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药品交易中心关于《广东省阿比特龙等药品集中带量采购文件》的补充公告
广东省药品交易中心关于《广东省阿比特龙等药品集中带量采购文件》的补充公告
各相关申报企业:
现对2022年9月26日发布的《广东省阿比特龙等药品集中带量采购文件(采购文件编号:GDYJYPDL*)》(以下简称《采购文件》)有关事项补充公告如下:
一、《采购文件》第二部分申报企业须知第五条拟中选/拟入围产品确定第(三)项增加“5.通过或视同通过国家药品监督管理部门仿制药质量和疗效一致性评价时间在前的企业优先(以国家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批准日期为准);”,原第“5”点相应调整为第“6”点。
二、《采购文件》第二部分申报企业须知第五条拟中选/拟入围产品确定第(六)项第2点调整为:
2.入围企业由公立医疗机构确定是否选择采购使用。
(1)国家第二、四批集采剂型或与国家第二、四批集采剂型存在差比价关系的国家未集采剂型,相关非独家入围企业若被公立医疗机构选择采购使用,协议采购量为各公立医疗机构报送本企业首年采购需求量100%。
(2)与国家第二、四批集采剂型不存在差比价关系的国家未集采剂型,相关非独家入围企业若被公立医疗机构选择采购使用,其报价在中选企业最低价格1.8倍(含)以内的或与最高有效申报价相比降幅大于等于50%的,协议采购量为各公立医疗机构报送本企业首年采购需求量100%;除此之外,其它非独家入围企业若被公立医疗机构选择采购使用,协议采购量为各公立医疗机构报送本企业首年采购需求量50%。
(3)若入围企业未被公立医疗机构选择的,该入围企业首年采购需求量纳入其它中选产品的采购需求量中。
(4)独家入围企业被公立医疗机构选择采购使用的,协议采购量为企业报价降幅对应的首年采购需求量。
三、《采购文件》第二部分申报企业须知第五条拟中选/拟入围产品确定第(六)项第3点在原内容后面补充:其中,同组中同时存在医保和非医保报名产品的,医保和非医保产品之间的首年采购需求量由公立医疗机构按需选择后确认。
四、《采购文件》第二部分申报企业须知第七条其他第(五)项第1点在原内容后面补充:本采购文件的同通用名药品即附表1所列的品种名称。
凡《采购文件》与本公告规定不一致的,按本公告规定执行。
特此补充公告。
广东省药品交易中心
2022年10月27日
各相关申报企业:
现对2022年9月26日发布的《广东省阿比特龙等药品集中带量采购文件(采购文件编号:GDYJYPDL*)》(以下简称《采购文件》)有关事项补充公告如下:
一、《采购文件》第二部分申报企业须知第五条拟中选/拟入围产品确定第(三)项增加“5.通过或视同通过国家药品监督管理部门仿制药质量和疗效一致性评价时间在前的企业优先(以国家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批准日期为准);”,原第“5”点相应调整为第“6”点。
二、《采购文件》第二部分申报企业须知第五条拟中选/拟入围产品确定第(六)项第2点调整为:
2.入围企业由公立医疗机构确定是否选择采购使用。
(1)国家第二、四批集采剂型或与国家第二、四批集采剂型存在差比价关系的国家未集采剂型,相关非独家入围企业若被公立医疗机构选择采购使用,协议采购量为各公立医疗机构报送本企业首年采购需求量100%。
(2)与国家第二、四批集采剂型不存在差比价关系的国家未集采剂型,相关非独家入围企业若被公立医疗机构选择采购使用,其报价在中选企业最低价格1.8倍(含)以内的或与最高有效申报价相比降幅大于等于50%的,协议采购量为各公立医疗机构报送本企业首年采购需求量100%;除此之外,其它非独家入围企业若被公立医疗机构选择采购使用,协议采购量为各公立医疗机构报送本企业首年采购需求量50%。
(3)若入围企业未被公立医疗机构选择的,该入围企业首年采购需求量纳入其它中选产品的采购需求量中。
(4)独家入围企业被公立医疗机构选择采购使用的,协议采购量为企业报价降幅对应的首年采购需求量。
三、《采购文件》第二部分申报企业须知第五条拟中选/拟入围产品确定第(六)项第3点在原内容后面补充:其中,同组中同时存在医保和非医保报名产品的,医保和非医保产品之间的首年采购需求量由公立医疗机构按需选择后确认。
四、《采购文件》第二部分申报企业须知第七条其他第(五)项第1点在原内容后面补充:本采购文件的同通用名药品即附表1所列的品种名称。
凡《采购文件》与本公告规定不一致的,按本公告规定执行。
特此补充公告。
广东省药品交易中心
2022年10月27日
最近搜索
无
热门搜索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