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安至六合高速公路安徽段通信管道施工工程-澄清
来安至六合高速公路安徽段通信管道施工工程-澄清
原项目名称:来安至六 (略) 安徽段通信管道施工工程
原项目编号:2022DFAGZ*
原公告日期:2022年10月18日 00:00
来安至六 (略) 安徽段通信管道施工工程补疑公告(第1次)
项目编号:2022DFAGZ*
各投标人:
来安至六 (略) 安徽段通信管道施工工程招标文件补疑如下:
问题1、投标人须知前附表附录4 资格审查条件(信誉要求)“(7)被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列入拖欠农民工工资“黑名单”,请问此项的要求“黑名单”应该如何进行查询?
答: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 (略) 站或“信用中国”网站或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等均可查询,如上述 (略) 站查询存在被列入拖欠农民工工资“黑名单”情形的,均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
问题2、招标人提供的固化工程量清单中,300章的设备品牌、型号一栏无法写入,请招标人重新提供?
答:固化清单中无需填写,在带*号材料选型、技术指标偏离表中填写即可。
问题3、本项目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第2.2.2(3)条款要求,需对主要材料的品牌按档次打分,且分值较高;同时评标办法附表1又针对主要材料设置了推荐品牌;请问招标人推荐品牌表里的材料品牌是否均为A档?若招标人提供的推荐品牌并非均为A档,则推荐的品牌就无实质性的价值,反而会对潜在投标人存在一定的误导或指引,也会在一定程度上,给评标专家造成错误的导向,影响着评标委员会专家的独立评审;因此建议招标人删除品牌推荐表,由投标人自行选择品牌进行投标,维护招标的公平、公开、公正等三公原则?
答:招标文件已明确推荐品牌仅为招标人推荐品牌,不作为评委判定材料档次的强制性标准。
问题4、如果在推荐品牌里选择主要材料的品牌,是否还需要提供主要材料的产品说明书、检测报告及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的其他证明材料?
答:需提供。
问题5、招标文件第50页备注第2条说明,“采用其他品牌的应在投标文件《招标人推荐的材料品牌响应表》中注明并提供相关技术性能指标等供评标委员会评审,未在《招标人推荐的材料品牌响应表》中注明且未提供相关技术性能指标的,但经评标委员会评审通过的,中标后只能从招标人推荐品牌中进行选择,合同价格不予调整。”其中提到的《招标人推荐的材料品牌响应表》在投标文件格式中未见,请问是否遗漏?
答:投标人可自行提供,格式自拟。
问题6、招标文件第115页,“二、带*号材料选型、技术指标偏离表”的标题名称存在错误,请招标人修改?
答:招标文件第115页标题为“带*号设备品牌汇总表”。
问题7、招标文件第115页,主要产品说明书、检测报告及相关证明材料中,备注第3条要求“提供所投硅芯管产品的批量生产合格证”,据硅芯管生产厂家反馈,自2015年12月起,“批量生产合格证”的发证单位-国家交通安全设施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已经将“批量生产合格证”与“工厂检查证书”合并为“工厂检验合格证书”,不再出具“批量生产合格证”,建议将备注第3条修改为“提供所投硅芯管产品的工厂检验合格证书”。该机构出具的情况说明附后?
答:如无法提供批量生产合格证,可提供工厂检验合格证书替代,并提供该检测机构出具的“批量生产合格证”与“工厂检查证书”合并为“工厂检验合格证书”的证明材料扫描件。
问题8、招标文件第114页,硅芯管招标文件技术要求的第13条,“温度230C”表述错误,建议修改成“温度23℃”,第14条存在同样的问题,建议一起修改?
答:温度表述常温为23摄氏度,低温为-20摄氏度。
注:此补疑视同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请潜在投标人及时关注。
招标人:安徽来 (略) (略)
地 址: (略) 来安经济开发 (略) 188号
联系人:陈工
电 话:0550-*
招标代理机构: (略) 城投 (略)
地 址: (略) 龙蟠大道109号房产大厦6楼620室
联系人:关勤勤
电 话:*
2022 年11月01日
0天0小时32分51秒
原项目名称:来安至六 (略) 安徽段通信管道施工工程
原项目编号:2022DFAGZ*
原公告日期:2022年10月18日 00:00
来安至六 (略) 安徽段通信管道施工工程补疑公告(第1次)
项目编号:2022DFAGZ*
各投标人:
来安至六 (略) 安徽段通信管道施工工程招标文件补疑如下:
问题1、投标人须知前附表附录4 资格审查条件(信誉要求)“(7)被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列入拖欠农民工工资“黑名单”,请问此项的要求“黑名单”应该如何进行查询?
答: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 (略) 站或“信用中国”网站或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等均可查询,如上述 (略) 站查询存在被列入拖欠农民工工资“黑名单”情形的,均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
问题2、招标人提供的固化工程量清单中,300章的设备品牌、型号一栏无法写入,请招标人重新提供?
答:固化清单中无需填写,在带*号材料选型、技术指标偏离表中填写即可。
问题3、本项目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第2.2.2(3)条款要求,需对主要材料的品牌按档次打分,且分值较高;同时评标办法附表1又针对主要材料设置了推荐品牌;请问招标人推荐品牌表里的材料品牌是否均为A档?若招标人提供的推荐品牌并非均为A档,则推荐的品牌就无实质性的价值,反而会对潜在投标人存在一定的误导或指引,也会在一定程度上,给评标专家造成错误的导向,影响着评标委员会专家的独立评审;因此建议招标人删除品牌推荐表,由投标人自行选择品牌进行投标,维护招标的公平、公开、公正等三公原则?
答:招标文件已明确推荐品牌仅为招标人推荐品牌,不作为评委判定材料档次的强制性标准。
问题4、如果在推荐品牌里选择主要材料的品牌,是否还需要提供主要材料的产品说明书、检测报告及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的其他证明材料?
答:需提供。
问题5、招标文件第50页备注第2条说明,“采用其他品牌的应在投标文件《招标人推荐的材料品牌响应表》中注明并提供相关技术性能指标等供评标委员会评审,未在《招标人推荐的材料品牌响应表》中注明且未提供相关技术性能指标的,但经评标委员会评审通过的,中标后只能从招标人推荐品牌中进行选择,合同价格不予调整。”其中提到的《招标人推荐的材料品牌响应表》在投标文件格式中未见,请问是否遗漏?
答:投标人可自行提供,格式自拟。
问题6、招标文件第115页,“二、带*号材料选型、技术指标偏离表”的标题名称存在错误,请招标人修改?
答:招标文件第115页标题为“带*号设备品牌汇总表”。
问题7、招标文件第115页,主要产品说明书、检测报告及相关证明材料中,备注第3条要求“提供所投硅芯管产品的批量生产合格证”,据硅芯管生产厂家反馈,自2015年12月起,“批量生产合格证”的发证单位-国家交通安全设施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已经将“批量生产合格证”与“工厂检查证书”合并为“工厂检验合格证书”,不再出具“批量生产合格证”,建议将备注第3条修改为“提供所投硅芯管产品的工厂检验合格证书”。该机构出具的情况说明附后?
答:如无法提供批量生产合格证,可提供工厂检验合格证书替代,并提供该检测机构出具的“批量生产合格证”与“工厂检查证书”合并为“工厂检验合格证书”的证明材料扫描件。
问题8、招标文件第114页,硅芯管招标文件技术要求的第13条,“温度230C”表述错误,建议修改成“温度23℃”,第14条存在同样的问题,建议一起修改?
答:温度表述常温为23摄氏度,低温为-20摄氏度。
注:此补疑视同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请潜在投标人及时关注。
招标人:安徽来 (略) (略)
地 址: (略) 来安经济开发 (略) 188号
联系人:陈工
电 话:0550-*
招标代理机构: (略) 城投 (略)
地 址: (略) 龙蟠大道109号房产大厦6楼620室
联系人:关勤勤
电 话:*
2022 年11月01日
0天0小时32分51秒
安徽
安徽
安徽
安徽
安徽
安徽
最近搜索
无
热门搜索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