滁州市城市更新示范区(南部片区、北部片区)-老旧小区改造门禁和监控等智能化项目的答疑、澄清及启动招标公告

内容
 
发送至邮箱

滁州市城市更新示范区(南部片区、北部片区)-老旧小区改造门禁和监控等智能化项目的答疑、澄清及启动招标公告

公告公示信息

(略) 更新示范区(南部片区、北部片区)-老旧小区改造门禁和监控等智能化项目答疑、澄清及启动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

各潜在投标人:

(略) 城市更新示范区(南部片区、北部片区)-老旧小区改造门禁和监控等智能化项目招标文件答疑如下:

问题1、招标文件,投标人资质要求不合理、不合法?

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二级资质承包范围:可承担单项合同额*元以下的电子工业制造设备安装工程和电子工业环境工程、单项合同额*元以下的电子系统工程和建筑智能化工程施工。

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级资质承包范围:可承担单项建安合同额不超过企业注册资本金5倍的下列房屋建筑工程的施工:14 层及以下、单体跨度 24米及以下的房屋建筑工程、高度70米及以下的构筑物、建筑面积*平方米及以下的住宅小区或建筑群体。

本项目主要为门禁和监控等智能化项目招标,招标范围包括:竹锦佳园、馨宇家园、紫薇东村、阳光园改造老旧小区监控、单元门门禁系统、车行口智能停车系统、人脸识别智能门禁系统、智慧文体设施改造,造价约*元。

针对上述招标范围要求,投标人具有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即可以完成本项目的实施,招标文件资格条件却要求投标人同时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级及以上和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明显不合理、不合法。

(略) 第 613 号令《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三十二条招标人不得以不合理的条件限制、排斥潜在投标人或者投标人”。

诉求:为了让更多 (略) 公平参与本项目,建议将投标人资质要求修改为:“投标人具备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

企业资质要求现调整为:投标人具备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

问题2、招标文件,“第四章 评标办法”中,信用得分(5 分)要求不合理、不合法。

事实依据:据了解,此处的信用分评分要求主要是针对滁州当地的注册成立企业才能具备得分条件,而其他区域外的优秀智能化施工单位多数无法满足此条评分要求,存在着扣分情况。

此要求是变相要求投标人必须组成联合体投标,才能参与竞争。明显不合理、不合法。 (略) 第613号令《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三十二条招标人不得以不合理的条件限制、排斥潜在投标人或者投标人”和《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87号)“第二十五条:招标文件、资格预审文件的内容不得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标准、政府采购政策,或者违反公开透明、公平竞争、公正和诚实信用原则”。

诉求:为保证各投标人能公平公正的参与本项目,建议删除信用得分要求,将评分增加到技术标中。

信用分现予以删除

问题3、招标清单中,要求提供大量厂家产品证明材料,要求不合理、不合法。

事实依据:经初步询价了解对应系统品牌的材料已被报备,无法为其他投标人提供投标资料和投标报价,严重损害了其他投标人公平公正参与本项目投标的权利,已造成实质上的控标。 (略) 第 613 号令《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三十二条:招标人不得以不合理的条件限制、排斥潜在投标人或者投标人。招标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属于以不合理条件限制、排斥潜在投标人或者投标人:(五)限定或者指定特定的专利、商标、品牌、原产地或者供应商;(七)以其他不合理条件限制、排斥潜在投标人或者投标人。

诉求:建议删除招标清单中的项目特征描述中要求提供的检测报告、官网 (略) 链接、软件著作权证书等全部产品证明资料。

招标清单中的项目特征描述中要求提供的检测报告、官网 (略) 链接、软件著作权证书等全部产品证明资料在进场前提供招标人审查。开标现场无需提供。进场前若不能提供的或不符合要求的,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并可确定第二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以此类推。若名中标候选人都未能提供,招标人将依法重新组织招标。

澄清一、本项目评标办法现予以修改,具体见澄清版招标文件。

澄清二、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澄清三、本项目开标时间、投标保证金递交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修改为:2022年11月22日08点00分,解密时间为2022年11月22日08时00分至2022年11月22日09时00分。

注:答疑澄清视同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请各潜在投标人及时查看下载,以最后发布的招标答疑澄清文件中的模板制作本项目最新投标文件。给各潜在投标人带来不便,敬请谅解!如因投标人不及时查看,造成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招标人名称: (略) 重点工程建设管理处

地址: (略) (略) 81号建设大厦4楼

联系人:张学茜

联系方式:0550-*

代理机构名称: (略) 城投 (略)

地址: (略) 龙蟠大道109号房产商务大厦6楼

联系人:关勤勤

联系方式:*

日期:2022年11月7日

办理流程公开
  • 提交申请
    (略) 重点工程建设管理处
    业务提交
    2022/11/07 11:45:23
    0天3小时49分42秒
  • 服务系统
    通过
    2022/11/07 11:52:03
    0天0小时7分40秒

0天3小时49分42秒

0天0小时7分40秒

公告公示信息

(略) 更新示范区(南部片区、北部片区)-老旧小区改造门禁和监控等智能化项目答疑、澄清及启动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

各潜在投标人:

(略) 城市更新示范区(南部片区、北部片区)-老旧小区改造门禁和监控等智能化项目招标文件答疑如下:

问题1、招标文件,投标人资质要求不合理、不合法?

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二级资质承包范围:可承担单项合同额*元以下的电子工业制造设备安装工程和电子工业环境工程、单项合同额*元以下的电子系统工程和建筑智能化工程施工。

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级资质承包范围:可承担单项建安合同额不超过企业注册资本金5倍的下列房屋建筑工程的施工:14 层及以下、单体跨度 24米及以下的房屋建筑工程、高度70米及以下的构筑物、建筑面积*平方米及以下的住宅小区或建筑群体。

本项目主要为门禁和监控等智能化项目招标,招标范围包括:竹锦佳园、馨宇家园、紫薇东村、阳光园改造老旧小区监控、单元门门禁系统、车行口智能停车系统、人脸识别智能门禁系统、智慧文体设施改造,造价约*元。

针对上述招标范围要求,投标人具有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即可以完成本项目的实施,招标文件资格条件却要求投标人同时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级及以上和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明显不合理、不合法。

(略) 第 613 号令《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三十二条招标人不得以不合理的条件限制、排斥潜在投标人或者投标人”。

诉求:为了让更多 (略) 公平参与本项目,建议将投标人资质要求修改为:“投标人具备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

企业资质要求现调整为:投标人具备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

问题2、招标文件,“第四章 评标办法”中,信用得分(5 分)要求不合理、不合法。

事实依据:据了解,此处的信用分评分要求主要是针对滁州当地的注册成立企业才能具备得分条件,而其他区域外的优秀智能化施工单位多数无法满足此条评分要求,存在着扣分情况。

此要求是变相要求投标人必须组成联合体投标,才能参与竞争。明显不合理、不合法。 (略) 第613号令《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三十二条招标人不得以不合理的条件限制、排斥潜在投标人或者投标人”和《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87号)“第二十五条:招标文件、资格预审文件的内容不得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标准、政府采购政策,或者违反公开透明、公平竞争、公正和诚实信用原则”。

诉求:为保证各投标人能公平公正的参与本项目,建议删除信用得分要求,将评分增加到技术标中。

信用分现予以删除

问题3、招标清单中,要求提供大量厂家产品证明材料,要求不合理、不合法。

事实依据:经初步询价了解对应系统品牌的材料已被报备,无法为其他投标人提供投标资料和投标报价,严重损害了其他投标人公平公正参与本项目投标的权利,已造成实质上的控标。 (略) 第 613 号令《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三十二条:招标人不得以不合理的条件限制、排斥潜在投标人或者投标人。招标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属于以不合理条件限制、排斥潜在投标人或者投标人:(五)限定或者指定特定的专利、商标、品牌、原产地或者供应商;(七)以其他不合理条件限制、排斥潜在投标人或者投标人。

诉求:建议删除招标清单中的项目特征描述中要求提供的检测报告、官网 (略) 链接、软件著作权证书等全部产品证明资料。

招标清单中的项目特征描述中要求提供的检测报告、官网 (略) 链接、软件著作权证书等全部产品证明资料在进场前提供招标人审查。开标现场无需提供。进场前若不能提供的或不符合要求的,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并可确定第二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以此类推。若名中标候选人都未能提供,招标人将依法重新组织招标。

澄清一、本项目评标办法现予以修改,具体见澄清版招标文件。

澄清二、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澄清三、本项目开标时间、投标保证金递交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修改为:2022年11月22日08点00分,解密时间为2022年11月22日08时00分至2022年11月22日09时00分。

注:答疑澄清视同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请各潜在投标人及时查看下载,以最后发布的招标答疑澄清文件中的模板制作本项目最新投标文件。给各潜在投标人带来不便,敬请谅解!如因投标人不及时查看,造成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招标人名称: (略) 重点工程建设管理处

地址: (略) (略) 81号建设大厦4楼

联系人:张学茜

联系方式:0550-*

代理机构名称: (略) 城投 (略)

地址: (略) 龙蟠大道109号房产商务大厦6楼

联系人:关勤勤

联系方式:*

日期:2022年11月7日

办理流程公开
  • 提交申请
    (略) 重点工程建设管理处
    业务提交
    2022/11/07 11:45:23
    0天3小时49分42秒
  • 服务系统
    通过
    2022/11/07 11:52:03
    0天0小时7分40秒

0天3小时49分42秒

0天0小时7分40秒

    
查看详情》
相关推荐
 

招投标大数据

查看详情

收藏

首页

最近搜索

热门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