卫生检疫管理子系统(宁波海关)项目变更开发的单一来源采购公示
卫生检疫管理子系统(宁波海关)项目变更开发的单一来源采购公示
卫生检疫管理子系统(宁波海关)项目变更开发的单一来源公示
发布日期:2022-10-25
一、采购人名称:中华人民共和国宁波海关
采购项目名称:卫生检疫管理子系统(宁波海关)项目变更开发
服务内容:本次变更为在“卫生检疫管理子系统(宁波海关)-口岸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指挥”中新增模块,拟命名“宁波海关海港口岸疫 (略) ”模块。
二、拟采购的内容说明:
为落实总署科学精准高效防控新冠肺炎疫情要求,建立海港口岸疫情防控风险评估、监测预警、应急处置、监督管理的体制、机制和工作程序,科学、规范和高效做好口岸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工作,保障国门卫生安全,宁波海关拟升级卫生检疫管理子系统(宁波海关)-口岸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指挥系统,开发海港口岸疫 (略) 。
项目预算金额:*元
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论证意见:
1、本项目数据来源涉及宁波海关业务数据,具有高度保密性,涉及新冠肺炎阳性船舶数据和进出境人员隐私信息,对本项目开发人员资质、数据安全管理要求很高,而中国电子口岸数据中心宁波分中心作为宁波海关的直属事业单位,了解宁波海关关于数据安全管理的相关规定,具备符合海关业务数据保密要求的工作机制,风险识别更精准,风险评估更专业,风险处置更规范,安全管理更湛熟,能够将数据泄漏风险降到最低。
2、根据财政部《关于做好事业单位政府购买服务改革工作的意见》(财综[2016]53号)第三条第一款“推行政府向公益二类事业单位购买服务”的相关规定。中国电子口岸数据中心宁波分中心作为公益二类事业单位,且具备海关业务系统建设和维护的丰富经验。
论证专家名单:
专家姓名:符展明工作单位: (略) 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职称:主任技师
专家姓名:姚克勤工作单位:浙江纺织服装 (略) 职称:教授
专家姓名:朱波友工作单位: (略) 职称:高工
四、拟定供应商:中国电子口岸数据中心宁波分中心
拟定供应商地址: (略) 海 (略) 89号
五、公示期限:2022年10月25日至2022年11月1日
六、其它事项:如有其他潜在供应商对该项目拟采用单一来源方式采购有异议的,可以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加盖单位公章)向浙江省 (略) 、中华人民共和国宁波海关提出意见。
七、联系方式:
采购人:中华人民共和国宁波海关
地址: (略) 海 (略) 89号
联系人:姚老师
联系电话:0574-*
采购代理机构:浙江省 (略)
地址: (略) 海 (略) 89号 (略) 西校区C栋8楼
联系人:钱聪、陈彦、毛宇兰
联系电话:0574-*
卫生检疫管理子系统(宁波海关)项目变更开发的单一来源公示
发布日期:2022-10-25
一、采购人名称:中华人民共和国宁波海关
采购项目名称:卫生检疫管理子系统(宁波海关)项目变更开发
服务内容:本次变更为在“卫生检疫管理子系统(宁波海关)-口岸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指挥”中新增模块,拟命名“宁波海关海港口岸疫 (略) ”模块。
二、拟采购的内容说明:
为落实总署科学精准高效防控新冠肺炎疫情要求,建立海港口岸疫情防控风险评估、监测预警、应急处置、监督管理的体制、机制和工作程序,科学、规范和高效做好口岸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工作,保障国门卫生安全,宁波海关拟升级卫生检疫管理子系统(宁波海关)-口岸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指挥系统,开发海港口岸疫 (略) 。
项目预算金额:*元
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论证意见:
1、本项目数据来源涉及宁波海关业务数据,具有高度保密性,涉及新冠肺炎阳性船舶数据和进出境人员隐私信息,对本项目开发人员资质、数据安全管理要求很高,而中国电子口岸数据中心宁波分中心作为宁波海关的直属事业单位,了解宁波海关关于数据安全管理的相关规定,具备符合海关业务数据保密要求的工作机制,风险识别更精准,风险评估更专业,风险处置更规范,安全管理更湛熟,能够将数据泄漏风险降到最低。
2、根据财政部《关于做好事业单位政府购买服务改革工作的意见》(财综[2016]53号)第三条第一款“推行政府向公益二类事业单位购买服务”的相关规定。中国电子口岸数据中心宁波分中心作为公益二类事业单位,且具备海关业务系统建设和维护的丰富经验。
论证专家名单:
专家姓名:符展明工作单位: (略) 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职称:主任技师
专家姓名:姚克勤工作单位:浙江纺织服装 (略) 职称:教授
专家姓名:朱波友工作单位: (略) 职称:高工
四、拟定供应商:中国电子口岸数据中心宁波分中心
拟定供应商地址: (略) 海 (略) 89号
五、公示期限:2022年10月25日至2022年11月1日
六、其它事项:如有其他潜在供应商对该项目拟采用单一来源方式采购有异议的,可以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加盖单位公章)向浙江省 (略) 、中华人民共和国宁波海关提出意见。
七、联系方式:
采购人:中华人民共和国宁波海关
地址: (略) 海 (略) 89号
联系人:姚老师
联系电话:0574-*
采购代理机构:浙江省 (略)
地址: (略) 海 (略) 89号 (略) 西校区C栋8楼
联系人:钱聪、陈彦、毛宇兰
联系电话:057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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