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鹰潭市人民医院编制备案制招聘考试时间变更安排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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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鹰潭市人民医院编制备案制招聘考试时间变更安排公告

20 (略) (略) 编制备案制招聘因疫情原因延考,为确保本次考试安全、平稳、顺利开展, (略) 研究决定分两批次举行招聘考试,第一批医技类岗位(含康复科技师,核医学、检验、病理、输血、药剂技师)考试,第二批医疗类岗位、行政后勤岗位及护理见习岗位考试(除医技类岗位外其他岗位)。
现将招聘考试时间安排及考试疫情防控要求公告如下:
一、考试时间安排:
(一)医技类岗位(2022年11月14日):
1、资质审查开始时间:11月14日上午8:00;
地点: (略) (略) (北区)医技楼四楼多功能厅;
2、笔试时间:资质审查完成后。
3、面试时间:笔试完成后。
4、操作考试时间:11月14日下午;
(二)医疗类岗位、行政后勤类岗位、护理见习岗位
(2022年11月19日):
1、资质审查开始时间:11月19日上午8:00;
地点: (略) (略) (北区)医技楼四楼多功能厅;
2、笔试时间:资质审查完成后。
3、面试时间:笔试完成后。
4、操作考试时间(仅医疗类岗位参加):11月19日下午;
二、考试所需材料:
(一)资质审查材料:请携带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招聘岗位要求的相应资格证书、原工作单位出具的相关工作经历证明(如要求工作经历的岗位)、应聘承诺书(见附件2)等材料(所有证件均要求原件和复印件),进行资格审查。
按照招聘岗位要求审核报名人员的填报信息及提交材料,不符合对应招聘岗位要求的,则其不得进入到后续环节。
备注:资格审查贯穿整个招聘工作全过程,凡发现与公告范围和条件不符或弄虚作假的,将取消其资格。
  • 笔试材料:携带黑色字迹的钢笔或签字笔,不得携带计算器。
三、疫情防控要求(详见附件)
请应聘人员注意查收邮件并保持电话畅通,考试当天在资质审查开始前到达考试地点,否则视为放弃本次招聘考试。
(略) (略)
2022年11月6日
附件1:
(略) (略) 2022年编制备案制考试疫情防控要求
(一)本次考试疫情防控相关规定将根据国家和我省疫情防控的总体部署和最新要求进行动态调整,请各考生及时关注并严格遵守。同时根据疫情防控属地管理的要求结合实际,制定相应的防控举措,请各考生一并遵照执行。
(二)所有考生应自考前7天起,开始自我健康监测,做好自我健康管理,认真阅知、如实填写、郑重签署《20 (略) (略) 编制备案制招聘考试疫情防控承诺书》(以下简称《承诺书》,详见附件2),于考试当天带到考试地点,在资格审查核验环节将填好的《承诺书》交予工作人员,并对《承诺书》真实性负法律责任。
(三)考生原则上应自备并佩戴一次性使用N95口罩(禁止佩戴带有呼吸阀的口罩),提前申领“健康码”和“通信大数据行程卡”、携带“健康码”绿码和考试当天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特殊情况按照当地疫情防控政策执行。按考试规程持个人有效身份证、《承诺书》进入考点。
(四)有本土疫情所在县(市、区)或低中高风险地区所在县(市、区)旅居史的人员,按规定完成隔离管控、核酸检测等健康管理措施。
(五)考生应主动加强防疫知识学习,注意个人卫生,做好个人防护。考前和考试期间,合理安排个人出行和食宿,主动减少不必要的外出、聚会、聚餐、跨区域流动以及大规模人员聚集和接触,勤洗手,公共场所佩戴口罩,在各种场所保持一定的社交距离。
(六)考生应预留充足考试入场时间,充分考虑考试当天交通、天气、健康监测、防疫检测等因素,合理安排出行时间。考生考试当天应在资质审查开始前到达考试地点,主动接受工作人员防疫指导和健康监测,按时参加考试。
八、考生有以下情形的,须提前至少一天 (略) 人事科(电话:0701-*/0701-*), (略) 综合研判同意后,方可入场参加考试(如有调整,以省、市行政部门发布的最新要求为准):
(一)考前7天内出现发热、干咳、乏力、鼻塞、流涕、咽痛、嗅(味)觉减退、腹泻等异常状况的;
(二)从事进口物品搬运、运输、存储和销售等相关工作的;
(三)其他异常情形。
九、考生有以下情形者不得进入考点参加考试:
(一)无身份证等有效参考证件的;
(二)现场测量体温不正常(体温>37.3℃)或有咳嗽等急性呼吸道异常症状者,在临时观察场所适当休息后使用水银体温计再次测量体温仍然不正常,经评估不具备考试条件的;
(三)近7天内有中、高风险区所在县(市、区)内的低风险区旅居史,且返回后未完成“3天2检”的;
(四)考前10日内有境外(含港台)旅居史或考前7天内有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的;
(五)被判定为新冠相关病例(确诊、疑似)或无症状感染者,密切接触者或密接的密接,以及其他涉疫重点人员,尚在救治或医学观察等管控期内的;
(六)不能提供“健康码”绿码、“通信大数据行程卡”或未按要求提供当天考试前48小时核酸检测阴性报告的;
(七)其他异常情况的。
十、 (略) 后直接进入考点,避免和无关人员接触。考试结束后, (略) 安排,尽快分批、错峰离场,不得在附近逗留。
十一、考生应加强涉考相关法律法规学习,自觉抵制考试相关违纪违规违法行为,自觉遵守考试相关纪律,维护考场良好秩序。
十二、考生凡有虚假或不实承诺、隐瞒病史、隐瞒旅居史和接触史、自行服药隐瞒症状、瞒报漏报健康情况、逃避防疫措施的,一经发现,一律不得参加考试,造成不良影响和后果的,将依法依规追究相关责任,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附件2:
20 (略) (略) 编制备案制招聘
考试疫情防控承诺书
姓 名身份证号
户籍所在地联系方式
7天健康监测情况
(正常/异常)
我已认真阅读、充分了解20 (略) (略) 编制备案制招聘考试疫情防控有关要求,并在考前7天内按要求进行健康监测,落实相关疫情防控举措。经本人认真考虑,已知晓并承诺做到以下事项:
(一)本人不属于《2022年鹰潭市人民医院编制备案制招聘考试时间变更安排公告》中明确不允许参加考试的人群。
(二)本人在考前7天内如实填写“体温自我监测登记表”,体温和个人健康情况均正常。
(三)考试过程中如发热、咳嗽、咽痛、头晕、呼吸困难、呕吐、腹泻等异常状况,我自愿放弃考试或遵守现场工作人员安排到指定区域考试。
(四)本人充分理解、尊重并遵守考试期间考试地点各项防疫举措。
(五)本人保证以上承诺信息真实、准确、完整,并知悉我将承担瞒报的法律后果及责任。
考前自我监测登记表(考前7天起)
时间第1天第2天第3天第4天第5天第6天第7天
上午体温
下午体温
健康状况
考生签名: 承诺日期: 年 月 日
(签名请勿潦草)
注:考生在笔试当天携带有应聘人本人签名的《疫情防控承诺书》进入考试地点,交给工作人员,并对《承诺书》真实性负法律责任。
附件2:招聘考试疫情防控承诺书.docx
cfeda08bff577c75d463cf88a0d15cca.docx(13.88 KB)
20 (略) (略) 编制备案制招聘因疫情原因延考,为确保本次考试安全、平稳、顺利开展, (略) 研究决定分两批次举行招聘考试,第一批医技类岗位(含康复科技师,核医学、检验、病理、输血、药剂技师)考试,第二批医疗类岗位、行政后勤岗位及护理见习岗位考试(除医技类岗位外其他岗位)。
现将招聘考试时间安排及考试疫情防控要求公告如下:
一、考试时间安排:
(一)医技类岗位(2022年11月14日):
1、资质审查开始时间:11月14日上午8:00;
地点: (略) (略) (北区)医技楼四楼多功能厅;
2、笔试时间:资质审查完成后。
3、面试时间:笔试完成后。
4、操作考试时间:11月14日下午;
(二)医疗类岗位、行政后勤类岗位、护理见习岗位
(2022年11月19日):
1、资质审查开始时间:11月19日上午8:00;
地点: (略) (略) (北区)医技楼四楼多功能厅;
2、笔试时间:资质审查完成后。
3、面试时间:笔试完成后。
4、操作考试时间(仅医疗类岗位参加):11月19日下午;
二、考试所需材料:
(一)资质审查材料:请携带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招聘岗位要求的相应资格证书、原工作单位出具的相关工作经历证明(如要求工作经历的岗位)、应聘承诺书(见附件2)等材料(所有证件均要求原件和复印件),进行资格审查。
按照招聘岗位要求审核报名人员的填报信息及提交材料,不符合对应招聘岗位要求的,则其不得进入到后续环节。
备注:资格审查贯穿整个招聘工作全过程,凡发现与公告范围和条件不符或弄虚作假的,将取消其资格。
  • 笔试材料:携带黑色字迹的钢笔或签字笔,不得携带计算器。
三、疫情防控要求(详见附件)
请应聘人员注意查收邮件并保持电话畅通,考试当天在资质审查开始前到达考试地点,否则视为放弃本次招聘考试。
(略) (略)
2022年11月6日
附件1:
(略) (略) 2022年编制备案制考试疫情防控要求
(一)本次考试疫情防控相关规定将根据国家和我省疫情防控的总体部署和最新要求进行动态调整,请各考生及时关注并严格遵守。同时根据疫情防控属地管理的要求结合实际,制定相应的防控举措,请各考生一并遵照执行。
(二)所有考生应自考前7天起,开始自我健康监测,做好自我健康管理,认真阅知、如实填写、郑重签署《20 (略) (略) 编制备案制招聘考试疫情防控承诺书》(以下简称《承诺书》,详见附件2),于考试当天带到考试地点,在资格审查核验环节将填好的《承诺书》交予工作人员,并对《承诺书》真实性负法律责任。
(三)考生原则上应自备并佩戴一次性使用N95口罩(禁止佩戴带有呼吸阀的口罩),提前申领“健康码”和“通信大数据行程卡”、携带“健康码”绿码和考试当天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特殊情况按照当地疫情防控政策执行。按考试规程持个人有效身份证、《承诺书》进入考点。
(四)有本土疫情所在县(市、区)或低中高风险地区所在县(市、区)旅居史的人员,按规定完成隔离管控、核酸检测等健康管理措施。
(五)考生应主动加强防疫知识学习,注意个人卫生,做好个人防护。考前和考试期间,合理安排个人出行和食宿,主动减少不必要的外出、聚会、聚餐、跨区域流动以及大规模人员聚集和接触,勤洗手,公共场所佩戴口罩,在各种场所保持一定的社交距离。
(六)考生应预留充足考试入场时间,充分考虑考试当天交通、天气、健康监测、防疫检测等因素,合理安排出行时间。考生考试当天应在资质审查开始前到达考试地点,主动接受工作人员防疫指导和健康监测,按时参加考试。
八、考生有以下情形的,须提前至少一天 (略) 人事科(电话:0701-*/0701-*), (略) 综合研判同意后,方可入场参加考试(如有调整,以省、市行政部门发布的最新要求为准):
(一)考前7天内出现发热、干咳、乏力、鼻塞、流涕、咽痛、嗅(味)觉减退、腹泻等异常状况的;
(二)从事进口物品搬运、运输、存储和销售等相关工作的;
(三)其他异常情形。
九、考生有以下情形者不得进入考点参加考试:
(一)无身份证等有效参考证件的;
(二)现场测量体温不正常(体温>37.3℃)或有咳嗽等急性呼吸道异常症状者,在临时观察场所适当休息后使用水银体温计再次测量体温仍然不正常,经评估不具备考试条件的;
(三)近7天内有中、高风险区所在县(市、区)内的低风险区旅居史,且返回后未完成“3天2检”的;
(四)考前10日内有境外(含港台)旅居史或考前7天内有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的;
(五)被判定为新冠相关病例(确诊、疑似)或无症状感染者,密切接触者或密接的密接,以及其他涉疫重点人员,尚在救治或医学观察等管控期内的;
(六)不能提供“健康码”绿码、“通信大数据行程卡”或未按要求提供当天考试前48小时核酸检测阴性报告的;
(七)其他异常情况的。
十、 (略) 后直接进入考点,避免和无关人员接触。考试结束后, (略) 安排,尽快分批、错峰离场,不得在附近逗留。
十一、考生应加强涉考相关法律法规学习,自觉抵制考试相关违纪违规违法行为,自觉遵守考试相关纪律,维护考场良好秩序。
十二、考生凡有虚假或不实承诺、隐瞒病史、隐瞒旅居史和接触史、自行服药隐瞒症状、瞒报漏报健康情况、逃避防疫措施的,一经发现,一律不得参加考试,造成不良影响和后果的,将依法依规追究相关责任,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附件2:
20 (略) (略) 编制备案制招聘
考试疫情防控承诺书
姓 名身份证号
户籍所在地联系方式
7天健康监测情况
(正常/异常)
我已认真阅读、充分了解20 (略) (略) 编制备案制招聘考试疫情防控有关要求,并在考前7天内按要求进行健康监测,落实相关疫情防控举措。经本人认真考虑,已知晓并承诺做到以下事项:
(一)本人不属于《2022年鹰潭市人民医院编制备案制招聘考试时间变更安排公告》中明确不允许参加考试的人群。
(二)本人在考前7天内如实填写“体温自我监测登记表”,体温和个人健康情况均正常。
(三)考试过程中如发热、咳嗽、咽痛、头晕、呼吸困难、呕吐、腹泻等异常状况,我自愿放弃考试或遵守现场工作人员安排到指定区域考试。
(四)本人充分理解、尊重并遵守考试期间考试地点各项防疫举措。
(五)本人保证以上承诺信息真实、准确、完整,并知悉我将承担瞒报的法律后果及责任。
考前自我监测登记表(考前7天起)
时间第1天第2天第3天第4天第5天第6天第7天
上午体温
下午体温
健康状况
考生签名: 承诺日期: 年 月 日
(签名请勿潦草)
注:考生在笔试当天携带有应聘人本人签名的《疫情防控承诺书》进入考试地点,交给工作人员,并对《承诺书》真实性负法律责任。
附件2:招聘考试疫情防控承诺书.docx
cfeda08bff577c75d463cf88a0d15cca.docx(13.88 K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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