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南沙区司法局2023-2024年常年法律顾问服务采购项目采购更正公告(第一次)【CZ2022-8598】-编号:440115-2022-047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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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南沙区司法局2023-2024年常年法律顾问服务采购项目采购更正公告(第一次)【CZ2022-8598】-编号:440115-2022-04799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 (略) 南沙区司法局2023-2024年常年法律顾问服务采购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2年10月21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公告

更正原因:
更正评分条款。

更正内容:

原公告的获取招标文件结束日期:2022-11-10,更正为:2022-11-20。

原公告的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022-11-11 09:00:00,更正为:2022-11-21 09:00:00。

原公告的开标时间:2022-11-11 09:00:00,更正为:2022-11-21 09:00:00。

一、招标文件

1、采购包1南沙开发区管委会、南沙区政府聘请常年法律顾问服务项目政府采购子包1

(PDF格式P32,DOC格式P37-P38),原文:

本项目拟指派律师的资格和经验 (10.0分)

1、满足常驻执业律师2020年9月(含)以来协助行政复议机关审查行政复议案件30宗以上,且2020年9月(含)以来独立代理政府部门行政诉讼案件35宗或以上的,得10分; 2、满足常驻执业律师2020年9月(含)以来协助行政复议机关审查行政复议案件30宗以上,且2020年9月(含)以来独立代理政府部门行政诉讼案件25宗≤宗数<35宗的,得8分; 3、满足常驻执业律师2020年9月(含)以来协助行政复议机关审查行政复议案件30宗以上,且2020年9月(含)以来独立代理政府部门行政诉讼案件15宗≤宗数<25宗的,得6分; 4、满足常驻执业律师2020年9月(含)以来协助行政复议机关审查行政复议案件30宗以上,且2020年9月(含)以来独立代理政府部门行政诉讼案件10宗≤宗数<15宗的,得2分。 5、其他情况不得分。 (提供判决书或者裁定书的首页、委托人和代理人 (略) 加盖公章页。一审、二审、再审案件均可作为不同案件计算,系列案均只统计1件)

更正为:

本项目拟指派律师的资格和经验 (10.0分)

1、满足常驻执业律师2020年9月(含)以来协助行政复议机关审查行政复议案件30宗以上,且2020年9月(含)以来独立代理政府部门行政诉讼案件35宗或以上的,得10分; 2、满足常驻执业律师2020年9月(含)以来协助行政复议机关审查行政复议案件30宗以上,且2020年9月(含)以来独立代理政府部门行政诉讼案件25宗≤宗数<35宗的,得8分; 3、满足常驻执业律师2020年9月(含)以来协助行政复议机关审查行政复议案件30宗以上,且2020年9月(含)以来独立代理政府部门行政诉讼案件15宗≤宗数<25宗的,得6分; 4、满足常驻执业律师2020年9月(含)以来协助行政复议机关审查行政复议案件30宗以上,且2020年9月(含)以来独立代理政府部门行政诉讼案件10宗≤宗数<15宗的,得2分。 5、其他情况不得分。 (提供裁判文书或者复议文书等文书的首页、委托人和代理人信息页、法院或复议机关等加盖公章页。一审、二审、再审案件均可作为不同案件计算,系列案件均只统计1件)

2、采购包2南沙开发区管委会、南沙区政府聘请常年法律顾问服务项目政府采购子包2

(PDF格式P34,DOC格式P40),原文:

本项目拟指派律师的资格和经验 (10.0分)

1、满足常驻执业律师2020年9月(含)以来协助行政复议机关审查行政复议案件30宗以上,且2020年9月(含)以来独立代理政府部门行政诉讼案件35宗或以上的,得10分; 2、满足常驻执业律师2020年9月(含)以来协助行政复议机关审查行政复议案件30宗以上,且2020年9月(含)以来独立代理政府部门行政诉讼案件25宗≤宗数<35宗的,得8分; 3、满足常驻执业律师2020年9月(含)以来协助行政复议机关审查行政复议案件30宗以上,且2020年9月(含)以来独立代理政府部门行政诉讼案件15宗≤宗数<25宗的,得6分; 4、满足常驻执业律师2020年9月(含)以来协助行政复议机关审查行政复议案件30宗以上,且2020年9月(含)以来独立代理政府部门行政诉讼案件10宗≤宗数<15宗的,得2分。 5、其他情况不得分。 (提供判决书或者裁定书的首页、委托人和代理人 (略) 加盖公章页。一审、二审、再审案件均可作为不同案件计算,系列案均只统计1件)

更正为:

本项目拟指派律师的资格和经验 (10.0分)

1、满足常驻执业律师2020年9月(含)以来协助行政复议机关审查行政复议案件30宗以上,且2020年9月(含)以来独立代理政府部门行政诉讼案件35宗或以上的,得10分; 2、满足常驻执业律师2020年9月(含)以来协助行政复议机关审查行政复议案件30宗以上,且2020年9月(含)以来独立代理政府部门行政诉讼案件25宗≤宗数<35宗的,得8分; 3、满足常驻执业律师2020年9月(含)以来协助行政复议机关审查行政复议案件30宗以上,且2020年9月(含)以来独立代理政府部门行政诉讼案件15宗≤宗数<25宗的,得6分; 4、满足常驻执业律师2020年9月(含)以来协助行政复议机关审查行政复议案件30宗以上,且2020年9月(含)以来独立代理政府部门行政诉讼案件10宗≤宗数<15宗的,得2分。 5、其他情况不得分。 (提供裁判文书或者复议文书等文书的首页、委托人和代理人信息页、法院或复议机关等加盖公章页。一审、二审、再审案件均可作为不同案件计算,系列案件均只统计1件)

其他内容不变

更正日期:2022年11月04日

三、其他补充事项

1.为进一步做好疫情防控工作,最大限度降低疫情传播风险,请有需要现场参与采购活动的采购人及供应商, (略) 最新疫情防控工作的政策要求做好相关防疫措施后才可进入现场。

2.本项目要求在评标过程中进行答辩,建议供应商在投标文件解密时间截止后1小时内到达采购代理机构等候。答辩开始时间由评标委员会确定,如供应商未在评标委员会规定的时间内到达答辩地点进行答辩,评标委员会有权视其放弃答辩。等候地点: (略) 天 (略) 4 (略) 政府采购中心(太阳广场)四楼。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略) 南沙区司法局

地址: (略) 南沙区港前大道北95号

联系方式:02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略) 政府采购中心

地址: (略) 天 (略) 333号

联系方式:*或*(项目开标、评标咨询)、*(采购文件咨询)、 *(质疑受理)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黄碧妃(项目开标、评标咨询)、曹菁(采购文件咨询)、黄飞(质疑受理)

电话: *或*(项目开标、评标咨询)、*(采购文件咨询)、 *(质疑受理)

(略) 政府采购中心

2022年11月04日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 (略) 南沙区司法局2023-2024年常年法律顾问服务采购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2年10月21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公告

更正原因:
更正评分条款。

更正内容:

原公告的获取招标文件结束日期:2022-11-10,更正为:2022-11-20。

原公告的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022-11-11 09:00:00,更正为:2022-11-21 09:00:00。

原公告的开标时间:2022-11-11 09:00:00,更正为:2022-11-21 09:00:00。

一、招标文件

1、采购包1南沙开发区管委会、南沙区政府聘请常年法律顾问服务项目政府采购子包1

(PDF格式P32,DOC格式P37-P38),原文:

本项目拟指派律师的资格和经验 (10.0分)

1、满足常驻执业律师2020年9月(含)以来协助行政复议机关审查行政复议案件30宗以上,且2020年9月(含)以来独立代理政府部门行政诉讼案件35宗或以上的,得10分; 2、满足常驻执业律师2020年9月(含)以来协助行政复议机关审查行政复议案件30宗以上,且2020年9月(含)以来独立代理政府部门行政诉讼案件25宗≤宗数<35宗的,得8分; 3、满足常驻执业律师2020年9月(含)以来协助行政复议机关审查行政复议案件30宗以上,且2020年9月(含)以来独立代理政府部门行政诉讼案件15宗≤宗数<25宗的,得6分; 4、满足常驻执业律师2020年9月(含)以来协助行政复议机关审查行政复议案件30宗以上,且2020年9月(含)以来独立代理政府部门行政诉讼案件10宗≤宗数<15宗的,得2分。 5、其他情况不得分。 (提供判决书或者裁定书的首页、委托人和代理人 (略) 加盖公章页。一审、二审、再审案件均可作为不同案件计算,系列案均只统计1件)

更正为:

本项目拟指派律师的资格和经验 (10.0分)

1、满足常驻执业律师2020年9月(含)以来协助行政复议机关审查行政复议案件30宗以上,且2020年9月(含)以来独立代理政府部门行政诉讼案件35宗或以上的,得10分; 2、满足常驻执业律师2020年9月(含)以来协助行政复议机关审查行政复议案件30宗以上,且2020年9月(含)以来独立代理政府部门行政诉讼案件25宗≤宗数<35宗的,得8分; 3、满足常驻执业律师2020年9月(含)以来协助行政复议机关审查行政复议案件30宗以上,且2020年9月(含)以来独立代理政府部门行政诉讼案件15宗≤宗数<25宗的,得6分; 4、满足常驻执业律师2020年9月(含)以来协助行政复议机关审查行政复议案件30宗以上,且2020年9月(含)以来独立代理政府部门行政诉讼案件10宗≤宗数<15宗的,得2分。 5、其他情况不得分。 (提供裁判文书或者复议文书等文书的首页、委托人和代理人信息页、法院或复议机关等加盖公章页。一审、二审、再审案件均可作为不同案件计算,系列案件均只统计1件)

2、采购包2南沙开发区管委会、南沙区政府聘请常年法律顾问服务项目政府采购子包2

(PDF格式P34,DOC格式P40),原文:

本项目拟指派律师的资格和经验 (10.0分)

1、满足常驻执业律师2020年9月(含)以来协助行政复议机关审查行政复议案件30宗以上,且2020年9月(含)以来独立代理政府部门行政诉讼案件35宗或以上的,得10分; 2、满足常驻执业律师2020年9月(含)以来协助行政复议机关审查行政复议案件30宗以上,且2020年9月(含)以来独立代理政府部门行政诉讼案件25宗≤宗数<35宗的,得8分; 3、满足常驻执业律师2020年9月(含)以来协助行政复议机关审查行政复议案件30宗以上,且2020年9月(含)以来独立代理政府部门行政诉讼案件15宗≤宗数<25宗的,得6分; 4、满足常驻执业律师2020年9月(含)以来协助行政复议机关审查行政复议案件30宗以上,且2020年9月(含)以来独立代理政府部门行政诉讼案件10宗≤宗数<15宗的,得2分。 5、其他情况不得分。 (提供判决书或者裁定书的首页、委托人和代理人 (略) 加盖公章页。一审、二审、再审案件均可作为不同案件计算,系列案均只统计1件)

更正为:

本项目拟指派律师的资格和经验 (10.0分)

1、满足常驻执业律师2020年9月(含)以来协助行政复议机关审查行政复议案件30宗以上,且2020年9月(含)以来独立代理政府部门行政诉讼案件35宗或以上的,得10分; 2、满足常驻执业律师2020年9月(含)以来协助行政复议机关审查行政复议案件30宗以上,且2020年9月(含)以来独立代理政府部门行政诉讼案件25宗≤宗数<35宗的,得8分; 3、满足常驻执业律师2020年9月(含)以来协助行政复议机关审查行政复议案件30宗以上,且2020年9月(含)以来独立代理政府部门行政诉讼案件15宗≤宗数<25宗的,得6分; 4、满足常驻执业律师2020年9月(含)以来协助行政复议机关审查行政复议案件30宗以上,且2020年9月(含)以来独立代理政府部门行政诉讼案件10宗≤宗数<15宗的,得2分。 5、其他情况不得分。 (提供裁判文书或者复议文书等文书的首页、委托人和代理人信息页、法院或复议机关等加盖公章页。一审、二审、再审案件均可作为不同案件计算,系列案件均只统计1件)

其他内容不变

更正日期:2022年11月04日

三、其他补充事项

1.为进一步做好疫情防控工作,最大限度降低疫情传播风险,请有需要现场参与采购活动的采购人及供应商, (略) 最新疫情防控工作的政策要求做好相关防疫措施后才可进入现场。

2.本项目要求在评标过程中进行答辩,建议供应商在投标文件解密时间截止后1小时内到达采购代理机构等候。答辩开始时间由评标委员会确定,如供应商未在评标委员会规定的时间内到达答辩地点进行答辩,评标委员会有权视其放弃答辩。等候地点: (略) 天 (略) 4 (略) 政府采购中心(太阳广场)四楼。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略) 南沙区司法局

地址: (略) 南沙区港前大道北95号

联系方式:02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略) 政府采购中心

地址: (略) 天 (略) 333号

联系方式:*或*(项目开标、评标咨询)、*(采购文件咨询)、 *(质疑受理)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黄碧妃(项目开标、评标咨询)、曹菁(采购文件咨询)、黄飞(质疑受理)

电话: *或*(项目开标、评标咨询)、*(采购文件咨询)、 *(质疑受理)

(略) 政府采购中心

2022年11月0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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