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昌县小型水电站报废重建(生态改造)一期项目水轮发电机组及其附属设备采购答疑纪要(一)
新昌县小型水电站报废重建(生态改造)一期项目水轮发电机组及其附属设备采购答疑纪要(一)
新昌县小型水电站报废重建(生态改造)一期项目水轮发电机组及其附属设备采购答疑纪要(一)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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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昌县小型水电站报废重建(生态改造)一期项目澄清通知(一) 各潜在投标人: 招标人近日收到某潜在投标人的澄清申请函,经研究,决定对本项目招标文件作以下澄清和修改: 1、付款方式中的第二条“2、全部设备制造完毕,送至21座电站目的地(或运输车辆能到之处)经招标人开箱验收后30日内,招标人向承包人支付合同总价的45%款项。”修改为“2、每1座电站设备制造完毕,送至该座电站目的地(或运输车辆能到之处,后续接驳由安装标承包人完成)经招标人开箱验收后30日内,招标人向承包人支付该座电站设备总价的45%款项。” 2、 付款方式中的第三条“3、机组初步验收(机组启动验收)通过之日起30日内,支付合同价款的15%。”修改为“3、每1座电站初步验收(机组启动验收)后支付该座电站设备总价的15%。” 3、招标文件“发电机备品备件” 中的“推力轴承瓦”修改为“推力轴承”; “上导轴瓦”修改为“上导轴承”;“下导轴瓦”修改为“下导轴承”; “导轴瓦”修改为“导轴承”。 4、本项目最高投标限价为1292.*元(其中预留金为:*元)。 招标人:新昌县 (略) 代 理 机构: (略) 日期:2022年9月22日 信息来源:新昌县 作者: |
新昌县小型水电站报废重建(生态改造)一期项目水轮发电机组及其附属设备采购答疑纪要(一)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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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昌县小型水电站报废重建(生态改造)一期项目澄清通知(一) 各潜在投标人: 招标人近日收到某潜在投标人的澄清申请函,经研究,决定对本项目招标文件作以下澄清和修改: 1、付款方式中的第二条“2、全部设备制造完毕,送至21座电站目的地(或运输车辆能到之处)经招标人开箱验收后30日内,招标人向承包人支付合同总价的45%款项。”修改为“2、每1座电站设备制造完毕,送至该座电站目的地(或运输车辆能到之处,后续接驳由安装标承包人完成)经招标人开箱验收后30日内,招标人向承包人支付该座电站设备总价的45%款项。” 2、 付款方式中的第三条“3、机组初步验收(机组启动验收)通过之日起30日内,支付合同价款的15%。”修改为“3、每1座电站初步验收(机组启动验收)后支付该座电站设备总价的15%。” 3、招标文件“发电机备品备件” 中的“推力轴承瓦”修改为“推力轴承”; “上导轴瓦”修改为“上导轴承”;“下导轴瓦”修改为“下导轴承”; “导轴瓦”修改为“导轴承”。 4、本项目最高投标限价为1292.*元(其中预留金为:*元)。 招标人:新昌县 (略) 代 理 机构: (略) 日期:2022年9月22日 信息来源:新昌县 作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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