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津区新城佳苑电梯采购及安装工程答疑补遗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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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津区新城佳苑电梯采购及安装工程答疑补遗文件

江津区新城佳苑电梯采购及安装工程答疑及补遗通知

项目编号:AA*

各潜在投标人:

现将江津区新城佳苑电梯采购及安装工程答疑及补遗通知发布如下:

一、答疑部分

质疑1:乘客电梯:电梯一体化驱动控制器具备电磁兼容抗扰度检测报告的得2分、控制柜、包括控制装置、调速装置与电梯整机同一品牌得2分,乘客电梯:设备导轨与整机同一品牌得 3 分;投标设备具有电梯断绳检测装置技术得 3 分,以上评分办法推荐品牌中仅有康力电梯能够满足,请业主调整唯一性评分条款。

答:要求设备部件与整机同一品牌,体现生产企业对产品的整体性,匹配性,同时根据《特种设备安全法》制造单位对电梯质量安全终身负责制的要求,原厂原品牌更有利于后期维护。本项目并不存在限制或排斥潜在投标人的情况,本通知补遗部分也对原评标办法进行了修改,详见补遗部分。

质疑2:本项目评分办法中请业主向推荐品牌咨询及摸底,仅有康力电梯能够全部满足,业主设置此评分办法难道是直接委托康力电梯中标?暗箱操作?任何招标文件至少需要整个文件评分办法3到5家以上满足,而本项目仅有康力电梯一家满足,请问业主及监管部分是否摸底,若最后中标是康力电梯,作为我们其他电梯厂坚决质疑投诉,而且目前重庆均采用综合评分办法,价格采用最低价中标法则,而本项目完全的综合评分办法再唯一性康力电梯得分,请问业主怎么服众。

答:本项目并不存在限制或排斥潜在投标人的情况,本通知补遗部分也对原评标办法进行了修改,详见补遗部分;推荐电梯品牌仅作为参考,并不限制其他品牌参与投标。

质疑3:评分办法中要求获得省级( (略) 、自治区)或以上人民政府颁发的“质量管理类奖项”证书的得 2 分,不具备不得分;(提供证书扫描件,目前不允许在评分办法中设置证书作为得分项目,请业主调整,此标书严重违背了招投标法,请上级主管部门监管。

答:此奖项普及范围较广且具有权威性,涉及大部分省级( (略) 、自治区)人民政府以及各个行业,并非特定奖项,经网上查询,此奖项包括但不限于广日、东南、上海三菱等电梯厂商均可满足,不存在违背招投标法的情况。

质疑4:本项目评分办法中(1)乘客电梯:曳引机、轿厢上行超速保护装置与投标电梯同一品牌,提供曳引机型式试验报告及轿厢上行超速保护装置型式试验报告扫描件的得 3 分,不满足不得分。

(2)乘客电梯: 曳引机电动机具备外壳防护等级①IP52 及以上的得 3 分,②IP42 及以上得 2 分,③IP40 及以上得 1分,不满足不得分。(提供曳引机型式试验报告及曳引机电动机检验报告扫描件);乘客电梯:安全钳、限速器与投标电梯同一品牌,提供型式试验报告扫描件得 3 分,不满足不得分。乘客电梯:控制柜、包括控制装置、调速装置与电梯整机同一品牌,提供控制柜型式试验报告扫描件的得 2 分,不满足不得分。乘客电梯:电梯一体化驱动控制器具备电磁兼容抗扰度检测报告的得2分,不满足不得分。提供检测报告扫描件。 (1)乘客电梯:门机系统与所投电梯整机同一品牌的得 1分,不满足不得分,需提供门机系统检验报告扫描件。

(2)乘客电梯:层门锁装置及轿门锁装置与投标电梯同一品牌的得 1 分,不满足不得分。需提供层门锁装置及轿门锁装置型式实验报告扫描件。乘客电梯:设备电梯光幕与整机同一品牌得 3 分,不具备不得分(提供电梯型式试验机构出具的检验报告扫描件)乘客电梯:设备导轨与整机同一品牌得 3 分,不具备不得分。(提供电梯型式试验机构出具的检验报告扫描件)投标设备具有电梯断绳检测装置技术得 3 分,不满足不得分。(提供电梯型式试验机构出具的检验报告扫描件)乘客电梯获得以下证书,并提供证书扫描件:获得《VDI 4707》能效(节能)证书的得 2 分。(提供证书扫描件)获得省级( (略) 、自治区)或以上人民政府颁发的“质量管理类奖项”证书的得 2 分,不具备不得分;(提供证书扫描件)仅有康力电梯一家能够满足,请业主不需要招标,直接指定康力电梯中标,根据招标投标法,至少一份标书需要满足3家以上,请问本招标文件仅有康力电梯一家能够全部得分,那请业主直接指定康力电梯中标,如果最后中标是康力电梯,请所有投标人及潜在投标人全部提出投诉及质疑向上一级部门。

答:详见质疑2的回复。

质疑5:本项目评分办法中技术方案得分、及商务评分所有得分,仅康力电梯一家能够满足,请业主直接指定康力电梯品牌中标,而不需要再进行招标。

答:详见质疑2的回复。

质疑6:评分办法要求断绳检测是一种先进技术,并不属于安全部件,只有安全部件才会有型式试验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建议修改为,拥有断绳检测技术,提供权威机构颁发的有效证书,而非具备电梯断绳检测装置技术,具备电梯型式试验机构出具的检验报告的仅有康力电梯,请业主取消此唯一性条款。

答:详见补遗部分。

质疑7: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投标法、 (略) 招标投标条例,不允许评分办法中设置中国获得省级( (略) 、自治区)或以上人民政府颁发的“质量管理类奖项”证书的得 2分,而本项目要求的证书及证书为质量管理类奖项仅有康力电梯能够满足,请业主别招标,直接指定康力电梯作为中标人。

答: 详见质疑3的回复。

质疑8:投标设备具有电梯断绳检测装置技,是一项电梯功能配置,而所推荐品牌中,仅有康力电梯能够满足,希望业主调整,而杭州西奥采用的是钢带检测,希望业主取消此条款。

答:详见补遗部分。

质疑9:评分办法中设备导轨与整机同一品牌,仅有康力电梯及杭州西奥电梯能够满足,非三家以上能够满足,请业主取消此条款,而目前基本所有电梯制造商导轨均是对外采购,而非本厂生产,请业主取消此条款。

答:详见补遗部分。

质疑10:电梯一体化驱动控制器具备电磁兼容抗扰度检测报告,此报告仅有康力电梯能够唯一满足,请业主调整为电梯具备抗电磁兼容干扰而非逐字逐句要求,电梯一体化驱动控制器具备电磁兼容抗扰度检测报告仅有康力电梯一家能够满足,具备唯一性。

答:详见补遗部分。

质疑11:招标文件基本为小机房电梯,曳引机置于机房中,且为普通住宅电梯,IP外壳防护等级达到41已经是很高标准,评分要求等级不适用该项目,此选项在有机房电梯并没有任何作用。

答:详见补遗部分。

质疑12:招标文件中要求曳引机电动机具备外壳防护等级①IP52 及以上的得 3 分,②IP42 及以上得 2 分,③IP40 及以上得 1分,此项要求为曳引机外壳功能选配选项,但是具备此证书的单位仅有康力电梯、富士达电梯具备,希望业主取消此项要求。

答:详见补遗部分。

质疑13:本项目招标文件电梯楼层在31-34层,招标仅要求1.75M/S速度,为保障价格可比性,建议统一速度至2.0M/S,不然乘客在使用电梯时会过于非常慢。

答:详见补遗部分。

质疑14:本项目第六章 要求电梯的品牌推荐:康力、巨人通力、富士达、奥的斯机电、威斯特、杭州西奥等等同档次及以上档次品牌,评分办法中要求的1、获得省级( (略) 、自治区)或以上人民政府颁发的“质量管理类奖项”证书;2、乘客电梯:设备导轨与整机同一品牌;2、电梯断绳检测装置技术;3、设备电梯光幕与整机同一品牌;4、门机系统与所投电梯整机同一品牌;5、电梯一体化驱动控制器具备电磁兼容抗扰度检测报告;6、曳引机电动机具备外壳防护等级①IP52 及以上;只有康力电梯能够按照招标文件评分办法逐字提供专利或型式试验报告响应,请业主明确是否评分办法需要逐字响应,可否用类似功能报告但是名称非逐字响应招标文件评分的证书进行得分。

答:推荐电梯品牌仅作为参考,并不限制其他品牌参与投标,本通知补遗部分也对原评标办法进行了修改,详见补遗部分。各潜在投标人所提供的商务加分项证明材料是否满足商务加分要求,由评标委员会评定。

质疑15:请明确本次招标的消防电梯是指具备消防功能的电梯,还是指建筑物发生火灾时具备防火等功能的电梯?因为两种电梯的报价完全不一样,电梯的材质要求也有很大的差别。

答:指具备消防返回及消防迫降功能的电梯。

质疑16:本项目为工程项目招标,根据国家规定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 (略) 令第698号)》。

第一:招标文件第44页要求“投标设备具有电梯断绳检测装置技术得 3 分”,网上结果查询显示此专利申请人 (略) 。违背了第三十二条 招标人不得以不合理的条件限制、排斥潜在投标人或者投标人。(五)限定或者指定特定的专利、商标、品牌、原产地或者供应商。建议删除。

第二:招标文件第44页要求“乘客电梯:设备导轨与整机同一品牌得 3 分”。此条款要求在电梯行业里面,能满足的就没有3家制造商,如果贵司非得提出此要求,那么请提出满足此要求的3家电梯制造商名称,否则违背了第三十二条 招标人不得以不合理的条件限制、排斥潜在投标人或者投标人。(五)限定或者指定特定的专利、商标、品牌、原产地或者供应商;(七)以其他不合理条件限制、排斥潜在投标人或者投标人。因为招标明确规定必须具备合格的3家才具备竞争优势,如果就只有一家或者2家具备,那么明显是具备倾向性的。结果本招标针 (略) 提出的专利给与的3分优势,此条款也是明显偏 (略) 。建议删除。

第三:招标文件第45页要求“获得省级( (略) 、自治区)或以上人民政府颁发的“质量管理类奖项”证书的得 2 分”。违背了第三十二条 招标人不得以不合理的条件限制、排斥潜在投标人或者投标人。(三)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以特定行政区域或者特定行业的业绩、奖项作为加分条件或者中标条件。建议删除。

总结:以上3条招标评分条款明显违背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 (略) 令第698号)》,并且是具有倾向性的偏向某家电梯制造商。如果提出质疑后,贵司还是一意孤行,不进行修改,仍然偏向某家电梯制造商,致中国的法律法规不顾,只考虑个人的违法利益,那我公司必将举报到底。到时候此行为就是明显的知法犯法,请慎重。

答:1. 详见补遗部分。

2. 详见补遗部分。

3. 详见质疑3的回复。

质疑17:本项目为工程项目招标,根据国家规定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 (略) 令第698号)》。

第一:招标文件第44页要求“投标设备具有电梯断绳检测装置技术得 3 分”,网上结果查询显示此专利申请人 (略) 。违背了第三十二条 招标人不得以不合理的条件限制、排斥潜在投标人或者投标人。(五)限定或者指定特定的专利、商标、品牌、原产地或者供应商。建议删除。

第二:招标文件第44页要求“乘客电梯:设备导轨与整机同一品牌得 3 分”。此条款要求在电梯行业里面,能满足的就没有3家制造商,如果贵司非得提出此要求,那么请提出满足此要求的3家电梯制造商名称,否则违背了第三十二条 招标人不得以不合理的条件限制、排斥潜在投标人或者投标人。(五)限定或者指定特定的专利、商标、品牌、原产地或者供应商;(七)以其他不合理条件限制、排斥潜在投标人或者投标人。因为招标明确规定必须具备合格的3家才具备竞争优势,如果就只有一家或者2家具备,那么明显是具备倾向性的。结果本招标针 (略) 提出的专利给与的3分优势,此条款也是明显偏 (略) 。建议删除。

第三:招标文件第45页要求“获得省级( (略) 、自治区)或以上人民政府颁发的“质量管理类奖项”证书的得 2 分”。违背了第三十二条 招标人不得以不合理的条件限制、排斥潜在投标人或者投标人。(三)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以特定行政区域或者特定行业的业绩、奖项作为加分条件或者中标条件。建议删除。

总结:以上3条招标评分条款明显违背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 (略) 令第698号)》,并且是具有倾向性的偏向某家电梯制造商。如果提出质疑后,贵司还是一意孤行,不进行修改,仍然偏向某家电梯制造商,致中国的法律法规不顾,只考虑个人的违法利益,那我公司必将举报到底。到时候此行为就是明显的知法犯法,请慎重。

答:详见质疑16的回复。

质疑18:质疑1:在电梯行业、电梯光幕和导轨都是有专业的供应商提供,只有一两家杂牌电梯才会代工后自己贴牌,以此作为6分高分值的评分,大胆推断:1、操作这个品牌的代理商和厂家水平都很low;2、招标方的相关人员收了很多好处。

质疑2:电梯为定制的特种设备,生产时就投入了全部的生成成本,招标文件的付款方式产生了过多的垫资,付款方式能否调整到排产前支付30%、发货前支付至80%?

质疑3:高层电梯提升高度达到了105.9m,1.75m/s不合理,甚至无法满足消防电梯的验收要求,建议速度调整为2.0m/s或者2.5m/s,投标人为了压低成本都采用1.75m/s投标的话,后续完全无法使用。

质疑4:曳引机电动机都位于机房内,使用环境都很好,卫生条件和温度条件都有要求,盲目要求高的外壳防护等级作为高分值的评分,完全没有好钢用在刀刃上,建议取消。

答:1.详见补遗部分。

2.付款方式不作修改,按招标文件要求执行。

3.详见补遗部分。

4. 详见补遗部分。

二、补遗部分

1.招标文件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0.8款中第1条修改为“1.交易服务费:中标单位按津发改委【2021】 (略) ( (略) )全额缴纳交易服务费。缴纳时间:合同签订前。”

2.招标文件第三章 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2.2.2(1)款 技术部分评审标准修改如下:

2.2.2(1)

技术部分评审标准

技术方案

曳引系统(6分

(1)乘客电梯:曳引机、轿厢上行超速保护装置与投标电梯同一品牌,提供曳引机型式试验报告及轿厢上行超速保护装置型式试验报告扫描件的得3分,不满足不得分。

(2)乘客电梯: 曳引机电动机具备外壳防护等级①IP42及以上的得3分,②IP41得2分,③IP40得1分,不满足不得分。(提供曳引机型式试验报告及曳引机电动机检验报告扫描件)

安全钳、限速器(3分)

乘客电梯:安全钳、限速器与投标电梯同一品牌,提供型式试验报告扫描件得3分,不满足不得分。

控制系统

(2分)

乘客电梯:控制柜、包括控制装置、调速装置与电梯整机同一品牌,提供控制柜型式试验报告扫描件的得2分,不满足不得分。

电磁兼容

(2分)

乘客电梯:电梯部件具备电磁兼容功能的得2分,提供相关系统或驱动控制器电磁兼容抗扰度检测报告扫描件,不满足不得分。

门机系统

(2分)

(1)乘客电梯:门机系统与所投电梯整机同一品牌的得1分,不满足不得分,需提供门机系统检验报告扫描件。

(2)乘客电梯:层门锁装置及轿门锁装置与投标电梯同一品牌的得1分,不满足不得分。需提供层门锁装置及轿门锁装置型式实验报告扫描件。

电梯光幕(3分)

乘客电梯:设备电梯光幕与整机同一品牌得3分,不具备不得分(提供电梯型式试验机构出具的检验报告扫描件)

电梯缓冲器(3分)

乘客电梯:设备电梯缓冲器与整机同一品牌得3分,不具备不得分。(提供型式试验报告扫描件)

断绳检测(3分)

投标设备配置了电梯断绳检测装置或具有电梯断绳检测功能的得3分,不满足不得分。(提供电梯型式试验机构出具的检验报告扫描件或权威机构颁发的有效证书扫描件)

投标产品节能认证(2分)

乘客电梯获得以下证书,并提供证书扫描件:

获得《VDI 4707》能效(节能)证书的得 2分。(提供证书扫描件)

安装、售后响应方案(4分)

1、安装方案要求:

(1)进度计划;

(2)安装进度与资源配置;

(3)电梯质量安装保证措施;

(4)检验检测验收方法等内容;

由投标人自行编制,格式自行拟定。方案满足以上4条内容得2分,其中一条不满足得0分。

2、售后响应方案要求:

(1)产品质量保证承诺;

(2)产品售后服务承诺(其中承诺收到故障通知后0.5小时内到达设备现场,1小时内处理);

(3)产品维修保养方案及保养周期等内容。

由投标人自行编制,格式自行拟定。方案满足以上3条内容得2分,其中一条不满足得0分。

3.招标文件第三章 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2.2.2(2)款 商务部分评审标准投标品牌制造商获得证书(2分)的内容修改为“获得省级( (略) 、自治区)及以上人民政府或政府主管部门颁发的质量管理类奖项证书的得2分,不具备不得分;(提供证书扫描件)”。

4.招标文件第六章 技术标准和要求 一、电梯基本参数中 4#楼-10#楼电梯对应速度由“1.75m/s”调整为“2m/s” 。

5.本项目开标时间和电子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修改为 2022 年 11月 11日9 时 30分,投标保证金递交截止时间相应顺延。

注:本答疑及补遗通知文件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份,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通知与招标文件不一致的地方,以本通知为准。

招标人: (略) 江津区滨江新城 (略)

代理机构:安 (略)

日期:2022年10月27




[**].CQCF

江津区新城佳苑电梯采购及安装工程答疑及补遗通知

项目编号:AA*

各潜在投标人:

现将江津区新城佳苑电梯采购及安装工程答疑及补遗通知发布如下:

一、答疑部分

质疑1:乘客电梯:电梯一体化驱动控制器具备电磁兼容抗扰度检测报告的得2分、控制柜、包括控制装置、调速装置与电梯整机同一品牌得2分,乘客电梯:设备导轨与整机同一品牌得 3 分;投标设备具有电梯断绳检测装置技术得 3 分,以上评分办法推荐品牌中仅有康力电梯能够满足,请业主调整唯一性评分条款。

答:要求设备部件与整机同一品牌,体现生产企业对产品的整体性,匹配性,同时根据《特种设备安全法》制造单位对电梯质量安全终身负责制的要求,原厂原品牌更有利于后期维护。本项目并不存在限制或排斥潜在投标人的情况,本通知补遗部分也对原评标办法进行了修改,详见补遗部分。

质疑2:本项目评分办法中请业主向推荐品牌咨询及摸底,仅有康力电梯能够全部满足,业主设置此评分办法难道是直接委托康力电梯中标?暗箱操作?任何招标文件至少需要整个文件评分办法3到5家以上满足,而本项目仅有康力电梯一家满足,请问业主及监管部分是否摸底,若最后中标是康力电梯,作为我们其他电梯厂坚决质疑投诉,而且目前重庆均采用综合评分办法,价格采用最低价中标法则,而本项目完全的综合评分办法再唯一性康力电梯得分,请问业主怎么服众。

答:本项目并不存在限制或排斥潜在投标人的情况,本通知补遗部分也对原评标办法进行了修改,详见补遗部分;推荐电梯品牌仅作为参考,并不限制其他品牌参与投标。

质疑3:评分办法中要求获得省级( (略) 、自治区)或以上人民政府颁发的“质量管理类奖项”证书的得 2 分,不具备不得分;(提供证书扫描件,目前不允许在评分办法中设置证书作为得分项目,请业主调整,此标书严重违背了招投标法,请上级主管部门监管。

答:此奖项普及范围较广且具有权威性,涉及大部分省级( (略) 、自治区)人民政府以及各个行业,并非特定奖项,经网上查询,此奖项包括但不限于广日、东南、上海三菱等电梯厂商均可满足,不存在违背招投标法的情况。

质疑4:本项目评分办法中(1)乘客电梯:曳引机、轿厢上行超速保护装置与投标电梯同一品牌,提供曳引机型式试验报告及轿厢上行超速保护装置型式试验报告扫描件的得 3 分,不满足不得分。

(2)乘客电梯: 曳引机电动机具备外壳防护等级①IP52 及以上的得 3 分,②IP42 及以上得 2 分,③IP40 及以上得 1分,不满足不得分。(提供曳引机型式试验报告及曳引机电动机检验报告扫描件);乘客电梯:安全钳、限速器与投标电梯同一品牌,提供型式试验报告扫描件得 3 分,不满足不得分。乘客电梯:控制柜、包括控制装置、调速装置与电梯整机同一品牌,提供控制柜型式试验报告扫描件的得 2 分,不满足不得分。乘客电梯:电梯一体化驱动控制器具备电磁兼容抗扰度检测报告的得2分,不满足不得分。提供检测报告扫描件。 (1)乘客电梯:门机系统与所投电梯整机同一品牌的得 1分,不满足不得分,需提供门机系统检验报告扫描件。

(2)乘客电梯:层门锁装置及轿门锁装置与投标电梯同一品牌的得 1 分,不满足不得分。需提供层门锁装置及轿门锁装置型式实验报告扫描件。乘客电梯:设备电梯光幕与整机同一品牌得 3 分,不具备不得分(提供电梯型式试验机构出具的检验报告扫描件)乘客电梯:设备导轨与整机同一品牌得 3 分,不具备不得分。(提供电梯型式试验机构出具的检验报告扫描件)投标设备具有电梯断绳检测装置技术得 3 分,不满足不得分。(提供电梯型式试验机构出具的检验报告扫描件)乘客电梯获得以下证书,并提供证书扫描件:获得《VDI 4707》能效(节能)证书的得 2 分。(提供证书扫描件)获得省级( (略) 、自治区)或以上人民政府颁发的“质量管理类奖项”证书的得 2 分,不具备不得分;(提供证书扫描件)仅有康力电梯一家能够满足,请业主不需要招标,直接指定康力电梯中标,根据招标投标法,至少一份标书需要满足3家以上,请问本招标文件仅有康力电梯一家能够全部得分,那请业主直接指定康力电梯中标,如果最后中标是康力电梯,请所有投标人及潜在投标人全部提出投诉及质疑向上一级部门。

答:详见质疑2的回复。

质疑5:本项目评分办法中技术方案得分、及商务评分所有得分,仅康力电梯一家能够满足,请业主直接指定康力电梯品牌中标,而不需要再进行招标。

答:详见质疑2的回复。

质疑6:评分办法要求断绳检测是一种先进技术,并不属于安全部件,只有安全部件才会有型式试验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建议修改为,拥有断绳检测技术,提供权威机构颁发的有效证书,而非具备电梯断绳检测装置技术,具备电梯型式试验机构出具的检验报告的仅有康力电梯,请业主取消此唯一性条款。

答:详见补遗部分。

质疑7: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投标法、 (略) 招标投标条例,不允许评分办法中设置中国获得省级( (略) 、自治区)或以上人民政府颁发的“质量管理类奖项”证书的得 2分,而本项目要求的证书及证书为质量管理类奖项仅有康力电梯能够满足,请业主别招标,直接指定康力电梯作为中标人。

答: 详见质疑3的回复。

质疑8:投标设备具有电梯断绳检测装置技,是一项电梯功能配置,而所推荐品牌中,仅有康力电梯能够满足,希望业主调整,而杭州西奥采用的是钢带检测,希望业主取消此条款。

答:详见补遗部分。

质疑9:评分办法中设备导轨与整机同一品牌,仅有康力电梯及杭州西奥电梯能够满足,非三家以上能够满足,请业主取消此条款,而目前基本所有电梯制造商导轨均是对外采购,而非本厂生产,请业主取消此条款。

答:详见补遗部分。

质疑10:电梯一体化驱动控制器具备电磁兼容抗扰度检测报告,此报告仅有康力电梯能够唯一满足,请业主调整为电梯具备抗电磁兼容干扰而非逐字逐句要求,电梯一体化驱动控制器具备电磁兼容抗扰度检测报告仅有康力电梯一家能够满足,具备唯一性。

答:详见补遗部分。

质疑11:招标文件基本为小机房电梯,曳引机置于机房中,且为普通住宅电梯,IP外壳防护等级达到41已经是很高标准,评分要求等级不适用该项目,此选项在有机房电梯并没有任何作用。

答:详见补遗部分。

质疑12:招标文件中要求曳引机电动机具备外壳防护等级①IP52 及以上的得 3 分,②IP42 及以上得 2 分,③IP40 及以上得 1分,此项要求为曳引机外壳功能选配选项,但是具备此证书的单位仅有康力电梯、富士达电梯具备,希望业主取消此项要求。

答:详见补遗部分。

质疑13:本项目招标文件电梯楼层在31-34层,招标仅要求1.75M/S速度,为保障价格可比性,建议统一速度至2.0M/S,不然乘客在使用电梯时会过于非常慢。

答:详见补遗部分。

质疑14:本项目第六章 要求电梯的品牌推荐:康力、巨人通力、富士达、奥的斯机电、威斯特、杭州西奥等等同档次及以上档次品牌,评分办法中要求的1、获得省级( (略) 、自治区)或以上人民政府颁发的“质量管理类奖项”证书;2、乘客电梯:设备导轨与整机同一品牌;2、电梯断绳检测装置技术;3、设备电梯光幕与整机同一品牌;4、门机系统与所投电梯整机同一品牌;5、电梯一体化驱动控制器具备电磁兼容抗扰度检测报告;6、曳引机电动机具备外壳防护等级①IP52 及以上;只有康力电梯能够按照招标文件评分办法逐字提供专利或型式试验报告响应,请业主明确是否评分办法需要逐字响应,可否用类似功能报告但是名称非逐字响应招标文件评分的证书进行得分。

答:推荐电梯品牌仅作为参考,并不限制其他品牌参与投标,本通知补遗部分也对原评标办法进行了修改,详见补遗部分。各潜在投标人所提供的商务加分项证明材料是否满足商务加分要求,由评标委员会评定。

质疑15:请明确本次招标的消防电梯是指具备消防功能的电梯,还是指建筑物发生火灾时具备防火等功能的电梯?因为两种电梯的报价完全不一样,电梯的材质要求也有很大的差别。

答:指具备消防返回及消防迫降功能的电梯。

质疑16:本项目为工程项目招标,根据国家规定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 (略) 令第698号)》。

第一:招标文件第44页要求“投标设备具有电梯断绳检测装置技术得 3 分”,网上结果查询显示此专利申请人 (略) 。违背了第三十二条 招标人不得以不合理的条件限制、排斥潜在投标人或者投标人。(五)限定或者指定特定的专利、商标、品牌、原产地或者供应商。建议删除。

第二:招标文件第44页要求“乘客电梯:设备导轨与整机同一品牌得 3 分”。此条款要求在电梯行业里面,能满足的就没有3家制造商,如果贵司非得提出此要求,那么请提出满足此要求的3家电梯制造商名称,否则违背了第三十二条 招标人不得以不合理的条件限制、排斥潜在投标人或者投标人。(五)限定或者指定特定的专利、商标、品牌、原产地或者供应商;(七)以其他不合理条件限制、排斥潜在投标人或者投标人。因为招标明确规定必须具备合格的3家才具备竞争优势,如果就只有一家或者2家具备,那么明显是具备倾向性的。结果本招标针 (略) 提出的专利给与的3分优势,此条款也是明显偏 (略) 。建议删除。

第三:招标文件第45页要求“获得省级( (略) 、自治区)或以上人民政府颁发的“质量管理类奖项”证书的得 2 分”。违背了第三十二条 招标人不得以不合理的条件限制、排斥潜在投标人或者投标人。(三)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以特定行政区域或者特定行业的业绩、奖项作为加分条件或者中标条件。建议删除。

总结:以上3条招标评分条款明显违背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 (略) 令第698号)》,并且是具有倾向性的偏向某家电梯制造商。如果提出质疑后,贵司还是一意孤行,不进行修改,仍然偏向某家电梯制造商,致中国的法律法规不顾,只考虑个人的违法利益,那我公司必将举报到底。到时候此行为就是明显的知法犯法,请慎重。

答:1. 详见补遗部分。

2. 详见补遗部分。

3. 详见质疑3的回复。

质疑17:本项目为工程项目招标,根据国家规定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 (略) 令第698号)》。

第一:招标文件第44页要求“投标设备具有电梯断绳检测装置技术得 3 分”,网上结果查询显示此专利申请人 (略) 。违背了第三十二条 招标人不得以不合理的条件限制、排斥潜在投标人或者投标人。(五)限定或者指定特定的专利、商标、品牌、原产地或者供应商。建议删除。

第二:招标文件第44页要求“乘客电梯:设备导轨与整机同一品牌得 3 分”。此条款要求在电梯行业里面,能满足的就没有3家制造商,如果贵司非得提出此要求,那么请提出满足此要求的3家电梯制造商名称,否则违背了第三十二条 招标人不得以不合理的条件限制、排斥潜在投标人或者投标人。(五)限定或者指定特定的专利、商标、品牌、原产地或者供应商;(七)以其他不合理条件限制、排斥潜在投标人或者投标人。因为招标明确规定必须具备合格的3家才具备竞争优势,如果就只有一家或者2家具备,那么明显是具备倾向性的。结果本招标针 (略) 提出的专利给与的3分优势,此条款也是明显偏 (略) 。建议删除。

第三:招标文件第45页要求“获得省级( (略) 、自治区)或以上人民政府颁发的“质量管理类奖项”证书的得 2 分”。违背了第三十二条 招标人不得以不合理的条件限制、排斥潜在投标人或者投标人。(三)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以特定行政区域或者特定行业的业绩、奖项作为加分条件或者中标条件。建议删除。

总结:以上3条招标评分条款明显违背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 (略) 令第698号)》,并且是具有倾向性的偏向某家电梯制造商。如果提出质疑后,贵司还是一意孤行,不进行修改,仍然偏向某家电梯制造商,致中国的法律法规不顾,只考虑个人的违法利益,那我公司必将举报到底。到时候此行为就是明显的知法犯法,请慎重。

答:详见质疑16的回复。

质疑18:质疑1:在电梯行业、电梯光幕和导轨都是有专业的供应商提供,只有一两家杂牌电梯才会代工后自己贴牌,以此作为6分高分值的评分,大胆推断:1、操作这个品牌的代理商和厂家水平都很low;2、招标方的相关人员收了很多好处。

质疑2:电梯为定制的特种设备,生产时就投入了全部的生成成本,招标文件的付款方式产生了过多的垫资,付款方式能否调整到排产前支付30%、发货前支付至80%?

质疑3:高层电梯提升高度达到了105.9m,1.75m/s不合理,甚至无法满足消防电梯的验收要求,建议速度调整为2.0m/s或者2.5m/s,投标人为了压低成本都采用1.75m/s投标的话,后续完全无法使用。

质疑4:曳引机电动机都位于机房内,使用环境都很好,卫生条件和温度条件都有要求,盲目要求高的外壳防护等级作为高分值的评分,完全没有好钢用在刀刃上,建议取消。

答:1.详见补遗部分。

2.付款方式不作修改,按招标文件要求执行。

3.详见补遗部分。

4. 详见补遗部分。

二、补遗部分

1.招标文件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0.8款中第1条修改为“1.交易服务费:中标单位按津发改委【2021】 (略) ( (略) )全额缴纳交易服务费。缴纳时间:合同签订前。”

2.招标文件第三章 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2.2.2(1)款 技术部分评审标准修改如下:

2.2.2(1)

技术部分评审标准

技术方案

曳引系统(6分

(1)乘客电梯:曳引机、轿厢上行超速保护装置与投标电梯同一品牌,提供曳引机型式试验报告及轿厢上行超速保护装置型式试验报告扫描件的得3分,不满足不得分。

(2)乘客电梯: 曳引机电动机具备外壳防护等级①IP42及以上的得3分,②IP41得2分,③IP40得1分,不满足不得分。(提供曳引机型式试验报告及曳引机电动机检验报告扫描件)

安全钳、限速器(3分)

乘客电梯:安全钳、限速器与投标电梯同一品牌,提供型式试验报告扫描件得3分,不满足不得分。

控制系统

(2分)

乘客电梯:控制柜、包括控制装置、调速装置与电梯整机同一品牌,提供控制柜型式试验报告扫描件的得2分,不满足不得分。

电磁兼容

(2分)

乘客电梯:电梯部件具备电磁兼容功能的得2分,提供相关系统或驱动控制器电磁兼容抗扰度检测报告扫描件,不满足不得分。

门机系统

(2分)

(1)乘客电梯:门机系统与所投电梯整机同一品牌的得1分,不满足不得分,需提供门机系统检验报告扫描件。

(2)乘客电梯:层门锁装置及轿门锁装置与投标电梯同一品牌的得1分,不满足不得分。需提供层门锁装置及轿门锁装置型式实验报告扫描件。

电梯光幕(3分)

乘客电梯:设备电梯光幕与整机同一品牌得3分,不具备不得分(提供电梯型式试验机构出具的检验报告扫描件)

电梯缓冲器(3分)

乘客电梯:设备电梯缓冲器与整机同一品牌得3分,不具备不得分。(提供型式试验报告扫描件)

断绳检测(3分)

投标设备配置了电梯断绳检测装置或具有电梯断绳检测功能的得3分,不满足不得分。(提供电梯型式试验机构出具的检验报告扫描件或权威机构颁发的有效证书扫描件)

投标产品节能认证(2分)

乘客电梯获得以下证书,并提供证书扫描件:

获得《VDI 4707》能效(节能)证书的得 2分。(提供证书扫描件)

安装、售后响应方案(4分)

1、安装方案要求:

(1)进度计划;

(2)安装进度与资源配置;

(3)电梯质量安装保证措施;

(4)检验检测验收方法等内容;

由投标人自行编制,格式自行拟定。方案满足以上4条内容得2分,其中一条不满足得0分。

2、售后响应方案要求:

(1)产品质量保证承诺;

(2)产品售后服务承诺(其中承诺收到故障通知后0.5小时内到达设备现场,1小时内处理);

(3)产品维修保养方案及保养周期等内容。

由投标人自行编制,格式自行拟定。方案满足以上3条内容得2分,其中一条不满足得0分。

3.招标文件第三章 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2.2.2(2)款 商务部分评审标准投标品牌制造商获得证书(2分)的内容修改为“获得省级( (略) 、自治区)及以上人民政府或政府主管部门颁发的质量管理类奖项证书的得2分,不具备不得分;(提供证书扫描件)”。

4.招标文件第六章 技术标准和要求 一、电梯基本参数中 4#楼-10#楼电梯对应速度由“1.75m/s”调整为“2m/s” 。

5.本项目开标时间和电子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修改为 2022 年 11月 11日9 时 30分,投标保证金递交截止时间相应顺延。

注:本答疑及补遗通知文件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份,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通知与招标文件不一致的地方,以本通知为准。

招标人: (略) 江津区滨江新城 (略)

代理机构:安 (略)

日期:2022年10月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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