万州区鹞子岩垃圾中转站及公厕建设工程--鹞子岩垃圾中转站新建工程(土建) 招标变更
万州区鹞子岩垃圾中转站及公厕建设工程--鹞子岩垃圾中转站新建工程(土建) 招标变更
万州区鹞子岩垃圾中转站及公厕建设工程--鹞子岩垃圾中转站新建工程(土建)招标补疑(二)
各潜在投标人:
现将万州区鹞子岩垃圾中转站及公厕建设工程--鹞子岩垃圾中转站新建工程(土建)招标补遗发布如下:
1、招标文件第一章招标公告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2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的业绩条件:
3.1.2.2业绩规模要求:
工程类别:市政公用工程;
工程规模:城市生活垃圾处理工程
更改为
3.1.2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的业绩条件:
3.1.2.2业绩规模要求:
工程类别:市政公用工程;
工程造价:2000万元及以上
2、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1.4.1投标人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
3.2业绩规模要求:
工程类别:市政公用工程
工程规模:城市生活垃圾处理工程
更改为
3.2业绩规模要求:
工程类别:市政公用工程;
工程造价:2000万元及以上
3、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1.4.1投标人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2.财务要求 2019年、 2020 年、2021年的年度财务状况不亏损。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资格审查部分提供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出具的合法有效的财务审计报告及财务报表,财务报表须至少包括现金流量表、资产负债表、利润表。更改为:2.财务要求 :无。
4、第三章 评标办法评标办法前附表
2.2.2 | 资格评审标准 | 资质条件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 |
营业执照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 | ||
安全生产条件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 | ||
财务要求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 | ||
业绩要求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 | ||
投标截止日投标资格情况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 | ||
项目经理资格要求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 | ||
其他要求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 |
更改为:
2.2.2 | 资格评审标准 | 资质条件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 |
营业执照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 | ||
安全生产条件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 | ||
业绩要求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 | ||
投标截止日投标资格情况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 | ||
项目经理资格要求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 | ||
其他要求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 |
5、第三章 评标办法 附件A: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否决投标情况一览表
章节号 | 条款名称 | 否决投标条件 |
第三章 | 技术方案评审 | A-1投标人的技术方案综合性评审不合格,由评标委员会作否决投标处理。技术方案采用暗标评审时,其形式应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3.7.5项(3)技术部分的要求,否则由评标委员会作否决投标处理。 |
资格评审 | A-2投标人的资质条件、营业执照及安全生产条件须满足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4.1项的要求,否则由评标委员会作否决投标处理。 | |
A-3投标人的财务须满足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4.1项的要求,否则由评标委员会作否决投标处理。 | ||
A-4投标人的业绩须满足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4.1项的要求,否则由评标委员会作否决投标处理。 | ||
A-5投标人的投标截止日投标资格情况须满足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4.1项的要求,否则由评标委员会作否决投标处理。 | ||
A-6投标人的项目经理资格须满足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4.1项的要求,否则由评标委员会作否决投标处理。 | ||
A-7投标人的其他要求须满足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4.1项的要求,否则由评标委员会作否决投标处理。 | ||
形式评审 | A-8投标人名称必须与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一致,依法变更名称的应提交相应证明材料,否则由评标委员会作否决投标处理。 | |
A-9投标文件格式(不含投标函部分)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7款的要求,否则由评标委员会作否决投标处理。 编制投标文件时不得对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的相应要素作实质性修改,否则视为重大偏差,由评标委员会作否决投标处理。 | ||
A-10第八章 投标文件格式(不含投标函部分)要求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名(或盖章)的须齐全,要求签名的,签名采用手写签名或签章或加盖CA数字证书均可,否则由评标委员会作否决投标处理。 第八章 投标文件格式(不含投标函部分)要求加盖单位法人章的,应使用 CA 数字证书加盖投标人的单位电子印章,否则由评标委员会作否决投标处理。 | ||
A-11投标人法定代表人的委托代理人有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和投标人为其缴纳的养老保险证明材料。否则由评标委员会作否决投标处理。 | ||
响应性评审 | A-12投标内容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3.1项规定,否则由评标委员会作否决投标处理。 | |
A-13投标人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3.4款规定递交投标保证金,并作为其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否则由评标委员会作否决投标处理。 | ||
A-14符合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规定,投标文件不应附有招标人不能接受的条件。否则由评标委员会作否决投标处理。(由投标人承诺,承诺书格式详见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 | ||
A-15符合第七章“技术标准和要求”规定。否则由评标委员会作否决投标处理(如有)。(由投标人承诺,承诺书格式详见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 | ||
A-16投标人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其投标文件由评标委员会作否决投标处理: 1.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的; 2.本次投标有串通投标、弄虚作假等违反招投标相关法律、法规的行为的; 3.拒绝按评标委员会要求澄清、说明或补正的。 | ||
投标函部分及经济部分评审 | A-17投标函部分的格式要求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名(或盖章)的须齐全,要求签名的,签名采用手写签名或签章或加盖CA数字证书均可,要求加盖单位法人章的,应使用 CA 数字证书加盖投标人的单位电子印章,否则由评标委员会作否决投标处理。 | |
A-18工期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3.2项规定,否则由评标委员会作否决投标处理。 | ||
A-19工程质量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3.3项规定,否则由评标委员会作否决投标处理。 | ||
A-20投标有效期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3.1项规定,否则由评标委员会作否决投标处理。 | ||
A-21投标函中的总报价与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总报价不一致,或工程量清单总报价与依据单价、工程数量、分部分项工程合价计算出的结果不一致,由评标委员会作否决投标处理。 | ||
A-22 投标函中的总报价不得高于招标人公布的投标总报价最高限价的90%,否则由评标委员会作否决投标处理。 | ||
A-23投标总报价低于最高限价85%的,投标人应在编制投标文件时,在投标函部分中递交低价风险担保提交承诺书。承诺书格式详见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否则由评标委员会作否决投标处理。 | ||
A-24投标函中的安全文明施工费金额或已标价工程量清单中安全文明施工费的汇总金额未按照招标人给出的暂定金额填报的,由评标委员会作否决投标处理。暂列金额、暂估价等暂定金额未按照招标人给出的暂定金额填报的,由评标委员会作否决投标处理。 | ||
A-25只能有一个有效报价。在招标文件没有规定的情况下,不得提交选择性报价,否则由评标委员会作否决投标处理。 | ||
A-26投标人必须按招标工程量清单填报价格。项目编码、项目名称、项目特征、计量单位、工程量必须与招标工程量清单一致。否则交由评标委员会作否决投标处理。 | ||
A-27投标人的每项清单综合单价报价不得超过每项清单综合单价最高限价,否则由评标委员会作否决投标处理。 | ||
A-28投标报价有算术错误的,按照第三章“评标办法”第3.2.3项规定执行,否则由评标委员会作否决投标处理。 | ||
其他 | 无 |
更改为
章节号 | 条款名称 | 否决投标条件 |
第三章 | 技术方案评审 | A-1投标人的技术方案综合性评审不合格,由评标委员会作否决投标处理。技术方案采用暗标评审时,其形式应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3.7.5项(3)技术部分的要求,否则由评标委员会作否决投标处理。 |
资格评审 | A-2投标人的资质条件、营业执照及安全生产条件须满足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4.1项的要求,否则由评标委员会作否决投标处理。 | |
A-3投标人的业绩须满足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4.1项的要求,否则由评标委员会作否决投标处理。 | ||
A-4投标人的投标截止日投标资格情况须满足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4.1项的要求,否则由评标委员会作否决投标处理。 | ||
A-5投标人的项目经理资格须满足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4.1项的要求,否则由评标委员会作否决投标处理。 | ||
A-6投标人的其他要求须满足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4.1项的要求,否则由评标委员会作否决投标处理。 | ||
形式评审 | A-7投标人名称必须与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一致,依法变更名称的应提交相应证明材料,否则由评标委员会作否决投标处理。 | |
A-8投标文件格式(不含投标函部分)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7款的要求,否则由评标委员会作否决投标处理。 编制投标文件时不得对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的相应要素作实质性修改,否则视为重大偏差,由评标委员会作否决投标处理。 | ||
A-9第八章 投标文件格式(不含投标函部分)要求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名(或盖章)的须齐全,要求签名的,签名采用手写签名或签章或加盖CA数字证书均可,否则由评标委员会作否决投标处理。 第八章 投标文件格式(不含投标函部分)要求加盖单位法人章的,应使用 CA 数字证书加盖投标人的单位电子印章,否则由评标委员会作否决投标处理。 | ||
A-10投标人法定代表人的委托代理人有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和投标人为其缴纳的养老保险证明材料。否则由评标委员会作否决投标处理。 | ||
响应性评审 | A-11投标内容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3.1项规定,否则由评标委员会作否决投标处理。 | |
A-12投标人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3.4款规定递交投标保证金,并作为其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否则由评标委员会作否决投标处理。 | ||
A-13符合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规定,投标文件不应附有招标人不能接受的条件。否则由评标委员会作否决投标处理。(由投标人承诺,承诺书格式详见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 | ||
A-14符合第七章“技术标准和要求”规定。否则由评标委员会作否决投标处理(如有)。(由投标人承诺,承诺书格式详见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 | ||
A-15投标人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其投标文件由评标委员会作否决投标处理: 1.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的; 2.本次投标有串通投标、弄虚作假等违反招投标相关法律、法规的行为的; 3.拒绝按评标委员会要求澄清、说明或补正的。 | ||
投标函部分及经济部分评审 | A-16投标函部分的格式要求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名(或盖章)的须齐全,要求签名的,签名采用手写签名或签章或加盖CA数字证书均可,要求加盖单位法人章的,应使用 CA 数字证书加盖投标人的单位电子印章,否则由评标委员会作否决投标处理。 | |
A-17工期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3.2项规定,否则由评标委员会作否决投标处理。 | ||
A-18工程质量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3.3项规定,否则由评标委员会作否决投标处理。 | ||
A-19投标有效期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3.1项规定,否则由评标委员会作否决投标处理。 | ||
A-20投标函中的总报价与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总报价不一致,或工程量清单总报价与依据单价、工程数量、分部分项工程合价计算出的结果不一致,由评标委员会作否决投标处理。 | ||
A-21 投标函中的总报价不得高于招标人公布的投标总报价最高限价的90%,否则由评标委员会作否决投标处理。 | ||
A-22投标总报价低于最高限价85%的,投标人应在编制投标文件时,在投标函部分中递交低价风险担保提交承诺书。承诺书格式详见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否则由评标委员会作否决投标处理。 | ||
A-23投标函中的安全文明施工费金额或已标价工程量清单中安全文明施工费的汇总金额未按照招标人给出的暂定金额填报的,由评标委员会作否决投标处理。暂列金额、暂估价等暂定金额未按照招标人给出的暂定金额填报的,由评标委员会作否决投标处理。 | ||
A-24只能有一个有效报价。在招标文件没有规定的情况下,不得提交选择性报价,否则由评标委员会作否决投标处理。 | ||
A-25投标人必须按招标工程量清单填报价格。项目编码、项目名称、项目特征、计量单位、工程量必须与招标工程量清单一致。否则交由评标委员会作否决投标处理。 | ||
A-26投标人的每项清单综合单价报价不得超过每项清单综合单价最高限价,否则由评标委员会作否决投标处理。 | ||
A-27投标报价有算术错误的,按照第三章“评标办法”第3.2.3项规定执行,否则由评标委员会作否决投标处理。 | ||
其他 | 无 |
6、第八章 投标文件格式目录
四、资格审查部分
(一)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附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的授权委托书
(二)投标人基本情况表
(三)项目管理机构
(四)近年财务状况表
(五)类似项目情况表
(六)承诺
(七)其他资料
更改为
四、资格审查部分
(一)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附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的授权委托书
(二)投标人基本情况表
(三)项目管理机构
(四)类似项目情况表
(五)承诺
(六)其他资料
7、第八章 投标文件格式 四、资格审查部分
(项目名称)
投 标 文 件
资格审查部分
投标人:(盖单位法人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名或盖章)
年月日
目 录
(一)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附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的授权委托书
(二)投标人基本情况表
(三)项目管理机构
(四)近年财务状况表
(五)类似项目情况表
(六)承诺
(七)其他资料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投标人名称:
单位性质:
地址:
成立时间:年月日
经营期限:
姓名:性别:年龄:职务:
系(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
特此证明。
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扫描件(双面)
投标人:(盖单位法人章)
年月日
注: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需按上述格式填写完整,不可缺少内容。在此基础上增加内容的不影响其有效性。
授权委托书
本人(姓名)系(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现委托(姓名)为我方代理人。代理人根据授权,以我方名义签署、澄清、说明、补正、递交、撤回、 修改(项目名称)投标文件、签订合同和处理有关事宜, 其法律后果由我方承担。
委托期限:。
代理人无转委托权。
投 标 人:(盖单位法人章)
法定代表人:(签名或盖章)
身份证号码:
委托代理人:(签名)
身份证号码:
单位电话(座机):
委托代理人电话(手机):
附:法定代表人和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扫描件(双面)
年月日
注:1、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活动并签署文件的不需要授权委托书,只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非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活动及签署文件的除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外还须提供授权委托书。
2.授权委托书需按上述格式填写完整,不可缺少内容。在此基础上增加内容的不影响其有效性。
(二)投标人基本情况表
投标人名称 | |||||||||
注册地址 | 邮政编码 | ||||||||
联系方式 | 联系人 | 电话 | |||||||
传 真 | 网址 | ||||||||
组织结构 | |||||||||
法定代表人 | 姓 名 | 技术职称 | 电 话 | ||||||
技术负责人 | 姓 名 | 技术职称 | 电 话 | ||||||
成立时间 | 员工总人数: | ||||||||
企业资质等级 | 其中 | 项目经理 |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高级职称人员 | ||||||||
注册资金 | 中级职称人员 | ||||||||
开户银行 | 初级职称人员 | ||||||||
账号 | 技工 | ||||||||
经营范围 | |||||||||
备注 |
项目管理机构组成表
职务 | 姓名 | 职称 | 执业或职业资格证明 | 备注 | ||||
证书名称 | 级别 | 证号 | 专业 | 养老保险 | ||||
项目经理 | ||||||||
项目技术负责人 | ||||||||
备注:本表仅填项目经理、项目技术负责人相关信息
项目经理及项目技术负责人简历表
姓名 | 年龄 | 学历 | ||||||
职称 | 职务 | 拟在本合同任职 | ||||||
毕业学校 | 年毕业于学校专业 | |||||||
主要工作经历 | ||||||||
时间 | 参加过的类似项目 | 担任职务 | 发包人及联系电话 | |||||
项目名称 | |
项目所在地 | |
发包人名称 | |
发包人地址 | |
发包人电话 | |
合同价格 | |
开工日期 | |
竣工日期 | |
承担的工作 | |
工程质量 | |
项目经理 | |
技术负责人 | |
总监理工程师及电话 | |
项目描述 | |
备注 |
(招标人名称):
我公司(投标人名称)参加了贵单位(项目名称)的投标,自愿作出以下承诺:
1、我公司投标截止日投标资格情况不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 (略) 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且在被执行期内;
(2)被列入《 (略) 工程建设领域招标投标信用管理暂行办法》规定的重点关注名单且记分达到12分且在记分有效期内;
(3)被列入《 (略) 工程建设领域招标投标信用管理暂行办法》规定的黑名单且在记分有效期内;
(4)被国家、 (略) (含市或任意区县)有关行政部门处以暂停投标资格行政处罚,且在处罚期限内;
(5) (略) 级有关行业主管部门暂停在渝承揽新业务且在暂停期内。
2、我公司拟派的项目经理按注册建造师的相关规定到岗履职和未被禁止参与投标。
2.1拟派的项目经理中标后在本项目任职,签订合同时拟派的项目经理必须与投标文件中的项目经理一致,并满足办理施工许可手续的相关要求。不能按承诺到岗履约的,按合同相关条款处罚并上报行政主管部门,给贵单位造成损失的,我公司依法承担违约赔偿责任。拟派的项目经理中标后不得随意更换。
2.2拟派的项目经 (略) 市级有关行业主管部门暂停在渝承揽新业务,若被暂停且参加投标的投标将被否决;已取得中标候选人资格或中标资格的, (略) 中标候选人资格或中标资格;给贵单位造成损失的,我公司依法承担违约赔偿责任。
2. (略) 拟派的项目经理到本项目到岗履职,我公司还承诺:
若我公司拟派本项目的项目经理有在其他项目任职的情形的(或有在其他项目中标或拟中标的情形的),应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14 日内,办理完成放弃在其他项目任职的手续(或办理完成放弃在其他项目中标或拟中标的手续),贵单位在合 (略) 拟派项目经理在其他项目的任职情形(或在其他项目的中标或拟中标情形)进行核查,若与我公司 (略) 未在上述时间内按照招标文件规定递交放弃在其他项目任职、中标或拟中标的相关资料,我公司自愿放弃中标资格, (略) 的投标保证金。在合同签订时,我公司确保拟派项目经理符合《建筑施工企业项目经理资质管理办法》规定的项目经理任职条件,否则我公司自愿放弃中标资格, (略) 的投标保证金。
若我公司拟派项目经理放弃在其他项目任职的将提供:①经业主或建设单位同意任职变更的文件;②负责项目监管的行业行政主管部门出具同意任职变更的证明材料。
若我公司拟派项目经理放弃在其他项目中标或拟中标的将提供:①经中标或拟中标的其他项目建设单位同意的放弃中标函。
3、我公司若中标,在签订合同之前,将按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要求组建施工项目部,配置项目管理班子,出具任命文件。任命文件应当明确施工项目部的职责、岗位设置、人员配备,并书面通知贵单位。相关岗位管理人员应持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求的岗位证书, (略) 为其缴纳的养老保险证明材料。中标后不能满足该要求的,取消我公司中标资格,给贵单位造成损失的,我公司依法承担违约赔偿责任。
4、我公司在资格审查部分中提供的相关证明材料真实有效,不存在弄虚作假情形。贵单位在合同 (略) 提供的资料进行核实,若发现弄虚作假, (略) 中标资格,并按相关法律法规报招标投标监督部门,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我公司自愿承担因此造成的相关责任并赔偿相应损失。
5、我公司不存在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第 1.4.3 项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
6、我公司的投标文件符合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第 1.3.1 项的规定。
7、我公司的投标文件符合第四章 合同条款及格式规定,投标文件中没有贵单位不能接受的条件。
8、我公司的投标文件符合第七章 技术标准和要求(如有)。
9、我公司接受招标文件中关于“不平衡报价”的相关约定。
10、我公司接受招标文件中关于“不允许负数报价”的相关要求。
投 标 人:(盖单位法人章)
法定代表人:(签名或盖章)
年月日
1. 投标保证金
[提示:以转账支票或电汇形式交纳投标保证金的提供以下资料]
(1)企业基本账户开户证明文件。
[提示:以纸质投标保函形式交纳投标保证金的提供以下资料]
(1)纸质投标保函(如有)
投标保函示范文本
(受益人名称):
我方(即“开立人”)已获得通知,本保函申请人(即“投标人”)已响应贵方于年月日就(以下简称“本工程”)发出的招标文件以及后续发布的答疑补遗文件,并拟向招标人(即“受益人”)提交投标文件(即“基础交易”)。
一、我方理解根据招标条件,投标人必须提交一份投标保函(以下简称“本保函”),以担保投标人诚信履行其在上述基础交易中承担的投标人义务。鉴此,应申请人要求,我方在此同意向贵方出具此投标保函,本保函担保金额为人民币(大写)元(¥)。
二、我方在投标人发生以下情形时承担保证担保责任:
(1)投标人在开标后至投标有效期满之前撤销投标的;
(2)投标人在收到中标通知后,不能或拒绝在中标通知书规定的时间内与贵方签订合同;
(3)投标人在与贵方签订合同前,未在规定的时间内提交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履约担保;
(4)投标人违反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本保函为不可撤销、不可转让的见索即付保函。本保函有效期自开立之日起至投标有效期届满之日后的30 日止(提示:建议30日)。投标有效期延长的,本保函有效期相应顺延,最迟不超过** 日(提示:建议按保函有效期不超过270日考虑)。
四、我方承诺,在收到受益人发来的书面索赔通知后的10个工作日(提示:建议10—15个工作日)内无条件支付,前述书面索赔通知即为付款要求之单据,且应满足以下要求:
(1)索赔通知到达的日期在本保函的有效期内;
(2)载明要求支付的金额;
(3)载明申请人违反招投标文件规定的义务内容和具体条款;
(4)声明不存在招标文件规定免除申请人或我方支付责任的情形;
(5)索赔通知应在本保函有效期内到达的地址是:。
受益人发出的书面索赔通知应由其为鉴明受益人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名并加盖公章。
五、本保函项下的权利不得转让,不得设定担保。贵方未经我方书面同意转让本保函或其项下任何权利,对我方不发生法律效力。
六、本保函项下的基础交易不成立、不生效、无效、被撤销、被解除,不影响本保函的独立有效。
七、受益人应在本保函到期后的七个工作日内将本保函正本退回我方注销,但是不论受益人是否按此要求将本保函正本退回我方,我方在本保函项下的义务和责任均在保函有效期到期后自动消灭。
八、本保函的开具是我方真实意思表示,符合法律法规规定,我方同意遵守本保函约定并无条件承担担保责任。本保函与其他规定或条款不一致时,以本保函约定为准。
九、本保函适用的法律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争议裁判管辖地为中华人民共和国。
十、本保函自我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名并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
十一、本 (略) 辖区范围内的核验地点:;核验方式:。
开 立 人: (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名)
地 址:
邮政编码:
电 话:
传 真:
开立时间: 年 月 日
2. 中小微企业声明函(示范格式)
中小微企业声明函
项目名称:
致:(招标人名称)
本企业郑重声明:
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及财政部联合印发的《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划分标准,本企业为行业(行业类别)的中小微企业。
企业基本情况表
行业类别 | 营业收入(万元) | 从业人员(人) | 资产总额(万元) |
注:1.行业类别由招标人在招标文件中明确。
2.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以投标截止日上一年度(年)向统计部门上报的统计数据为准,若未向统计部门上报数据,则以投标截止日上一年度(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出具的合法有效的财务审计报告数据为准。上报统计部门数据证明材料或财务审计报告附后。
本企业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投标人:(盖单位法人章)
法定代表人:(签名或盖章)
年 月 日
3.
……
更改为
(项目名称)
投 标 文 件
资格审查部分
投标人:(盖单位法人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名或盖章)
年月日
目 录
(一)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附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的授权委托书
(二)投标人基本情况表
(三)项目管理机构
(四)类似项目情况表
(五)承诺
(六)其他资料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投标人名称:
单位性质:
地址:
成立时间:年月日
经营期限:
姓名:性别:年龄:职务:
系(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
特此证明。
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扫描件(双面)
投标人:(盖单位法人章)
年月日
注: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需按上述格式填写完整,不可缺少内容。在此基础上增加内容的不影响其有效性。
授权委托书
本人(姓名)系(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现委托(姓名)为我方代理人。代理人根据授权,以我方名义签署、澄清、说明、补正、递交、撤回、 修改(项目名称)投标文件、签订合同和处理有关事宜, 其法律后果由我方承担。
委托期限:。
代理人无转委托权。
投 标 人:(盖单位法人章)
法定代表人:(签名或盖章)
身份证号码:
委托代理人:(签名)
身份证号码:
单位电话(座机):
委托代理人电话(手机):
附:法定代表人和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扫描件(双面)
年月日
注:1、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活动并签署文件的不需要授权委托书,只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非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活动及签署文件的除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外还须提供授权委托书。
2.授权委托书需按上述格式填写完整,不可缺少内容。在此基础上增加内容的不影响其有效性。
(二)投标人基本情况表
投标人名称 | |||||||||
注册地址 | 邮政编码 | ||||||||
联系方式 | 联系人 | 电话 | |||||||
传 真 | 网址 | ||||||||
组织结构 | |||||||||
法定代表人 | 姓 名 | 技术职称 | 电 话 | ||||||
技术负责人 | 姓 名 | 技术职称 | 电 话 | ||||||
成立时间 | 员工总人数: | ||||||||
企业资质等级 | 其中 | 项目经理 |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高级职称人员 | ||||||||
注册资金 | 中级职称人员 | ||||||||
开户银行 | 初级职称人员 | ||||||||
账号 | 技工 | ||||||||
经营范围 | |||||||||
备注 |
项目管理机构组成表
职务 | 姓名 | 职称 | 执业或职业资格证明 | 备注 | ||||
证书名称 | 级别 | 证号 | 专业 | 养老保险 | ||||
项目经理 | ||||||||
项目技术负责人 | ||||||||
备注:本表仅填项目经理、项目技术负责人相关信息
项目经理及项目技术负责人简历表
姓名 | 年龄 | 学历 | ||||||
职称 | 职务 | 拟在本合同任职 | ||||||
毕业学校 | 年毕业于学校专业 | |||||||
主要工作经历 | ||||||||
时间 | 参加过的类似项目 | 担任职务 | 发包人及联系电话 | |||||
(四)类似项目情况表
项目名称 | |
项目所在地 | |
发包人名称 | |
发包人地址 | |
发包人电话 | |
合同价格 | |
开工日期 | |
竣工日期 | |
承担的工作 | |
工程质量 | |
项目经理 | |
技术负责人 | |
总监理工程师及电话 | |
项目描述 | |
备注 |
(招标人名称):
我公司(投标人名称)参加了贵单位(项目名称)的投标,自愿作出以下承诺:
1、我公司投标截止日投标资格情况不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 (略) 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且在被执行期内;
(2)被列入《 (略) 工程建设领域招标投标信用管理暂行办法》规定的重点关注名单且记分达到12分且在记分有效期内;
(3)被列入《 (略) 工程建设领域招标投标信用管理暂行办法》规定的黑名单且在记分有效期内;
(4)被国家、 (略) (含市或任意区县)有关行政部门处以暂停投标资格行政处罚,且在处罚期限内;
(5) (略) 级有关行业主管部门暂停在渝承揽新业务且在暂停期内。
2、我公司拟派的项目经理按注册建造师的相关规定到岗履职和未被禁止参与投标。
2.1拟派的项目经理中标后在本项目任职,签订合同时拟派的项目经理必须与投标文件中的项目经理一致,并满足办理施工许可手续的相关要求。不能按承诺到岗履约的,按合同相关条款处罚并上报行政主管部门,给贵单位造成损失的,我公司依法承担违约赔偿责任。拟派的项目经理中标后不得随意更换。
2.2拟派的项目经 (略) 市级有关行业主管部门暂停在渝承揽新业务,若被暂停且参加投标的投标将被否决;已取得中标候选人资格或中标资格的, (略) 中标候选人资格或中标资格;给贵单位造成损失的,我公司依法承担违约赔偿责任。
2. (略) 拟派的项目经理到本项目到岗履职,我公司还承诺:
若我公司拟派本项目的项目经理有在其他项目任职的情形的(或有在其他项目中标或拟中标的情形的),应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14 日内,办理完成放弃在其他项目任职的手续(或办理完成放弃在其他项目中标或拟中标的手续),贵单位在合 (略) 拟派项目经理在其他项目的任职情形(或在其他项目的中标或拟中标情形)进行核查,若与我公司 (略) 未在上述时间内按照招标文件规定递交放弃在其他项目任职、中标或拟中标的相关资料,我公司自愿放弃中标资格, (略) 的投标保证金。在合同签订时,我公司确保拟派项目经理符合《建筑施工企业项目经理资质管理办法》规定的项目经理任职条件,否则我公司自愿放弃中标资格, (略) 的投标保证金。
若我公司拟派项目经理放弃在其他项目任职的将提供:①经业主或建设单位同意任职变更的文件;②负责项目监管的行业行政主管部门出具同意任职变更的证明材料。
若我公司拟派项目经理放弃在其他项目中标或拟中标的将提供:①经中标或拟中标的其他项目建设单位同意的放弃中标函。
3、我公司若中标,在签订合同之前,将按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要求组建施工项目部,配置项目管理班子,出具任命文件。任命文件应当明确施工项目部的职责、岗位设置、人员配备,并书面通知贵单位。相关岗位管理人员应持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求的岗位证书, (略) 为其缴纳的养老保险证明材料。中标后不能满足该要求的,取消我公司中标资格,给贵单位造成损失的,我公司依法承担违约赔偿责任。
4、我公司在资格审查部分中提供的相关证明材料真实有效,不存在弄虚作假情形。贵单位在合同 (略) 提供的资料进行核实,若发现弄虚作假, (略) 中标资格,并按相关法律法规报招标投标监督部门,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我公司自愿承担因此造成的相关责任并赔偿相应损失。
5、我公司不存在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第 1.4.3 项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
6、我公司的投标文件符合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第 1.3.1 项的规定。
7、我公司的投标文件符合第四章 合同条款及格式规定,投标文件中没有贵单位不能接受的条件。
8、我公司的投标文件符合第七章 技术标准和要求(如有)。
9、我公司接受招标文件中关于“不平衡报价”的相关约定。
10、我公司接受招标文件中关于“不允许负数报价”的相关要求。
投 标 人:(盖单位法人章)
法定代表人:(签名或盖章)
年月日
1. 投标保证金
[提示:以转账支票或电汇形式交纳投标保证金的提供以下资料]
(1)企业基本账户开户证明文件。
[提示:以纸质投标保函形式交纳投标保证金的提供以下资料]
(1)纸质投标保函(如有)
投标保函示范文本
(受益人名称):
我方(即“开立人”)已获得通知,本保函申请人(即“投标人”)已响应贵方于年月日就(以下简称“本工程”)发出的招标文件以及后续发布的答疑补遗文件,并拟向招标人(即“受益人”)提交投标文件(即“基础交易”)。
一、我方理解根据招标条件,投标人必须提交一份投标保函(以下简称“本保函”),以担保投标人诚信履行其在上述基础交易中承担的投标人义务。鉴此,应申请人要求,我方在此同意向贵方出具此投标保函,本保函担保金额为人民币(大写)元(¥)。
二、我方在投标人发生以下情形时承担保证担保责任:
(1)投标人在开标后至投标有效期满之前撤销投标的;
(2)投标人在收到中标通知后,不能或拒绝在中标通知书规定的时间内与贵方签订合同;
(3)投标人在与贵方签订合同前,未在规定的时间内提交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履约担保;
(4)投标人违反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本保函为不可撤销、不可转让的见索即付保函。本保函有效期自开立之日起至投标有效期届满之日后的30 日止(提示:建议30日)。投标有效期延长的,本保函有效期相应顺延,最迟不超过** 日(提示:建议按保函有效期不超过270日考虑)。
四、我方承诺,在收到受益人发来的书面索赔通知后的10个工作日(提示:建议10—15个工作日)内无条件支付,前述书面索赔通知即为付款要求之单据,且应满足以下要求:
(1)索赔通知到达的日期在本保函的有效期内;
(2)载明要求支付的金额;
(3)载明申请人违反招投标文件规定的义务内容和具体条款;
(4)声明不存在招标文件规定免除申请人或我方支付责任的情形;
(5)索赔通知应在本保函有效期内到达的地址是:。
受益人发出的书面索赔通知应由其为鉴明受益人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名并加盖公章。
五、本保函项下的权利不得转让,不得设定担保。贵方未经我方书面同意转让本保函或其项下任何权利,对我方不发生法律效力。
六、本保函项下的基础交易不成立、不生效、无效、被撤销、被解除,不影响本保函的独立有效。
七、受益人应在本保函到期后的七个工作日内将本保函正本退回我方注销,但是不论受益人是否按此要求将本保函正本退回我方,我方在本保函项下的义务和责任均在保函有效期到期后自动消灭。
八、本保函的开具是我方真实意思表示,符合法律法规规定,我方同意遵守本保函约定并无条件承担担保责任。本保函与其他规定或条款不一致时,以本保函约定为准。
九、本保函适用的法律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争议裁判管辖地为中华人民共和国。
十、本保函自我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名并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
十一、本 (略) 辖区范围内的核验地点:;核验方式:。
开 立 人: (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名)
地 址:
邮政编码:
电 话:
传 真:
开立时间: 年 月 日
2. 中小微企业声明函(示范格式)
中小微企业声明函
项目名称:
致:(招标人名称)
本企业郑重声明:
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及财政部联合印发的《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划分标准,本企业为行业(行业类别)的中小微企业。
企业基本情况表
行业类别 | 营业收入(万元) | 从业人员(人) | 资产总额(万元) |
注:1.行业类别由招标人在招标文件中明确。
2.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以投标截止日上一年度(年)向统计部门上报的统计数据为准,若未向统计部门上报数据,则以投标截止日上一年度(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出具的合法有效的财务审计报告数据为准。上报统计部门数据证明材料或财务审计报告附后。
本企业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投标人:(盖单位法人章)
法定代表人:(签名或盖章)
年 月 日
3.
……
8、本项目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更改为2022年 11 月 21 日 9 时 30 分。
请各投标人 (略) 公共资源交易网(万州区)(http://**)网上下载,不管下载与否都视为投标人全部知晓。
特此通知!
招标人: (略) 万州区环境卫生管理中心
招标代理机构:晨越建设项目 (略)
2022年 11 月4日
万州区鹞子岩垃圾中转站及公厕建设工程--鹞子岩垃圾中转站新建工程(土建)招标补疑(二)
各潜在投标人:
现将万州区鹞子岩垃圾中转站及公厕建设工程--鹞子岩垃圾中转站新建工程(土建)招标补遗发布如下:
1、招标文件第一章招标公告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2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的业绩条件:
3.1.2.2业绩规模要求:
工程类别:市政公用工程;
工程规模:城市生活垃圾处理工程
更改为
3.1.2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的业绩条件:
3.1.2.2业绩规模要求:
工程类别:市政公用工程;
工程造价:2000万元及以上
2、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1.4.1投标人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
3.2业绩规模要求:
工程类别:市政公用工程
工程规模:城市生活垃圾处理工程
更改为
3.2业绩规模要求:
工程类别:市政公用工程;
工程造价:2000万元及以上
3、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1.4.1投标人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2.财务要求 2019年、 2020 年、2021年的年度财务状况不亏损。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资格审查部分提供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出具的合法有效的财务审计报告及财务报表,财务报表须至少包括现金流量表、资产负债表、利润表。更改为:2.财务要求 :无。
4、第三章 评标办法评标办法前附表
2.2.2 | 资格评审标准 | 资质条件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 |
营业执照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 | ||
安全生产条件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 | ||
财务要求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 | ||
业绩要求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 | ||
投标截止日投标资格情况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 | ||
项目经理资格要求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 | ||
其他要求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 |
更改为:
2.2.2 | 资格评审标准 | 资质条件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 |
营业执照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 | ||
安全生产条件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 | ||
业绩要求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 | ||
投标截止日投标资格情况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 | ||
项目经理资格要求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 | ||
其他要求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 |
5、第三章 评标办法 附件A: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否决投标情况一览表
章节号 | 条款名称 | 否决投标条件 |
第三章 | 技术方案评审 | A-1投标人的技术方案综合性评审不合格,由评标委员会作否决投标处理。技术方案采用暗标评审时,其形式应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3.7.5项(3)技术部分的要求,否则由评标委员会作否决投标处理。 |
资格评审 | A-2投标人的资质条件、营业执照及安全生产条件须满足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4.1项的要求,否则由评标委员会作否决投标处理。 | |
A-3投标人的财务须满足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4.1项的要求,否则由评标委员会作否决投标处理。 | ||
A-4投标人的业绩须满足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4.1项的要求,否则由评标委员会作否决投标处理。 | ||
A-5投标人的投标截止日投标资格情况须满足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4.1项的要求,否则由评标委员会作否决投标处理。 | ||
A-6投标人的项目经理资格须满足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4.1项的要求,否则由评标委员会作否决投标处理。 | ||
A-7投标人的其他要求须满足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4.1项的要求,否则由评标委员会作否决投标处理。 | ||
形式评审 | A-8投标人名称必须与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一致,依法变更名称的应提交相应证明材料,否则由评标委员会作否决投标处理。 | |
A-9投标文件格式(不含投标函部分)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7款的要求,否则由评标委员会作否决投标处理。 编制投标文件时不得对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的相应要素作实质性修改,否则视为重大偏差,由评标委员会作否决投标处理。 | ||
A-10第八章 投标文件格式(不含投标函部分)要求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名(或盖章)的须齐全,要求签名的,签名采用手写签名或签章或加盖CA数字证书均可,否则由评标委员会作否决投标处理。 第八章 投标文件格式(不含投标函部分)要求加盖单位法人章的,应使用 CA 数字证书加盖投标人的单位电子印章,否则由评标委员会作否决投标处理。 | ||
A-11投标人法定代表人的委托代理人有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和投标人为其缴纳的养老保险证明材料。否则由评标委员会作否决投标处理。 | ||
响应性评审 | A-12投标内容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3.1项规定,否则由评标委员会作否决投标处理。 | |
A-13投标人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3.4款规定递交投标保证金,并作为其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否则由评标委员会作否决投标处理。 | ||
A-14符合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规定,投标文件不应附有招标人不能接受的条件。否则由评标委员会作否决投标处理。(由投标人承诺,承诺书格式详见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 | ||
A-15符合第七章“技术标准和要求”规定。否则由评标委员会作否决投标处理(如有)。(由投标人承诺,承诺书格式详见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 | ||
A-16投标人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其投标文件由评标委员会作否决投标处理: 1.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的; 2.本次投标有串通投标、弄虚作假等违反招投标相关法律、法规的行为的; 3.拒绝按评标委员会要求澄清、说明或补正的。 | ||
投标函部分及经济部分评审 | A-17投标函部分的格式要求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名(或盖章)的须齐全,要求签名的,签名采用手写签名或签章或加盖CA数字证书均可,要求加盖单位法人章的,应使用 CA 数字证书加盖投标人的单位电子印章,否则由评标委员会作否决投标处理。 | |
A-18工期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3.2项规定,否则由评标委员会作否决投标处理。 | ||
A-19工程质量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3.3项规定,否则由评标委员会作否决投标处理。 | ||
A-20投标有效期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3.1项规定,否则由评标委员会作否决投标处理。 | ||
A-21投标函中的总报价与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总报价不一致,或工程量清单总报价与依据单价、工程数量、分部分项工程合价计算出的结果不一致,由评标委员会作否决投标处理。 | ||
A-22 投标函中的总报价不得高于招标人公布的投标总报价最高限价的90%,否则由评标委员会作否决投标处理。 | ||
A-23投标总报价低于最高限价85%的,投标人应在编制投标文件时,在投标函部分中递交低价风险担保提交承诺书。承诺书格式详见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否则由评标委员会作否决投标处理。 | ||
A-24投标函中的安全文明施工费金额或已标价工程量清单中安全文明施工费的汇总金额未按照招标人给出的暂定金额填报的,由评标委员会作否决投标处理。暂列金额、暂估价等暂定金额未按照招标人给出的暂定金额填报的,由评标委员会作否决投标处理。 | ||
A-25只能有一个有效报价。在招标文件没有规定的情况下,不得提交选择性报价,否则由评标委员会作否决投标处理。 | ||
A-26投标人必须按招标工程量清单填报价格。项目编码、项目名称、项目特征、计量单位、工程量必须与招标工程量清单一致。否则交由评标委员会作否决投标处理。 | ||
A-27投标人的每项清单综合单价报价不得超过每项清单综合单价最高限价,否则由评标委员会作否决投标处理。 | ||
A-28投标报价有算术错误的,按照第三章“评标办法”第3.2.3项规定执行,否则由评标委员会作否决投标处理。 | ||
其他 | 无 |
更改为
章节号 | 条款名称 | 否决投标条件 |
第三章 | 技术方案评审 | A-1投标人的技术方案综合性评审不合格,由评标委员会作否决投标处理。技术方案采用暗标评审时,其形式应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3.7.5项(3)技术部分的要求,否则由评标委员会作否决投标处理。 |
资格评审 | A-2投标人的资质条件、营业执照及安全生产条件须满足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4.1项的要求,否则由评标委员会作否决投标处理。 | |
A-3投标人的业绩须满足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4.1项的要求,否则由评标委员会作否决投标处理。 | ||
A-4投标人的投标截止日投标资格情况须满足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4.1项的要求,否则由评标委员会作否决投标处理。 | ||
A-5投标人的项目经理资格须满足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4.1项的要求,否则由评标委员会作否决投标处理。 | ||
A-6投标人的其他要求须满足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4.1项的要求,否则由评标委员会作否决投标处理。 | ||
形式评审 | A-7投标人名称必须与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一致,依法变更名称的应提交相应证明材料,否则由评标委员会作否决投标处理。 | |
A-8投标文件格式(不含投标函部分)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7款的要求,否则由评标委员会作否决投标处理。 编制投标文件时不得对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的相应要素作实质性修改,否则视为重大偏差,由评标委员会作否决投标处理。 | ||
A-9第八章 投标文件格式(不含投标函部分)要求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名(或盖章)的须齐全,要求签名的,签名采用手写签名或签章或加盖CA数字证书均可,否则由评标委员会作否决投标处理。 第八章 投标文件格式(不含投标函部分)要求加盖单位法人章的,应使用 CA 数字证书加盖投标人的单位电子印章,否则由评标委员会作否决投标处理。 | ||
A-10投标人法定代表人的委托代理人有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和投标人为其缴纳的养老保险证明材料。否则由评标委员会作否决投标处理。 | ||
响应性评审 | A-11投标内容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3.1项规定,否则由评标委员会作否决投标处理。 | |
A-12投标人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3.4款规定递交投标保证金,并作为其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否则由评标委员会作否决投标处理。 | ||
A-13符合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规定,投标文件不应附有招标人不能接受的条件。否则由评标委员会作否决投标处理。(由投标人承诺,承诺书格式详见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 | ||
A-14符合第七章“技术标准和要求”规定。否则由评标委员会作否决投标处理(如有)。(由投标人承诺,承诺书格式详见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 | ||
A-15投标人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其投标文件由评标委员会作否决投标处理: 1.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的; 2.本次投标有串通投标、弄虚作假等违反招投标相关法律、法规的行为的; 3.拒绝按评标委员会要求澄清、说明或补正的。 | ||
投标函部分及经济部分评审 | A-16投标函部分的格式要求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名(或盖章)的须齐全,要求签名的,签名采用手写签名或签章或加盖CA数字证书均可,要求加盖单位法人章的,应使用 CA 数字证书加盖投标人的单位电子印章,否则由评标委员会作否决投标处理。 | |
A-17工期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3.2项规定,否则由评标委员会作否决投标处理。 | ||
A-18工程质量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3.3项规定,否则由评标委员会作否决投标处理。 | ||
A-19投标有效期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3.1项规定,否则由评标委员会作否决投标处理。 | ||
A-20投标函中的总报价与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总报价不一致,或工程量清单总报价与依据单价、工程数量、分部分项工程合价计算出的结果不一致,由评标委员会作否决投标处理。 | ||
A-21 投标函中的总报价不得高于招标人公布的投标总报价最高限价的90%,否则由评标委员会作否决投标处理。 | ||
A-22投标总报价低于最高限价85%的,投标人应在编制投标文件时,在投标函部分中递交低价风险担保提交承诺书。承诺书格式详见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否则由评标委员会作否决投标处理。 | ||
A-23投标函中的安全文明施工费金额或已标价工程量清单中安全文明施工费的汇总金额未按照招标人给出的暂定金额填报的,由评标委员会作否决投标处理。暂列金额、暂估价等暂定金额未按照招标人给出的暂定金额填报的,由评标委员会作否决投标处理。 | ||
A-24只能有一个有效报价。在招标文件没有规定的情况下,不得提交选择性报价,否则由评标委员会作否决投标处理。 | ||
A-25投标人必须按招标工程量清单填报价格。项目编码、项目名称、项目特征、计量单位、工程量必须与招标工程量清单一致。否则交由评标委员会作否决投标处理。 | ||
A-26投标人的每项清单综合单价报价不得超过每项清单综合单价最高限价,否则由评标委员会作否决投标处理。 | ||
A-27投标报价有算术错误的,按照第三章“评标办法”第3.2.3项规定执行,否则由评标委员会作否决投标处理。 | ||
其他 | 无 |
6、第八章 投标文件格式目录
四、资格审查部分
(一)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附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的授权委托书
(二)投标人基本情况表
(三)项目管理机构
(四)近年财务状况表
(五)类似项目情况表
(六)承诺
(七)其他资料
更改为
四、资格审查部分
(一)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附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的授权委托书
(二)投标人基本情况表
(三)项目管理机构
(四)类似项目情况表
(五)承诺
(六)其他资料
7、第八章 投标文件格式 四、资格审查部分
(项目名称)
投 标 文 件
资格审查部分
投标人:(盖单位法人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名或盖章)
年月日
目 录
(一)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附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的授权委托书
(二)投标人基本情况表
(三)项目管理机构
(四)近年财务状况表
(五)类似项目情况表
(六)承诺
(七)其他资料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投标人名称:
单位性质:
地址:
成立时间:年月日
经营期限:
姓名:性别:年龄:职务:
系(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
特此证明。
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扫描件(双面)
投标人:(盖单位法人章)
年月日
注: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需按上述格式填写完整,不可缺少内容。在此基础上增加内容的不影响其有效性。
授权委托书
本人(姓名)系(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现委托(姓名)为我方代理人。代理人根据授权,以我方名义签署、澄清、说明、补正、递交、撤回、 修改(项目名称)投标文件、签订合同和处理有关事宜, 其法律后果由我方承担。
委托期限:。
代理人无转委托权。
投 标 人:(盖单位法人章)
法定代表人:(签名或盖章)
身份证号码:
委托代理人:(签名)
身份证号码:
单位电话(座机):
委托代理人电话(手机):
附:法定代表人和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扫描件(双面)
年月日
注:1、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活动并签署文件的不需要授权委托书,只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非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活动及签署文件的除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外还须提供授权委托书。
2.授权委托书需按上述格式填写完整,不可缺少内容。在此基础上增加内容的不影响其有效性。
(二)投标人基本情况表
投标人名称 | |||||||||
注册地址 | 邮政编码 | ||||||||
联系方式 | 联系人 | 电话 | |||||||
传 真 | 网址 | ||||||||
组织结构 | |||||||||
法定代表人 | 姓 名 | 技术职称 | 电 话 | ||||||
技术负责人 | 姓 名 | 技术职称 | 电 话 | ||||||
成立时间 | 员工总人数: | ||||||||
企业资质等级 | 其中 | 项目经理 |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高级职称人员 | ||||||||
注册资金 | 中级职称人员 | ||||||||
开户银行 | 初级职称人员 | ||||||||
账号 | 技工 | ||||||||
经营范围 | |||||||||
备注 |
项目管理机构组成表
职务 | 姓名 | 职称 | 执业或职业资格证明 | 备注 | ||||
证书名称 | 级别 | 证号 | 专业 | 养老保险 | ||||
项目经理 | ||||||||
项目技术负责人 | ||||||||
备注:本表仅填项目经理、项目技术负责人相关信息
项目经理及项目技术负责人简历表
姓名 | 年龄 | 学历 | ||||||
职称 | 职务 | 拟在本合同任职 | ||||||
毕业学校 | 年毕业于学校专业 | |||||||
主要工作经历 | ||||||||
时间 | 参加过的类似项目 | 担任职务 | 发包人及联系电话 | |||||
项目名称 | |
项目所在地 | |
发包人名称 | |
发包人地址 | |
发包人电话 | |
合同价格 | |
开工日期 | |
竣工日期 | |
承担的工作 | |
工程质量 | |
项目经理 | |
技术负责人 | |
总监理工程师及电话 | |
项目描述 | |
备注 |
(招标人名称):
我公司(投标人名称)参加了贵单位(项目名称)的投标,自愿作出以下承诺:
1、我公司投标截止日投标资格情况不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 (略) 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且在被执行期内;
(2)被列入《 (略) 工程建设领域招标投标信用管理暂行办法》规定的重点关注名单且记分达到12分且在记分有效期内;
(3)被列入《 (略) 工程建设领域招标投标信用管理暂行办法》规定的黑名单且在记分有效期内;
(4)被国家、 (略) (含市或任意区县)有关行政部门处以暂停投标资格行政处罚,且在处罚期限内;
(5) (略) 级有关行业主管部门暂停在渝承揽新业务且在暂停期内。
2、我公司拟派的项目经理按注册建造师的相关规定到岗履职和未被禁止参与投标。
2.1拟派的项目经理中标后在本项目任职,签订合同时拟派的项目经理必须与投标文件中的项目经理一致,并满足办理施工许可手续的相关要求。不能按承诺到岗履约的,按合同相关条款处罚并上报行政主管部门,给贵单位造成损失的,我公司依法承担违约赔偿责任。拟派的项目经理中标后不得随意更换。
2.2拟派的项目经 (略) 市级有关行业主管部门暂停在渝承揽新业务,若被暂停且参加投标的投标将被否决;已取得中标候选人资格或中标资格的, (略) 中标候选人资格或中标资格;给贵单位造成损失的,我公司依法承担违约赔偿责任。
2. (略) 拟派的项目经理到本项目到岗履职,我公司还承诺:
若我公司拟派本项目的项目经理有在其他项目任职的情形的(或有在其他项目中标或拟中标的情形的),应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14 日内,办理完成放弃在其他项目任职的手续(或办理完成放弃在其他项目中标或拟中标的手续),贵单位在合 (略) 拟派项目经理在其他项目的任职情形(或在其他项目的中标或拟中标情形)进行核查,若与我公司 (略) 未在上述时间内按照招标文件规定递交放弃在其他项目任职、中标或拟中标的相关资料,我公司自愿放弃中标资格, (略) 的投标保证金。在合同签订时,我公司确保拟派项目经理符合《建筑施工企业项目经理资质管理办法》规定的项目经理任职条件,否则我公司自愿放弃中标资格, (略) 的投标保证金。
若我公司拟派项目经理放弃在其他项目任职的将提供:①经业主或建设单位同意任职变更的文件;②负责项目监管的行业行政主管部门出具同意任职变更的证明材料。
若我公司拟派项目经理放弃在其他项目中标或拟中标的将提供:①经中标或拟中标的其他项目建设单位同意的放弃中标函。
3、我公司若中标,在签订合同之前,将按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要求组建施工项目部,配置项目管理班子,出具任命文件。任命文件应当明确施工项目部的职责、岗位设置、人员配备,并书面通知贵单位。相关岗位管理人员应持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求的岗位证书, (略) 为其缴纳的养老保险证明材料。中标后不能满足该要求的,取消我公司中标资格,给贵单位造成损失的,我公司依法承担违约赔偿责任。
4、我公司在资格审查部分中提供的相关证明材料真实有效,不存在弄虚作假情形。贵单位在合同 (略) 提供的资料进行核实,若发现弄虚作假, (略) 中标资格,并按相关法律法规报招标投标监督部门,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我公司自愿承担因此造成的相关责任并赔偿相应损失。
5、我公司不存在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第 1.4.3 项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
6、我公司的投标文件符合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第 1.3.1 项的规定。
7、我公司的投标文件符合第四章 合同条款及格式规定,投标文件中没有贵单位不能接受的条件。
8、我公司的投标文件符合第七章 技术标准和要求(如有)。
9、我公司接受招标文件中关于“不平衡报价”的相关约定。
10、我公司接受招标文件中关于“不允许负数报价”的相关要求。
投 标 人:(盖单位法人章)
法定代表人:(签名或盖章)
年月日
1. 投标保证金
[提示:以转账支票或电汇形式交纳投标保证金的提供以下资料]
(1)企业基本账户开户证明文件。
[提示:以纸质投标保函形式交纳投标保证金的提供以下资料]
(1)纸质投标保函(如有)
投标保函示范文本
(受益人名称):
我方(即“开立人”)已获得通知,本保函申请人(即“投标人”)已响应贵方于年月日就(以下简称“本工程”)发出的招标文件以及后续发布的答疑补遗文件,并拟向招标人(即“受益人”)提交投标文件(即“基础交易”)。
一、我方理解根据招标条件,投标人必须提交一份投标保函(以下简称“本保函”),以担保投标人诚信履行其在上述基础交易中承担的投标人义务。鉴此,应申请人要求,我方在此同意向贵方出具此投标保函,本保函担保金额为人民币(大写)元(¥)。
二、我方在投标人发生以下情形时承担保证担保责任:
(1)投标人在开标后至投标有效期满之前撤销投标的;
(2)投标人在收到中标通知后,不能或拒绝在中标通知书规定的时间内与贵方签订合同;
(3)投标人在与贵方签订合同前,未在规定的时间内提交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履约担保;
(4)投标人违反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本保函为不可撤销、不可转让的见索即付保函。本保函有效期自开立之日起至投标有效期届满之日后的30 日止(提示:建议30日)。投标有效期延长的,本保函有效期相应顺延,最迟不超过** 日(提示:建议按保函有效期不超过270日考虑)。
四、我方承诺,在收到受益人发来的书面索赔通知后的10个工作日(提示:建议10—15个工作日)内无条件支付,前述书面索赔通知即为付款要求之单据,且应满足以下要求:
(1)索赔通知到达的日期在本保函的有效期内;
(2)载明要求支付的金额;
(3)载明申请人违反招投标文件规定的义务内容和具体条款;
(4)声明不存在招标文件规定免除申请人或我方支付责任的情形;
(5)索赔通知应在本保函有效期内到达的地址是:。
受益人发出的书面索赔通知应由其为鉴明受益人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名并加盖公章。
五、本保函项下的权利不得转让,不得设定担保。贵方未经我方书面同意转让本保函或其项下任何权利,对我方不发生法律效力。
六、本保函项下的基础交易不成立、不生效、无效、被撤销、被解除,不影响本保函的独立有效。
七、受益人应在本保函到期后的七个工作日内将本保函正本退回我方注销,但是不论受益人是否按此要求将本保函正本退回我方,我方在本保函项下的义务和责任均在保函有效期到期后自动消灭。
八、本保函的开具是我方真实意思表示,符合法律法规规定,我方同意遵守本保函约定并无条件承担担保责任。本保函与其他规定或条款不一致时,以本保函约定为准。
九、本保函适用的法律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争议裁判管辖地为中华人民共和国。
十、本保函自我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名并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
十一、本 (略) 辖区范围内的核验地点:;核验方式:。
开 立 人: (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名)
地 址:
邮政编码:
电 话:
传 真:
开立时间: 年 月 日
2. 中小微企业声明函(示范格式)
中小微企业声明函
项目名称:
致:(招标人名称)
本企业郑重声明:
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及财政部联合印发的《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划分标准,本企业为行业(行业类别)的中小微企业。
企业基本情况表
行业类别 | 营业收入(万元) | 从业人员(人) | 资产总额(万元) |
注:1.行业类别由招标人在招标文件中明确。
2.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以投标截止日上一年度(年)向统计部门上报的统计数据为准,若未向统计部门上报数据,则以投标截止日上一年度(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出具的合法有效的财务审计报告数据为准。上报统计部门数据证明材料或财务审计报告附后。
本企业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投标人:(盖单位法人章)
法定代表人:(签名或盖章)
年 月 日
3.
……
更改为
(项目名称)
投 标 文 件
资格审查部分
投标人:(盖单位法人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名或盖章)
年月日
目 录
(一)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附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的授权委托书
(二)投标人基本情况表
(三)项目管理机构
(四)类似项目情况表
(五)承诺
(六)其他资料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投标人名称:
单位性质:
地址:
成立时间:年月日
经营期限:
姓名:性别:年龄:职务:
系(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
特此证明。
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扫描件(双面)
投标人:(盖单位法人章)
年月日
注: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需按上述格式填写完整,不可缺少内容。在此基础上增加内容的不影响其有效性。
授权委托书
本人(姓名)系(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现委托(姓名)为我方代理人。代理人根据授权,以我方名义签署、澄清、说明、补正、递交、撤回、 修改(项目名称)投标文件、签订合同和处理有关事宜, 其法律后果由我方承担。
委托期限:。
代理人无转委托权。
投 标 人:(盖单位法人章)
法定代表人:(签名或盖章)
身份证号码:
委托代理人:(签名)
身份证号码:
单位电话(座机):
委托代理人电话(手机):
附:法定代表人和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扫描件(双面)
年月日
注:1、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活动并签署文件的不需要授权委托书,只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非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活动及签署文件的除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外还须提供授权委托书。
2.授权委托书需按上述格式填写完整,不可缺少内容。在此基础上增加内容的不影响其有效性。
(二)投标人基本情况表
投标人名称 | |||||||||
注册地址 | 邮政编码 | ||||||||
联系方式 | 联系人 | 电话 | |||||||
传 真 | 网址 | ||||||||
组织结构 | |||||||||
法定代表人 | 姓 名 | 技术职称 | 电 话 | ||||||
技术负责人 | 姓 名 | 技术职称 | 电 话 | ||||||
成立时间 | 员工总人数: | ||||||||
企业资质等级 | 其中 | 项目经理 |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高级职称人员 | ||||||||
注册资金 | 中级职称人员 | ||||||||
开户银行 | 初级职称人员 | ||||||||
账号 | 技工 | ||||||||
经营范围 | |||||||||
备注 |
项目管理机构组成表
职务 | 姓名 | 职称 | 执业或职业资格证明 | 备注 | ||||
证书名称 | 级别 | 证号 | 专业 | 养老保险 | ||||
项目经理 | ||||||||
项目技术负责人 | ||||||||
备注:本表仅填项目经理、项目技术负责人相关信息
项目经理及项目技术负责人简历表
姓名 | 年龄 | 学历 | ||||||
职称 | 职务 | 拟在本合同任职 | ||||||
毕业学校 | 年毕业于学校专业 | |||||||
主要工作经历 | ||||||||
时间 | 参加过的类似项目 | 担任职务 | 发包人及联系电话 | |||||
(四)类似项目情况表
项目名称 | |
项目所在地 | |
发包人名称 | |
发包人地址 | |
发包人电话 | |
合同价格 | |
开工日期 | |
竣工日期 | |
承担的工作 | |
工程质量 | |
项目经理 | |
技术负责人 | |
总监理工程师及电话 | |
项目描述 | |
备注 |
(招标人名称):
我公司(投标人名称)参加了贵单位(项目名称)的投标,自愿作出以下承诺:
1、我公司投标截止日投标资格情况不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 (略) 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且在被执行期内;
(2)被列入《 (略) 工程建设领域招标投标信用管理暂行办法》规定的重点关注名单且记分达到12分且在记分有效期内;
(3)被列入《 (略) 工程建设领域招标投标信用管理暂行办法》规定的黑名单且在记分有效期内;
(4)被国家、 (略) (含市或任意区县)有关行政部门处以暂停投标资格行政处罚,且在处罚期限内;
(5) (略) 级有关行业主管部门暂停在渝承揽新业务且在暂停期内。
2、我公司拟派的项目经理按注册建造师的相关规定到岗履职和未被禁止参与投标。
2.1拟派的项目经理中标后在本项目任职,签订合同时拟派的项目经理必须与投标文件中的项目经理一致,并满足办理施工许可手续的相关要求。不能按承诺到岗履约的,按合同相关条款处罚并上报行政主管部门,给贵单位造成损失的,我公司依法承担违约赔偿责任。拟派的项目经理中标后不得随意更换。
2.2拟派的项目经 (略) 市级有关行业主管部门暂停在渝承揽新业务,若被暂停且参加投标的投标将被否决;已取得中标候选人资格或中标资格的, (略) 中标候选人资格或中标资格;给贵单位造成损失的,我公司依法承担违约赔偿责任。
2. (略) 拟派的项目经理到本项目到岗履职,我公司还承诺:
若我公司拟派本项目的项目经理有在其他项目任职的情形的(或有在其他项目中标或拟中标的情形的),应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14 日内,办理完成放弃在其他项目任职的手续(或办理完成放弃在其他项目中标或拟中标的手续),贵单位在合 (略) 拟派项目经理在其他项目的任职情形(或在其他项目的中标或拟中标情形)进行核查,若与我公司 (略) 未在上述时间内按照招标文件规定递交放弃在其他项目任职、中标或拟中标的相关资料,我公司自愿放弃中标资格, (略) 的投标保证金。在合同签订时,我公司确保拟派项目经理符合《建筑施工企业项目经理资质管理办法》规定的项目经理任职条件,否则我公司自愿放弃中标资格, (略) 的投标保证金。
若我公司拟派项目经理放弃在其他项目任职的将提供:①经业主或建设单位同意任职变更的文件;②负责项目监管的行业行政主管部门出具同意任职变更的证明材料。
若我公司拟派项目经理放弃在其他项目中标或拟中标的将提供:①经中标或拟中标的其他项目建设单位同意的放弃中标函。
3、我公司若中标,在签订合同之前,将按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要求组建施工项目部,配置项目管理班子,出具任命文件。任命文件应当明确施工项目部的职责、岗位设置、人员配备,并书面通知贵单位。相关岗位管理人员应持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求的岗位证书, (略) 为其缴纳的养老保险证明材料。中标后不能满足该要求的,取消我公司中标资格,给贵单位造成损失的,我公司依法承担违约赔偿责任。
4、我公司在资格审查部分中提供的相关证明材料真实有效,不存在弄虚作假情形。贵单位在合同 (略) 提供的资料进行核实,若发现弄虚作假, (略) 中标资格,并按相关法律法规报招标投标监督部门,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我公司自愿承担因此造成的相关责任并赔偿相应损失。
5、我公司不存在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第 1.4.3 项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
6、我公司的投标文件符合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第 1.3.1 项的规定。
7、我公司的投标文件符合第四章 合同条款及格式规定,投标文件中没有贵单位不能接受的条件。
8、我公司的投标文件符合第七章 技术标准和要求(如有)。
9、我公司接受招标文件中关于“不平衡报价”的相关约定。
10、我公司接受招标文件中关于“不允许负数报价”的相关要求。
投 标 人:(盖单位法人章)
法定代表人:(签名或盖章)
年月日
1. 投标保证金
[提示:以转账支票或电汇形式交纳投标保证金的提供以下资料]
(1)企业基本账户开户证明文件。
[提示:以纸质投标保函形式交纳投标保证金的提供以下资料]
(1)纸质投标保函(如有)
投标保函示范文本
(受益人名称):
我方(即“开立人”)已获得通知,本保函申请人(即“投标人”)已响应贵方于年月日就(以下简称“本工程”)发出的招标文件以及后续发布的答疑补遗文件,并拟向招标人(即“受益人”)提交投标文件(即“基础交易”)。
一、我方理解根据招标条件,投标人必须提交一份投标保函(以下简称“本保函”),以担保投标人诚信履行其在上述基础交易中承担的投标人义务。鉴此,应申请人要求,我方在此同意向贵方出具此投标保函,本保函担保金额为人民币(大写)元(¥)。
二、我方在投标人发生以下情形时承担保证担保责任:
(1)投标人在开标后至投标有效期满之前撤销投标的;
(2)投标人在收到中标通知后,不能或拒绝在中标通知书规定的时间内与贵方签订合同;
(3)投标人在与贵方签订合同前,未在规定的时间内提交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履约担保;
(4)投标人违反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本保函为不可撤销、不可转让的见索即付保函。本保函有效期自开立之日起至投标有效期届满之日后的30 日止(提示:建议30日)。投标有效期延长的,本保函有效期相应顺延,最迟不超过** 日(提示:建议按保函有效期不超过270日考虑)。
四、我方承诺,在收到受益人发来的书面索赔通知后的10个工作日(提示:建议10—15个工作日)内无条件支付,前述书面索赔通知即为付款要求之单据,且应满足以下要求:
(1)索赔通知到达的日期在本保函的有效期内;
(2)载明要求支付的金额;
(3)载明申请人违反招投标文件规定的义务内容和具体条款;
(4)声明不存在招标文件规定免除申请人或我方支付责任的情形;
(5)索赔通知应在本保函有效期内到达的地址是:。
受益人发出的书面索赔通知应由其为鉴明受益人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名并加盖公章。
五、本保函项下的权利不得转让,不得设定担保。贵方未经我方书面同意转让本保函或其项下任何权利,对我方不发生法律效力。
六、本保函项下的基础交易不成立、不生效、无效、被撤销、被解除,不影响本保函的独立有效。
七、受益人应在本保函到期后的七个工作日内将本保函正本退回我方注销,但是不论受益人是否按此要求将本保函正本退回我方,我方在本保函项下的义务和责任均在保函有效期到期后自动消灭。
八、本保函的开具是我方真实意思表示,符合法律法规规定,我方同意遵守本保函约定并无条件承担担保责任。本保函与其他规定或条款不一致时,以本保函约定为准。
九、本保函适用的法律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争议裁判管辖地为中华人民共和国。
十、本保函自我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名并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
十一、本 (略) 辖区范围内的核验地点:;核验方式:。
开 立 人: (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名)
地 址:
邮政编码:
电 话:
传 真:
开立时间: 年 月 日
2. 中小微企业声明函(示范格式)
中小微企业声明函
项目名称:
致:(招标人名称)
本企业郑重声明:
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及财政部联合印发的《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划分标准,本企业为行业(行业类别)的中小微企业。
企业基本情况表
行业类别 | 营业收入(万元) | 从业人员(人) | 资产总额(万元) |
注:1.行业类别由招标人在招标文件中明确。
2.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以投标截止日上一年度(年)向统计部门上报的统计数据为准,若未向统计部门上报数据,则以投标截止日上一年度(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出具的合法有效的财务审计报告数据为准。上报统计部门数据证明材料或财务审计报告附后。
本企业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投标人:(盖单位法人章)
法定代表人:(签名或盖章)
年 月 日
3.
……
8、本项目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更改为2022年 11 月 21 日 9 时 30 分。
请各投标人 (略) 公共资源交易网(万州区)(http://**)网上下载,不管下载与否都视为投标人全部知晓。
特此通知!
招标人: (略) 万州区环境卫生管理中心
招标代理机构:晨越建设项目 (略)
2022年 11 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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