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市青白江区城厢镇人民政府城厢镇采购分类垃圾桶项目采购更正公告(第一次)
成都市青白江区城厢镇人民政府城厢镇采购分类垃圾桶项目采购更正公告(第一次)
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城厢镇采购分类垃圾桶项目 | ||
品目 | |||
采购单位 | (略) 青白江区城厢镇人民政府 | ||
行政区域 | 青白江区 | 公告时间 | **日17:29 |
首次公告日期 | **日 | 更正日期 | **日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黄先生 | ||
项目联系电话 | * | ||
采购单位 | (略) 青白江区城厢镇人民政府 | ||
采购单位地址 | (略) 青白江区城厢镇大南街70号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 | ||
代理机构名称 | 四川 (略) | ||
代理机构地址 | (略) 青白江区同济大道80号4栋204号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 |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N*3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城厢镇采购分类垃圾桶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日
更正事项:采购公告
更正内容:
1、更正内容:招标文件第二章:2.1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第10条”,
更正前:第10条:履约保证金(实质性要求) 采购包1:不缴纳;
更正为:第10条:履约保证金(实质性要求) 采购包1:缴纳,本采购包履约保证金为合同金额的5.0%,说明:中标通知书发出之后,正式合同签订之前提交,退还时间双方签订合同时约定。
2、更正内容:招标文件第三章:3.4.4支付约定,
更正前:采购包1:付款条件说明:货物验收合格后,达到付款条件起30日,支付合同总金额的97.00%。
采购包1:付款条件说明:质保期结束后,达到付款条件起15日,支付合同总金额的3.00%。
更正后:采购包1:付款条件说明:货物验收合格后,达到付款条件起30日,支付合同总金额的100.00%。
3、更正内容:招标文件第五章:5.4.2符合性审查中第2条:商务要求(实质性要求)中第3条:付款方式,
更正前:付款方式:货物验收合格后30日内支付合同总金额的97%,余款3%作为质保金待质保期结束后15日内无息支付。
更正后:付款方式:货物验收合格后30日内支付合同总金额的100%。
其他内容不变
更正日期:**日
1、 采购预算:52.00万元。 2、采购品目名称:橡胶、塑料、玻璃和陶瓷制品 A18。3、监督管理部门:青白江区财政局。联系电话:028-*。 4、本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促进中小企业发展、促进监狱企业发展、促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发展、扶持少数民族地区。
名称: (略) 青白江区城厢镇人民政府
地址: (略) 青白江区城厢镇大南街70号
联系方式:*
名称:四川 (略)
地址: (略) 青白江区同济大道80号4栋204号
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黄先生
电话:*
四川 (略)
**日
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城厢镇采购分类垃圾桶项目 | ||
品目 | |||
采购单位 | (略) 青白江区城厢镇人民政府 | ||
行政区域 | 青白江区 | 公告时间 | **日17:29 |
首次公告日期 | **日 | 更正日期 | **日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黄先生 | ||
项目联系电话 | * | ||
采购单位 | (略) 青白江区城厢镇人民政府 | ||
采购单位地址 | (略) 青白江区城厢镇大南街70号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 | ||
代理机构名称 | 四川 (略) | ||
代理机构地址 | (略) 青白江区同济大道80号4栋204号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 |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N*3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城厢镇采购分类垃圾桶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日
更正事项:采购公告
更正内容:
1、更正内容:招标文件第二章:2.1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第10条”,
更正前:第10条:履约保证金(实质性要求) 采购包1:不缴纳;
更正为:第10条:履约保证金(实质性要求) 采购包1:缴纳,本采购包履约保证金为合同金额的5.0%,说明:中标通知书发出之后,正式合同签订之前提交,退还时间双方签订合同时约定。
2、更正内容:招标文件第三章:3.4.4支付约定,
更正前:采购包1:付款条件说明:货物验收合格后,达到付款条件起30日,支付合同总金额的97.00%。
采购包1:付款条件说明:质保期结束后,达到付款条件起15日,支付合同总金额的3.00%。
更正后:采购包1:付款条件说明:货物验收合格后,达到付款条件起30日,支付合同总金额的100.00%。
3、更正内容:招标文件第五章:5.4.2符合性审查中第2条:商务要求(实质性要求)中第3条:付款方式,
更正前:付款方式:货物验收合格后30日内支付合同总金额的97%,余款3%作为质保金待质保期结束后15日内无息支付。
更正后:付款方式:货物验收合格后30日内支付合同总金额的100%。
其他内容不变
更正日期:**日
1、 采购预算:52.00万元。 2、采购品目名称:橡胶、塑料、玻璃和陶瓷制品 A18。3、监督管理部门:青白江区财政局。联系电话:028-*。 4、本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促进中小企业发展、促进监狱企业发展、促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发展、扶持少数民族地区。
名称: (略) 青白江区城厢镇人民政府
地址: (略) 青白江区城厢镇大南街70号
联系方式:*
名称:四川 (略)
地址: (略) 青白江区同济大道80号4栋204号
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黄先生
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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