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淝河新中心人工智能视觉产业港二期方案及施工图设计总承包答疑公告
环淝河新中心人工智能视觉产业港二期方案及施工图设计总承包答疑公告
一、原公告主要信息
原项目名称:环淝河新中心人工智能视觉产业港二期方案及施工图设计总承包
原项目编号:2022BFBBZ*
原公告日期:2022年10月20日
二、公告内容(更正事项、内容及日期等)
环淝河新中心人工智能视觉产业港二期方案及施工图设计总承包招标文件补疑2
项目编号:2022BFBBZ*
各投标人:
第一部分:投标人疑问答复
1.出让条件里的高层可突破80米,业主有无倾向:限高是否控制在100m以下,还是因为整体形象可以突破100米以上?
答复:高度控制以控规为准,可适当考虑增加建筑高度。
2.规划设计是否考虑和一期的关系?
答复:自行考虑。
3.经营模式:是否有功能配比要求,如无是否可参考一期功能设置?
答复:设计自行考虑。
4.未来的运营模式是否是以分租为主,还 (略) 的总部基地,其他部分再分租?
答复:运营模式暂不考虑。
5.如果是分租为主,租户体量基本均衡,是否存在强制的分栋管理要求?是否一定需要是“园区”的典型模式?能否接受类似于一些新型IT产业园的“大体量建筑,内部分割管理,共用配套”的先进模式?
答复:自行考虑。
6.是否存在服务配套和商业配套要求的使用要求?如街铺等?
答复:自行考虑。
7.是否有展示,会议类的对外经营要求?
答复:有展示会议功能需求,暂不考虑对外经营。
8.如为2家设计单位与一家勘察单位组成联合体,联合体协议书约定内容中,2家设计单位承担的设计任务划分是否由投标单位自行约定即可?例如:联合体牵头设计单位负责本工程初步设计及施工图设计,联合体非牵头设计单位负责本工程的方案设计及施工图咨询。
答复:联合体协议自行约定。
9.目前按照《 (略) 场勘察设计企业信用评价办法和评价标准》,省级信用评级结果已出,我司信用评级为5A(最高级别),我 (略) 信用评级为B级,此次投标是否以省级信用评级5A(最高级)对应之前的A级?
答复:以招标文件约定为准,不考虑省级信用评级。
10.环淝河新中心人工智能视觉产业港二期方案及施工图设计承包项目,开标时间为11月9日, (略) 防疫管理政策的影响,无法进行现场踏勘工作,影响设计工作展开,能否延期开标,以便于各设计单位拿出更好的设计作品供遴选。
问:能否延期开标?
答复:因疫情原因延期15日开标,详见本补疑第二部分。
11.请问勘察专业负责人,由联合体中的勘察方提供,是否认可?
答复:可以。
12.投标人业绩与项目负责人业绩,请问是否可以重复?
答复:可以。
13.一期项目与二期新建建筑,是否考虑预留地下室连接的可能性,如有需要,需提供一期地下室平面图。
答复:不考虑两期连通问题。
14.本项目中所涉及的建筑功能,除正常配置的展厅报告厅等功能外,是否有对层高要求较高的高大空间,如实验室,测试中心等。
答复:按招标需求自行考虑。
15.塔楼数量是否有明确要求?
答复:无明确要求,自行考虑。
16.除正常办公功能外,配套功能是否有明确要求?
答复:设计自行考虑。
17.投标文件制作工具中文件内容均为空白,能否提供投标文件word版?
答复:相关内容请投标人根据招标文件要求自行导入。
18.招标文件第二章附录 3 资格审查条件(业绩最低要求)投标人应按下列规定提供业绩证明资料:
(1)合同协议书。投标人所提供合同协议书应与监管部门备案的合同协议书(如有)保持一致,评标结束后若发现不一致的以备案合同协议书为准,并视同提供虚假材料;
(2)设计任务已完成的证明文件(如审图合格证或施工许可证或施工许可 (略) 页截图或竣工验收证明文件)。如果合同协议书和该证明文件中的合同要素不一致,以该证明文件为准。
以上涉及到的证明资料信息应完整或能充分反映评审因素,如上述证明资料不能反映评审因素,还应提供发包人出具的证明。合同协议书和设计任务已完成的证明文件中的项目名称应完全一致,否则还应提供发包人出具的证明予以说明。
请问:我单位提供合同协议书项目名称为“xxx项目设计”,设计任务已完成的证明文件项目名称为“xxx建设工程”,此种项目名称里含有相同名称的是否满足?
答复:如果合同协议书和设计任务已完成的证明文件中的项目名称不一致,应提供发包人出具的证明材料予以说明。
19.招标文件中商务及技术文件详细评审标准2.2.2(1)投标人业绩和项目负责人业绩证明资料:
(1)合同协议书。投标人所提供合同协议书应与监管部门备案的合同协议书(如有)保持一致,评标结束后若发现不一致的以备案合同协议书为准,并视同提供虚假材料;
(2)设计任务已完成的证明文件(如审图合格证或施工许可证或施工许可 (略) 页截图或竣工验收证明文件或发包人出具的证明材料或业主单位出具的证明材料)。如果合同协议书和该证明文件中的合同要素不一致,以该证明文件为准。
以上涉及到的证明资料信息应完整或能充分反映评审因素,如上述证明资料不能反映评审因素,还应提供发包人出具的证明。
请问:此处详细评审标准业绩要求证明材料未提及“合同协议书和设计任务已完成的证明文件中的项目名称应完全一致,否则还应提供发包人出具的证明予以说明。”因此,我单位提供合同协议书和设计任务已完成的证明文件,其项目名称中含有相同名称的,是否满足?
答复:如果合同协议书和设计任务已完成的证明文件中的项目名称完全一致,予以认可。如果合同协议书和设计任务已完成的证明文件中的项目名称不一致,应提供发包人出具的证明材料予以说明。
20.本项目已于2022年10月24日发布补疑文件,设计方案变更为明标评审形式。故此在投标文件制作软件的“投标文件(商务及技术文件)封面”节点依据招标文件格式中存在“设计方案除外”字样,是否应自行删除?还是仍然按照原定格式?
答复:因本项目设计方案变更为明标评审形式,投标人在制作投标文件时,自行删除招标文件第六章“投标文件(商务及技术文件)封面”中关于“设计方案除外”等要求。
第二部分:项目延期部分
1.本项目开标时间及投标截止时间现延期至“2022年11月24日10:00”;招标文件获取时间顺延至“2022年11月24日10:00”。
2.本项目开标地点为: (略) 滨湖 (略) 2588 (略) 场A区(徽州大 (略) 交口)3楼11号开标室。
3.本项目投标人要求澄清招标文件时间及招标文件的异议时间顺延至2022年11月13日17:30。
4.因本项目开标时间延期情况,投标人在投标时提供的电子保函、银行保函、担保机构担保等形式的投标保证金中,若涉及的开标时间为延期前的开标时间或者延期后的开标时间均予以认可。
注:此补疑视同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招 标 人: (略) 包河 (略)
地 址:包河区
邮 编: *
联 系 人:刘文夫
电 话:0551-*
招标代理机构:安徽公共资源交易 (略)
地 址: (略) 滨湖 (略) 2588 号(徽州大 (略) 交口)六楼
邮 编:*
联 系 人:张工
电 话:0551-*、*
2022年11月1日
三、附件
答疑发布日期:2022年11月01日
一、原公告主要信息
原项目名称:环淝河新中心人工智能视觉产业港二期方案及施工图设计总承包
原项目编号:2022BFBBZ*
原公告日期:2022年10月20日
二、公告内容(更正事项、内容及日期等)
环淝河新中心人工智能视觉产业港二期方案及施工图设计总承包招标文件补疑2
项目编号:2022BFBBZ*
各投标人:
第一部分:投标人疑问答复
1.出让条件里的高层可突破80米,业主有无倾向:限高是否控制在100m以下,还是因为整体形象可以突破100米以上?
答复:高度控制以控规为准,可适当考虑增加建筑高度。
2.规划设计是否考虑和一期的关系?
答复:自行考虑。
3.经营模式:是否有功能配比要求,如无是否可参考一期功能设置?
答复:设计自行考虑。
4.未来的运营模式是否是以分租为主,还 (略) 的总部基地,其他部分再分租?
答复:运营模式暂不考虑。
5.如果是分租为主,租户体量基本均衡,是否存在强制的分栋管理要求?是否一定需要是“园区”的典型模式?能否接受类似于一些新型IT产业园的“大体量建筑,内部分割管理,共用配套”的先进模式?
答复:自行考虑。
6.是否存在服务配套和商业配套要求的使用要求?如街铺等?
答复:自行考虑。
7.是否有展示,会议类的对外经营要求?
答复:有展示会议功能需求,暂不考虑对外经营。
8.如为2家设计单位与一家勘察单位组成联合体,联合体协议书约定内容中,2家设计单位承担的设计任务划分是否由投标单位自行约定即可?例如:联合体牵头设计单位负责本工程初步设计及施工图设计,联合体非牵头设计单位负责本工程的方案设计及施工图咨询。
答复:联合体协议自行约定。
9.目前按照《 (略) 场勘察设计企业信用评价办法和评价标准》,省级信用评级结果已出,我司信用评级为5A(最高级别),我 (略) 信用评级为B级,此次投标是否以省级信用评级5A(最高级)对应之前的A级?
答复:以招标文件约定为准,不考虑省级信用评级。
10.环淝河新中心人工智能视觉产业港二期方案及施工图设计承包项目,开标时间为11月9日, (略) 防疫管理政策的影响,无法进行现场踏勘工作,影响设计工作展开,能否延期开标,以便于各设计单位拿出更好的设计作品供遴选。
问:能否延期开标?
答复:因疫情原因延期15日开标,详见本补疑第二部分。
11.请问勘察专业负责人,由联合体中的勘察方提供,是否认可?
答复:可以。
12.投标人业绩与项目负责人业绩,请问是否可以重复?
答复:可以。
13.一期项目与二期新建建筑,是否考虑预留地下室连接的可能性,如有需要,需提供一期地下室平面图。
答复:不考虑两期连通问题。
14.本项目中所涉及的建筑功能,除正常配置的展厅报告厅等功能外,是否有对层高要求较高的高大空间,如实验室,测试中心等。
答复:按招标需求自行考虑。
15.塔楼数量是否有明确要求?
答复:无明确要求,自行考虑。
16.除正常办公功能外,配套功能是否有明确要求?
答复:设计自行考虑。
17.投标文件制作工具中文件内容均为空白,能否提供投标文件word版?
答复:相关内容请投标人根据招标文件要求自行导入。
18.招标文件第二章附录 3 资格审查条件(业绩最低要求)投标人应按下列规定提供业绩证明资料:
(1)合同协议书。投标人所提供合同协议书应与监管部门备案的合同协议书(如有)保持一致,评标结束后若发现不一致的以备案合同协议书为准,并视同提供虚假材料;
(2)设计任务已完成的证明文件(如审图合格证或施工许可证或施工许可 (略) 页截图或竣工验收证明文件)。如果合同协议书和该证明文件中的合同要素不一致,以该证明文件为准。
以上涉及到的证明资料信息应完整或能充分反映评审因素,如上述证明资料不能反映评审因素,还应提供发包人出具的证明。合同协议书和设计任务已完成的证明文件中的项目名称应完全一致,否则还应提供发包人出具的证明予以说明。
请问:我单位提供合同协议书项目名称为“xxx项目设计”,设计任务已完成的证明文件项目名称为“xxx建设工程”,此种项目名称里含有相同名称的是否满足?
答复:如果合同协议书和设计任务已完成的证明文件中的项目名称不一致,应提供发包人出具的证明材料予以说明。
19.招标文件中商务及技术文件详细评审标准2.2.2(1)投标人业绩和项目负责人业绩证明资料:
(1)合同协议书。投标人所提供合同协议书应与监管部门备案的合同协议书(如有)保持一致,评标结束后若发现不一致的以备案合同协议书为准,并视同提供虚假材料;
(2)设计任务已完成的证明文件(如审图合格证或施工许可证或施工许可 (略) 页截图或竣工验收证明文件或发包人出具的证明材料或业主单位出具的证明材料)。如果合同协议书和该证明文件中的合同要素不一致,以该证明文件为准。
以上涉及到的证明资料信息应完整或能充分反映评审因素,如上述证明资料不能反映评审因素,还应提供发包人出具的证明。
请问:此处详细评审标准业绩要求证明材料未提及“合同协议书和设计任务已完成的证明文件中的项目名称应完全一致,否则还应提供发包人出具的证明予以说明。”因此,我单位提供合同协议书和设计任务已完成的证明文件,其项目名称中含有相同名称的,是否满足?
答复:如果合同协议书和设计任务已完成的证明文件中的项目名称完全一致,予以认可。如果合同协议书和设计任务已完成的证明文件中的项目名称不一致,应提供发包人出具的证明材料予以说明。
20.本项目已于2022年10月24日发布补疑文件,设计方案变更为明标评审形式。故此在投标文件制作软件的“投标文件(商务及技术文件)封面”节点依据招标文件格式中存在“设计方案除外”字样,是否应自行删除?还是仍然按照原定格式?
答复:因本项目设计方案变更为明标评审形式,投标人在制作投标文件时,自行删除招标文件第六章“投标文件(商务及技术文件)封面”中关于“设计方案除外”等要求。
第二部分:项目延期部分
1.本项目开标时间及投标截止时间现延期至“2022年11月24日10:00”;招标文件获取时间顺延至“2022年11月24日10:00”。
2.本项目开标地点为: (略) 滨湖 (略) 2588 (略) 场A区(徽州大 (略) 交口)3楼11号开标室。
3.本项目投标人要求澄清招标文件时间及招标文件的异议时间顺延至2022年11月13日17:30。
4.因本项目开标时间延期情况,投标人在投标时提供的电子保函、银行保函、担保机构担保等形式的投标保证金中,若涉及的开标时间为延期前的开标时间或者延期后的开标时间均予以认可。
注:此补疑视同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招 标 人: (略) 包河 (略)
地 址:包河区
邮 编: *
联 系 人:刘文夫
电 话:0551-*
招标代理机构:安徽公共资源交易 (略)
地 址: (略) 滨湖 (略) 2588 号(徽州大 (略) 交口)六楼
邮 编:*
联 系 人:张工
电 话:0551-*、*
2022年11月1日
三、附件
答疑发布日期:2022年11月0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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