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佰锐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关于综合楼、卫星楼、办公楼防水及墙面装修项目(项目编号:GXDC2022-G2-014-BRZB)的更正公告(一)
广西佰锐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关于综合楼、卫星楼、办公楼防水及墙面装修项目(项目编号:GXDC2022-G2-014-BRZB)的更正公告(一)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014-BRZB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综合楼、卫星楼、办公楼防水及墙面装修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2年10月19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招标公告及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
更正内容:
序号 | 更正项 | 更正前内容 | 更正后内容 |
1 | 招标公告中:项目概况: | 2022年11月9日9时00分 | 2022年11月10日9时00分 |
2 | 招标公告中: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 1.截止时间:2022年11月9日9时00分(北京时间) | 1.截止时间:2022年11月10日9时00分(北京时间) |
3 | 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中:评标办法前附表2.2.2(3): | 报价分 评分标准 (满分分值权重□70%□60%□55%□50%?45%) 【备注:右侧评分标准不得修改】一、报价分评分标准(满分100分) 1、总报价分计算(满分85分) 总报价得分以85分为基数扣减: (1)总报价在97%P(含97%P)的, 总报价得基本分85分。 (2)总报价高于97%P(不含97%P) 的,以85分为基数,每高于97%P一个百分点扣1分,不足一个百分点时,用内插法计算,最多扣85分。 (3)总报价低于97%P(不含97%P) 的,以85分为基数,每低于97%P一个百分点扣0.5分,不足一个百分点时,用内插法计算,最多扣85分。 (4)按上述办法计算得总报价分后,若《建设项目投标报价汇总表》《工程量清单报价表》、《材料(工程设备)暂估单价及调整表》等有算术错误的,以投标报价汇总表标明的总额为基数,经算术错误改正后的投标报价汇总表总额每偏离一个百分点扣2分,不足一个百分点时,用内插法计算,直至总报价分被扣至0分为止。 2、单价部分(满分15分) 单价得分以15分为基数扣减: (1)工程量清单中主要项目(工程量清单中带*号项目)投标报价在该项目投标平均单价80%(含80%)至105%(含105%)之内的不扣分,之外的每项扣0.5分。 (2)投标项目单价超过公布控制单价的,每项扣2分。 (3)已标价的《工程量清单报价表》中引用的单价与单价分析表不符的,每发现一处扣0.5分。单项报价以算术修正后的《工程量清单报价表》为准。 以上3项一共最多扣15分。 (注:①当有效报价数大于4家时,投标平均单价=所有相应项目单价除去一个最高值和一个最低值后的平均数;②当有效报价数小于等于4时,投标平均单价=所有相应项目单价的平均数。③工程量清单中主要项目由招标人按项目工程量清单所有单项数量的5%~15%比例选定)。 3、分项计算,分项计分,保留至小数点后四位。 4、价格得分(满分100分)=总报价得分+单价部分得分 二、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接受联合体或允许分包的政府采购工程项目报价分加分 按上述方法计算出价格分加权分后, 如本项目为招标公告中规定的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采购项目,评标委员会应当对满足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小微企业价格分加权分给予3%的加分,用加分后的价格分加权分计算汇总得分。 如接受联合体投标时投标人为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且投标文件所附联合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 40%以上的;或者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允许分包时投标人为大中型企业并在投标文件中明确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且投标文件所附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 40%以上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对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的价格分加权分给予 1%的加分,用加分后的价格分加权分计算汇总得分。组成联合体或者接受分包的小微企业与联合体内其他企业、分包企业之间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享受以上价格优惠政策。 注:如某投标人价格分加权分已是满分,符合上述规定时仍给予加分。 例:某项目计算价格分时,价格分权重为70%,某投标人为小微企业,价格分为100分,加权后为70分,则其计入汇总得分的价格分应为70*(1+3%)=72.1分。 | 报价分 评分标准 (满分分值权重□70%□60%□55%□50%?45%) 一、报价分评分标准(满分100分) (1)以投标报价的评标基准价为满分,采用内插法计算,投标人报价每高于评标基准价1%的扣1.5分,每低于评标基准价1%的扣1分,计算出投标人的投标报价得分。 (2)报价分加权得分=报价分×报价分分值权重。 |
更正日期:2022年10月27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四、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第五办公室
地址: (略) 青 (略) 2-1号
项目联系人:米工
项目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广西 (略)
地址: (略) 青秀区竹溪大道86号广源·国际社区2号楼十八层1802号房
项目联系人:凌工
项目联系方式:0771-*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014-BRZB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综合楼、卫星楼、办公楼防水及墙面装修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2年10月19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招标公告及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
更正内容:
序号 | 更正项 | 更正前内容 | 更正后内容 |
1 | 招标公告中:项目概况: | 2022年11月9日9时00分 | 2022年11月10日9时00分 |
2 | 招标公告中: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 1.截止时间:2022年11月9日9时00分(北京时间) | 1.截止时间:2022年11月10日9时00分(北京时间) |
3 | 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中:评标办法前附表2.2.2(3): | 报价分 评分标准 (满分分值权重□70%□60%□55%□50%?45%) 【备注:右侧评分标准不得修改】一、报价分评分标准(满分100分) 1、总报价分计算(满分85分) 总报价得分以85分为基数扣减: (1)总报价在97%P(含97%P)的, 总报价得基本分85分。 (2)总报价高于97%P(不含97%P) 的,以85分为基数,每高于97%P一个百分点扣1分,不足一个百分点时,用内插法计算,最多扣85分。 (3)总报价低于97%P(不含97%P) 的,以85分为基数,每低于97%P一个百分点扣0.5分,不足一个百分点时,用内插法计算,最多扣85分。 (4)按上述办法计算得总报价分后,若《建设项目投标报价汇总表》《工程量清单报价表》、《材料(工程设备)暂估单价及调整表》等有算术错误的,以投标报价汇总表标明的总额为基数,经算术错误改正后的投标报价汇总表总额每偏离一个百分点扣2分,不足一个百分点时,用内插法计算,直至总报价分被扣至0分为止。 2、单价部分(满分15分) 单价得分以15分为基数扣减: (1)工程量清单中主要项目(工程量清单中带*号项目)投标报价在该项目投标平均单价80%(含80%)至105%(含105%)之内的不扣分,之外的每项扣0.5分。 (2)投标项目单价超过公布控制单价的,每项扣2分。 (3)已标价的《工程量清单报价表》中引用的单价与单价分析表不符的,每发现一处扣0.5分。单项报价以算术修正后的《工程量清单报价表》为准。 以上3项一共最多扣15分。 (注:①当有效报价数大于4家时,投标平均单价=所有相应项目单价除去一个最高值和一个最低值后的平均数;②当有效报价数小于等于4时,投标平均单价=所有相应项目单价的平均数。③工程量清单中主要项目由招标人按项目工程量清单所有单项数量的5%~15%比例选定)。 3、分项计算,分项计分,保留至小数点后四位。 4、价格得分(满分100分)=总报价得分+单价部分得分 二、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接受联合体或允许分包的政府采购工程项目报价分加分 按上述方法计算出价格分加权分后, 如本项目为招标公告中规定的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采购项目,评标委员会应当对满足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小微企业价格分加权分给予3%的加分,用加分后的价格分加权分计算汇总得分。 如接受联合体投标时投标人为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且投标文件所附联合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 40%以上的;或者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允许分包时投标人为大中型企业并在投标文件中明确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且投标文件所附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 40%以上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对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的价格分加权分给予 1%的加分,用加分后的价格分加权分计算汇总得分。组成联合体或者接受分包的小微企业与联合体内其他企业、分包企业之间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享受以上价格优惠政策。 注:如某投标人价格分加权分已是满分,符合上述规定时仍给予加分。 例:某项目计算价格分时,价格分权重为70%,某投标人为小微企业,价格分为100分,加权后为70分,则其计入汇总得分的价格分应为70*(1+3%)=72.1分。 | 报价分 评分标准 (满分分值权重□70%□60%□55%□50%?45%) 一、报价分评分标准(满分100分) (1)以投标报价的评标基准价为满分,采用内插法计算,投标人报价每高于评标基准价1%的扣1.5分,每低于评标基准价1%的扣1分,计算出投标人的投标报价得分。 (2)报价分加权得分=报价分×报价分分值权重。 |
更正日期:2022年10月27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四、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第五办公室
地址: (略) 青 (略) 2-1号
项目联系人:米工
项目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广西 (略)
地址: (略) 青秀区竹溪大道86号广源·国际社区2号楼十八层1802号房
项目联系人:凌工
项目联系方式:0771-*
最近搜索
无
热门搜索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