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充市市政工程管理处南充大剧院及“四馆一中心”照明项目(二次)采购更正公告(第一次)
南充市市政工程管理处南充大剧院及“四馆一中心”照明项目(二次)采购更正公告(第一次)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N*1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 (略) 及“四馆一中心”照明项目(二次)
首次公告日期:2022年11月02日
更正事项:采购公告
更正内容:
将原采购公告中资格要求调整为:落实政府釆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规定,本项目属于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预留方式为要求获得采购合同的供应商将采购项目的一定比例分包给一家或者多家中小企业,且分包给中小企业的比例合计不得低于采购预算的40%,其中小微企业比例合计不得低于60%;投标人所投产品全部由中小企业制造,其中所投产品为小微企业制造的金额合计达到采购预算金额24%的,视为满足合同分包资格要求。
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其他内容不变
更正日期:2022年11月02日
1.本项目的采购最高限价:11,630,000元。2.参与投标人:已依法在四川 (略) (http://**)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投标(响应)管理-未获取采购文件中选择本项目获取采购文件的潜在供应商; 3.供应商应当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4.投诉受理单位:本项目同级财政部门, (略) 财政局。联系科室: (略) 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督管理科,联系电话:0817-*,联系地址: (略) (略) 政府新 (略) 117号820室。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的规定,供应商投诉事项不得超出已质疑事项的范围。5.技术要求以采购文件中的技术要求为准。6.供应商应遵守国家、省、市及顺庆区相关新冠疫情防控要求,做好疫情防护措施。
名称: (略) 政工程管理处
地址: (略) 顺庆 (略) 247号
联系方式:*
名称:联咨(成都) (略)
地址: (略) 武 (略) 一段100号附1号1栋1单元12层1204号
联系方式:028-*
项目联系人:冯先生
电话:028-*
联咨(成都) (略)
2022年11月02日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N*1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 (略) 及“四馆一中心”照明项目(二次)
首次公告日期:2022年11月02日
更正事项:采购公告
更正内容:
将原采购公告中资格要求调整为:落实政府釆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规定,本项目属于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预留方式为要求获得采购合同的供应商将采购项目的一定比例分包给一家或者多家中小企业,且分包给中小企业的比例合计不得低于采购预算的40%,其中小微企业比例合计不得低于60%;投标人所投产品全部由中小企业制造,其中所投产品为小微企业制造的金额合计达到采购预算金额24%的,视为满足合同分包资格要求。
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其他内容不变
更正日期:2022年11月02日
1.本项目的采购最高限价:11,630,000元。2.参与投标人:已依法在四川 (略) (http://**)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投标(响应)管理-未获取采购文件中选择本项目获取采购文件的潜在供应商; 3.供应商应当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4.投诉受理单位:本项目同级财政部门, (略) 财政局。联系科室: (略) 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督管理科,联系电话:0817-*,联系地址: (略) (略) 政府新 (略) 117号820室。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的规定,供应商投诉事项不得超出已质疑事项的范围。5.技术要求以采购文件中的技术要求为准。6.供应商应遵守国家、省、市及顺庆区相关新冠疫情防控要求,做好疫情防护措施。
名称: (略) 政工程管理处
地址: (略) 顺庆 (略) 247号
联系方式:*
名称:联咨(成都) (略)
地址: (略) 武 (略) 一段100号附1号1栋1单元12层1204号
联系方式:028-*
项目联系人:冯先生
电话:028-*
联咨(成都) (略)
2022年11月0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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