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长安大队长安交警大队违法车辆停放保存及拖车服务采购更正公告(第一次)-编号:441900027-2022-0127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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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长安大队长安交警大队违法车辆停放保存及拖车服务采购更正公告(第一次)-编号:441900027-2022-01272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2022-*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长安交警大队违法车辆停放保存及拖车服务

首次公告日期:2022年10月27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文件

更正原因:
采购文件更正

更正内容:

1、招标文件第二章 采购需求 “附表一:长安交警大队违法车辆停放保存及拖车服务” 原内容:

三、拖车设备要求

最低配备要求:重型非载货专项作业车(30吨含以上)1辆,重型箱式货车(15吨含以上)2辆,中型非载货专项作业车(7吨含以上)4辆,所有专项作业车必须持有合法牌照。

更正为:

三、拖车设备要求

最低配备要求:重型非载货专项作业车(30吨含以上)1辆,重型箱式货车(15吨含以上)2辆,中型载货或(非载货)专项作业车(7吨含以上)合计4辆,所有专项作业车必须持有合法牌照。

2、招标文件第四章评标“3.详细评审”原内容:

评审因素

评审标准

商务部分

车辆情况 (10.0分)

投标人提供拖车设备满足需求最低配备要求的前提下: ①每增加一辆重型非载货专项作业车(18吨含以上)的得2分,满分2分。 ②每增加一辆重型箱式货车(15吨含以上)的得2分,满分2分。 ③每增加一辆中型非载货专项作业车(7吨含以上)的得2分,满分6分。 注:如投标人自有须提供购置发票及车辆行驶证复印件;如投标人租赁须提供租赁合同及车辆行驶证复印件。

更正为:

评审因素

评审标准

商务部分

车辆情况 (10.0分)

投标人提供拖车设备满足需求最低配备要求的前提下: ①每增加一辆重型非载货专项作业车(18吨含以上)的得2分,满分2分。 ②每增加一辆重型箱式货车(15吨含以上)的得2分,满分2分。 ③每增加一辆中型载货或(非载货)专项作业车(7吨含以上)的得2分,满分6分。 注:如投标人自有须提供购置发票及车辆行驶证复印件;如投标人租赁须提供租赁合同及车辆行驶证复印件。

其他内容不变

更正日期:2022年11月01日

三、其他补充事项

/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略) 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长安大队

地址: (略) 长安镇厦边尚警街1号

联系方式:076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广东中凯 (略)

地址: (略) 南城 (略) 2号鸿禧中心5楼A501室

联系方式:076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王丹

电话:0769-*

广东中凯 (略)

2022年11月01日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2022-*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长安交警大队违法车辆停放保存及拖车服务

首次公告日期:2022年10月27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文件

更正原因:
采购文件更正

更正内容:

1、招标文件第二章 采购需求 “附表一:长安交警大队违法车辆停放保存及拖车服务” 原内容:

三、拖车设备要求

最低配备要求:重型非载货专项作业车(30吨含以上)1辆,重型箱式货车(15吨含以上)2辆,中型非载货专项作业车(7吨含以上)4辆,所有专项作业车必须持有合法牌照。

更正为:

三、拖车设备要求

最低配备要求:重型非载货专项作业车(30吨含以上)1辆,重型箱式货车(15吨含以上)2辆,中型载货或(非载货)专项作业车(7吨含以上)合计4辆,所有专项作业车必须持有合法牌照。

2、招标文件第四章评标“3.详细评审”原内容:

评审因素

评审标准

商务部分

车辆情况 (10.0分)

投标人提供拖车设备满足需求最低配备要求的前提下: ①每增加一辆重型非载货专项作业车(18吨含以上)的得2分,满分2分。 ②每增加一辆重型箱式货车(15吨含以上)的得2分,满分2分。 ③每增加一辆中型非载货专项作业车(7吨含以上)的得2分,满分6分。 注:如投标人自有须提供购置发票及车辆行驶证复印件;如投标人租赁须提供租赁合同及车辆行驶证复印件。

更正为:

评审因素

评审标准

商务部分

车辆情况 (10.0分)

投标人提供拖车设备满足需求最低配备要求的前提下: ①每增加一辆重型非载货专项作业车(18吨含以上)的得2分,满分2分。 ②每增加一辆重型箱式货车(15吨含以上)的得2分,满分2分。 ③每增加一辆中型载货或(非载货)专项作业车(7吨含以上)的得2分,满分6分。 注:如投标人自有须提供购置发票及车辆行驶证复印件;如投标人租赁须提供租赁合同及车辆行驶证复印件。

其他内容不变

更正日期:2022年11月01日

三、其他补充事项

/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略) 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长安大队

地址: (略) 长安镇厦边尚警街1号

联系方式:076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广东中凯 (略)

地址: (略) 南城 (略) 2号鸿禧中心5楼A501室

联系方式:076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王丹

电话:0769-*

广东中凯 (略)

2022年11月0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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