翁源县循环经济环保园项目招标答疑书
翁源县循环经济环保园项目招标答疑书
各潜在投标人:
翁源县循环经济环保园 (略) 上提问时间已截止,现对投标人提出的疑问进行答疑回复。本答疑书作为招标文件的一部分,请各投标人仔细阅读本答疑书,认真编制投标文件。
有关答疑事项如下:
1、本项目关于总投资的描述有*.*元和*万元两种,建议进行统一。
答:项目总投资统一为*.*元。
2、招标文件“1.3.项目服务范围:翁源县、新丰县的生活垃圾、餐厨/厨余垃圾、市政污泥,还可协同处置大件垃圾、园林绿化垃圾以及政府允许的特殊垃圾等。”
请提供:①翁源县、新丰县的生活垃圾、餐厨/厨余垃圾、市政污泥,过去3年的数据统计;②新丰县政府或授权单位同意项目投产后将上述垃圾全量运往本项目处理的政府文件,或是否将此项纳入招标人责任,由招标人负责在正式开工前协调新丰县与中标企业签订生活垃圾处理服务协议。
答: (略) 城乡生活垃圾处理“十四五”规划,新丰县生活垃圾已规划纳入本项目处理范围,待投资人中标后,由翁源县政府负责 (略) 签订生活垃圾焚烧处理服务协议。
3、招标文件“1.5.项目建设内容及规模:本项目为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建设处理规模为400t/d,配置1台400t/d 焚烧炉及其配套辅助设施(包括渗沥液处理站、烟气净化系统等);配置1台9MW 凝汽式汽轮机和1台10MW发电机。协同处置餐厨/厨余垃圾 50t/d、市政污泥20t/d;同时项目配套大件垃圾,处理规模为30t/d;配套建设飞灰填埋场,总库容约17.*立方米;配套建设约3公里生产用水给水工程(管线、泵站)及长约3.5公里×宽6.0米( (略) 肩、水沟) (略) 。”
招标人于2022年7月1日发布的采购需要概况“建设处理能力为800t/d的焚烧厂及相应配套设施”,本次招标为“建设处理规模为400t/d”,是否将来还需扩建“二期处理规模为400t/d”项目,因涉及主厂房、配套飞灰填埋场布置及给水工程用水量的设计,请明确,本项目给水工程供水量是否需要考虑二期的需求?主厂房、配套飞灰填埋场总图布置是否要预留二期用地?
答:生产用水、主厂房、配套飞灰填埋场在设计考虑二期的预留土地。
4、《招标文件》P23,第3.7.4条要求“正本和副本的封面上应清楚地标记“正本”或“副本”或“电子版”的字样”,但电子版不存在封面,应怎样进行标注?
答:电子版须按招标文件规定签字、盖章扫描制作成一个PDF格式电子文件,刻录入不可擦写光盘或复制到U盘,装入信封,信封正面标明电子版、投标项目名称及投标人名称。
5、招标文件第一章,第六节“投标文件的递交”6.3要求还应递交“招标文件要求提交的用于评审的证书、证件、证明原件(附一式两份清单)”,第二章投标人须知9.6“招标人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有权对中标候选人提交的证明、证书、证件等原件进行核实”。请明确是否需要在开标当日将原件带至开标现场?
答:招标文件评审表中没要求提供原件核查的,则不需要提供。
6、招标文件P14,第3.7.3条‘签字或盖章要求’中要求“投标文件应用不褪色的墨水书写或打印,字迹应易于辨认并按招标文件要求格式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公章”;P23,第3.7.3条要求“投标文件应用不褪色的材料书写或打印,并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签字或盖单位章”;P36,‘符合性审查表’第2款要求“按招标文件要求在规定位置加盖投标人公章和有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加盖章的”。
上述三处关于所表达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要求不一致,请明确是否按照“第七章 投标文件格式”中的要求。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签字或盖章即可?
答:按招标文件要求,加盖单位章处均应为单位公章;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签字处均应为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7、《招标文件》P14,第3.7.3条‘签字或盖章要求’中要求“联合体投标的,除《联合体协议书》外,由联合体牵头人签字、盖章即可”。
请明确投标文件封套、封面以及正文部分的所涉及“投标人”名称是填写联合体全称还是只需要填写联合体牵头人名称即可?
另外,若这些位置填写‘填写联合体全称’,那么对应的位置(包括密封处加盖投标人公章的要求)盖章是否需要联合体所有单位进行盖章?还是只需联合体牵头人即可?
答:联合体投标的,除《联合体协议书》外,由联合体牵头人签字、盖章即可。
8、法人身份证明和授权委托书的内容需要联合体成员全部提供吗?
答:联合体投标的,指联合体牵头人。
9、《招标文件》P16,第9.4条要求“中标人须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20日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注册资金不少于*元的生活 (略) ……项目公司注册 (略) 与政府签订《翁源县循环经济环保园项目特许经营权协议》”;P46,第3.1条描述“*方应于本协议签署后30个 (略) 的设立,并领取营业执照。 (略) 100%股权”;P47,第6.2.3条“ (略) 在成立之日起 30日内与*方签订《翁源县循环经济环保园特许经营权合同》等合同文件”。
(略) 注册 (略) 注册后签订《特许经营协议》时间的要求均不一致,建议进行统一。
答:中标人须同时满足以上时间要求。
10、《招标文件》P19,第1.4.4条要求“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招标项目投标”, (略) 组成联合体投标,是否违背该项条款?
答:以一个投标人的身份共同投标,不违背该项条款。
本答疑书作为招标文件的一部分,凡招标文件与本答疑书不一致之处,以本答疑书为准。
带来不便,敬请谅解!
招标人(盖章):翁源县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局
招标代理机构(盖章):广东 (略)
2022年10月26日
各潜在投标人:
翁源县循环经济环保园 (略) 上提问时间已截止,现对投标人提出的疑问进行答疑回复。本答疑书作为招标文件的一部分,请各投标人仔细阅读本答疑书,认真编制投标文件。
有关答疑事项如下:
1、本项目关于总投资的描述有*.*元和*万元两种,建议进行统一。
答:项目总投资统一为*.*元。
2、招标文件“1.3.项目服务范围:翁源县、新丰县的生活垃圾、餐厨/厨余垃圾、市政污泥,还可协同处置大件垃圾、园林绿化垃圾以及政府允许的特殊垃圾等。”
请提供:①翁源县、新丰县的生活垃圾、餐厨/厨余垃圾、市政污泥,过去3年的数据统计;②新丰县政府或授权单位同意项目投产后将上述垃圾全量运往本项目处理的政府文件,或是否将此项纳入招标人责任,由招标人负责在正式开工前协调新丰县与中标企业签订生活垃圾处理服务协议。
答: (略) 城乡生活垃圾处理“十四五”规划,新丰县生活垃圾已规划纳入本项目处理范围,待投资人中标后,由翁源县政府负责 (略) 签订生活垃圾焚烧处理服务协议。
3、招标文件“1.5.项目建设内容及规模:本项目为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建设处理规模为400t/d,配置1台400t/d 焚烧炉及其配套辅助设施(包括渗沥液处理站、烟气净化系统等);配置1台9MW 凝汽式汽轮机和1台10MW发电机。协同处置餐厨/厨余垃圾 50t/d、市政污泥20t/d;同时项目配套大件垃圾,处理规模为30t/d;配套建设飞灰填埋场,总库容约17.*立方米;配套建设约3公里生产用水给水工程(管线、泵站)及长约3.5公里×宽6.0米( (略) 肩、水沟) (略) 。”
招标人于2022年7月1日发布的采购需要概况“建设处理能力为800t/d的焚烧厂及相应配套设施”,本次招标为“建设处理规模为400t/d”,是否将来还需扩建“二期处理规模为400t/d”项目,因涉及主厂房、配套飞灰填埋场布置及给水工程用水量的设计,请明确,本项目给水工程供水量是否需要考虑二期的需求?主厂房、配套飞灰填埋场总图布置是否要预留二期用地?
答:生产用水、主厂房、配套飞灰填埋场在设计考虑二期的预留土地。
4、《招标文件》P23,第3.7.4条要求“正本和副本的封面上应清楚地标记“正本”或“副本”或“电子版”的字样”,但电子版不存在封面,应怎样进行标注?
答:电子版须按招标文件规定签字、盖章扫描制作成一个PDF格式电子文件,刻录入不可擦写光盘或复制到U盘,装入信封,信封正面标明电子版、投标项目名称及投标人名称。
5、招标文件第一章,第六节“投标文件的递交”6.3要求还应递交“招标文件要求提交的用于评审的证书、证件、证明原件(附一式两份清单)”,第二章投标人须知9.6“招标人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有权对中标候选人提交的证明、证书、证件等原件进行核实”。请明确是否需要在开标当日将原件带至开标现场?
答:招标文件评审表中没要求提供原件核查的,则不需要提供。
6、招标文件P14,第3.7.3条‘签字或盖章要求’中要求“投标文件应用不褪色的墨水书写或打印,字迹应易于辨认并按招标文件要求格式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公章”;P23,第3.7.3条要求“投标文件应用不褪色的材料书写或打印,并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签字或盖单位章”;P36,‘符合性审查表’第2款要求“按招标文件要求在规定位置加盖投标人公章和有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加盖章的”。
上述三处关于所表达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要求不一致,请明确是否按照“第七章 投标文件格式”中的要求。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签字或盖章即可?
答:按招标文件要求,加盖单位章处均应为单位公章;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签字处均应为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7、《招标文件》P14,第3.7.3条‘签字或盖章要求’中要求“联合体投标的,除《联合体协议书》外,由联合体牵头人签字、盖章即可”。
请明确投标文件封套、封面以及正文部分的所涉及“投标人”名称是填写联合体全称还是只需要填写联合体牵头人名称即可?
另外,若这些位置填写‘填写联合体全称’,那么对应的位置(包括密封处加盖投标人公章的要求)盖章是否需要联合体所有单位进行盖章?还是只需联合体牵头人即可?
答:联合体投标的,除《联合体协议书》外,由联合体牵头人签字、盖章即可。
8、法人身份证明和授权委托书的内容需要联合体成员全部提供吗?
答:联合体投标的,指联合体牵头人。
9、《招标文件》P16,第9.4条要求“中标人须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20日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注册资金不少于*元的生活 (略) ……项目公司注册 (略) 与政府签订《翁源县循环经济环保园项目特许经营权协议》”;P46,第3.1条描述“*方应于本协议签署后30个 (略) 的设立,并领取营业执照。 (略) 100%股权”;P47,第6.2.3条“ (略) 在成立之日起 30日内与*方签订《翁源县循环经济环保园特许经营权合同》等合同文件”。
(略) 注册 (略) 注册后签订《特许经营协议》时间的要求均不一致,建议进行统一。
答:中标人须同时满足以上时间要求。
10、《招标文件》P19,第1.4.4条要求“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招标项目投标”, (略) 组成联合体投标,是否违背该项条款?
答:以一个投标人的身份共同投标,不违背该项条款。
本答疑书作为招标文件的一部分,凡招标文件与本答疑书不一致之处,以本答疑书为准。
带来不便,敬请谅解!
招标人(盖章):翁源县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局
招标代理机构(盖章):广东 (略)
2022年10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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