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州同力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关于长兴技师学院机械产品检测与增材制造工作室建设项目的更正公告

内容
 
发送至邮箱

湖州同力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关于长兴技师学院机械产品检测与增材制造工作室建设项目的更正公告

湖州同力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关于长兴技师学院机械产品检测与增材制造工作室建设项目的更正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HZTLCG-*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 (略) 机械产品检测与增材制造工作室建设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2年11月03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

序号更正项更正前内容更正后内容
1付款方式根据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发挥政府采购政策功能全力推动经济稳进提质的通知》(浙财采监【2022】3号)要求,制定如下付款方式:
1、合同生效及具备实施条件后7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金额的40%预付款;
2、全部货物送达现场后支付合同总价的70%;
3、全部货物安装完毕并验收合格后,付至结算价的100%。
在签订合同时,供应商明确表示无需预付款或者主动要求降低预付款比例的,采购合同可不适用上述支付预付款的规定。
采购人在向供应商支付预付款之前,有权要求供应商向采购人提供与预付款金额相对应的担保措施,担保措施可以是银行、保险公司等金融机构出具的预付款保函或其他担保措施。
(备注:在合同实施过程中,当采购数量与实际使用数量不一致时,*方应根据实际使用量供货,合同的最终结算金额按实际使用量乘以成交单价进行结算。)
根据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发挥政府采购政策功能全力推动经济稳进提质的通知》(浙财采监【2022】3号)要求,制定如下付款方式:
1、合同生效及具备实施条件后7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金额的40%预付款;
2、全部货物送达现场后支付至合同总价的70%;
3、全部货物安装完毕并验收合格后,付至结算价的100%。
在签订合同时,供应商明确表示无需预付款或者主动要求降低预付款比例的,采购合同可不适用上述支付预付款的规定。
采购人在向供应商支付预付款之前,有权要求供应商向采购人提供与预付款金额相对应的担保措施,担保措施可以是银行、保险公司等金融机构出具的预付款保函或其他担保措施。
(备注:在合同实施过程中,当采购数量与实际使用数量不一致时,*方应根据实际使用量供货,合同的最终结算金额按实际使用量乘以成交单价进行结算。)

更正日期:2022年11月07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四、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质疑、投诉,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略)

地 址: (略) 长兴县回龙山大道2009号

传真:

项目联系人(询问):杨老师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0572-*

质疑联系人:王老师

质疑联系方式:057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湖州 (略)

地 址: (略) 长兴县雉城街道阳光天地小区(北区)27幢

传真:

项目联系人(询问):王工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

质疑联系人:蒋黎

质疑联系方式:*      


3.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

名 称:长兴县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管科

地 址:/

传真:/

联系人 :佘科

监督投诉电话:0572-*

/
*


附件信息:

湖州同力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关于长兴技师学院机械产品检测与增材制造工作室建设项目的更正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HZTLCG-*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 (略) 机械产品检测与增材制造工作室建设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2年11月03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

序号更正项更正前内容更正后内容
1付款方式根据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发挥政府采购政策功能全力推动经济稳进提质的通知》(浙财采监【2022】3号)要求,制定如下付款方式:
1、合同生效及具备实施条件后7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金额的40%预付款;
2、全部货物送达现场后支付合同总价的70%;
3、全部货物安装完毕并验收合格后,付至结算价的100%。
在签订合同时,供应商明确表示无需预付款或者主动要求降低预付款比例的,采购合同可不适用上述支付预付款的规定。
采购人在向供应商支付预付款之前,有权要求供应商向采购人提供与预付款金额相对应的担保措施,担保措施可以是银行、保险公司等金融机构出具的预付款保函或其他担保措施。
(备注:在合同实施过程中,当采购数量与实际使用数量不一致时,*方应根据实际使用量供货,合同的最终结算金额按实际使用量乘以成交单价进行结算。)
根据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发挥政府采购政策功能全力推动经济稳进提质的通知》(浙财采监【2022】3号)要求,制定如下付款方式:
1、合同生效及具备实施条件后7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金额的40%预付款;
2、全部货物送达现场后支付至合同总价的70%;
3、全部货物安装完毕并验收合格后,付至结算价的100%。
在签订合同时,供应商明确表示无需预付款或者主动要求降低预付款比例的,采购合同可不适用上述支付预付款的规定。
采购人在向供应商支付预付款之前,有权要求供应商向采购人提供与预付款金额相对应的担保措施,担保措施可以是银行、保险公司等金融机构出具的预付款保函或其他担保措施。
(备注:在合同实施过程中,当采购数量与实际使用数量不一致时,*方应根据实际使用量供货,合同的最终结算金额按实际使用量乘以成交单价进行结算。)

更正日期:2022年11月07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四、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质疑、投诉,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略)

地 址: (略) 长兴县回龙山大道2009号

传真:

项目联系人(询问):杨老师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0572-*

质疑联系人:王老师

质疑联系方式:057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湖州 (略)

地 址: (略) 长兴县雉城街道阳光天地小区(北区)27幢

传真:

项目联系人(询问):王工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

质疑联系人:蒋黎

质疑联系方式:*      


3.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

名 称:长兴县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管科

地 址:/

传真:/

联系人 :佘科

监督投诉电话:0572-*

/
*


附件信息:

    
查看详情》
相关推荐
 

招投标大数据

查看详情

附件

收藏

首页

最近搜索

热门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