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建兴招标有限公司关于环卫特种作业车辆采购项目的更正公告
宁波建兴招标有限公司关于环卫特种作业车辆采购项目的更正公告
宁波建兴招标有限公司关于环卫特种作业车辆采购项目的更正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NBJX*G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环卫特种作业车辆采购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2年10月08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
序号 | 更正项 | 更正前内容 | 更正后内容 |
1 | 交货期 | 合同签订生效日起50日历天内完成供货。 | 合同签订生效日起30日历天内完成供货、验收并完成上牌。 |
2 | 标项1、压缩式对接垃圾车主要技术参数要求之轮胎技术规格 | 轮胎:275/80R 22.5 18PR。 | 删除轮胎规格要求,不做要求。具体轮胎规格型号由投标人在投标时自行明确。 |
3 | 标项2:吸污车(吸粪车)主要技术参数要求 | 发动机功率(kw):≥88; | ★发动机功率(kw):≥85; 其他技术参数要求的调整详见附件( (略) 环境卫生管理中心环卫特种作业车辆采购项目更正公告)。 |
4 | 评分标准 | 详见原招标文件 | 评分标准修改内容(标项1、2均做相同修改)详见附件( (略) 环境卫生管理中心环卫特种作业车辆采购项目更正公告) |
5 | 关于技术指标证明资料 | 说明:“★”表示重要条款。投标设备(标项1:压缩式对接垃圾车/标项2:吸污车(吸粪车))不是制造商投标的,设备详细技术规格和要求应当提供由制造商出具盖章确认的技术条款响应一览表,或者提供制造商公开发布的资料,或者由国家认可的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或者提供国家工信部车辆公告参数,若投标人提供的资料与国家工信部车辆公告参数不一致,以国家工信部车辆公告参数为准。上述技术支持资料未提供或提供不清的,作为负偏离处理。上述证明资料要求以提供国家工信部车辆公告参数为准的,必须提供国家工信部车辆公告参数的页面截图。 | 删除 |
6 |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 | 获取时间:2022年10月8日至2022年10月13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 ,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 | 获取时间:公告发布至投标截止时间止,每天上午00:00至12:00 ,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 |
7 | 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2年10月31日14点00分(北京时间); |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2年11月11日14点00分(北京时间); |
8 | 开标时间 | 开标时间:2022年10月31日14点00分(北京时间); | 开标时间:2022年11月11日14点00分(北京时间); |
9 | 其他修改内容 | 原招标文件(P21) 采用综合评分法的,评标结果按评审后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得分相同的,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且投标报价相同的并列。投标文件满足采购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为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 | 采用综合评分法的,评标结果按评审后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得分相同的,按所投车辆或投标人是否符合政府采购政策(包括环境标志产品、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进行排列,符合的排在前;得分相同且符合政府采购政策其一或以上的,按照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符合政府采购政策其一或以上且投标报价相同的并列。投标文件满足采购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为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 符合政府采购政策(包括环境标志产品、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说明:环境标志产品即所投车辆获得中国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以投标人提供的证明资料认定。 |
更正日期:2022年10月26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招标文件相应部分均按照上述内容修改,其余事项不变。
因修改内容较多,以10月26日发布的招标文件(文件名:定稿196G余姚环卫处环卫特种作业车辆采购项目(更正))为准。
四、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质疑、投诉,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略) 环境卫生管理中心
地 址: (略) (略) 39号
传真:
项目联系人(询问):毛先生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0574-*
质疑联系人:龚女士
质疑联系方式:0574-*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略)
地 址: (略) 海曙区苍水街79号苍水大厦9楼
传真:
项目联系人(询问):杜宏发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
质疑联系人:叶原波
质疑联系方式:0574-*
3.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
名 称: (略) 财政局
地 址: (略) (略) 118号
传真:/
联系人 :303办公室
监督投诉电话:0574-*
潜在投标人提出质疑。经我方讨论,发布更正公告。
*
附件信息:
宁波建兴招标有限公司关于环卫特种作业车辆采购项目的更正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NBJX*G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环卫特种作业车辆采购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2年10月08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
序号 | 更正项 | 更正前内容 | 更正后内容 |
1 | 交货期 | 合同签订生效日起50日历天内完成供货。 | 合同签订生效日起30日历天内完成供货、验收并完成上牌。 |
2 | 标项1、压缩式对接垃圾车主要技术参数要求之轮胎技术规格 | 轮胎:275/80R 22.5 18PR。 | 删除轮胎规格要求,不做要求。具体轮胎规格型号由投标人在投标时自行明确。 |
3 | 标项2:吸污车(吸粪车)主要技术参数要求 | 发动机功率(kw):≥88; | ★发动机功率(kw):≥85; 其他技术参数要求的调整详见附件( (略) 环境卫生管理中心环卫特种作业车辆采购项目更正公告)。 |
4 | 评分标准 | 详见原招标文件 | 评分标准修改内容(标项1、2均做相同修改)详见附件( (略) 环境卫生管理中心环卫特种作业车辆采购项目更正公告) |
5 | 关于技术指标证明资料 | 说明:“★”表示重要条款。投标设备(标项1:压缩式对接垃圾车/标项2:吸污车(吸粪车))不是制造商投标的,设备详细技术规格和要求应当提供由制造商出具盖章确认的技术条款响应一览表,或者提供制造商公开发布的资料,或者由国家认可的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或者提供国家工信部车辆公告参数,若投标人提供的资料与国家工信部车辆公告参数不一致,以国家工信部车辆公告参数为准。上述技术支持资料未提供或提供不清的,作为负偏离处理。上述证明资料要求以提供国家工信部车辆公告参数为准的,必须提供国家工信部车辆公告参数的页面截图。 | 删除 |
6 |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 | 获取时间:2022年10月8日至2022年10月13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 ,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 | 获取时间:公告发布至投标截止时间止,每天上午00:00至12:00 ,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 |
7 | 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2年10月31日14点00分(北京时间); |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2年11月11日14点00分(北京时间); |
8 | 开标时间 | 开标时间:2022年10月31日14点00分(北京时间); | 开标时间:2022年11月11日14点00分(北京时间); |
9 | 其他修改内容 | 原招标文件(P21) 采用综合评分法的,评标结果按评审后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得分相同的,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且投标报价相同的并列。投标文件满足采购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为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 | 采用综合评分法的,评标结果按评审后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得分相同的,按所投车辆或投标人是否符合政府采购政策(包括环境标志产品、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进行排列,符合的排在前;得分相同且符合政府采购政策其一或以上的,按照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符合政府采购政策其一或以上且投标报价相同的并列。投标文件满足采购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为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 符合政府采购政策(包括环境标志产品、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说明:环境标志产品即所投车辆获得中国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以投标人提供的证明资料认定。 |
更正日期:2022年10月26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招标文件相应部分均按照上述内容修改,其余事项不变。
因修改内容较多,以10月26日发布的招标文件(文件名:定稿196G余姚环卫处环卫特种作业车辆采购项目(更正))为准。
四、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质疑、投诉,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略) 环境卫生管理中心
地 址: (略) (略) 39号
传真:
项目联系人(询问):毛先生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0574-*
质疑联系人:龚女士
质疑联系方式:0574-*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略)
地 址: (略) 海曙区苍水街79号苍水大厦9楼
传真:
项目联系人(询问):杜宏发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
质疑联系人:叶原波
质疑联系方式:0574-*
3.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
名 称: (略) 财政局
地 址: (略) (略) 118号
传真:/
联系人 :303办公室
监督投诉电话:0574-*
潜在投标人提出质疑。经我方讨论,发布更正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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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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