霞浦县乡镇农村污水治理一体化项目(监理)答疑纪要(第2次)
霞浦县乡镇农村污水治理一体化项目(监理)答疑纪要(第2次)
霞浦县乡镇农村污水治理一体化项目(监理)
补充通知(二)
致各投标人:
本招标项目霞浦县乡镇农村污水治理一体化项目(监理)的招标文件补充通知如下:
一、补充通知:
1、受疫情影响,经研究决定,本项目取消总监答辩,评标分项分值相应扣除。
2、本项目招标文件第一章 招标公告8.联系方式中招标人的联系电话“电话:0593-*”修改为“电话:0593-*”。
3、本项目招标人为:霞浦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项目业主为: (略) (略) ,因系统格式原因,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中的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无法修改招标人名称。故招标人名称填写霞浦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略) (略) 皆可。
4、投标人根据闽建筑〔2022〕3号文规定提供承诺函,否则按废标处理。承诺函格式详见附件。
5、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投标保证金提交截止时间、开标时间修改为:2022年11月21日09时00分。
其他内容不变。
当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等在同一内容的表述不一致时,以最后发出的文件为准。本补充通知(二)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招标人:霞浦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招标代理机构: (略) (略)
日期:2022年11月04日
电子印章授权委托书.pdf[E**]霞浦县乡镇农村污水治理一体化项目(监理).NDCF闽建筑〔2022〕3号附件.docx补充通知(二).pdf霞浦县乡镇农村污水治理一体化项目(监理)
补充通知(二)
致各投标人:
本招标项目霞浦县乡镇农村污水治理一体化项目(监理)的招标文件补充通知如下:
一、补充通知:
1、受疫情影响,经研究决定,本项目取消总监答辩,评标分项分值相应扣除。
2、本项目招标文件第一章 招标公告8.联系方式中招标人的联系电话“电话:0593-*”修改为“电话:0593-*”。
3、本项目招标人为:霞浦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项目业主为: (略) (略) ,因系统格式原因,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中的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无法修改招标人名称。故招标人名称填写霞浦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略) (略) 皆可。
4、投标人根据闽建筑〔2022〕3号文规定提供承诺函,否则按废标处理。承诺函格式详见附件。
5、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投标保证金提交截止时间、开标时间修改为:2022年11月21日09时00分。
其他内容不变。
当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等在同一内容的表述不一致时,以最后发出的文件为准。本补充通知(二)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招标人:霞浦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招标代理机构: (略) (略)
日期:2022年11月0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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