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政府采购中心关于江苏公安虹膜智能身份核查系统(JSZC-G2022-386)项目的更正公告
江苏省政府采购中心关于江苏公安虹膜智能身份核查系统(JSZC-G2022-386)项目的更正公告
(略) 关于江苏公安虹膜智能身份核查系统(JSZC-G2022-386)
项目的更正公告
(略) 受江苏省公安厅委托,就江苏公安虹膜智能身份核查系统(JSZC-G2022-386)项目进行政府采购,为完善招标文件内容,现就相关内容进行更正和补充说明。
一、项目基本情况
1.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JSZC-G2022-386
2.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江苏公安虹膜智能身份核查系统
3.首次公告日期:2022年10月10日
二、更正信息
1.更正事项:采购文件
2.更正内容:
(1)招标文件第四章“项目需求”中P22原内容为:“▲识别精准度:在不少于*虹膜库、比对次数不小于*次的基础上,FAR小于0.*%,FRR小于0.001%;”
现更正为:“▲识别精准度:在不少于*幅虹膜图像的虹膜库中,FAR小于等于0.*%,FRR小于等于0.01%。”
(2)招标文件第四章“项目需求”中P24原内容为:“▲精准度。在不少于*虹膜库的基础上,FAR小于0.*%,FRR小于0.05%;”
现更正为:“▲识别精准度:在不少于*幅虹膜图像的虹膜库中,FAR小于等于0.*%,FRR小于等于0.05%;”
(3)招标文件第四章“项目需求”中P25原内容为:“▲精准度。在不少于*虹膜库的基础上,FAR小于0.*%,FRR小于0.05%;”
现更正为:“▲识别精准度:在不少于*幅虹膜图像的虹膜库中,FAR小于等于0.*%,FRR小于等于0.05%;”
(4)招标文件第四章“项目需求”中P27原内容为:“▲样本库管理:支持通过虹膜编号、姓名、身份证号、性别、出生年月、采集时间、入库时间、采集单位等一项或多项进行样本数据查找、筛选。支持样本详情查看、样本删除和修改、添加标签和添加至专题库等操作。支持样本数据的批量操作、列表导出和虹膜图片导出。”
现更正为:“●样本库管理:支持通过虹膜编号、姓名、身份证号、性别、出生年月、采集时间、入库时间、采集单位等一项或多项进行样本数据查找、筛选。支持样本详情查看、样本删除和修改、添加标签和添加至专题库等操作。支持样本数据的批量操作、列表导出和虹膜图片导出。”
(5)招标文件第四章“项目需求”中P28原内容为:“①虹膜识别。支持对符合公安部标准的采集设备上传的虹膜数据、手动上传的虹膜图片和数据库内的虹膜数据,进行实时特征提取和虹膜识别,并反馈识别结果。识别结果分为:“身份信息已存在,虹膜信息一致”、“身份信息已存在,虹膜信息不一致”、“虹膜信息已存在,身份信息不一致”和“未比中”等识别结果,识别结果可反馈采集端。
②▲比对方式。识别应支持虹膜正查(检材比对样本)、反查(样本比对检材)、查重(样本间比对)、串并(检材间比对)和快速比对(手动录入虹膜图像比对),可选择虹膜识别比对范围(全库、部分样本或检材、一个或多个专题库)。可选择单目或双目比对模式。”
现更正为:“●①虹膜识别。支持对符合公安部标准的采集设备上传的虹膜数据、手动上传的虹膜图片和数据库内的虹膜数据,进行实时特征提取和虹膜识别,并反馈识别结果。识别结果分为:“身份信息已存在,虹膜信息一致”、“身份信息已存在,虹膜信息不一致”、“虹膜信息已存在,身份信息不一致”和“未比中”等识别结果,识别结果可反馈采集端。
●②比对方式。识别应支持虹膜正查(检材比对样本)、反查(样本比对检材)、查重(样本间比对)、串并(检材间比对)和快速比对(手动录入虹膜图像比对),可选择虹膜识别比对范围(全库、部分样本或检材、一个或多个专题库)。可选择单目或双目比对模式。”
(6)招标文件第四章“项目需求”中P29原内容为:“⑤预警信息提示:如布控人员被识别人为重点人员或前科人员,应立即有预警提示信息。”
现更正为:“●⑤预警信息提示:如布控人员被识别人为重点人员或前科人员,应立即有预警提示信息。”
(7)招标文件第四章“项目需求”中P29原内容为:“④▲实时虹膜识别:支持实时进行虹膜采集识别(包括活体检测、美瞳检测、虹膜图像质量检查),并能接收、显示系统识别结果,包括是否比中,比中的身份信息、人员标签、是否布控人员等。”
现更正为:“●④实时虹膜识别:支持实时进行虹膜采集识别(包括活体检测、美瞳检测、虹膜图像质量检查),并能接收、显示系统识别结果,包括是否比中,比中的身份信息、人员标签、是否布控人员等。”
(8)招标文件第四章“项目需求”中P33原内容为:“注:加▲项目需在投标文件中提供国家认可的检测机构出具的证明文件,或者国家专利、版权部门出具的相关证明文件复印件,并在投标文件中注明页码。未标注页码,或未提供证明文件,以及证明文件中检测依据与对应加▲项目内容不相关,均视为负偏离。”
在其后添加内容:“加●项目不在主要技术参数响应情况中扣分,仅在演示中扣分。”
(9)招标文件第四章“项目需求”中P35原内容为:“(1)投标人应具备履行本项目的相关资质证书,具备质量管理体系认证、信息安全管理体系认证,具有ITSS证书《信息技术服务标准符合性证书:云计算》三级及三级以上资质。”
现更正为:“(1)投标人应具备履行本项目的相关资质证书,具备质量管理体系认证、信息安全管理体系认证、信息技术服务管理体系认证资质。”
(10)招标文件第四章“项目需求”中P36原内容为:“3、虹膜图像采集演示:支持所有符合《虹膜采集设备技术要求及检测规范》的采集设备接入,虹膜信息数据、人员信息数据严格按照部刑侦局制定的统一数据标准进行采集、存储及应用。支持将采集、上传的原始虹膜图像存储并进行数据质量判断后提取特征、登记注册存储于相应数据库。”
现更正为:“3、布控预警演示:当虹膜图像比中布控人员后,系统自动报警并显示采集端信息和布控信息,报警数据需有可查询的记录。”
(11)招标文件第四章“项目需求”中P36原内容为:“6、移动警务APP实时虹膜识别演示”
现更正为:“6、移动APP实时虹膜识别演示”。
(12)招标文件第四章“项目需求”中P36在第6项移动APP实时虹膜识别演示后添加段落,内容为:“投标人可使用投标人的实际案例或计划解决方案进行演示,展示对招标人需求的解决方法和实现效果。以上演示内容除投标人自我介绍外,均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国家认可的检测机构出具的证明文件或者国家专利、版权部门出具的相关证明文件复印件。”
(13)招标文件第五章“评标方法与评标标准”中P41原内容为:“
? ? ?
1 | 价格 (18分) |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投标价格最低的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18分)。其他合格投标供应商的投标报价得分按如下公式计算: 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18,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 18 |
”
现更正为:“
? ? ?
1 | 价格 (10分) |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投标价格最低的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10分)。其他合格投标供应商的投标报价得分按如下公式计算: 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10,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 10 |
”。
(14)招标文件第五章“评标方法与评标标准”中P41原内容为:“
? ? ?
2 | 主要技术参数响应情况 (36分) | 全部响应即满足招标文件主要的技术指标、参数、服务要求等的得36分。项目要求中必须满足的实质性要求(加下划线斜体部分)为关键性指标,如有负偏离将按重大负偏离处理。打▲项有负偏离每项扣1分,其他项有负偏离每项扣0.5分,扣完为止。(投标人按照要求提供相应证明材料需在投标文件中提供国家认可的检测机构出具的证明文件,或者国家专利、版权部门出具的相关证明文件复印件,并在投标文件中注明页码。未标注页码,或未提供证明文件,以及证明文件中检测依据与对应加▲项目内容不相关,均视为负偏离。 | 36 |
”
现更正为:“
? ? ?
2 | 主要技术参数响应情况 (40分) | 全部响应即满足招标文件主要的技术指标、参数、服务要求等的得40分。项目要求中必须满足的实质性要求(加下划线斜体部分)为关键性指标,如有负偏离将按重大负偏离处理。打▲项有负偏离每项扣1分,其他项有负偏离每项扣0.5分,扣完为止。(投标人按照要求提供相应证明材料需在投标文件中提供国家认可的检测机构出具的证明文件,或者国家专利、版权部门出具的相关证明文件复印件,并在投标文件中注明页码。未标注页码,或未提供证明文件,以及证明文件中检测依据与对应加▲项目内容不相关,均视为负偏离。 | 40 |
”
(15)招标文件第五章“评标方法与评标标准”中P42原内容为:“
? ? ? ? ? ? ?
3 | 技术方案 (12分) | 设计方案 (5分) 投标人根据招标文件对本项目需求提供整体技术解决方案,在系统架构、部署方案、业务功能、软件定制等方面符合江苏省公安厅的现状和未来发展方向,重点评审对项目需求的理解。建设方案优于招标文件要求得5分,建设方案满足招标文件要求得2分,建设方案不满足或未提供不得分。 | 5 |
施工方案(5分) 投标人应根据招标文件要求,提供项目实施方案,包括施工组织、进度安排、质量保障、技术支撑等内容,方案科学合理、完整、切实可行、有针对性、方案优于招标文件要求得5分,建设方案满足招标文件要求得2分,建设方案不满足或未提供不得分。 | 5 | ||
培训方案(2分) 投标人应根据招标文件要求制定培训方案,项目验收方案内容包括培训方法、培训人员、培训地点等,方案优于招标需求的得2分,方案满足招标需求的得1分,方案不满足或未提供不得分。 | 2 |
”
现更正为:“
? ? ? ? ? ? ?
3 | 技术方案 (16分) | 设计方案 (6分) 投标人根据招标文件对本项目需求提供整体技术解决方案,在系统架构、部署方案、业务功能、软件定制等方面符合江苏省公安厅的现状和未来发展方向,重点评审对项目需求的理解。方案优于招标文件要求得6分,方案满足招标文件要求得3分,方案不满足或未提供不得分。 | 6 |
施工方案(6分) 投标人应根据招标文件要求,提供项目实施方案,包括施工组织、进度安排、质量保障、技术支撑等内容,方案科学合理、完整、切实可行、有针对性。方案优于招标文件要求得6分,方案满足招标文件要求得3分,方案不满足或未提供不得分。 | 6 | ||
培训方案(4分) 投标人应根据招标文件要求制定培训方案,项目验收方案内容包括培训方法、培训人员、培训地点等。方案优于招标需求的得4分,方案满足招标需求的得2分,方案不满足或未提供不得分。 | 4 |
”
(16)招标文件第五章“评标方法与评标标准”中P43原内容为:“
? ? ?
5 | 演示(15分) | 因疫情防控需要,本项目采用视频演示方式。投标人需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演示内容制作演示视频文件,视频文件的格式要求为.mp4或.avi文件,将视频文件分卷压缩为. zip文件,单个文件不得大于30M,按照《江苏省政府采购交易执行系统操作手册》的规定上传,上传的演示视频将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系统支持上传多个文件,视频时长总计不超过15分钟。 1、样本库管理演示(3分):支持通过虹膜编号、姓名、身份证号、性别、出生年月、采集时间、入库时间、采集单位等一项或多项进行样本数据查找、筛选。支持样本详情查看、样本删除和修改、添加标签和添加至专题库等操作。支持样本数据的批量操作、列表导出和虹膜图片导出。 2、虹膜图像采集演示(3分):支持所有符合《虹膜采集设备技术要求及检测规范》的采集设备接入,虹膜信息数据、人员信息数据严格按照部刑侦局制定的统一数据标准进行采集、存储及应用。支持将采集、上传的原始虹膜图像存储并进行数据质量判断后提取特征、登记注册存储于相应数据库。 3、虹膜识别演示(3分):支持对符合公安部标准的采集设备上传的虹膜数据、手动上传的虹膜图片和数据库内的虹膜数据,进行实时特征提取和虹膜识别,并反馈识别结果。识别结果分为:“身份信息已存在,虹膜信息不一致”、“虹膜信息已存在,身份信息不一致”和“未比中”等识别结果,识别结果可反馈采集端。 4、比对方式演示(3分):识别应支持虹膜正查(检材比对样本)、反查(样本比对检材)、查重(样本间比对)、串并(检材间比对)和快速比对(手动录入虹膜图像比对),可选择虹膜识别比对范围(全库、部分样本或检材、一个或多个专题库)。可选择单目或双目比对模式。 5、移动警务APP实时虹膜识别演示(3分):支持实时进行虹膜采集识别(包括活体检测、美瞳检测、虹膜图像质量检查),并能接收、显示系统识别结果,包括是否比中,比中的身份信息、人员标签、是否布控人员等。 投标人可使用投标人的实际案例或计划解决方案进行演示,展示对招标人需求的解决方法和实现效果。 【评分依据:投标人能够完整演示相应功能的得相应分值,未演示或演示部分功能不得分。仅响应未演示的,演示不得分。未响应的,主要技术参数响应情况和演示均不得分。】 总分15分(采用PPT、图片、静态HTML等其他方式演示,实际得分=演示得分*50)。 | 15 |
”
现更正为:“
? ? ?
5 | 演示(15分) | 因疫情防控需要,本项目采用视频演示方式。投标人需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演示内容制作演示视频文件,视频文件的格式要求为.mp4或.avi文件,将视频文件分卷压缩为. zip文件,单个文件不得大于30M,按照《江苏省政府采购交易执行系统操作手册》的规定上传,上传的演示视频将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系统支持上传多个文件,视频时长总计不超过15分钟。 1、样本库管理演示(3分):支持通过虹膜编号、姓名、身份证号、性别、出生年月、采集时间、入库时间、采集单位等一项或多项进行样本数据查找、筛选。支持样本详情查看、样本删除和修改、添加标签、添加至专题库等操作。支持样本数据的批量操作、列表导出和虹膜图片导出。 2、虹膜识别演示(3分):支持对符合公安部标准的采集设备上传的虹膜数据、手动上传的虹膜图片和数据库内的虹膜数据,进行实时特征提取和虹膜识别,并反馈识别结果。识别结果分为:“身份信息已存在,虹膜信息不一致”、“虹膜信息已存在,身份信息不一致”和“未比中”等识别结果,识别结果可反馈采集端。 3、布控预警演示(3分):当虹膜图像比中布控人员后,系统自动报警并显示采集端信息和布控信息,报警数据需有可查询的记录。 4、比对方式演示(3分):识别应支持虹膜正查(检材比对样本)、反查(样本比对检材)、查重(样本间比对)、串并(检材间比对)和快速比对(手动录入虹膜图像比对),可选择虹膜识别比对范围(全库、部分样本或检材、一个或多个专题库)。可选择单目或双目比对模式。 5、移动APP实时虹膜识别演示(3分):支持实时进行虹膜采集识别(包括活体检测、美瞳检测、虹膜图像质量检查),并能接收、显示系统识别结果,包括是否比中,比中的身份信息、人员标签、是否布控人员等。 投标人可使用投标人的实际案例或计划解决方案进行演示,展示对招标人需求的解决方法和实现效果。以上演示内容均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国家认可的检测机构出具的证明文件或者国家专利、版权部门出具的相关证明文件复印件。 【评分依据:投标人能够完整演示相应功能并出具证明文件的得相应分值,否则不得分。】 总分15分(采用PPT、图片、静态HTML等其他方式演示,实际得分=演示得分*50)。 | 15 |
”
(17)招标文件第五章“评标方法与评标标准”中P44原内容为:“
? ? ?
6 | 投标人资质 (3分) | 投标人具备质量管理体系认证、环境管理体系认证,具有ITSS证书《信息技术服务标准符合性证书:云计算》三级及三级以上资质的得3分,缺一项扣1分(提供证书复印件)。 | 3 |
”
现更正为:“
? ? ?
6 | 投标人资质 (3分) | 投标人具备质量管理体系认证、信息安全管理体系认证、信息技术服务管理体系认证资质的得3分,缺一项扣1分(提供证书复印件)。 | 3 |
”。
(18)原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2022年11月2日9点30分”更正为:“2022年11月17日9点30分”。
3.更正日期:2022年10月28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无
四、本次更正公告联系方式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江苏省公安厅
地 址: (略) (略) 1号
联系人:孙晗
联系方式:025-*
2. (略) 信息
名 ?称: (略)
地 ?址: (略) 汉中门大街145号省政务中心二期3楼南区
联系人:付钢
联系方式:025-*
(略) 关于江苏公安虹膜智能身份核查系统(JSZC-G2022-386)
项目的更正公告
(略) 受江苏省公安厅委托,就江苏公安虹膜智能身份核查系统(JSZC-G2022-386)项目进行政府采购,为完善招标文件内容,现就相关内容进行更正和补充说明。
一、项目基本情况
1.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JSZC-G2022-386
2.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江苏公安虹膜智能身份核查系统
3.首次公告日期:2022年10月10日
二、更正信息
1.更正事项:采购文件
2.更正内容:
(1)招标文件第四章“项目需求”中P22原内容为:“▲识别精准度:在不少于*虹膜库、比对次数不小于*次的基础上,FAR小于0.*%,FRR小于0.001%;”
现更正为:“▲识别精准度:在不少于*幅虹膜图像的虹膜库中,FAR小于等于0.*%,FRR小于等于0.01%。”
(2)招标文件第四章“项目需求”中P24原内容为:“▲精准度。在不少于*虹膜库的基础上,FAR小于0.*%,FRR小于0.05%;”
现更正为:“▲识别精准度:在不少于*幅虹膜图像的虹膜库中,FAR小于等于0.*%,FRR小于等于0.05%;”
(3)招标文件第四章“项目需求”中P25原内容为:“▲精准度。在不少于*虹膜库的基础上,FAR小于0.*%,FRR小于0.05%;”
现更正为:“▲识别精准度:在不少于*幅虹膜图像的虹膜库中,FAR小于等于0.*%,FRR小于等于0.05%;”
(4)招标文件第四章“项目需求”中P27原内容为:“▲样本库管理:支持通过虹膜编号、姓名、身份证号、性别、出生年月、采集时间、入库时间、采集单位等一项或多项进行样本数据查找、筛选。支持样本详情查看、样本删除和修改、添加标签和添加至专题库等操作。支持样本数据的批量操作、列表导出和虹膜图片导出。”
现更正为:“●样本库管理:支持通过虹膜编号、姓名、身份证号、性别、出生年月、采集时间、入库时间、采集单位等一项或多项进行样本数据查找、筛选。支持样本详情查看、样本删除和修改、添加标签和添加至专题库等操作。支持样本数据的批量操作、列表导出和虹膜图片导出。”
(5)招标文件第四章“项目需求”中P28原内容为:“①虹膜识别。支持对符合公安部标准的采集设备上传的虹膜数据、手动上传的虹膜图片和数据库内的虹膜数据,进行实时特征提取和虹膜识别,并反馈识别结果。识别结果分为:“身份信息已存在,虹膜信息一致”、“身份信息已存在,虹膜信息不一致”、“虹膜信息已存在,身份信息不一致”和“未比中”等识别结果,识别结果可反馈采集端。
②▲比对方式。识别应支持虹膜正查(检材比对样本)、反查(样本比对检材)、查重(样本间比对)、串并(检材间比对)和快速比对(手动录入虹膜图像比对),可选择虹膜识别比对范围(全库、部分样本或检材、一个或多个专题库)。可选择单目或双目比对模式。”
现更正为:“●①虹膜识别。支持对符合公安部标准的采集设备上传的虹膜数据、手动上传的虹膜图片和数据库内的虹膜数据,进行实时特征提取和虹膜识别,并反馈识别结果。识别结果分为:“身份信息已存在,虹膜信息一致”、“身份信息已存在,虹膜信息不一致”、“虹膜信息已存在,身份信息不一致”和“未比中”等识别结果,识别结果可反馈采集端。
●②比对方式。识别应支持虹膜正查(检材比对样本)、反查(样本比对检材)、查重(样本间比对)、串并(检材间比对)和快速比对(手动录入虹膜图像比对),可选择虹膜识别比对范围(全库、部分样本或检材、一个或多个专题库)。可选择单目或双目比对模式。”
(6)招标文件第四章“项目需求”中P29原内容为:“⑤预警信息提示:如布控人员被识别人为重点人员或前科人员,应立即有预警提示信息。”
现更正为:“●⑤预警信息提示:如布控人员被识别人为重点人员或前科人员,应立即有预警提示信息。”
(7)招标文件第四章“项目需求”中P29原内容为:“④▲实时虹膜识别:支持实时进行虹膜采集识别(包括活体检测、美瞳检测、虹膜图像质量检查),并能接收、显示系统识别结果,包括是否比中,比中的身份信息、人员标签、是否布控人员等。”
现更正为:“●④实时虹膜识别:支持实时进行虹膜采集识别(包括活体检测、美瞳检测、虹膜图像质量检查),并能接收、显示系统识别结果,包括是否比中,比中的身份信息、人员标签、是否布控人员等。”
(8)招标文件第四章“项目需求”中P33原内容为:“注:加▲项目需在投标文件中提供国家认可的检测机构出具的证明文件,或者国家专利、版权部门出具的相关证明文件复印件,并在投标文件中注明页码。未标注页码,或未提供证明文件,以及证明文件中检测依据与对应加▲项目内容不相关,均视为负偏离。”
在其后添加内容:“加●项目不在主要技术参数响应情况中扣分,仅在演示中扣分。”
(9)招标文件第四章“项目需求”中P35原内容为:“(1)投标人应具备履行本项目的相关资质证书,具备质量管理体系认证、信息安全管理体系认证,具有ITSS证书《信息技术服务标准符合性证书:云计算》三级及三级以上资质。”
现更正为:“(1)投标人应具备履行本项目的相关资质证书,具备质量管理体系认证、信息安全管理体系认证、信息技术服务管理体系认证资质。”
(10)招标文件第四章“项目需求”中P36原内容为:“3、虹膜图像采集演示:支持所有符合《虹膜采集设备技术要求及检测规范》的采集设备接入,虹膜信息数据、人员信息数据严格按照部刑侦局制定的统一数据标准进行采集、存储及应用。支持将采集、上传的原始虹膜图像存储并进行数据质量判断后提取特征、登记注册存储于相应数据库。”
现更正为:“3、布控预警演示:当虹膜图像比中布控人员后,系统自动报警并显示采集端信息和布控信息,报警数据需有可查询的记录。”
(11)招标文件第四章“项目需求”中P36原内容为:“6、移动警务APP实时虹膜识别演示”
现更正为:“6、移动APP实时虹膜识别演示”。
(12)招标文件第四章“项目需求”中P36在第6项移动APP实时虹膜识别演示后添加段落,内容为:“投标人可使用投标人的实际案例或计划解决方案进行演示,展示对招标人需求的解决方法和实现效果。以上演示内容除投标人自我介绍外,均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国家认可的检测机构出具的证明文件或者国家专利、版权部门出具的相关证明文件复印件。”
(13)招标文件第五章“评标方法与评标标准”中P41原内容为:“
? ? ?
1 | 价格 (18分) |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投标价格最低的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18分)。其他合格投标供应商的投标报价得分按如下公式计算: 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18,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 18 |
”
现更正为:“
? ? ?
1 | 价格 (10分) |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投标价格最低的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10分)。其他合格投标供应商的投标报价得分按如下公式计算: 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10,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 10 |
”。
(14)招标文件第五章“评标方法与评标标准”中P41原内容为:“
? ? ?
2 | 主要技术参数响应情况 (36分) | 全部响应即满足招标文件主要的技术指标、参数、服务要求等的得36分。项目要求中必须满足的实质性要求(加下划线斜体部分)为关键性指标,如有负偏离将按重大负偏离处理。打▲项有负偏离每项扣1分,其他项有负偏离每项扣0.5分,扣完为止。(投标人按照要求提供相应证明材料需在投标文件中提供国家认可的检测机构出具的证明文件,或者国家专利、版权部门出具的相关证明文件复印件,并在投标文件中注明页码。未标注页码,或未提供证明文件,以及证明文件中检测依据与对应加▲项目内容不相关,均视为负偏离。 | 36 |
”
现更正为:“
? ? ?
2 | 主要技术参数响应情况 (40分) | 全部响应即满足招标文件主要的技术指标、参数、服务要求等的得40分。项目要求中必须满足的实质性要求(加下划线斜体部分)为关键性指标,如有负偏离将按重大负偏离处理。打▲项有负偏离每项扣1分,其他项有负偏离每项扣0.5分,扣完为止。(投标人按照要求提供相应证明材料需在投标文件中提供国家认可的检测机构出具的证明文件,或者国家专利、版权部门出具的相关证明文件复印件,并在投标文件中注明页码。未标注页码,或未提供证明文件,以及证明文件中检测依据与对应加▲项目内容不相关,均视为负偏离。 | 40 |
”
(15)招标文件第五章“评标方法与评标标准”中P42原内容为:“
? ? ? ? ? ? ?
3 | 技术方案 (12分) | 设计方案 (5分) 投标人根据招标文件对本项目需求提供整体技术解决方案,在系统架构、部署方案、业务功能、软件定制等方面符合江苏省公安厅的现状和未来发展方向,重点评审对项目需求的理解。建设方案优于招标文件要求得5分,建设方案满足招标文件要求得2分,建设方案不满足或未提供不得分。 | 5 |
施工方案(5分) 投标人应根据招标文件要求,提供项目实施方案,包括施工组织、进度安排、质量保障、技术支撑等内容,方案科学合理、完整、切实可行、有针对性、方案优于招标文件要求得5分,建设方案满足招标文件要求得2分,建设方案不满足或未提供不得分。 | 5 | ||
培训方案(2分) 投标人应根据招标文件要求制定培训方案,项目验收方案内容包括培训方法、培训人员、培训地点等,方案优于招标需求的得2分,方案满足招标需求的得1分,方案不满足或未提供不得分。 | 2 |
”
现更正为:“
? ? ? ? ? ? ?
3 | 技术方案 (16分) | 设计方案 (6分) 投标人根据招标文件对本项目需求提供整体技术解决方案,在系统架构、部署方案、业务功能、软件定制等方面符合江苏省公安厅的现状和未来发展方向,重点评审对项目需求的理解。方案优于招标文件要求得6分,方案满足招标文件要求得3分,方案不满足或未提供不得分。 | 6 |
施工方案(6分) 投标人应根据招标文件要求,提供项目实施方案,包括施工组织、进度安排、质量保障、技术支撑等内容,方案科学合理、完整、切实可行、有针对性。方案优于招标文件要求得6分,方案满足招标文件要求得3分,方案不满足或未提供不得分。 | 6 | ||
培训方案(4分) 投标人应根据招标文件要求制定培训方案,项目验收方案内容包括培训方法、培训人员、培训地点等。方案优于招标需求的得4分,方案满足招标需求的得2分,方案不满足或未提供不得分。 | 4 |
”
(16)招标文件第五章“评标方法与评标标准”中P43原内容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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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演示(15分) | 因疫情防控需要,本项目采用视频演示方式。投标人需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演示内容制作演示视频文件,视频文件的格式要求为.mp4或.avi文件,将视频文件分卷压缩为. zip文件,单个文件不得大于30M,按照《江苏省政府采购交易执行系统操作手册》的规定上传,上传的演示视频将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系统支持上传多个文件,视频时长总计不超过15分钟。 1、样本库管理演示(3分):支持通过虹膜编号、姓名、身份证号、性别、出生年月、采集时间、入库时间、采集单位等一项或多项进行样本数据查找、筛选。支持样本详情查看、样本删除和修改、添加标签和添加至专题库等操作。支持样本数据的批量操作、列表导出和虹膜图片导出。 2、虹膜图像采集演示(3分):支持所有符合《虹膜采集设备技术要求及检测规范》的采集设备接入,虹膜信息数据、人员信息数据严格按照部刑侦局制定的统一数据标准进行采集、存储及应用。支持将采集、上传的原始虹膜图像存储并进行数据质量判断后提取特征、登记注册存储于相应数据库。 3、虹膜识别演示(3分):支持对符合公安部标准的采集设备上传的虹膜数据、手动上传的虹膜图片和数据库内的虹膜数据,进行实时特征提取和虹膜识别,并反馈识别结果。识别结果分为:“身份信息已存在,虹膜信息不一致”、“虹膜信息已存在,身份信息不一致”和“未比中”等识别结果,识别结果可反馈采集端。 4、比对方式演示(3分):识别应支持虹膜正查(检材比对样本)、反查(样本比对检材)、查重(样本间比对)、串并(检材间比对)和快速比对(手动录入虹膜图像比对),可选择虹膜识别比对范围(全库、部分样本或检材、一个或多个专题库)。可选择单目或双目比对模式。 5、移动警务APP实时虹膜识别演示(3分):支持实时进行虹膜采集识别(包括活体检测、美瞳检测、虹膜图像质量检查),并能接收、显示系统识别结果,包括是否比中,比中的身份信息、人员标签、是否布控人员等。 投标人可使用投标人的实际案例或计划解决方案进行演示,展示对招标人需求的解决方法和实现效果。 【评分依据:投标人能够完整演示相应功能的得相应分值,未演示或演示部分功能不得分。仅响应未演示的,演示不得分。未响应的,主要技术参数响应情况和演示均不得分。】 总分15分(采用PPT、图片、静态HTML等其他方式演示,实际得分=演示得分*50)。 | 15 |
”
现更正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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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演示(15分) | 因疫情防控需要,本项目采用视频演示方式。投标人需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演示内容制作演示视频文件,视频文件的格式要求为.mp4或.avi文件,将视频文件分卷压缩为. zip文件,单个文件不得大于30M,按照《江苏省政府采购交易执行系统操作手册》的规定上传,上传的演示视频将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系统支持上传多个文件,视频时长总计不超过15分钟。 1、样本库管理演示(3分):支持通过虹膜编号、姓名、身份证号、性别、出生年月、采集时间、入库时间、采集单位等一项或多项进行样本数据查找、筛选。支持样本详情查看、样本删除和修改、添加标签、添加至专题库等操作。支持样本数据的批量操作、列表导出和虹膜图片导出。 2、虹膜识别演示(3分):支持对符合公安部标准的采集设备上传的虹膜数据、手动上传的虹膜图片和数据库内的虹膜数据,进行实时特征提取和虹膜识别,并反馈识别结果。识别结果分为:“身份信息已存在,虹膜信息不一致”、“虹膜信息已存在,身份信息不一致”和“未比中”等识别结果,识别结果可反馈采集端。 3、布控预警演示(3分):当虹膜图像比中布控人员后,系统自动报警并显示采集端信息和布控信息,报警数据需有可查询的记录。 4、比对方式演示(3分):识别应支持虹膜正查(检材比对样本)、反查(样本比对检材)、查重(样本间比对)、串并(检材间比对)和快速比对(手动录入虹膜图像比对),可选择虹膜识别比对范围(全库、部分样本或检材、一个或多个专题库)。可选择单目或双目比对模式。 5、移动APP实时虹膜识别演示(3分):支持实时进行虹膜采集识别(包括活体检测、美瞳检测、虹膜图像质量检查),并能接收、显示系统识别结果,包括是否比中,比中的身份信息、人员标签、是否布控人员等。 投标人可使用投标人的实际案例或计划解决方案进行演示,展示对招标人需求的解决方法和实现效果。以上演示内容均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国家认可的检测机构出具的证明文件或者国家专利、版权部门出具的相关证明文件复印件。 【评分依据:投标人能够完整演示相应功能并出具证明文件的得相应分值,否则不得分。】 总分15分(采用PPT、图片、静态HTML等其他方式演示,实际得分=演示得分*50)。 | 15 |
”
(17)招标文件第五章“评标方法与评标标准”中P44原内容为:“
? ? ?
6 | 投标人资质 (3分) | 投标人具备质量管理体系认证、环境管理体系认证,具有ITSS证书《信息技术服务标准符合性证书:云计算》三级及三级以上资质的得3分,缺一项扣1分(提供证书复印件)。 | 3 |
”
现更正为:“
? ? ?
6 | 投标人资质 (3分) | 投标人具备质量管理体系认证、信息安全管理体系认证、信息技术服务管理体系认证资质的得3分,缺一项扣1分(提供证书复印件)。 | 3 |
”。
(18)原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2022年11月2日9点30分”更正为:“2022年11月17日9点30分”。
3.更正日期:2022年10月28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无
四、本次更正公告联系方式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江苏省公安厅
地 址: (略) (略) 1号
联系人:孙晗
联系方式:025-*
2. (略) 信息
名 ?称: (略)
地 ?址: (略) 汉中门大街145号省政务中心二期3楼南区
联系人:付钢
联系方式:0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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