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219线岳普湖-英吉沙公路建设项目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社会资本招标更正公告
G219线岳普湖-英吉沙公路建设项目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社会资本招标更正公告
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G219线岳普湖- (略) 建设项目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社会资本招标 | ||
品目 | 工程/构筑物施工/公路工程施工 | ||
采购单位 | 喀什地 (略) 建设管理养护办公室 | ||
行政区域 |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 | 公告时间 | 2022年11月01日18:12 |
首次公告日期 | 2022年10月28日 | 更正日期 | 2022年11月01日 |
更正事项 | 采购公告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李明阳 | ||
项目联系电话 | * | ||
采购单位 | 喀什地 (略) 建设管理养护办公室 | ||
采购单位地址 | (略) 迎宾大道153号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邵国禄0998-* | ||
代理机构名称 | (略) | ||
代理机构地址 | (略) 朝 (略) 20号世纪兴源大厦8层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李明阳 * | ||
附件: | |||
附件1 | G219线岳普湖-英吉沙招标文件招标更正公告-业主盖章.pdf |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E*9002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G219线岳普湖- (略) 建设项目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社会资本招标公告
首次公告日期:2022年10月28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公告
更正内容:
一、获取时间: 2022年10月28日至2022年11月6日。
二、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2年11月22日11时00分,投标人应于当日10时00分至11时00分将纸质投标文件递交至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政 (略) (地址: (略) 水磨沟区龙盛街益民大厦5楼)。
三、删除评标办法前附表2.3.1(2)条“投融资业绩”中“投资额以项目总投资额乘以其投资项目出资比例计算”要求 。 招标文件其余涉及项目投资额认定要求之处均以此调整为准。
四、“附录5 资格审查条件(业绩)”业绩要求修改为“近五年的项目,同时满足下列要求:
独立或者以联合体承接过的二级 (略) 投融资项目累计投资额不少于50亿元人民币的,且其中至少有1个项目的投资额不少于10亿元。
如投标人为联合体,则联合体牵头人应满足上述条款的要求。”
五、评标办法前附表“2.3.1(2) 施工业绩”评分标准修改为“近五年,每具备 1 条长度不小于 30 公里的新建或改扩建二级及以 (略) (每条业绩中须 (略) 基、路面、桥涵、交安设施工程内容)施工业绩加 2 分。本项最高 6 分。
如投标人为联合体,以联合体牵头人业绩确定,需 (略) (略) 场信用信息查询系统中截图。”
六、评标办法前附表“2.3.1(2) 上年末资产负债率”各评分因素细分项修改为“上年末净资产”,评分标准修改为“ 上年末总资产达到10亿元,净资产达到4.6亿元时满足资格审查条件,得基本分 6 分;上年末总资产达到10亿元,净资产达到8.755亿元,本项得 8分;上年末总资产达到10亿元,净资产达到*,本项得10分。
如投标人为联合体,以联合体牵头人的上年末净资产为准。”
更正日期:2022年11月01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详见附件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喀什地 (略) 建设管理养护办公室
地址: (略) 迎宾大道153号
联系方式:邵国禄099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略)
地 址: (略) 朝 (略) 20号世纪兴源大厦8层
联系方式:李明阳 *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明阳
电 话: *
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G219线岳普湖- (略) 建设项目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社会资本招标 | ||
品目 | 工程/构筑物施工/公路工程施工 | ||
采购单位 | 喀什地 (略) 建设管理养护办公室 | ||
行政区域 |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 | 公告时间 | 2022年11月01日18:12 |
首次公告日期 | 2022年10月28日 | 更正日期 | 2022年11月01日 |
更正事项 | 采购公告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李明阳 | ||
项目联系电话 | * | ||
采购单位 | 喀什地 (略) 建设管理养护办公室 | ||
采购单位地址 | (略) 迎宾大道153号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邵国禄0998-* | ||
代理机构名称 | (略) | ||
代理机构地址 | (略) 朝 (略) 20号世纪兴源大厦8层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李明阳 * | ||
附件: | |||
附件1 | G219线岳普湖-英吉沙招标文件招标更正公告-业主盖章.pdf |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E*9002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G219线岳普湖- (略) 建设项目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社会资本招标公告
首次公告日期:2022年10月28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公告
更正内容:
一、获取时间: 2022年10月28日至2022年11月6日。
二、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2年11月22日11时00分,投标人应于当日10时00分至11时00分将纸质投标文件递交至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政 (略) (地址: (略) 水磨沟区龙盛街益民大厦5楼)。
三、删除评标办法前附表2.3.1(2)条“投融资业绩”中“投资额以项目总投资额乘以其投资项目出资比例计算”要求 。 招标文件其余涉及项目投资额认定要求之处均以此调整为准。
四、“附录5 资格审查条件(业绩)”业绩要求修改为“近五年的项目,同时满足下列要求:
独立或者以联合体承接过的二级 (略) 投融资项目累计投资额不少于50亿元人民币的,且其中至少有1个项目的投资额不少于10亿元。
如投标人为联合体,则联合体牵头人应满足上述条款的要求。”
五、评标办法前附表“2.3.1(2) 施工业绩”评分标准修改为“近五年,每具备 1 条长度不小于 30 公里的新建或改扩建二级及以 (略) (每条业绩中须 (略) 基、路面、桥涵、交安设施工程内容)施工业绩加 2 分。本项最高 6 分。
如投标人为联合体,以联合体牵头人业绩确定,需 (略) (略) 场信用信息查询系统中截图。”
六、评标办法前附表“2.3.1(2) 上年末资产负债率”各评分因素细分项修改为“上年末净资产”,评分标准修改为“ 上年末总资产达到10亿元,净资产达到4.6亿元时满足资格审查条件,得基本分 6 分;上年末总资产达到10亿元,净资产达到8.755亿元,本项得 8分;上年末总资产达到10亿元,净资产达到*,本项得10分。
如投标人为联合体,以联合体牵头人的上年末净资产为准。”
更正日期:2022年11月01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详见附件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喀什地 (略) 建设管理养护办公室
地址: (略) 迎宾大道153号
联系方式:邵国禄099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略)
地 址: (略) 朝 (略) 20号世纪兴源大厦8层
联系方式:李明阳 *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明阳
电 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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