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2024年度造价咨询服务采购项目变更(补遗)公告
2022-2024年度造价咨询服务采购项目变更(补遗)公告
我公司现对本项目2022-2024年度造价咨询服务采购项目磋商文件(项目编号:GACG*)以下内容进行更正。
一、磋商文件第39页中“七、报价表”表格中内容变更为:
响应报价 | 备注 |
在参照四川省物价局、四川省建设厅关于《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收费标准》的通知(川价发【2008】141 号文)相关规定的计费基数、计费方法、计费标准的60%(即下浮40%)为最高限价。 报价为:在原下浮40%的基础上,再多下浮%。 | 下浮比例保留整数位。 |
注:2.在《关于<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收费标准>的通知》(川价发【2008】141号文)相关规定的计费基数、计费方法、计费标准下浮40%基础上,再进行下浮报价,例如:投标报价下浮2%,即最终计费方式为在计费标准上,下浮42%。
二、磋商文件第45页“综合评分明细表”商务报价中内容变更为:
根据四川省物价局、四川省建设厅川价发[2008]141号“关于《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收费标准》文件”规定的收费标准的60%(即下浮40%)作为最高限价,供应商有效报价相较最高限价每多下浮1%得3分,最多得30分。总下浮比例(即原下浮40%+投标报价下浮比例)超过50%为无效报价。(例:供应商有效报价为“下浮10%”,则得30分。)
三、磋商文件第4页“八、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内容变更为:2022年11月1日上午10:30(北京时间)。响应文件接收时间:2022年11月1日10:00-10:30(北京时间)。
四、磋商文件其他内容不变。我公司现对本项目2022-2024年度造价咨询服务采购项目磋商文件(项目编号:GACG*)以下内容进行更正。
一、磋商文件第39页中“七、报价表”表格中内容变更为:
响应报价 | 备注 |
在参照四川省物价局、四川省建设厅关于《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收费标准》的通知(川价发【2008】141 号文)相关规定的计费基数、计费方法、计费标准的60%(即下浮40%)为最高限价。 报价为:在原下浮40%的基础上,再多下浮%。 | 下浮比例保留整数位。 |
注:2.在《关于<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收费标准>的通知》(川价发【2008】141号文)相关规定的计费基数、计费方法、计费标准下浮40%基础上,再进行下浮报价,例如:投标报价下浮2%,即最终计费方式为在计费标准上,下浮42%。
二、磋商文件第45页“综合评分明细表”商务报价中内容变更为:
根据四川省物价局、四川省建设厅川价发[2008]141号“关于《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收费标准》文件”规定的收费标准的60%(即下浮40%)作为最高限价,供应商有效报价相较最高限价每多下浮1%得3分,最多得30分。总下浮比例(即原下浮40%+投标报价下浮比例)超过50%为无效报价。(例:供应商有效报价为“下浮10%”,则得30分。)
三、磋商文件第4页“八、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内容变更为:2022年11月1日上午10:30(北京时间)。响应文件接收时间:2022年11月1日10:00-10:30(北京时间)。
四、磋商文件其他内容不变。 最近搜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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