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宁夏警官职业学院与中国政法大学自考法律(本科段)专业终止办学事宜的补充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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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宁夏警官职业学院与中国政法大学自考法律(本科段)专业终止办学事宜的补充公告

致各位自考生:

我院与中国政法大学合作已到期,为做好考生后续相关工作,确保自考工作顺利过渡,经与中国政法大学沟通协商,将自考学习周期延长一年。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根据自考学习周期,2020年12月31日前注册在籍考生原定必须于2023年12月31日前及时参加自学考试,现延期至2024年12月31日前及时参加自学考试,符合专业毕业条件,颁发中国政法大学副署的毕业证书;如考生于2024年12月31日前逾期未考或未达到毕业申请条件的,可自愿申请考籍转出到其他自学考试机构继续学习。

二、根据取得自考毕业证后两年内,通过学位英语考试可以申请学位证的规定,原定2023年12月31日前颁发的自考法律(本科段)专业本科毕业证书的毕业生,符合申报学位条件者,按规定可在2025年12月31日前申请办理中国政法大学学士学位,现延期为:2024年12月31日前颁发的自考法律(本科段)专业本科毕业证书的毕业生,符合申报学位条件者,按规定可在2026年12月31日前申请办理中国政法大学学士学位。

特此公告。

联系电话:0951-*

宁夏 (略)

2022年10月24日


致各位自考生:

我院与中国政法大学合作已到期,为做好考生后续相关工作,确保自考工作顺利过渡,经与中国政法大学沟通协商,将自考学习周期延长一年。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根据自考学习周期,2020年12月31日前注册在籍考生原定必须于2023年12月31日前及时参加自学考试,现延期至2024年12月31日前及时参加自学考试,符合专业毕业条件,颁发中国政法大学副署的毕业证书;如考生于2024年12月31日前逾期未考或未达到毕业申请条件的,可自愿申请考籍转出到其他自学考试机构继续学习。

二、根据取得自考毕业证后两年内,通过学位英语考试可以申请学位证的规定,原定2023年12月31日前颁发的自考法律(本科段)专业本科毕业证书的毕业生,符合申报学位条件者,按规定可在2025年12月31日前申请办理中国政法大学学士学位,现延期为:2024年12月31日前颁发的自考法律(本科段)专业本科毕业证书的毕业生,符合申报学位条件者,按规定可在2026年12月31日前申请办理中国政法大学学士学位。

特此公告。

联系电话:0951-*

宁夏 (略)

2022年10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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