瓮安县义务教育阶段、学龄前儿童营养餐采购项目答疑澄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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瓮安县义务教育阶段、学龄前儿童营养餐采购项目答疑澄清

一、项目基本信息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P*C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瓮安县义务教育阶段、学龄前儿童营养餐采购项目
项目序列号:ZFCG*
首次公告日期:2022年10月29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
序号更正项 更正前内容更正后内容
1评分表 (1)配送车辆:①、投标单位提供自有冷链配送车辆13台得3分,增加1台加1分,本项最高得5分(冷链车辆所属人必须为投标单位所有);②、投标单位提供租用冷链配送车辆13台得3分,增加1台加1分,本项最高得5分;评审依据:自有的提供机动车登记证书或车辆行驶证、购车发票;租用的提供租赁协议,机动车登记证书或车辆行驶证;未提供该项或提供不全的不得分。(2)投标单位在项目所在地具备有5000平方米及以上分拣中心得5分,项目所在地有3500平方米及以上分拣中心得4分,项目所在地建设有3000平方米及以上分拣中心得3分,项目所在地建设有2500平方米及以上分拣中心得2分,项目所在地建设有2500平方米及以下分拣中心得1分;评审依据:提供购买合同或政府文件或场地租赁合同等相关证明文件,未提供或提供不全的不得分。(3)投标单位或投标单 (略) 有内部快速检测中心(含设备)得3分;确保食品检测快速响应投标单位能提供第三方省内复检资质机构签订的相关合作协议的得1分,本项最多得4分;承诺在合同签订后1个月内在项目所在地完成以上内部快速检测中心设备及与第三方复检资质机构签订合作协议的得2分,不提供承诺书不得分(加(1)配送车辆:①、投标单位提供自有冷链配送车辆13台得3分,增加1台加1分,本项最高得5分(冷链车辆所属人必须为投标单位所有);②、投标单位提供租用冷链配送车辆13台得3分,增加1台加1分,本项最高得5分;评审依据:自有的提供机动车登记证书或车辆行驶证、购车发票;租用的提供租赁协议,机动车登记证书或车辆行驶证;未提供该项或提供不全的不得分。(2)投标单位在项目所在地具备有5000平方米及以上分拣中心得5分,项目所在地有3500平方米及以上分拣中心得4分,项目所在地建设有3000平方米及以上分拣中心得3分,项目所在地建设有2500平方米及以上分拣中心得2分,项目所在地建设有2500平方米及以下分拣中心得1分;评审依据:提供购买合同或政府文件或场地租赁合同等相关证明文件,未提供或提供不全的不得分。(3)投标单位或投标单 (略) 有内部快速检测中心(含设备)得3分;确保食品检测快速响应投标单位能提供第三方省内复检资质机构签订的相关合作协议的得1分,本项最多得4分;承诺在合同签订后1个月内在项目所在地完成以上内部快速检测中心设备及与第三方复检资质机构签订合作协议的得2分,不提供承诺书不得分(加盖公章)。评审依据:提供内部快速检测中心设备照片、设备发票扫描件、合作协议并加盖公章, (略) (略) 章程证明,是否提供承诺书,未提供或提供不全的不得分。(4)投标单位或投标 (略) 企业认证资料(1、危害分析与关键控制点(HACCP)体系说过生产企业,2、食品安全管理体系,3、质量管理体系,4、环境管理体系,5、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提供5个得3分,提供3-4个得1分,不提供不得分。(5)投标人承诺按照“校农结合”政策,属地农产品采购率达到90%以上得2分,未提供承诺书不得分(加盖公章)。评审依据:是否提供承诺书。(6)2020年—2022年获得“农业农产化重点龙头企业”,获省级及以上的得3分, (略) (州)级得2分,获得县级得1分(需提供相关表彰文件证明和牌匾照片)本项不累计相加,最高得3分。评审依据:提供相应的文件等证明资料扫描件并加盖电子公章,未提供该项或提供不全的不得分。(7)投标单位在贵州省内具有自建基地3000亩及以上,提供土地流转协议或政府文件等相关证明文件原件扫描件并加盖公章的得1分。
更正日期:2022年11月03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四、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瓮安县教育局
地址:瓮安县新闻中心广电大楼
项目联系人:田辉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略)
地址: (略) 观山湖 (略) 6号
联系人:游青云
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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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目基本信息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P*C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瓮安县义务教育阶段、学龄前儿童营养餐采购项目
项目序列号:ZFCG*
首次公告日期:2022年10月29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
序号更正项 更正前内容更正后内容
1评分表 (1)配送车辆:①、投标单位提供自有冷链配送车辆13台得3分,增加1台加1分,本项最高得5分(冷链车辆所属人必须为投标单位所有);②、投标单位提供租用冷链配送车辆13台得3分,增加1台加1分,本项最高得5分;评审依据:自有的提供机动车登记证书或车辆行驶证、购车发票;租用的提供租赁协议,机动车登记证书或车辆行驶证;未提供该项或提供不全的不得分。(2)投标单位在项目所在地具备有5000平方米及以上分拣中心得5分,项目所在地有3500平方米及以上分拣中心得4分,项目所在地建设有3000平方米及以上分拣中心得3分,项目所在地建设有2500平方米及以上分拣中心得2分,项目所在地建设有2500平方米及以下分拣中心得1分;评审依据:提供购买合同或政府文件或场地租赁合同等相关证明文件,未提供或提供不全的不得分。(3)投标单位或投标单 (略) 有内部快速检测中心(含设备)得3分;确保食品检测快速响应投标单位能提供第三方省内复检资质机构签订的相关合作协议的得1分,本项最多得4分;承诺在合同签订后1个月内在项目所在地完成以上内部快速检测中心设备及与第三方复检资质机构签订合作协议的得2分,不提供承诺书不得分(加(1)配送车辆:①、投标单位提供自有冷链配送车辆13台得3分,增加1台加1分,本项最高得5分(冷链车辆所属人必须为投标单位所有);②、投标单位提供租用冷链配送车辆13台得3分,增加1台加1分,本项最高得5分;评审依据:自有的提供机动车登记证书或车辆行驶证、购车发票;租用的提供租赁协议,机动车登记证书或车辆行驶证;未提供该项或提供不全的不得分。(2)投标单位在项目所在地具备有5000平方米及以上分拣中心得5分,项目所在地有3500平方米及以上分拣中心得4分,项目所在地建设有3000平方米及以上分拣中心得3分,项目所在地建设有2500平方米及以上分拣中心得2分,项目所在地建设有2500平方米及以下分拣中心得1分;评审依据:提供购买合同或政府文件或场地租赁合同等相关证明文件,未提供或提供不全的不得分。(3)投标单位或投标单 (略) 有内部快速检测中心(含设备)得3分;确保食品检测快速响应投标单位能提供第三方省内复检资质机构签订的相关合作协议的得1分,本项最多得4分;承诺在合同签订后1个月内在项目所在地完成以上内部快速检测中心设备及与第三方复检资质机构签订合作协议的得2分,不提供承诺书不得分(加盖公章)。评审依据:提供内部快速检测中心设备照片、设备发票扫描件、合作协议并加盖公章, (略) (略) 章程证明,是否提供承诺书,未提供或提供不全的不得分。(4)投标单位或投标 (略) 企业认证资料(1、危害分析与关键控制点(HACCP)体系说过生产企业,2、食品安全管理体系,3、质量管理体系,4、环境管理体系,5、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提供5个得3分,提供3-4个得1分,不提供不得分。(5)投标人承诺按照“校农结合”政策,属地农产品采购率达到90%以上得2分,未提供承诺书不得分(加盖公章)。评审依据:是否提供承诺书。(6)2020年—2022年获得“农业农产化重点龙头企业”,获省级及以上的得3分, (略) (州)级得2分,获得县级得1分(需提供相关表彰文件证明和牌匾照片)本项不累计相加,最高得3分。评审依据:提供相应的文件等证明资料扫描件并加盖电子公章,未提供该项或提供不全的不得分。(7)投标单位在贵州省内具有自建基地3000亩及以上,提供土地流转协议或政府文件等相关证明文件原件扫描件并加盖公章的得1分。
更正日期:2022年11月03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四、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瓮安县教育局
地址:瓮安县新闻中心广电大楼
项目联系人:田辉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略)
地址: (略) 观山湖 (略) 6号
联系人:游青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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