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津区竹栖文旅公司斑竹林地块一、地块二项目勘察设计/标段补遗0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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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招标文件 第一章 招标公告 第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成都斑竹林康旅融合发展项目。更正为:项目名称: (略) 斑竹林地块一、地块二项目。
2、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4.1 | ★投标保证金 | 提交,投标保证金的金额:*元。 投标保证金须按招标文件要求、以投标人名义提交。提交单位名称应与投标单位一致,不得以分支机构等其他名义提交,且仅限当次投标项目(标段)有效,不得重复替代使用。 投标保证金的缴纳方式为以下三种方式,由投标人任选一种方式递交: 第一种递交方式——通过基本账户银行转账或银行电汇或银 (略) 银 第二种递交方式——银行保函 第三种递交方式——保证保险(即 (略) 公 (略) 完成系统对接的保险机构推送的电子保单) A、采用第一种方式递交投标保证金的注意事项: (1)投标人应根据“拟投标项目回执”上载明的投标保证金收款账户名、账号、开户银行、应交金额等要求交纳保证金,应从其基本账户将投标保证金一次性转至“拟投标项目回执”上的收款账号,投标保证金递交截止时间为投标截止前一个工作日下午16点00分(以到账时间为准)。 (2)新津区交易中心投标保证金专用账户的相关信息如下: 开户单位: (略) 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 开 户 行: 成都银行琴台支行 账号: 以“拟投标项目回执”提供的账号为准 注:在成都银行开设基本账户的投标人,必须使用同城交换或银行电汇的方式提交投标保证金,不能使用通存通兑的方式提交。 B、采用第二种方式递交投标保证金的注意事项: (1)递交纸质银行保函的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1个工作日16点00分之前,将投标人基本账户开户银行出具的银行保函原件提交至新津区交易中心;递交电子银行保函的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1个工作日16点00分之前,由投标人基本账户开户银行将出具的电子银行保函 (略) 公 (略) 。(如投标人基本账户银行不具备出具银行保函的权限,可由该银行系统内其他支行及以上银行出具。) (2)银行保函的格式以银行格式为准,保函的内容应包括投标保证金金额、保函的有效期限、银行担保的内容(即:如因投标人原因发生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的情况,由银行向招标人足额支付投标保证金); (3)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提供加盖投标人公章的基本账户相关证明文件,由评标委员会评审。 C、采用第三种方式递交投标保证金的注意事项: (1)保证保险的格式以保险机构的保单格式为准,保单内容应包括投标保证金金额、保单的有效期限、保证的内容等。 (2)投标人应通过其银行基本账户向保险机构缴纳保证保险保费,保险机构需在投标人投保的项目投标截止时间前1个工作日16:00时前,将对应标段投标人的电子保单 (略) 公 (略) 。保险公司通过短信方式告知投标人投保成功和电子保单推送成功。保证保险保费是否为基本户交纳,以投标情况公示表为准。 (3)投标人在招标投标过程中存在提供虚假保证资料或虚假保单、围标串标等违法违规行为经调查属实的,记入企业不良信用信息,同时推送至相关监管部门,在投标保证保险业务开展过程中实施联合惩戒。 D、项目(标段)投标保证金的提交情况应于开标时在新津区交易中心开标系统中公布。 E、本标段投标人不按本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该投标文件将被否决投标。 F、联合体投标的,投标保证金须由联合体牵头人递交,并对联合体各成员均具有同等约束力。 注:1、在开标 (投标截止时间) 时,新津区交易中心对投标人投标保证金提交信息有异常的情况在投标情况公示表上进行标记“*”,招标人(招标代理)如实记录并推送给评标委员会,由评标委员会予以评审。 2、投标人应根据投标保证金交纳要求以及“拟投标项目回执”中的投标保证金收款账户名称、收款账号(下载招标文件时由系统自动生成收款账号)、开户银行等信息提交保证金,并通过交款银行查询是否提交成功。 3、投标保证金不得超过项目估算价的百分之二(各级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招标的工程建设项目投标保证金不得超过招标项目估算价的百分之一),且最高不得超过十万元人民币。投标保证金有效期应当与投标有效期一致。 4、投标保证金金额经计算为1—9499元的,按照“四舍五入”原则取整到千位(即缴纳:1000、2000、3000………9000元);投标保证金金额经计算为9500—9999元的,取整缴纳9000元;投标保证金金额经计算为*—*元的,取整到万位(即缴纳:*、*、*………*元);投标保证金金额经计算在*元(含)以上的,缴纳*元。 |
更正为:
3.4.1 | ★投标保证金 | 提交,投标保证金的金额:*元。 投标保证金须按招标文件要求、以投标人名义提交。提交单位名称应与投标单位一致,不得以分支机构等其他名义提交,且仅限当次投标项目(标段)有效,不得重复替代使用。 投标保证金的缴纳方式为以下三种方式,由投标人任选一种方式递交: 第一种递交方式——通过基本账户银行转账或银行电汇或银 (略) 银 第二种递交方式——银行保函 第三种递交方式——保证保险(即 (略) 公 (略) 完成系统对接的保险机构推送的电子保单) A、采用第一种方式递交投标保证金的注意事项: (1)投标人应根据“拟投标项目回执”上载明的投标保证金收款账户名、账号、开户银行、应交金额等要求交纳保证金,应从其基本账户将投标保证金一次性转至“拟投标项目回执”上的收款账号,投标保证金递交截止时间为投标截止前一个工作日下午16点00分(以到账时间为准)。 (2)新津区交易中心投标保证金专用账户的相关信息如下: 开户单位:以“拟投标项目回执”提供的开户单位为准 开 户 行:以“拟投标项目回执”提供的开户行为准 账 号: 以“拟投标项目回执”提供的账号为准 注:在成都银行开设基本账户的投标人,必须使用同城交换或银行电汇的方式提交投标保证金,不能使用通存通兑的方式提交。 B、采用第二种方式递交投标保证金的注意事项: (1)递交纸质银行保函的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1个工作日16点00分之前,将投标人基本账户开户银行出具的银行保函原件提交至新津区交易中心;递交电子银行保函的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1个工作日16点00分之前,由投标人基本账户开户银行将出具的电子银行保函 (略) 公 (略) 。(如投标人基本账户银行不具备出具银行保函的权限,可由该银行系统内其他支行及以上银行出具。) (2)银行保函的格式以银行格式为准,保函的内容应包括投标保证金金额、保函的有效期限、银行担保的内容(即:如因投标人原因发生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的情况,由银行向招标人足额支付投标保证金); (3)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提供加盖投标人公章的基本账户相关证明文件,由评标委员会评审。 C、采用第三种方式递交投标保证金的注意事项: (1)保证保险的格式以保险机构的保单格式为准,保单内容应包括投标保证金金额、保单的有效期限、保证的内容等。 (2)投标人应通过其银行基本账户向保险机构缴纳保证保险保费,保险机构需在投标人投保的项目投标截止时间前1个工作日16:00时前,将对应标段投标人的电子保单 (略) 公 (略) 。保险公司通过短信方式告知投标人投保成功和电子保单推送成功。保证保险保费是否为基本户交纳,以投标情况公示表为准。 (3)投标人在招标投标过程中存在提供虚假保证资料或虚假保单、围标串标等违法违规行为经调查属实的,记入企业不良信用信息,同时推送至相关监管部门,在投标保证保险业务开展过程中实施联合惩戒。 D、项目(标段)投标保证金的提交情况应于开标时在新津区交易中心开标系统中公布。 E、本标段投标人不按本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该投标文件将被否决投标。 F、联合体投标的,投标保证金须由联合体牵头人递交,并对联合体各成员均具有同等约束力。 注:1、在开标 (投标截止时间) 时,新津区交易中心对投标人投标保证金提交信息有异常的情况在投标情况公示表上进行标记“*”,招标人(招标代理)如实记录并推送给评标委员会,由评标委员会予以评审。 2、投标人应根据投标保证金交纳要求以及“拟投标项目回执”中的投标保证金收款账户名称、收款账号(下载招标文件时由系统自动生成收款账号)、开户银行等信息提交保证金,并通过交款银行查询是否提交成功。 3、投标保证金不得超过项目估算价的百分之二(各级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招标的工程建设项目投标保证金不得超过招标项目估算价的百分之一),且最高不得超过十万元人民币。投标保证金有效期应当与投标有效期一致。 4、投标保证金金额经计算为1—9499元的,按照“四舍五入”原则取整到千位(即缴纳:1000、2000、3000………9000元);投标保证金金额经计算为9500—9999元的,取整缴纳9000元;投标保证金金额经计算为*—*元的,取整到万位(即缴纳:*、*、*………*元);投标保证金金额经计算在*元(含)以上的,缴纳*元。 |
3、其他招标事宜不变。
招标人: (略) 竹栖 (略)
招标代理机构:四川利民 (略)
日期:2022年10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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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招标文件 第一章 招标公告 第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成都斑竹林康旅融合发展项目。更正为:项目名称: (略) 斑竹林地块一、地块二项目。
2、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4.1 | ★投标保证金 | 提交,投标保证金的金额:*元。 投标保证金须按招标文件要求、以投标人名义提交。提交单位名称应与投标单位一致,不得以分支机构等其他名义提交,且仅限当次投标项目(标段)有效,不得重复替代使用。 投标保证金的缴纳方式为以下三种方式,由投标人任选一种方式递交: 第一种递交方式——通过基本账户银行转账或银行电汇或银 (略) 银 第二种递交方式——银行保函 第三种递交方式——保证保险(即 (略) 公 (略) 完成系统对接的保险机构推送的电子保单) A、采用第一种方式递交投标保证金的注意事项: (1)投标人应根据“拟投标项目回执”上载明的投标保证金收款账户名、账号、开户银行、应交金额等要求交纳保证金,应从其基本账户将投标保证金一次性转至“拟投标项目回执”上的收款账号,投标保证金递交截止时间为投标截止前一个工作日下午16点00分(以到账时间为准)。 (2)新津区交易中心投标保证金专用账户的相关信息如下: 开户单位: (略) 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 开 户 行: 成都银行琴台支行 账号: 以“拟投标项目回执”提供的账号为准 注:在成都银行开设基本账户的投标人,必须使用同城交换或银行电汇的方式提交投标保证金,不能使用通存通兑的方式提交。 B、采用第二种方式递交投标保证金的注意事项: (1)递交纸质银行保函的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1个工作日16点00分之前,将投标人基本账户开户银行出具的银行保函原件提交至新津区交易中心;递交电子银行保函的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1个工作日16点00分之前,由投标人基本账户开户银行将出具的电子银行保函 (略) 公 (略) 。(如投标人基本账户银行不具备出具银行保函的权限,可由该银行系统内其他支行及以上银行出具。) (2)银行保函的格式以银行格式为准,保函的内容应包括投标保证金金额、保函的有效期限、银行担保的内容(即:如因投标人原因发生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的情况,由银行向招标人足额支付投标保证金); (3)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提供加盖投标人公章的基本账户相关证明文件,由评标委员会评审。 C、采用第三种方式递交投标保证金的注意事项: (1)保证保险的格式以保险机构的保单格式为准,保单内容应包括投标保证金金额、保单的有效期限、保证的内容等。 (2)投标人应通过其银行基本账户向保险机构缴纳保证保险保费,保险机构需在投标人投保的项目投标截止时间前1个工作日16:00时前,将对应标段投标人的电子保单 (略) 公 (略) 。保险公司通过短信方式告知投标人投保成功和电子保单推送成功。保证保险保费是否为基本户交纳,以投标情况公示表为准。 (3)投标人在招标投标过程中存在提供虚假保证资料或虚假保单、围标串标等违法违规行为经调查属实的,记入企业不良信用信息,同时推送至相关监管部门,在投标保证保险业务开展过程中实施联合惩戒。 D、项目(标段)投标保证金的提交情况应于开标时在新津区交易中心开标系统中公布。 E、本标段投标人不按本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该投标文件将被否决投标。 F、联合体投标的,投标保证金须由联合体牵头人递交,并对联合体各成员均具有同等约束力。 注:1、在开标 (投标截止时间) 时,新津区交易中心对投标人投标保证金提交信息有异常的情况在投标情况公示表上进行标记“*”,招标人(招标代理)如实记录并推送给评标委员会,由评标委员会予以评审。 2、投标人应根据投标保证金交纳要求以及“拟投标项目回执”中的投标保证金收款账户名称、收款账号(下载招标文件时由系统自动生成收款账号)、开户银行等信息提交保证金,并通过交款银行查询是否提交成功。 3、投标保证金不得超过项目估算价的百分之二(各级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招标的工程建设项目投标保证金不得超过招标项目估算价的百分之一),且最高不得超过十万元人民币。投标保证金有效期应当与投标有效期一致。 4、投标保证金金额经计算为1—9499元的,按照“四舍五入”原则取整到千位(即缴纳:1000、2000、3000………9000元);投标保证金金额经计算为9500—9999元的,取整缴纳9000元;投标保证金金额经计算为*—*元的,取整到万位(即缴纳:*、*、*………*元);投标保证金金额经计算在*元(含)以上的,缴纳*元。 |
更正为:
3.4.1 | ★投标保证金 | 提交,投标保证金的金额:*元。 投标保证金须按招标文件要求、以投标人名义提交。提交单位名称应与投标单位一致,不得以分支机构等其他名义提交,且仅限当次投标项目(标段)有效,不得重复替代使用。 投标保证金的缴纳方式为以下三种方式,由投标人任选一种方式递交: 第一种递交方式——通过基本账户银行转账或银行电汇或银 (略) 银 第二种递交方式——银行保函 第三种递交方式——保证保险(即 (略) 公 (略) 完成系统对接的保险机构推送的电子保单) A、采用第一种方式递交投标保证金的注意事项: (1)投标人应根据“拟投标项目回执”上载明的投标保证金收款账户名、账号、开户银行、应交金额等要求交纳保证金,应从其基本账户将投标保证金一次性转至“拟投标项目回执”上的收款账号,投标保证金递交截止时间为投标截止前一个工作日下午16点00分(以到账时间为准)。 (2)新津区交易中心投标保证金专用账户的相关信息如下: 开户单位:以“拟投标项目回执”提供的开户单位为准 开 户 行:以“拟投标项目回执”提供的开户行为准 账 号: 以“拟投标项目回执”提供的账号为准 注:在成都银行开设基本账户的投标人,必须使用同城交换或银行电汇的方式提交投标保证金,不能使用通存通兑的方式提交。 B、采用第二种方式递交投标保证金的注意事项: (1)递交纸质银行保函的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1个工作日16点00分之前,将投标人基本账户开户银行出具的银行保函原件提交至新津区交易中心;递交电子银行保函的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1个工作日16点00分之前,由投标人基本账户开户银行将出具的电子银行保函 (略) 公 (略) 。(如投标人基本账户银行不具备出具银行保函的权限,可由该银行系统内其他支行及以上银行出具。) (2)银行保函的格式以银行格式为准,保函的内容应包括投标保证金金额、保函的有效期限、银行担保的内容(即:如因投标人原因发生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的情况,由银行向招标人足额支付投标保证金); (3)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提供加盖投标人公章的基本账户相关证明文件,由评标委员会评审。 C、采用第三种方式递交投标保证金的注意事项: (1)保证保险的格式以保险机构的保单格式为准,保单内容应包括投标保证金金额、保单的有效期限、保证的内容等。 (2)投标人应通过其银行基本账户向保险机构缴纳保证保险保费,保险机构需在投标人投保的项目投标截止时间前1个工作日16:00时前,将对应标段投标人的电子保单 (略) 公 (略) 。保险公司通过短信方式告知投标人投保成功和电子保单推送成功。保证保险保费是否为基本户交纳,以投标情况公示表为准。 (3)投标人在招标投标过程中存在提供虚假保证资料或虚假保单、围标串标等违法违规行为经调查属实的,记入企业不良信用信息,同时推送至相关监管部门,在投标保证保险业务开展过程中实施联合惩戒。 D、项目(标段)投标保证金的提交情况应于开标时在新津区交易中心开标系统中公布。 E、本标段投标人不按本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该投标文件将被否决投标。 F、联合体投标的,投标保证金须由联合体牵头人递交,并对联合体各成员均具有同等约束力。 注:1、在开标 (投标截止时间) 时,新津区交易中心对投标人投标保证金提交信息有异常的情况在投标情况公示表上进行标记“*”,招标人(招标代理)如实记录并推送给评标委员会,由评标委员会予以评审。 2、投标人应根据投标保证金交纳要求以及“拟投标项目回执”中的投标保证金收款账户名称、收款账号(下载招标文件时由系统自动生成收款账号)、开户银行等信息提交保证金,并通过交款银行查询是否提交成功。 3、投标保证金不得超过项目估算价的百分之二(各级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招标的工程建设项目投标保证金不得超过招标项目估算价的百分之一),且最高不得超过十万元人民币。投标保证金有效期应当与投标有效期一致。 4、投标保证金金额经计算为1—9499元的,按照“四舍五入”原则取整到千位(即缴纳:1000、2000、3000………9000元);投标保证金金额经计算为9500—9999元的,取整缴纳9000元;投标保证金金额经计算为*—*元的,取整到万位(即缴纳:*、*、*………*元);投标保证金金额经计算在*元(含)以上的,缴纳*元。 |
3、其他招标事宜不变。
招标人: (略) 竹栖 (略)
招标代理机构:四川利民 (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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