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市鄠邑区水务局2021-2025年度《一河(湖)一策》方案修编工作采购更正公告(第一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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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市鄠邑区水务局2021-2025年度《一河(湖)一策》方案修编工作采购更正公告(第一次)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2021-2025年度《一河(湖)一策》方案修编工作
品目
采购单位 (略) 鄠邑区水务局
行政区域户县公告时间2022年10月25日11:08
首次公告日期0002年11月30日更正日期2022年10月25日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龙工
项目联系电话029-*
采购单位 (略) 鄠邑区水务局
采购单位地址 (略) 鄠 (略) 18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名称知含 (略)
代理机构地址 (略) 雁 (略) 125号半导体产业园A座15层西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029-*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ZCBN-鄠邑区-2022-*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2021-2025年度《一河(湖)一策》方案修编工作

首次公告日期:2022年10月20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公告

更正原因:
补充采购公告

更正内容:

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2)《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3)《 (略) 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4)《财政部环保总局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5)《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6)《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7)《财政部发展改革委 (略) 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8)《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乡村产业振兴的通知》财库〔2021〕19号;(9)《陕西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陕财办采〔2018〕23号)。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2021-2025年度《一河(湖)一策》方案修编工作)特定资格要求如下:(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并出具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等国家规定的相关证明,自然人参与的提供其身份证明书;(2)财务状况报告:提供2020年度或2021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或成立时间不足一年的提供开标前6个月的银行资信证明及银行开户证明;(3)缴纳税收:提供磋商截止日前一年内已缴纳的至少一个月的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依法免税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4)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提供开标截止日前一年内已缴存的至少一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缴存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5)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纪的书面声明;(6)供应商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http://**.cn )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供应商,不得为中国 (略) (http://**.cn )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7)法定代表人授权书(附法定代表人、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招标,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身份证);(8)供应商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水利行业(河 (略) 防洪或引调水或灌溉排涝)专业*级及以上设计资质或水利行业*级及以上设计资质;(9)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水利相关专业高级职称;(10)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

其他内容不变

更正日期:2022年10月25日

三、其他补充事项

获取文件请携带单位介绍信原件、授权委托书原件、被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获取文件只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加盖公章的身份证复印件及原件)(谢绝邮寄)。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略) 鄠邑区水务局

地址: (略) 鄠 (略) 18号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知含 (略)

地址: (略) 雁 (略) 125号半导体产业园A座15层西

联系方式:02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龙工

电话:029-*

知含 (略)

2022年10月25日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2021-2025年度《一河(湖)一策》方案修编工作
品目
采购单位 (略) 鄠邑区水务局
行政区域户县公告时间2022年10月25日11:08
首次公告日期0002年11月30日更正日期2022年10月25日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龙工
项目联系电话029-*
采购单位 (略) 鄠邑区水务局
采购单位地址 (略) 鄠 (略) 18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名称知含 (略)
代理机构地址 (略) 雁 (略) 125号半导体产业园A座15层西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029-*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ZCBN-鄠邑区-2022-*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2021-2025年度《一河(湖)一策》方案修编工作

首次公告日期:2022年10月20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公告

更正原因:
补充采购公告

更正内容:

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2)《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3)《 (略) 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4)《财政部环保总局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5)《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6)《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7)《财政部发展改革委 (略) 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8)《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乡村产业振兴的通知》财库〔2021〕19号;(9)《陕西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陕财办采〔2018〕23号)。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2021-2025年度《一河(湖)一策》方案修编工作)特定资格要求如下:(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并出具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等国家规定的相关证明,自然人参与的提供其身份证明书;(2)财务状况报告:提供2020年度或2021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或成立时间不足一年的提供开标前6个月的银行资信证明及银行开户证明;(3)缴纳税收:提供磋商截止日前一年内已缴纳的至少一个月的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依法免税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4)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提供开标截止日前一年内已缴存的至少一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缴存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5)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纪的书面声明;(6)供应商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http://**.cn )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供应商,不得为中国 (略) (http://**.cn )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7)法定代表人授权书(附法定代表人、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招标,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身份证);(8)供应商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水利行业(河 (略) 防洪或引调水或灌溉排涝)专业*级及以上设计资质或水利行业*级及以上设计资质;(9)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水利相关专业高级职称;(10)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

其他内容不变

更正日期:2022年10月25日

三、其他补充事项

获取文件请携带单位介绍信原件、授权委托书原件、被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获取文件只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加盖公章的身份证复印件及原件)(谢绝邮寄)。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略) 鄠邑区水务局

地址: (略) 鄠 (略) 18号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知含 (略)

地址: (略) 雁 (略) 125号半导体产业园A座15层西

联系方式:02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龙工

电话:029-*

知含 (略)

2022年10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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