衡阳市酃湖大道(衡州大道-雁城大道)新建工程施工招标公告【变更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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衡阳市酃湖大道(衡州大道-雁城大道)新建工程施工招标公告【变更公告】

(略) 酃湖大道(衡州大道-雁城大道)新建工程答疑公告(三)

一、内容

(略) 酃湖大道(衡州大道-雁城大道)新建工程收到的疑问进行答复,同类问题已合并:

问题1:招标文件中未对除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之外的项目管理人员资格、数量做出明确要求,请问是否可以采用承诺制?若需按要求配备,请明确具体人员数量及资格要求。(本项目投标文件中是否只需要提供项目经理,项目部其他关键岗位人员采用承诺制,中标后提供即可?)

答复:本项目招标阶段仅对关键岗位人员中的项目经理作出要求,其他人员中标后按湘建建﹝2020﹞208号文件的要求进行配

问题2:投标函附录中质量保证金额度填写是以专用合同条款15.2质量保证金中“总工程造价的3%”为准还是以15.2.1中“3%的工程款”为准?

答复:将招标文件中关于质量保证金金额的表述统一修改为:“工程价款结算总额的3%”,投标文件中相关内容按此表述填写。

问题3: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3.3质量标准与专用合同条款5.1.1质量要求不一致,请问以哪个为准?

答复:两者实质性内容相同,建议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3.3质量标准内容填写。

问题4:请问企业资信及履约能力自评表中材料所在的页码可否填“/”?

答复:可以。

问题5:关于安全责任险、环境保护税费率计取问题 招标工程量清单 E.29:部分其他项目费计价表中第2项安全责任险、环境保护税费率为0.6%。与2020《湖南省建设工程计价办法》建筑安装工程费用标准,安全责任险、环境保护税合并取费,招投标时按1%取费的规定不符。 其招标文件“第五章3.投标报价说明......(5)安全责任险、环境保护税应按工程量清单中列出的项目,和国家或省级、行业建设主管部门的规定计算,不得作为竞争性费用。”本次投标报价安全责任险、环境保护税费率应按多少计取?

答复:根据最新文件(湘建价[2022]146号)规定,安全责任险、环境保护税合并取费,招投标时按取费表计算,费率调整为0.6%,实际缴纳与取定不同时,按实调整。

问题6:2、关于冬雨季施工增加费计取问题 招标工程量清单 E.20: 总价措施项目清单计费表中未列冬雨季施工增加费项目,本次招标是否未计取冬雨季施工增加费?

答复:按清单计价规范计取。

问题7:3、招标工程 (略) 工程“清单序号6 * 混凝土管 1.规格:II级钢筋混凝土管DN600; 2.接口方式:承插形式、橡胶圈接口; 3.管道检验及试验要求:符合规范及设计要求; ”该项清单项目名称及项目特征描述与清单序号5相同,是否编制有误?

答复:将清单序号* 混凝土管的“II级钢筋混凝土管DN600”修改为“II级钢筋混凝土管DN800”。如投标人在报价时不能自行修改项目特征描述,可不修改清单项目特征,按照修改后的DN800的规格报价即可。

其他内容不变,以上内容为招标文件组成部分,招标文件如涉及上述内容的应作相应调整和修改,若本公告与原招标文件内容有不一致之处,应以本公告为准,特此通知。

二、监督部门

(略) 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电话0734-*

三、联系方式

招标人: (略) 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址: (略) 石鼓 (略) 101号

联系人:雷先生

电话:*

招标代理机构: (略) 建星 (略)

地址: (略) 蒸湘区解放大道3 (略) 花园1-2栋1504室

联系人:刘女士、高先生

电话:*

(略) 酃湖大道(衡州大道-雁城大道)新建工程答疑公告(三)

一、内容

(略) 酃湖大道(衡州大道-雁城大道)新建工程收到的疑问进行答复,同类问题已合并:

问题1:招标文件中未对除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之外的项目管理人员资格、数量做出明确要求,请问是否可以采用承诺制?若需按要求配备,请明确具体人员数量及资格要求。(本项目投标文件中是否只需要提供项目经理,项目部其他关键岗位人员采用承诺制,中标后提供即可?)

答复:本项目招标阶段仅对关键岗位人员中的项目经理作出要求,其他人员中标后按湘建建﹝2020﹞208号文件的要求进行配

问题2:投标函附录中质量保证金额度填写是以专用合同条款15.2质量保证金中“总工程造价的3%”为准还是以15.2.1中“3%的工程款”为准?

答复:将招标文件中关于质量保证金金额的表述统一修改为:“工程价款结算总额的3%”,投标文件中相关内容按此表述填写。

问题3: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3.3质量标准与专用合同条款5.1.1质量要求不一致,请问以哪个为准?

答复:两者实质性内容相同,建议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3.3质量标准内容填写。

问题4:请问企业资信及履约能力自评表中材料所在的页码可否填“/”?

答复:可以。

问题5:关于安全责任险、环境保护税费率计取问题 招标工程量清单 E.29:部分其他项目费计价表中第2项安全责任险、环境保护税费率为0.6%。与2020《湖南省建设工程计价办法》建筑安装工程费用标准,安全责任险、环境保护税合并取费,招投标时按1%取费的规定不符。 其招标文件“第五章3.投标报价说明......(5)安全责任险、环境保护税应按工程量清单中列出的项目,和国家或省级、行业建设主管部门的规定计算,不得作为竞争性费用。”本次投标报价安全责任险、环境保护税费率应按多少计取?

答复:根据最新文件(湘建价[2022]146号)规定,安全责任险、环境保护税合并取费,招投标时按取费表计算,费率调整为0.6%,实际缴纳与取定不同时,按实调整。

问题6:2、关于冬雨季施工增加费计取问题 招标工程量清单 E.20: 总价措施项目清单计费表中未列冬雨季施工增加费项目,本次招标是否未计取冬雨季施工增加费?

答复:按清单计价规范计取。

问题7:3、招标工程 (略) 工程“清单序号6 * 混凝土管 1.规格:II级钢筋混凝土管DN600; 2.接口方式:承插形式、橡胶圈接口; 3.管道检验及试验要求:符合规范及设计要求; ”该项清单项目名称及项目特征描述与清单序号5相同,是否编制有误?

答复:将清单序号* 混凝土管的“II级钢筋混凝土管DN600”修改为“II级钢筋混凝土管DN800”。如投标人在报价时不能自行修改项目特征描述,可不修改清单项目特征,按照修改后的DN800的规格报价即可。

其他内容不变,以上内容为招标文件组成部分,招标文件如涉及上述内容的应作相应调整和修改,若本公告与原招标文件内容有不一致之处,应以本公告为准,特此通知。

二、监督部门

(略) 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电话0734-*

三、联系方式

招标人: (略) 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址: (略) 石鼓 (略) 101号

联系人:雷先生

电话:*

招标代理机构: (略) 建星 (略)

地址: (略) 蒸湘区解放大道3 (略) 花园1-2栋1504室

联系人:刘女士、高先生

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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