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源市中级人民法院新建审判法庭配套信息化项目(第一期)(包组二)废标公告-编号:440001-2022-483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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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源市中级人民法院新建审判法庭配套信息化项目(第一期)(包组二)废标公告-编号:440001-2022-48350

一、项目编号:2022GCZC-ZFCG-055

二、项目名称: (略) (略) 新建审判法庭配套信息化项目(第一期)

三、采购结果

合同包2( (略) (略) 新建审判法庭配套信息化项目(第一期)(包组二)):

废标理由:所有投标人所投核心产品为同一品牌,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投标无效。

四、主要标的信息

合同包2( (略) (略) 新建审判法庭配套信息化项目(第一期)(包组二)):

主要标的信息:无(废标)。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裴燕林、江嘉敏(采购人代表)、钟胜文、黄锋、刘雄发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代理服务收费标准

按招标文件规定

合同包号合同包名称代理服务费金额(万元)收取对象
2 (略) (略) 新建审判法庭配套信息化项目(第一期)(包组二)0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经本项目专家小组评审,提交本项目(包组二)投标文件的投标人中,广东 (略) 、 (略) 、 (略) (略) 、 (略) 广东分公司、中国移动 (略) 河源分公司提供的“△”核心产品为同一品牌,根据《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87号)第三十一条规定“使用综合评分法的采购项目,提供相同品牌产品且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的不同投标人参加同一合同项下投标的,按一家投标人计算,评审后得分最高的同品牌投标人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评审得分相同的,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人委托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方式确定一个投标人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招标文件未规定的采取随机抽取方式确定,其他同品牌投标人不作为中标候选人。”、《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三十六条“在招标采购中,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废标:(一)符合专业条件的供应商或者对招标文件作实质响应的供应商不足三家的;(二)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三)投标人的报价均超过了采购预算,采购人不能支付的;(四)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废标后,采购人应当将废标理由通知所有投标人。”规定,本项目(包组二)所有投标人提供的“△”核心产品为同一品牌,按一家投标人计算,符合专业条件的供应商或者对招标文件作实质响应的供应商不足三家,本项目予以废标。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略) (略)

地址: (略) (略) 益民街1号

联系方式:076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广东 (略)

地址: (略) 源城区新城中片区拆迁安置点(一)第二区N2栋第四卡、第五卡、第六卡第五层

联系方式:0762-*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陈先生

电话:0762-*

广东 (略)

2022年10月26日


一、项目编号:2022GCZC-ZFCG-055

二、项目名称: (略) (略) 新建审判法庭配套信息化项目(第一期)

三、采购结果

合同包2( (略) (略) 新建审判法庭配套信息化项目(第一期)(包组二)):

废标理由:所有投标人所投核心产品为同一品牌,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投标无效。

四、主要标的信息

合同包2( (略) (略) 新建审判法庭配套信息化项目(第一期)(包组二)):

主要标的信息:无(废标)。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裴燕林、江嘉敏(采购人代表)、钟胜文、黄锋、刘雄发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代理服务收费标准

按招标文件规定

合同包号合同包名称代理服务费金额(万元)收取对象
2 (略) (略) 新建审判法庭配套信息化项目(第一期)(包组二)0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经本项目专家小组评审,提交本项目(包组二)投标文件的投标人中,广东 (略) 、 (略) 、 (略) (略) 、 (略) 广东分公司、中国移动 (略) 河源分公司提供的“△”核心产品为同一品牌,根据《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87号)第三十一条规定“使用综合评分法的采购项目,提供相同品牌产品且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的不同投标人参加同一合同项下投标的,按一家投标人计算,评审后得分最高的同品牌投标人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评审得分相同的,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人委托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方式确定一个投标人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招标文件未规定的采取随机抽取方式确定,其他同品牌投标人不作为中标候选人。”、《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三十六条“在招标采购中,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废标:(一)符合专业条件的供应商或者对招标文件作实质响应的供应商不足三家的;(二)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三)投标人的报价均超过了采购预算,采购人不能支付的;(四)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废标后,采购人应当将废标理由通知所有投标人。”规定,本项目(包组二)所有投标人提供的“△”核心产品为同一品牌,按一家投标人计算,符合专业条件的供应商或者对招标文件作实质响应的供应商不足三家,本项目予以废标。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略) (略)

地址: (略) (略) 益民街1号

联系方式:076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广东 (略)

地址: (略) 源城区新城中片区拆迁安置点(一)第二区N2栋第四卡、第五卡、第六卡第五层

联系方式:0762-*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陈先生

电话:0762-*

广东 (略)

2022年10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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