路诚信系统, (略) 道路诚信编号,且对应行业的诚信档案处于有效范围(资质类别:施工类企业)或在“ (略) 公路工程施工企业信用评价”结果中公示等级为C级或以上, (略) 诚信档案处于有效范围, (略) 道路诚信等级为C级或以上且状态显示为“正常”(以采购代理机构于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日的查询结果为准)。

提供截图加盖公章

2

供应商不得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及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供应商提供通过“信用中国”网站(http://**.cn)或中国 (略) (http://**.cn) (略) 站查询的信用信息 (略) 络截图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

提供信用信息 (略) 络截图加盖公章。

3

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或《分包承诺函》

提供承诺函。

4

中小企业声明函

提供声明函。

注:①以上要求提供的文件,如因地区政策已取消或变更的,则须在相应位置提交该部分的情况说明或地区政策文件复印件。是否认可以评标委员会认定为准。

②以上资料内容若注明原件项目的须提供原件,否则为复印件或 (略) 络打印页(加盖公章)。

本表说明及要求;本表附件(按格式附在本表格之后):

1.在本表的“对应材料内容”提供证明文件的复印件;

2.若供应商认为有必要附上的其他资格性证明材料,可在附完上述文件后再一并提供。

3.证明材料(复印件)均须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

现修改为:

2.1供应商资格性证明材料

序号

法律法规或招标文件规定的条文

对应材料内容

一、本项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所对应的证明材料;《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规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应当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

1

法人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

《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副本)

2

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1、财务状况报告。

提供以下材料之一即可:

1)2021年度或2022年任意一个季度的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包括“四表一注”,即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所有者权益变动表及其附注;由于部分财务报表的名称在财务表述中有不同,在编制文件及评审过程中应理解为同一内容的表述】;

2)其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3)财政部门认可的政府采购专业担保机构出具的磋商担保函。

2、缴纳税收的证明材料。提供以下材料:

1)近六个月(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往前顺推)任意一个月缴纳税费的凭据。

注:如非从事生产、经营的事业单位或依法免税的供应商则本项不需提供,但需提供有关证明或声明,格式自拟。(新成立的供应商按实际的缴纳情况递交相关证明复印件)

3、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提供以下材料:

1)近六个月(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往前顺推)任意一个月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专用收据或社会保险缴纳清单)。

注:如依法不需缴纳社会保障基金的供应商则本项不需提供,但需提供有关证明或声明,格式自拟。

3

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承诺》

注:按响应文件格式的对应格式填写。

4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参与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函》

注:按响应文件格式的对应格式填写。

二、其他证明材料或情况说明中或情况说明

1

供应商不得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及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供应商提供通过“信用中国”网站(http://**.cn)或中国 (略) (http://**.cn) (略) 站查询的信用信息 (略) 络截图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

提供信用信息 (略) 络截图加盖公章。

2

中小企业声明函

提供声明函。

注:①以上要求提供的文件,如因地区政策已取消或变更的,则须在相应位置提交该部分的情况说明或地区政策文件复印件。是否认可以评标委员会认定为准。

②以上资料内容若注明原件项目的须提供原件,否则为复印件或 (略) 络打印页(加盖公章)。

本表说明及要求;本表附件(按格式附在本表格之后):

1.在本表的“对应材料内容”提供证明文件的复印件;

2.若供应商认为有必要附上的其他资格性证明材料,可在附完上述文件后再一并提供。

3.证明材料(复印件)均须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

更正日期:2022年10月24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略) 自然资源局禅城分局     

地址: (略) 禅城 (略) 68号        

联系方式:王工,*,*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广东中 (略)             

地 址: (略) 禅城区岭南大道北121号二座2205-2208房            

联系方式:陈工 0757-*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陈工

电 话:  0757-*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 (略) 禅城区河心岛生态修复五年延伸行动服务
品目

服务/其他服务

采购单位 (略) 自然资源局禅城分局
行政区域禅城区公告时间2022年10月24日15:41
首次公告日期2022年10月19日更正日期2022年10月24日
更正事项采购文件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陈工
项目联系电话0757-*
采购单位 (略) 自然资源局禅城分局
采购单位地址 (略) 禅城 (略) 68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王工,*,*
代理机构名称广东中 (略)
代理机构地址 (略) 禅城区岭南大道北121号二座2205-2208房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陈工 0757-*
附件:
附件1(更正) (略) 河心岛生态修复五年延伸行动服务竞争性磋商文件.doc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ZDS—2022—CS1001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 (略) 自然资源局禅 (略) 禅城区河心岛生态修复五年延伸行动服务      

首次公告日期:2022年10月19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

1.原采购文件

六、评审方法及标准

附表一:

资格性审查标准

序号

评审内容

1

供应商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供应商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

供应商必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并合法运作的独立法人机构或其他组织:

3

供应商必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 (略) 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且该资质证书应在有效期限范围:

4

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http://**.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未处于中国 (略) (http://**.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采购代理机构于磋商截止日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cn)及中国 (略) (http://**.cn)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7

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或《分包承诺函》);

8

中小企业声明函

9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磋商。

现修改为:

六、评审方法及标准

附表一:

资格性审查标准

序号

评审内容

1

供应商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供应商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

供应商必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并合法运作的独立法人机构或其他组织:

3

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http://**.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未处于中国 (略) (http://**.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采购代理机构于磋商截止日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cn)及中国 (略) (http://**.cn)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4

中小企业声明函

2.原采购文件

1.2评审内容索引表

技术部分

评审内容及子项

满分值

自评分

(仅供参考)

资料所在页码

1

对本项目的理解程度

10

第()页

2

服务实施方案

5

第()页

3

实验室检测能力

15

第()页

4

质量保障制度和措施

10

第()页

5

对本项目的理解程度

10

第()页

技术部分总分合计

40

/

商务部分

评审内容及子项

满分值

自评分

(仅供参考)

资料所在页码

1

同类业绩

10

第()页

2

拟投到本项目服务的服务人员

15

第()页

3

投标人综合实力

14

第()页

4

项目便利性

8

第()页

5

实验室环保审批/验收/排污许可证

3

第()页

商务部分总分合计

50

/

填表说明及要求:

1.本表所填写内容若不属实或存在偏差,不属于无效磋商条件,实际以供应商提供的材料为准。

2.本表由供应商如实填写,以供磋商小组参考,否则可能影响供应商的得分。

现修改为:

1.2评审内容索引表

技术部分

评审内容及子项

满分值

自评分

(仅供参考)

资料所在页码

1

对本项目的理解程度

10

第()页

2

服务实施方案

10

第()页

3

项目实施进度计划

10

第()页

4

质量保障制度和措施

10

第()页

5

服务承诺

10

第()页

技术部分总分合计

50

/

商务部分

评审内容及子项

满分值

自评分

(仅供参考)

资料所在页码

1

类似业绩

15

第()页

2

拟投到本项目服务的服务人员

15

第()页

3

投标人综合实力

6

第()页

4

客户评价

4

第()页

商务部分总分合计

40

/

填表说明及要求:

1.本表所填写内容若不属实或存在偏差,不属于无效磋商条件,实际以供应商提供的材料为准。

2.本表由供应商如实填写,以供磋商小组参考,否则可能影响供应商的得分。

3.原采购文件

2.1供应商资格性证明材料

序号

法律法规或招标文件规定的条文

对应材料内容

一、本项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所对应的证明材料;《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规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应当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

1

法人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

《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副本)

2

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1、财务状况报告。

提供以下材料之一即可:

1)2021年度或2022年任意一个季度的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包括“四表一注”,即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所有者权益变动表及其附注;由于部分财务报表的名称在财务表述中有不同,在编制文件及评审过程中应理解为同一内容的表述】;

2)其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3)财政部门认可的政府采购专业担保机构出具的磋商担保函。

2、缴纳税收的证明材料。提供以下材料:

1)近六个月(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往前顺推)任意一个月缴纳税费的凭据。

注:如非从事生产、经营的事业单位或依法免税的供应商则本项不需提供,但需提供有关证明或声明,格式自拟。(新成立的供应商按实际的缴纳情况递交相关证明复印件)

3、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提供以下材料:

1)近六个月(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往前顺推)任意一个月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专用收据或社会保险缴纳清单)。

注:如依法不需缴纳社会保障基金的供应商则本项不需提供,但需提供有关证明或声明,格式自拟。

3

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承诺》

注:按响应文件格式的对应格式填写。

4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参与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函》

注:按响应文件格式的对应格式填写。

二、其他证明材料或情况说明中或情况说明

1

供应商应成功 (略) 道路诚信系统, (略) 道路诚信编号,且对应行业的诚信档案处于有效范围(资质类别:施工类企业)或在“ (略) 公路工程施工企业信用评价”结果中公示等级为C级或以上, (略) 诚信档案处于有效范围, (略) 道路诚信等级为C级或以上且状态显示为“正常”(以采购代理机构于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日的查询结果为准)。

提供截图加盖公章

2

供应商不得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及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供应商提供通过“信用中国”网站(http://**.cn)或中国 (略) (http://**.cn) (略) 站查询的信用信息 (略) 络截图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

提供信用信息 (略) 络截图加盖公章。

3

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或《分包承诺函》

提供承诺函。

4

中小企业声明函

提供声明函。

注:①以上要求提供的文件,如因地区政策已取消或变更的,则须在相应位置提交该部分的情况说明或地区政策文件复印件。是否认可以评标委员会认定为准。

②以上资料内容若注明原件项目的须提供原件,否则为复印件或 (略) 络打印页(加盖公章)。

本表说明及要求;本表附件(按格式附在本表格之后):

1.在本表的“对应材料内容”提供证明文件的复印件;

2.若供应商认为有必要附上的其他资格性证明材料,可在附完上述文件后再一并提供。

3.证明材料(复印件)均须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

现修改为:

2.1供应商资格性证明材料

序号

法律法规或招标文件规定的条文

对应材料内容

一、本项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所对应的证明材料;《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规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应当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

1

法人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

《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副本)

2

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1、财务状况报告。

提供以下材料之一即可:

1)2021年度或2022年任意一个季度的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包括“四表一注”,即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所有者权益变动表及其附注;由于部分财务报表的名称在财务表述中有不同,在编制文件及评审过程中应理解为同一内容的表述】;

2)其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3)财政部门认可的政府采购专业担保机构出具的磋商担保函。

2、缴纳税收的证明材料。提供以下材料:

1)近六个月(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往前顺推)任意一个月缴纳税费的凭据。

注:如非从事生产、经营的事业单位或依法免税的供应商则本项不需提供,但需提供有关证明或声明,格式自拟。(新成立的供应商按实际的缴纳情况递交相关证明复印件)

3、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提供以下材料:

1)近六个月(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往前顺推)任意一个月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专用收据或社会保险缴纳清单)。

注:如依法不需缴纳社会保障基金的供应商则本项不需提供,但需提供有关证明或声明,格式自拟。

3

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承诺》

注:按响应文件格式的对应格式填写。

4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参与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函》

注:按响应文件格式的对应格式填写。

二、其他证明材料或情况说明中或情况说明

1

供应商不得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及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供应商提供通过“信用中国”网站(http://**.cn)或中国 (略) (http://**.cn) (略) 站查询的信用信息 (略) 络截图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

提供信用信息 (略) 络截图加盖公章。

2

中小企业声明函

提供声明函。

注:①以上要求提供的文件,如因地区政策已取消或变更的,则须在相应位置提交该部分的情况说明或地区政策文件复印件。是否认可以评标委员会认定为准。

②以上资料内容若注明原件项目的须提供原件,否则为复印件或 (略) 络打印页(加盖公章)。

本表说明及要求;本表附件(按格式附在本表格之后):

1.在本表的“对应材料内容”提供证明文件的复印件;

2.若供应商认为有必要附上的其他资格性证明材料,可在附完上述文件后再一并提供。

3.证明材料(复印件)均须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

更正日期:2022年10月24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略) 自然资源局禅城分局     

地址: (略) 禅城 (略) 68号        

联系方式:王工,*,*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广东中 (略)             

地 址: (略) 禅城区岭南大道北121号二座2205-2208房            

联系方式:陈工 0757-*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陈工

电 话:  07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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