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部某单位2023年度副食品采购项目更正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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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部某单位2023年度副食品采购项目更正公告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某单位2023年度副食品采购项目
品目

货物/农林牧渔业产品/农产品/农作物副产品/其他农作物副产品

采购单位某部
行政区域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告时间2022年11月07日17:44
首次公告日期2022年10月10日更正日期2022年11月07日
更正事项采购文件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苏工
项目联系电话*
采购单位某部
采购单位地址广西崇左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刘先生、*
代理机构名称 (略)
代理机构地址广西壮族 (略) 青 (略) 33号北部湾港务大厦1608室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苏工、*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2022-JLNAYT-F1004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某单位2023年度副食品采购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2年10月10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

某单位2023年度副食品采购项目澄清变更公告

一、项目名称:某单位2023年度副食品采购项目

二、项目编号:2022-JLNAYT-F1004

三、修改内容:我司负责采购的某单位2023年度副食品采购项目(项目编号:2022-JLNAYT-F1004),为了更好体现投标竞争性,现对招标文件第三部分“投标人须知”中的评审标准中的“生产经营场地”、“配送能力”进行澄清变更,具体如下:

1、原“生产经营场地”中“1.根据投标人所属生产、分拣中心、仓储、销售和办公等固定场所面积总和评分(种养殖基地不纳入计算范围)。排名第一的得标准分,其余依次递减1分,不倒扣分。(提供产权证明或有效租赁合同复印件,产权所有人、承租人必须是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股东。评审现场核查原件)”。澄清变更为“1.根据投标人所属生产、分拣中心、仓储、销售和办公等固定场所面积总和评分(种养殖基地不纳入计算范围)。排名第一的得标准分,其余依次递减1分,不倒扣分。(提供产权证明或有效租赁合同复印件,产权所有人、承租人必须是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股东或者与投标人名称一致。评审现场核查原件)”

2、原“生产经营场地”中“2.根据投标人投入使用的自有或租赁冷藏(冻)库容积评分。排名第一的得标准分,其余依次递减1分,不倒扣分。(提供产权证明或有效租赁合同复印件,产权所有人、承租人必须是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股东。评审现场核查原件)”。澄清变更为“2.根据投标人投入使用的自有或租赁冷藏(冻)库容积评分。排名第一的得标准分,其余依次递减1分,不倒扣分。(提供产权证明或有效租赁合同复印件,产权所有人、承租人必须是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股东或者与投标人名称一致。评审现场核查原件)”

3、原“配送能力”中“1.根据投标人投入使用的自有或租赁的荷载2吨以上厢式货车情况评分。8台(含)以上,且至少包含4台冷藏车的得标准分;5(含)至7台(含),且至少包含3台冷藏车的得3分;5台(不含)以下,且至少包含2台冷藏车的,得2分;无冷藏车不得分。必须同时满足厢式货车和冷藏车数量要求,才能获得相应档次分数。(1.自有车辆必须提供与投标人名字一致的车辆行驶证复印件,原件在现地复核时重点审查。租赁车辆必须提供有效的租赁合同复印件且承租人必须是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股东,原件在评标时由专家现场核查,没有原件不得分。2.每标包车辆不能复用,否则只记取预算最高的标包,其他标包去掉重复车辆后再记取。)”。澄清变更为“1.根据投标人投入使用的自有或租赁的荷载2吨以上厢式货车情况评分。8台(含)以上,且至少包含4台冷藏车的得标准分;5(含)至7台(含),且至少包含3台冷藏车的得3分;5台(不含)以下,且至少包含2台冷藏车的,得2分;无冷藏车不得分。必须同时满足厢式货车和冷藏车数量要求,才能获得相应档次分数。(1.自有车辆必须提供与投标人名字一致的车辆行驶证复印件,原件在现地复核时重点审查。租赁车辆必须提供有效的租赁合同复印件且承租人必须是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股东或者与投标人名称一致,原件在评标时由专家现场核查,没有原件不得分。2.每标包车辆不能复用,否则只记取预算最高的标包,其他标包去掉重复车辆后再记取。)”

其他内容不变,特此公告!

采购代理单位联系人:苏工

电话:*

招标代理机构: (略)

2022年11月7日

更正日期:2022年11月07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某部     

地址:广西崇左        

联系方式:刘先生、*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略)             

地 址:广西壮族 (略) 青 (略) 33号北部湾港务大厦1608室            

联系方式:苏工、*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苏工

电 话:  *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某单位2023年度副食品采购项目
品目

货物/农林牧渔业产品/农产品/农作物副产品/其他农作物副产品

采购单位某部
行政区域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告时间2022年11月07日17:44
首次公告日期2022年10月10日更正日期2022年11月07日
更正事项采购文件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苏工
项目联系电话*
采购单位某部
采购单位地址广西崇左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刘先生、*
代理机构名称 (略)
代理机构地址广西壮族 (略) 青 (略) 33号北部湾港务大厦1608室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苏工、*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2022-JLNAYT-F1004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某单位2023年度副食品采购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2年10月10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

某单位2023年度副食品采购项目澄清变更公告

一、项目名称:某单位2023年度副食品采购项目

二、项目编号:2022-JLNAYT-F1004

三、修改内容:我司负责采购的某单位2023年度副食品采购项目(项目编号:2022-JLNAYT-F1004),为了更好体现投标竞争性,现对招标文件第三部分“投标人须知”中的评审标准中的“生产经营场地”、“配送能力”进行澄清变更,具体如下:

1、原“生产经营场地”中“1.根据投标人所属生产、分拣中心、仓储、销售和办公等固定场所面积总和评分(种养殖基地不纳入计算范围)。排名第一的得标准分,其余依次递减1分,不倒扣分。(提供产权证明或有效租赁合同复印件,产权所有人、承租人必须是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股东。评审现场核查原件)”。澄清变更为“1.根据投标人所属生产、分拣中心、仓储、销售和办公等固定场所面积总和评分(种养殖基地不纳入计算范围)。排名第一的得标准分,其余依次递减1分,不倒扣分。(提供产权证明或有效租赁合同复印件,产权所有人、承租人必须是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股东或者与投标人名称一致。评审现场核查原件)”

2、原“生产经营场地”中“2.根据投标人投入使用的自有或租赁冷藏(冻)库容积评分。排名第一的得标准分,其余依次递减1分,不倒扣分。(提供产权证明或有效租赁合同复印件,产权所有人、承租人必须是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股东。评审现场核查原件)”。澄清变更为“2.根据投标人投入使用的自有或租赁冷藏(冻)库容积评分。排名第一的得标准分,其余依次递减1分,不倒扣分。(提供产权证明或有效租赁合同复印件,产权所有人、承租人必须是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股东或者与投标人名称一致。评审现场核查原件)”

3、原“配送能力”中“1.根据投标人投入使用的自有或租赁的荷载2吨以上厢式货车情况评分。8台(含)以上,且至少包含4台冷藏车的得标准分;5(含)至7台(含),且至少包含3台冷藏车的得3分;5台(不含)以下,且至少包含2台冷藏车的,得2分;无冷藏车不得分。必须同时满足厢式货车和冷藏车数量要求,才能获得相应档次分数。(1.自有车辆必须提供与投标人名字一致的车辆行驶证复印件,原件在现地复核时重点审查。租赁车辆必须提供有效的租赁合同复印件且承租人必须是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股东,原件在评标时由专家现场核查,没有原件不得分。2.每标包车辆不能复用,否则只记取预算最高的标包,其他标包去掉重复车辆后再记取。)”。澄清变更为“1.根据投标人投入使用的自有或租赁的荷载2吨以上厢式货车情况评分。8台(含)以上,且至少包含4台冷藏车的得标准分;5(含)至7台(含),且至少包含3台冷藏车的得3分;5台(不含)以下,且至少包含2台冷藏车的,得2分;无冷藏车不得分。必须同时满足厢式货车和冷藏车数量要求,才能获得相应档次分数。(1.自有车辆必须提供与投标人名字一致的车辆行驶证复印件,原件在现地复核时重点审查。租赁车辆必须提供有效的租赁合同复印件且承租人必须是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股东或者与投标人名称一致,原件在评标时由专家现场核查,没有原件不得分。2.每标包车辆不能复用,否则只记取预算最高的标包,其他标包去掉重复车辆后再记取。)”

其他内容不变,特此公告!

采购代理单位联系人:苏工

电话:*

招标代理机构: (略)

2022年11月7日

更正日期:2022年11月07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某部     

地址:广西崇左        

联系方式:刘先生、*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略)             

地 址:广西壮族 (略) 青 (略) 33号北部湾港务大厦1608室            

联系方式:苏工、*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苏工

电 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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