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杭州市萧山区文化旅游体育发展服务中心场馆群第三方运营政府采购项目的更正公告[浙江省成套工程有限公司]
关于杭州市萧山区文化旅游体育发展服务中心场馆群第三方运营政府采购项目的更正公告[浙江省成套工程有限公司]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01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 (略) 萧山区文化旅游体育发展服务中心场馆群第三方运营政府采购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2年10月11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
序号 | 更正项 | 更正前内容 | 更正后内容 |
1 |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 | 2022年11月01日09点30分 | 2022年11月14日09点30分 |
2 | 采购文件P43“场馆智能化” | (略) 应用:投标人(若联合体投标的,指联合体牵头人)具有智慧场馆管理系统、体育培训服务系统、赛事系统或智慧停车相关的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登记证书(独自原始取得)的,每提供一个得1分,最高得4分。证明材料提供: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登记证书。 | 澄清:投标人(若联合体投标的,指联合体牵头人)具有智慧场馆管理、体育培训服务、赛事或智慧停车等与场馆运营管理相关的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登记证书(独自原始取得)。 |
3 | 采购文件P44“社会责任” | 投标人(若联合体投标的,指联合体牵头人)体育场馆运营项目中,承担过隔离方舱、疫苗接种、方舱实验室等疫情防控社会责任的,每1个得1分,最高得3分; 证明材料:需提供使用部门出具的相关证明材料。 | 澄清:投标人(若联合体投标的,指联合体牵头人)每一个场馆具有此类疫情防控社会责任的得1分。 |
4 | 采购文件P44“1.5” | 中标供应商所有聘用人员按《劳动合同法》的要求签订劳动合同并购买社保,服务人员工资不 (略) 企业职工最低工资标准。中标供应商须接收体育中心现有临聘人员(最多不超过86人)并重新签订劳动合同,不得降低接收前薪酬(现有人均薪酬约6.*元/年),且三年内根据劳动法不允许主动解除劳动合同。 | 澄清:临聘人员由行政岗位和场馆工作岗位人员组成,其中行政岗位28人,场馆工作岗位58人。最终以运营期前正式交接的岗位人员为准。 |
5 | 采购文件P40 | “六、附件”中“2.物业服务管理要求"删除。 | 澄清:2.物业服务管理要求为误写,该条删除。 |
6 | 采购文件P41“大型赛事保障方案” | 综合体育赛事保障服务的重、难点分析中提供投标人(若联合体投标的,指联合体牵头人)( (略) 、分公司)以往赛事保障服务实际案例分析和经验总结的:国际级综合(奥运会、亚运会、大运会、青奥会等同级别国际大型综合性体育赛事)赛事的得3分,国家级综合(含全运会、城运会、残疾人运动会、全国农运会、少数民族运动会、青运会等同级别国内大型综合性体育赛事)赛事的2分,省级综合(省运会等同级别省级大型综合性体育赛事)赛事的得1分。本项最高得6分。同级别赛事案例分析不累计得分。 | 澄清: (略) ,必须为投标人运营项目业绩中为此项目 (略) 。 更正:证明材料提供运营合同, (略) (略) 出资或股权证明。 |
7 | 采购文件P44“类似项目业绩” | 截止投标截止日,投标人(若联合体投标的,指联合体牵头人)具有单个年度合同体育场馆(建筑面积*及以上平方米,至少含一个室内标准游泳池)运营管理项目(须为 (略) 、分公司运营项目)业绩的,每个得0.5分,最高得1分。 证明材料提供:(1)运营合同;(2)项目公司出资或股权证明;(3) (略) 、分公司身份办理的游泳项目高危许可证。若合同中未体现场馆建筑面积的,另提供*方证明或其他有效证明材料。 | 澄清: (略) ,必须为投标人运营项目业绩中为此项目 (略) 。 更正:全资子公司身份取得游泳项目高危许 (略) 出资或股权证明。 |
8 | 采购文件P44“运营成果奖项” | ①自2017年1月1日以来,投标人(若联合体投标的,指联合体牵头人) (略) 、分公司获得体育产业示范单位称号的:省级以下得1分,省级及以上得2分。本项最高得2分。多个称号不累计得分,按最高称号计。 ②自2017年1月1日以来,投标人(若联合体投标的,指联合体牵头人) (略) 、分公司获得体育类示范项目称号的:省级以下得1分,省级及以上得2分。本项最高得2分。多个称号不累计得分,按最高称号计。 证明材料提供:获奖证书或文件的相关材料(颁奖单位应为相关行业主管单位或协会),时间以获奖证书或文件落款时间为准。全资子公司 (略) 出资或股权证明。 | 澄清: (略) ,必须为投标人运营项目业绩中为此项目 (略) 。 更正:证明材料增加运营合同。 |
更正日期:2022年10月28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四、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质疑、投诉,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略) 萧山区文化旅游体育发展服务中心
地址: (略) (略) (略) 398号
传真:
项目联系人(询问):周利平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0571-*
质疑联系人:闵宪彬
质疑联系方式:057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浙 (略)
地址: (略) (略) 701号紫金广场A座12楼
传真:/
项目联系人(询问):吕婷、傅宇宁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0571-*
质疑联系人:范翱雁
质疑联系方式:0571-*
3.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
名称:萧山区财政局
地址:萧 (略) 318号
传真:/
联系人 :汤先生
监督投诉电话:0571-*
采购文件部分条款澄清、更正
*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01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 (略) 萧山区文化旅游体育发展服务中心场馆群第三方运营政府采购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2年10月11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
序号 | 更正项 | 更正前内容 | 更正后内容 |
1 |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 | 2022年11月01日09点30分 | 2022年11月14日09点30分 |
2 | 采购文件P43“场馆智能化” | (略) 应用:投标人(若联合体投标的,指联合体牵头人)具有智慧场馆管理系统、体育培训服务系统、赛事系统或智慧停车相关的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登记证书(独自原始取得)的,每提供一个得1分,最高得4分。证明材料提供: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登记证书。 | 澄清:投标人(若联合体投标的,指联合体牵头人)具有智慧场馆管理、体育培训服务、赛事或智慧停车等与场馆运营管理相关的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登记证书(独自原始取得)。 |
3 | 采购文件P44“社会责任” | 投标人(若联合体投标的,指联合体牵头人)体育场馆运营项目中,承担过隔离方舱、疫苗接种、方舱实验室等疫情防控社会责任的,每1个得1分,最高得3分; 证明材料:需提供使用部门出具的相关证明材料。 | 澄清:投标人(若联合体投标的,指联合体牵头人)每一个场馆具有此类疫情防控社会责任的得1分。 |
4 | 采购文件P44“1.5” | 中标供应商所有聘用人员按《劳动合同法》的要求签订劳动合同并购买社保,服务人员工资不 (略) 企业职工最低工资标准。中标供应商须接收体育中心现有临聘人员(最多不超过86人)并重新签订劳动合同,不得降低接收前薪酬(现有人均薪酬约6.*元/年),且三年内根据劳动法不允许主动解除劳动合同。 | 澄清:临聘人员由行政岗位和场馆工作岗位人员组成,其中行政岗位28人,场馆工作岗位58人。最终以运营期前正式交接的岗位人员为准。 |
5 | 采购文件P40 | “六、附件”中“2.物业服务管理要求"删除。 | 澄清:2.物业服务管理要求为误写,该条删除。 |
6 | 采购文件P41“大型赛事保障方案” | 综合体育赛事保障服务的重、难点分析中提供投标人(若联合体投标的,指联合体牵头人)( (略) 、分公司)以往赛事保障服务实际案例分析和经验总结的:国际级综合(奥运会、亚运会、大运会、青奥会等同级别国际大型综合性体育赛事)赛事的得3分,国家级综合(含全运会、城运会、残疾人运动会、全国农运会、少数民族运动会、青运会等同级别国内大型综合性体育赛事)赛事的2分,省级综合(省运会等同级别省级大型综合性体育赛事)赛事的得1分。本项最高得6分。同级别赛事案例分析不累计得分。 | 澄清: (略) ,必须为投标人运营项目业绩中为此项目 (略) 。 更正:证明材料提供运营合同, (略) (略) 出资或股权证明。 |
7 | 采购文件P44“类似项目业绩” | 截止投标截止日,投标人(若联合体投标的,指联合体牵头人)具有单个年度合同体育场馆(建筑面积*及以上平方米,至少含一个室内标准游泳池)运营管理项目(须为 (略) 、分公司运营项目)业绩的,每个得0.5分,最高得1分。 证明材料提供:(1)运营合同;(2)项目公司出资或股权证明;(3) (略) 、分公司身份办理的游泳项目高危许可证。若合同中未体现场馆建筑面积的,另提供*方证明或其他有效证明材料。 | 澄清: (略) ,必须为投标人运营项目业绩中为此项目 (略) 。 更正:全资子公司身份取得游泳项目高危许 (略) 出资或股权证明。 |
8 | 采购文件P44“运营成果奖项” | ①自2017年1月1日以来,投标人(若联合体投标的,指联合体牵头人) (略) 、分公司获得体育产业示范单位称号的:省级以下得1分,省级及以上得2分。本项最高得2分。多个称号不累计得分,按最高称号计。 ②自2017年1月1日以来,投标人(若联合体投标的,指联合体牵头人) (略) 、分公司获得体育类示范项目称号的:省级以下得1分,省级及以上得2分。本项最高得2分。多个称号不累计得分,按最高称号计。 证明材料提供:获奖证书或文件的相关材料(颁奖单位应为相关行业主管单位或协会),时间以获奖证书或文件落款时间为准。全资子公司 (略) 出资或股权证明。 | 澄清: (略) ,必须为投标人运营项目业绩中为此项目 (略) 。 更正:证明材料增加运营合同。 |
更正日期:2022年10月28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四、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质疑、投诉,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略) 萧山区文化旅游体育发展服务中心
地址: (略) (略) (略) 398号
传真:
项目联系人(询问):周利平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0571-*
质疑联系人:闵宪彬
质疑联系方式:057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浙 (略)
地址: (略) (略) 701号紫金广场A座12楼
传真:/
项目联系人(询问):吕婷、傅宇宁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0571-*
质疑联系人:范翱雁
质疑联系方式:0571-*
3.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
名称:萧山区财政局
地址:萧 (略) 318号
传真:/
联系人 :汤先生
监督投诉电话:057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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