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网闸采购项目更正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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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网闸采购项目更正公告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 (略) 疾病预防 (略) 闸采购项目
品目

货物/通用设备/计算机设备及软件/信息安全设备/网闸

采购单位 (略) 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行政区域 (略) 公告时间2022年10月26日15:45
首次公告日期2022年10月25日更正日期2022年10月26日
更正事项采购文件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于跃
项目联系电话022-*
采购单位 (略) 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采购单位地址 (略) 河东区华越道6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孙老师022-*
代理机构名称 (略) (略)
代理机构地址 (略) 河东 (略) (略) 交口信华科技园66号二层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于跃022-*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HYZB-JK-2022-10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 (略) 疾病预防 (略) 闸采购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2年10月25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

(一)“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中“(五)根据财政部发布的《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及《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规定,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项目。”变更为“(五)根据财政部发布的《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及《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规定,本项目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20%的扣除。”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实质性要求)”中删除“(五)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采购项目,投标人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投标人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或监狱企业的,可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或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的要求

(三)第二部分“评分因素及评标标准”中价格评分“1)投标报价超过采购预算的,投标无效,未超过采购预算的投标报价按以下公式进行计算。2)报价得分=(评审基准价/有效评审价)×价格权值×100%。注:评审基准价=最低有效评审价”变更为“1)报价超过采购预算的,投标无效,未超过采购预算的投标报价按以下公式进行计算。2)报价得分=(有效最低评审价/有效评审价)×价格权值×100%。注:有效评审价=有效最终报价*(1-X),小微企业:X=20%;非小微企业:X=0(说明:小型和微型企业的认定,应由供应商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11]181号)及《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的相关规定,自行在招标文件中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未提供者声明函,或与事实不符者,或由评标委员会认定本项目不适用此规定的,不予认定;供应商应对自行提供的中小企业声明函的真实性负责,如有不实自行承担法律责任和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

更正日期:2022年10月26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略) 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地址: (略) 河东区华越道6号        

联系方式:孙老师02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略) (略)             

地 址: (略) 河东 (略) (略) 交口信华科技园66号二层            

联系方式:于跃022-*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于跃

电 话:  022-*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 (略) 疾病预防 (略) 闸采购项目
品目

货物/通用设备/计算机设备及软件/信息安全设备/网闸

采购单位 (略) 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行政区域 (略) 公告时间2022年10月26日15:45
首次公告日期2022年10月25日更正日期2022年10月26日
更正事项采购文件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于跃
项目联系电话022-*
采购单位 (略) 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采购单位地址 (略) 河东区华越道6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孙老师022-*
代理机构名称 (略) (略)
代理机构地址 (略) 河东 (略) (略) 交口信华科技园66号二层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于跃022-*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HYZB-JK-2022-10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 (略) 疾病预防 (略) 闸采购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2年10月25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

(一)“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中“(五)根据财政部发布的《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及《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规定,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项目。”变更为“(五)根据财政部发布的《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及《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规定,本项目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20%的扣除。”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实质性要求)”中删除“(五)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采购项目,投标人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投标人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或监狱企业的,可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或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的要求

(三)第二部分“评分因素及评标标准”中价格评分“1)投标报价超过采购预算的,投标无效,未超过采购预算的投标报价按以下公式进行计算。2)报价得分=(评审基准价/有效评审价)×价格权值×100%。注:评审基准价=最低有效评审价”变更为“1)报价超过采购预算的,投标无效,未超过采购预算的投标报价按以下公式进行计算。2)报价得分=(有效最低评审价/有效评审价)×价格权值×100%。注:有效评审价=有效最终报价*(1-X),小微企业:X=20%;非小微企业:X=0(说明:小型和微型企业的认定,应由供应商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11]181号)及《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的相关规定,自行在招标文件中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未提供者声明函,或与事实不符者,或由评标委员会认定本项目不适用此规定的,不予认定;供应商应对自行提供的中小企业声明函的真实性负责,如有不实自行承担法律责任和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

更正日期:2022年10月26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略) 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地址: (略) 河东区华越道6号        

联系方式:孙老师02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略) (略)             

地 址: (略) 河东 (略) (略) 交口信华科技园66号二层            

联系方式:于跃022-*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于跃

电 话:  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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