详情见附件(注:以下内容为附件图片识别,个别文字可能不准确,请以附件为准)图书馆磁条式自助借还书机采购项目更正公告
招标编号:*-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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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项目技术参数及评分标准有修改,具体详见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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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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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 标 人: 南京中医药 (略)
地 址: (略) 中 (略) 路6号
联 系 人: 刘老师
电 话: 0523-*
电 子 邮 件: /
招 标 代 理 机 构: 江苏诚信 (略)
地 址: (略) 海 (略) 街道北马社区居民委员会6楼
联 系 人: 殷工
电 话: *
电 子 邮 件: *qq.com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签名处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盖章处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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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 书 馆 磁 条 式 自 助 借 还 书 机 采 购 项 目招标文件
招 标 人 : 南 京 中 医 药 大 学 翰 林 学 院招 标 代 理 机 构 盖 章 : 江 苏 诚 信 工 程 咨 询 管 理 有 限 公 司二 零 二 二 年 十 一 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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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 标 公 告江 苏 诚 信 工 程 咨 询 管 理 有 限 公 司 受 南 京 中 医 药 大 学 翰 林 学 院 委 托 , 就 图 书馆 磁 条 式 自 助 借 还 书 机 采 购 项 目 进 行 公 开 招 标 , 兹 请 合 格 投 标 人 投 标 。一 项 目 名 称 : 图 书 馆 磁 条 式 自 助 借 还 书 机 采 购 项 目 。二 最 高 限 价 : * 元 。三 交 货 期 : 签 订 合 同 后 30 天 内 交 付 。四 招 标 内 容 :本 次 采 购 图 书 馆 磁 条 式 自 助 借 还 书 机 , 提 升 图 书 馆 服 务 水 平 , 产 品 需 符 合 本 馆 实际 业 务 需 求 , 具 体 要 求 详 见 技 术 参 数 及 服 务 要 求 。
五 合 格 投 标 人 的 资 格 要 求 :1 标 人 须 为 在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境 内 注 册 , 具 有 合 法 经 营 资 格 的 独 立 企 业 法 人 ,具 有 有 效 营 业 执 照 且 营 业 执 照 经 营 范 围 涵 盖 本 项 目 2 具 有 良 好 的 商 业 信 誉 和 健 全 的 财 务 会 计 制 度 3 具 有 履 行 合 同 所 必 需 的 设 备 和 专 业 技 术 能 力 4 有 依 法 缴 纳 税 收 和 社 会 保 障 资 金 的 良 好 记 录 5 近 三 年 内 , 在 经 营 活 动 中 没 有 重 大 违 法 记 录 6 单 位 负 责 人 为 同 一 人 或 者 存 在 直 接 控 股 管 理 关 系 的 不 同 投 标 人 , 不 得 同 时参 加 本 项 目 的 投 标 在 采 购 人 处 有 不 良 记 录 的 供 货 商 不 得 参 加 投 标
7 未 被 信 用 中 国 网 站 http://**.cn 列 入 失 信 被 执 行 人 名 单 8 本 次 项 目 不 接 受 联 合 体 参 加 投 标 。六 时 间 安 排 :1 该 项 目 公 告 时 间 为 : 2022年 10月 28日 9:00至 2022年 11月 03日 17:00。2 文 件 获 取 时 间 : 2022年 10月 28日 至 2022年 11月 03日 , 上 午 9:00时 至 11:30时 , 下 午 14:00时 至 17:00时 北 京 时 间 3 文 件 获 取 方 式 : 邮 箱 报 名 , 投 标 单 位 将 介 绍 信 授 权 委 托 书 被 授 权 人 身份 证 复 印 件 报 名 费 转 账 截 图 发 送 至 *qq.com 工 本 费 : 300元 /份 , 招 标 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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件 售 后 费 用 不 退 。 文 件 费 转 账 支 付 宝 账 号 : 1 5 1 6 1 0 1 5 7 8 3 陈 霞 4 投 标 确 认 函 :投 标 人 必 须 在 2022年 11月 04日 17: 30之 前 将 投 标 确 认 函 及 承 诺 书 发至 *qq.com。 2022 年 11 月 04日 17: 30 之 前 没 有 将 投 标 确 认 函 及 承诺 书 发 送 至 指 定 邮 箱 的 , 有 权 拒 绝 其 投 标 。5 开 标 时 间 : 2022年 11月 15 日 14: 30 北 京 时 间 开 标 地 点 : 泰 州 市 海 陵区 京 泰 路 街 道 北 马 社 区 居 民 委 员 会 6楼 。七 本 次 招 标 联 系 事 项 :招 标 人 : 南 京 中 医 药 大 学 翰 林 学 院
联 系 人 : 刘 老 师 联 系 电 话 : 0523-*代 理 机 构 : 江 苏 诚 信 工 程 咨 询 管 理 有 限 公 司联 系 人 : 殷 工 联 系 电 话 : *附 件 一 : 投 标 确 认 函南 京 中 医 药 大 学 翰 林 学 院 江 苏 诚 信 工 程 咨 询 管 理 有 限 公 司 :项 目 招 标 文 件 已 取 得 , 经 认 真 研 究 , 我 单 位 对 招 标 文 件 无 异 议 , 一 定 准 时参 加 投 标 活 动 。特 此 告 知 单 位 公 章 :
附 件 二 : 承 诺 书南 京 中 医 药 大 学 翰 林 学 院 江 苏 诚 信 工 程 咨 询 管 理 有 限 公 司 :项 目 , 经 认 真 研 究 , 我 单 位 对 开 标 时 间 安 排 无 异 议 , 事 后 将 不 再 对 时 间 安排 问 题 质 疑 或 投 诉 。特 此 告 知 单 位 公 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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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一 章 投 标 须 知 一 项 目 概 况 :1 招 标 人 : 南 京 中 医 药 大 学 翰 林 学 院2 招 标 方 式 : 公 开 招 标3 招 标 代 理 机 构 : 江 苏 诚 信 工 程 咨 询 管 理 有 限 公 司4 项 目 名 称 : 图 书 馆 磁 条 式 自 助 借 还 书 机 采 购 项 目5 招 标 内 容 : 图 书 馆 磁 条 式 自 助 借 还 书 机 采 购 , 具 体 详 见 第 三 章 招 标 范 围6 项 目 地 点 : 南 京 中 医 药 大 学 翰 林 学 院7 最 高 限 价 : * 元
8 根 据 相 关 法 律 法 规 的 相 关 规 定 , 上 述 项 目 已 具 备 招 标 的 条 件 , 资 金 来 源 已 经落 实 , 现 通 过 公 开 招 标 方 式 , 择 优 选 定 服 务 单 位 。(二 )招 标 项 目 标 段 划 分 : 本 项 目 共 一 个 标 段 。(三 )投 标 人 资 格 要 求1 标 人 须 为 在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境 内 注 册 , 具 有 合 法 经 营 资 格 的 独 立 企 业 法 人 ,具 有 有 效 营 业 执 照 且 营 业 执 照 经 营 范 围 涵 盖 本 项 目 2 具 有 良 好 的 商 业 信 誉 和 健 全 的 财 务 会 计 制 度 3 具 有 履 行 合 同 所 必 需 的 设 备 和 专 业 技 术 能 力 4 有 依 法 缴 纳 税 收 和 社 会 保 障 资 金 的 良 好 记 录
5 近 三 年 内 , 在 经 营 活 动 中 没 有 重 大 违 法 记 录 6 单 位 负 责 人 为 同 一 人 或 者 存 在 直 接 控 股 管 理 关 系 的 不 同 投 标 人 , 不 得 同 时参 加 本 项 目 的 投 标 在 采 购 人 处 有 不 良 记 录 的 供 货 商 不 得 参 加 投 标 7 未 被 信 用 中 国 网 站 http://**.cn 列 入 失 信 被 执 行 人 名 单 8 本 次 项 目 不 接 受 联 合 体 参 加 投 标 。 四 投 标 费 用 :1 投 标 人 应 承 担 其 编 制 投 标 文 件 以 及 递 交 投 标 文 件 所 涉 及 的 一 切 费 用 。 无 论 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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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 结 果 如 何 , 招 标 人 对 上 述 费 用 概 不 承 担 。2 投 标 人 应 在 响 应 本 招 标 文 件 的 前 提 下 , 自 愿 参 加 投 标 。3 中 标 单 位 须 承 担 4000元 服 务 费 含 专 家 评 审 费 , 自 行 考 虑 到 投 标 报 价 中 。 五 投 标 有 效 期 :本 项 目 投 标 有 效 期 为 90天 日 历 天 , 投 标 有 效 期 自 投 标 截 止 之 日 起 算 。 六 保 证 金 :1 投 标 保 证 金 的 金 额 : * 仟 元 人 民 币 递 交 时 间 : 投 标 截 止 时 间 前 。递 交 方 式 : 现 金 , 信 封 或 档 案 袋 密 封
退 还 : 不 中 标 单 位 投 标 保 证 金 开 标 结 束 后 当 场 退 还 , 中 标 单 位 投 标 保 证 金 在 签 订合 同 后 退 还 无 息 。2 投 标 人 出 现 下 列 情 况 之 一 者 , 招 标 人 有 权 取 消 其 中 标 资 格 , 并 没 收 其 投 标 保证 金 :(1) 投 标 人 在 投 标 有 效 期 内 撤 回 其 投 标 文 件 (2) 中 标 人 无 正 当 理 由 拒 绝 签 订 合 同 的 (3)投 标 人 相 互 串 通 投 标 或 有 其 它 违 法 违 规 行 为 。 七 招 标 文 件 的 组 成 :1 本 文 件 及 招 标 答 疑 文 件 和 所 有 按 第 九 条 发 出 的 补 充 通 知 。2 招 标 文 件 及 招 标 答 疑 文 件 以 招 标 代 理 发 出 的 书 面 材 料 为 准 , 口 头 答 复 一 律 无
效 。 八 招 标 文 件 的 澄 清 :1 投 标 人 在 收 到 招 标 文 件 后 , 如 有 疑 问 需 要 澄 清 , 应 在 3 天 内 以 书 面 形 式 向 招标 代 理 提 出 , 招 标 代 理 将 以 书 面 解 答 的 形 式 分 发 给 所 有 投 标 人 。2 投 标 人 对 招 标 代 理 提 供 的 招 标 文 件 所 做 出 的 推 论 , 解 释 和 结 论 , 招 标 代 理 概不 负 责 。 投 标 人 对 招 标 文 件 的 任 何 推 论 和 误 解 以 及 招 标 代 理 对 有 关 问 题 的 口 头 解 释 所造 成 的 后 果 , 均 由 投 标 人 自 负 。 九 招 标 文 件 的 修 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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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投 标 截 止 时 间 前 , 招 标 代 理 可 能 会 以 补 充 通 知 的 方 式 修 改 招 标 文 件 , 补 充 通知 将 作 为 招 标 文 件 的 组 成 部 分 , 具 有 与 招 标 文 件 同 等 效 力 。2 补 充 通 知 将 以 书 面 形 式 发 给 所 有 投 标 人 。3 为 使 投 标 人 在 编 制 投 标 文 件 时 , 将 补 充 通 知 修 改 的 内 容 考 虑 进 去 , 招 标 代 理可 以 延 长 投 标 截 止 时 间 延 长 时 间 在 补 充 通 知 中 注 明 。第 二 章 招 标 要 求 十 交 货 期 : 签 订 合 同 后 30天 内 交 付 十 一 质 量 标 准 : 合 格 。
十 二 投 标 报 价 :1 本 标 段 最 高 限 价 为 : 12 万 元 , 投 标 人 的 投 标 报 价 不 得 高 于 最 高 限 价 , 否 则 视 为无 效 报 价 , 做 无 效 标 处 理 。2 报 价 应 包 含 与 本 次 采 购 项 目 有 关 的 所 有 费 用 。 包 含 但 不 限 于 人 员 设 备 验 收 售 后 服 务 伴 随 配 套 服 务 等 所 有 含 税 费 用 。 同 时 , 还 应 包 含 支 付 给 员 工 的 工 资 和 国 家 强制 缴 纳 的 各 种 社 会 保 障 资 金 , 以 及 投 标 人 认 为 需 要 的 其 他 费 用 等 。3 投 标 人 的 任 何 错 漏 优 惠 竞 争 性 报 价 不 得 作 为 减 轻 责 任 减 少 服 务 增 加 收费 降 低 服 务 质 量 的 理 由 。4 投 标 人 报 价 除 包 含 采 购 文 件 中 列 明 的 项 目 外 还 应 包 括 保 障 服 务 正 常 运 行 应 当 具有 的 物 资 和 服 务 , 对 服 务 正 常 运 行 应 当 具 有 的 物 资 和 服 务 理 解 不 一 致 的 以 采 购 人 理 解 为
准 。 十 三 付 款 方 式 : * 方 在 * 方 收 到 货 物 并 确 认 验 收 无 误 , 安 装 完 成 并 测 试 通 过 ,向 * 方 提 供 全 额 发 票 增 值 税 发 票 , * 方 在 收 发 票 后 向 * 方 支 付 合 同 价 款 。质 保 期 : 三 年 十 四 现 场 管 理 要 求 : 服 从 招 标 人 现 场 的 管 理 及 工 作 安 排 。 十 五 招 投 标 活 动 时 间 安 排 : 见 日 程 安 排 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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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三 章 招 标 范 围(十 六 )项 目 内 容1 项 目 名 称 : 图 书 馆 磁 条 式 自 助 借 还 书 机 采 购 项 目 。2 资 金 预 算 : 12 万 元3 采 购 内 容 :本 次 采 购 图 书 馆 磁 条 式 自 助 借 还 书 机 一 台 , 提 升 图 书 馆 服 务 水 平 , 产 品 需 符 合 本馆 实 际 业 务 需 求 。4 交 货 期 : 签 订 合 同 后 30天 内 交 付 十 七 技 术 参 数
1.整 机 采 用 低 功 耗 低 功 率 设 计 , 系 统 工 作 状 态 , 40W 整 机 静 态 功 率 50W, 系统 借 还 书 状 态 最 大 峰 值 功 率 应 小 于 70W。2.采 用 摆 镜 式 条 码 扫 描 枪 , 图 书 摆 放 到 指 定 位 置 后 条 码 扫 描 枪 自 动 读 取 书 籍 条码 , 识 读 时 间 0.1秒 , 可 以 识 读 我 馆 现 有 的 各 种 条 码 当 部 分 异 形 书 籍 的 条 形 码 在扫 描 枪 扫 描 范 围 之 外 时 , 可 通 过 手 工 拨 动 可 伸 缩 扫 描 头 来 扫 描 书 籍 条 形 码 , 并 能 自 动复 位 。 3.立 式 可 移 动 结 构 , 四 角 配 带 锁 移 动 轮 , 方 便 日 常 维 护 部 署 提 供 实 物 照 片 。 4.桌 面 采 用 大 理 石 或 钢 化 玻 璃 等 非 金 属 耐 磨 材 质 , 材 质 要 求 符 合 国 家 相 关 检 测标 准 。5.防 止 抽 换 书 籍 机 制 , 具 有 至 少 2个 红 外 感 应 器 , 防 止 借 阅 时 书 籍 被 抽 换 , 感 应
装 置 应 能 感 应 所 有 颜 色 封 面 的 书 籍 包 括 黑 色 封 面 。6.具 有 防 止 交 叉 错 借 书 籍 的 有 效 机 制 , 要 求 系 统 自 动 判 别 读 者 借 还 操 作 , 整 个借 还 过 程 无 需 点 击 屏 幕 任 何 按 钮 即 可 完 成 , 且 借 书 与 还 书 之 间 也 无 需 点 击 按 钮 切 换 前 面 的 读 者 借 书 完 成 拿 走 借 书 证 后 , 无 需 按 结 束 键 , 系 统 应 能 立 即 自 动 退 出 借 书操 作 界 面 , 以 防 后 续 的 读 者 把 书 籍 错 借 到 前 面 的 读 者 借 书 证 名 下 造 成 纠 纷 。7.借 书 或 还 书 操 作 的 同 时 能 够 自 动 显 示 读 者 借 书 证 的 借 书 情 况 列 表 , 方 便 读 者 查阅 核 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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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具 备 侧 方 和 顶 部 2个 方 向 的 多 书 侦 测 技 术 , 防 止 一 码 多 借 等 不 文 明 行 为 的 发生 , 多 书 侦 测 技 术 不 受 视 频 摄 像 头 的 影 响 , 须 提 供 实 物 照 片 及 结 构 说 明 材 料 。9.兼 容 国 内 外 各 种 规 格 复 合 磁 条 , 具 有 快 速 充 消 磁 和 磁 性 状 态 验 证 功 能 , 有 效防 止 单 张 条 码 纸 进 行 还 书 等 不 规 范 操 作 , 提 高 图 书 流 通 安 全 性 。10.支 持 条 形 码 一 卡 通 实 体 卡 人 脸 识 别 等 多 种 形 式 的 借 书 证 。11.采 用 摆 镜 式 条 码 扫 描 枪 , 图 书 摆 放 到 指 定 位 置 后 条 码 扫 描 枪 自 动 读 取 书 籍 条码 , 识 读 时 间 0.1秒 , 可 以 识 读 我 馆 现 有 的 各 种 条 码 当 部 分 异 形 书 籍 的 条 形 码 在扫 描 枪 扫 描 范 围 之 外 时 , 可 通 过 手 工 拨 动 可 伸 缩 扫 描 头 来 扫 描 书 籍 条 形 码 , 并 能 自 动复 位 。 12.采 用 低 压 充 消 磁 系 统 , 输 入 电 压 小 于 36V,最 大 峰 值 冲 击 电 流 不 超 过 2.5A
的 快 速 智 能 充 消 检 磁 系 统 。 13.充 消 磁 模 块 必 须 采 用 单 侧 充 消 磁 技 术 , 保 证 消 磁 范 围 控 制 在 书 脊 一 侧 , 为消 除 安 全 隐 患 , 不 能 以 裸 露 的 铜 线 圈 作 充 消 模 块 , 需 提 供 充 消 磁 组 件 安 装 照 片 。14.设 备 需 拥 有 自 主 专 利 证 书 和 外 观 设 计 专 利 证 书 , 避 免 知 识 产 权 纠 纷 。15 防 止 抽 换 书 籍 机 制 , 具 有 至 少 2 个 红 外 感 应 器 , 防 止 借 阅 时 书 籍 被 抽 换 , 感应 装 置 应 能 感 应 所 有 颜 色 封 面 的 书 籍 包 括 黑 色 封 面 。16.支 持 标 准 SIP2协 议 , 与 图 书 馆 管 理 系 统 无 缝 链 接 。17.内 置 至 少 两 路 视 频 监 控 系 统 , 可 同 时 记 录 读 者 面 部 信 息 特 征 和 图 书 的 借 还 过程 , 并 能 够 将 借 书 证 号 码 操 作 时 间 等 信 息 以 数 字 方 式 叠 加 在 图 片 上 , 以 备 图 书 撕 损和 借 书 证 盗 用 等 事 项 的 追 溯 。
18.在 借 还 书 过 程 中 , 提 供 语 音 文 字 视 频 等 多 种 提 示 功 能 , 辅 助 读 者 自 主 完成 借 还 书 操 作 , 界 面 能 显 示 读 者 基 本 信 息 图 书 借 阅 状 态 信 息 图 书 借 阅 历 史 等 。19.提 供 自 助 设 备 运 行 监 视 系 统 , 能 在 自 助 设 备 需 要 干 预 时 例 如 打 印 机 缺 纸 网 络 不 通 系 统 故 障 等 及 时 发 出 声 音 灯 光 文 字 来 提 醒 工 作 人 员 , 以 便 工 作 人 员第 一 时 间 了 解 设 备 故 障 , 并 及 时 排 除 故 障 。20.系 统 可 升 级 支 持 双 标 签 自 助 借 还 功 能 , 满 足 条 码 RFID同 时 应 用 , 并 能 自 动判 断 , RFID既 可 以 支 持 HF也 可 以 支 持 UH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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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具 有 3 组 光 电 书 籍 位 置 感 应 装 置 , 防 止 借 阅 时 书 籍 被 抽 换 , 能 感 应 所 有 颜 色封 面 的 书 籍 包 括 黑 色 封 面 。22.设 备 制 造 商 须 通 过 图 书 馆 智 能 化 系 统 相 关 的 ISO9001 国 际 质 量 体 系 认 证 具有 自 主 知 识 产 权 的 专 利 证 书 软 件 著 作 权 证 书 。23.设 备 自 带 工 作 平 台 和 LED灯 带 设 计 , 全 金 属 材 质 , 整 体 采 用 经 典 黑 白 色 调 。24.充 消 磁 操 作 平 台 采 用 金 属 结 构 , 接 触 面 采 用 钢 化 玻 璃 等 耐 磨 材 质 , 斜 坡 式 设计 , 坡 度 大 于 30 , 读 者 操 作 更 方 便 更 符 合 操 作 公 正 科 学 择 优 的 原 则 , 并 且 在 严 格保 密 的 情 况 下 进 行 。(二 十 七 ) 本 项 目 采 用 综 合 评 分 法 评 标 。(二 十 八 ) 评 标 委 员 会 的 产 生 :由 招 标 人 依 法 组 建 的 评 标 委 员 会 负 责 , 评 标 专 家 为 5 人 含 以 上 的 单 数 , 其中 1 人 为 * 方 评 委 。
(二 十 九 ) 评 标 程 序 :1 初 步 评 审 :(1)评 标 委 员 会 根 据 招 标 文 件 规 定 的 评 标 标 准 和 方 法 , 对 投 标 文 件 进 行 全 面 审 核 ,主 要 审 查 投 标 文 件 的 完 整 性 符 合 性 以 及 投 标 报 价 的 合 理 性 是 否 满 足 招 标 文 件 中 的 有关 规 定 (2)列 出 投 标 文 件 中 的 重 大 偏 差 和 细 微 偏 差 。重 大 偏 差 是 指 投 标 文 件 未 能 实 质 上 响 应 本 招 标 文 件 的 要 求 , 被 本 招 标 文 件 定 为 无效 投 标 文 件 的 情 况 。 无 效 投 标 文 件 不 参 加 详 细 评 审 。细 微 偏 差 是 指 投 标 文 件 在 实 质 上 响 应 招 标 文 件 的 要 求 , 但 在 个 别 地 方 存 在 漏 项 或
者 提 供 了 不 完 整 的 技 术 信 息 等 情 况 , 并 且 补 正 这 些 遗 漏 或 不 完 整 不 会 对 其 他 投 标 人 造成 不 公 平 的 结 果 。 细 微 偏 差 不 影 响 投 标 文 件 的 有 效 性 。2 详 细 评 审 :(1)经 初 步 评 审 合 格 的 投 标 文 件 , 评 标 委 员 会 将 根 据 招 标 文 件 确 定 的 评 标 标 准 和 方法 , 对 其 技 术 部 分 和 商 务 部 分 作 进 一 步 评 审 比 较 。(2)评 标 委 员 会 推 荐 1-3 名 中 标 候 选 人 , 并 标 明 排 列 顺 序 。 三 十 招 标 人 确 定 排 名 第 一 的 中 标 候 选 人 为 中 标 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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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十 一 招 标 人 将 核 查 排 名 第 一 的 中 标 候 选 人 投 标 项 目 经 理 , 所 列 人 员 不 是 本单 位 员 工 的 , 招 标 人 有 权 取 消 其 中 标 候 选 人 的 资 格 , 确 定 排 名 第 二 的 中 标 候 选 人 为 中标 人 , 以 此 类 推 。 三 十 二 在 评 定 标 过 程 中 , 投 标 人 对 评 标 委 员 会 成 员 施 加 影 响 的 任 何 不 规 范行 为 , 都 将 导 致 取 消 中 标 资 格 。 第 七 章 合 同办 理 中 标 通 知 书 后 , 招 标 人 根 据 招 标 文 件 投 标 文 件 与 中 标 人 签 订 合 同 。 三 十 三 中 标 人 应 按 中 标 通 知 规 定 的 时 间 地 点 与 招 标 人 签 订 合 同 ,否 则 投 标保 证 金 将 不 予 退 还 , 给 招 标 人 造 成 损 失 的 , 投 标 人 还 应 承 担 赔 偿 责 任 。
三 十 四 招 标 文 件 中 标 人 的 投 标 文 件 及 评 标 过 程 中 有 关 澄 清 文 件 均 应 作 为 合同 附 件 。 三 十 五 签 订 合 同 后 , 中 标 人 不 得 将 材 料 供 应 及 其 他 相 关 服 务 进 行 转 包 或 分 包 ,否 则 招 标 人 有 权 终 止 合 同 。 转 包 或 分 包 造 成 招 标 人 损 失 的 , 中 标 人 还 应 承 担 相 应 赔 偿责 任 。 三 十 六 招 投 标 及 施 工 合 同 履 行 过 程 中 发 生 争 议 , 双 方 可 协 商 解 决 , 也 可 请 求调 解 。 调 解 不 成 的 , 双 方 可 向 项 目 所 在 地 人 民 法 院 提 起 诉 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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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八 章 合 同 条 款 仅 供 参 考 南 京 中 医 药 大 学 翰 林 学 院 物 资 采 购 合 同* 方 需 方 : 南 京 中 医 药 大 学 翰 林 学 院法 定 代 表 人 :* 方 供 方 :法 定 代 表 人 :
经 (询 价 /招 标 项 目 编 号 : , 双 方 同 意 按 照 以 下 条 款 就 货 物的 买 卖 签 订 本 合 同 :1.* 方 向 * 方 购 买 的 货 物 清 单 及 金 额 如 下品 名 厂 家 型 号 规 格 或 描 述 质 保 期 (自 安 装 调 试验 收 合 格 日 起 ) 数 量 单 价(元 ) 总 价(元 )合 计 人 民 币 小 写 : (大 写 ):
* 方 所 提 供 货 物 必 须 符 合 招 标 文 件 要 求 , 符 合 国 家 有 关 规 定 和 行 业 通 行 标 准 并 能 够 提 供 货 物合 格 证 书 除 非 事 先 另 有 说 明 , * 方 应 保 证 货 物 是 全 新 未 使 用 过 的 原 装 合 格 正 品 , 并 保 证 货 物在 正 常 使 用 和 保 养 条 件 下 , 符 合 其 产 品 的 质 量 保 证 要 求 。 在 使 用 过 程 中 , * 方 一 旦 发 现 * 方 所 提供 的 货 物 不 是 原 装 合 格 正 品 , 并 经 查 实 后 , * 方 必 须 无 条 件 接 受 退 货 , 并 按 本 合 同 约 定 价 格 将 货款 全 额 退 还 * 方 , 除 此 以 外 , * 方 还 保 留 按 有 关 规 定 进 一 步 索 赔 的 权 利 。* 方 应 根 据 * 方 的 要 求 招 标 文 件 有 要 求 的 , 以 招 标 文 件 要 求 为 准 , 严 格 按 照 经 * 方 认 可的 设 计 图 纸 或 作 法 说 明 安 装 调 试 货 物 和 配 套 装 饰 装 修 , 并 应 在 安 装 和 配 套 装 饰 装 修 过 程 中 严 格 执行 施 工 规 范 安 全 操 作 规 程 防 火 安 全 规 定 环 境 保 护 规 定 等 。如 因 * 方 运 输 安 装 后 期 维 保 或 产 品 质 量 问 题 而 发 生 事 故 造 成 * 方 或 第 三 方 的 人 身 伤 害 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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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 产 损 失 的 , * 方 应 承 担 全 部 赔 偿 责 任 造 成 本 合 同 项 下 及 * 方 物 品 损 毁 的 , * 方 负 责 恢 复 原 样 ,如 无 法 复 原 则 按 被 损 坏 物 品 市 场 价 格 倍 向 * 方 进 行 赔 偿 , 并 向 * 方 支 付 合 同 价 %违 约金 。 * 方 在 作 业 过 程 中 出 现 的 安 全 事 故 , 由 * 方 承 担 全 部 责 任 。因 产 品 因 质 量 问 题 产 品 故 障 或 可 归 责 于 * 方 的 其 他 原 因 给 * 方 的 使 用 造 成 不 便 的 , 包 括 厂家 不 能 及 时 进 行 维 修 或 服 务 等 方 面 存 在 欠 缺 等 情 形 , 则 由 * 方 根 据 * 方 的 具 体 要 求 对 相 关 产 品 进行 维 修 或 更 换 , * 方 因 此 蒙 受 损 失 的 , * 方 还 须 做 出 相 应 赔 偿 , 赔 偿 范 围 包 括 * 方 的 直 接 损 失 和间 接 损 失 。本 合 同 货 物 * 方 负 责 直 接 向 * 方 供 应 , 不 得 分 包 或 转 包 给 他 人 供 应 , 如 存 在 未 经 * 方 同 意 的分 包 或 转 包 行 为 , * 方 有 权 单 方 面 解 除 合 同 , 届 时 * 方 须 向 * 方 支 付 本 合 同 价 款 的 %的 违 约
金 。 若 * 方 支 付 的 违 约 金 不 足 以 弥 补 * 方 损 失 的 , * 方 还 须 继 续 承 担 损 失 赔 偿 责 任 。 本 条 款 中 *方 的 责 任 承 担 期 限 不 受 * 方 已 收 货 且 出 具 验 收 确 认 书 的 限 制 。2. 安 装 验 收 期 限 :* 方 应 在 本 合 同 签 订 生 效 后 个 工 作 日 内 向 * 方 交 付 合 同 条 款 中 所 列 的 全 部 货 物 , 并 于年 月 日 前 将 全 部 货 物 安 装 调 试 完 毕 并 通 过 * 方 验 收 。3. 交 货 地 点 : 交 货 地 点 须 详 细 写 明 到 南 京 中 医 药 大 学翰 林 学 院 楼 层 室 4. 履 约 保 证 金 : 无5.其 它 费 用 : 货 物 的 运 输 拆 卸 安 装 过 程 中 以 及 质 保 期 内 所 有 货 物 维 修 产 生 的 全 部 费 用 均
由 * 方 承 担 。6.调 试 和 验 收 1 * 方 对 * 方 提 交 的 货 物 依 据 招 标 文 件 上 的 技 术 规 格 要 求 和 国 家 有 关 质 量 标 准 进 行 现 场 初步 验 收 , 外 观 说 明 书 符 合 招 标 文 件 技 术 要 求 的 , 予 以 签 收 , 初 步 验 收 不 合 格 的 不 予 签 收 。 货 到后 * 方 指 定 地 点 , * 方 须 在 5个 工 作 日 内 配 合 * 方 予 以 初 步 验 收 。 2 * 方 交 货 前 应 对 产 品 做 出 全 面 检 查 和 对 验 收 文 件 进 行 整 理 , 并 列 出 清 单 , 作 为 * 方 交货 验 收 和 使 用 的 技 术 条 件 依 据 , 检 验 的 结 果 应 随 货 物 一 并 移 交 * 方 。 3 * 方 对 * 方 提 供 的 货 物 在 使 用 前 进 行 调 试 时 , * 方 需 负 责 安 装 并 培 训 * 方 的 使 用 操 作人 员 , 并 协 助 * 方 一 起 调 试 , 直 到 符 合 技 术 要 求 并 被 * 方 所 能 应 用 , * 方 才 做 最 终 验 收 。 验 收 时
* * 双 方 均 须 在 场 。 4 对 于 技 术 复 杂 的 货 物 , * 方 可 请 国 家 认 可 的 专 业 检 测 机 构 参 与 初 步 验 收 及 最 终 验 收 , 并由 其 出 具 质 量 检 测 报 告 , 相 关 检 测 费 用 由 * 方 承 担 。 对 于 国 家 有 环 保 要 求 的 货 物 , 必 须 符 合 国 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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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 关 产 品 的 环 保 要 求 标 准 。7.付 款 方 式 :* 方 在 * 方 收 到 货 物 并 确 认 验 收 无 误 , 安 装 完 成 并 测 试 通 过 , 向 * 方 提 供 全 额 发 票 增 值 税 发票 , * 方 在 收 发 票 后 向 * 方 支 付 合 同 价 款 。 * 方 保 证 履 行 3年 质 保 义 务 , 如 不 履 行 承 诺 , *方 有 权 将 * 方 列 入 黑 名 单 。8.* 方 的 其 他 义 务 :* 方 保 证 按 约 定 履 行 年 质 保 义 务 。 质 保 期 内 * 方 免 费 为 * 方 提 供 维 修 维 保 服 务 。 自验 收 之 日 起 年 内 , * 方 提 出 维 修 维 保 服 务 后 , * 方 应 于 日 内 完 成 维 修 维 保 及 系 统升 级 维 护 工 作 , 如 未 能 及 时 解 决 问 题 , 则 须 向 * 方 支 付 元 违 约 金 /次 若 * 方 在 质 保 期 内不 能 及 时 完 成 维 修 维 保 及 系 统 升 级 维 护 工 作 累 计 达 次 , * 方 有 权 不 予 返 还 质 保 金 , 且 有权 将 * 方 列 入 黑 名 单 , 取 消 其 以 后 投 标 资 格 。 本 合 同 项 下 所 有 采 购 货 物 超 出 质 保 期 后 , 如 * 方 需
要 , * 方 须 继 续 提 供 维 修 维 保 服 务 , 维 修 维 保 时 只 收 取 部 件 成 本 费 , 人 工 费 由 * 方 自 行 承 担 。9.违 约 责 任 :(1)* 方 因 故 需 要 延 迟 交 货 的 , 应 提 前 向 * 方 说 明 缘 由 并 征 得 * 方 同 意 。 若 未 事 先 说 明 且 取 得 *方 书 面 谅 解 的 , 每 延 迟 一 天 , 则 应 按 照 迟 延 交 货 部 分 合 同 金 额 的 %向 * 方 支 付 违 约 金 。 * 方 迟延 交 货 达 日 的 , * 方 有 权 单 方 解 除 合 同 并 追 究 * 方 的 违 约 责 任 , * 方 须 按 未 能 交 货 部 分 合 同 金额 的 %向 * 方 支 付 违 约 金 。 2 * 方 必 须 遵 守 学 校 有 关 管 理 制 度 和 规 定 , 在 货 物 运 输 安 装 过 程 中 须 服 从 * 方 管 理 , 禁 止 非* 方 单 位 人 员 车 辆 进 出 学 校 , 给 * 方 造 成 安 全 隐 患 , 如 因 * 方 违 反 此 约 定 给 * 方 或 第 三 人 造 成伤 害 或 财 产 损 失 的 , * 方 承 担 全 部 赔 偿 责 任 。
(3)因 不 可 抗 力 或 国 家 法 律 法 规 或 其 他 相 关 文 件 规 定 造 成 合 同 不 能 履 行 的 , 双 方 互 不 追 究 违 约 责任 。10.争 议 解 决 :本 合 同 执 行 中 引 起 的 争 议 及 未 尽 事 宜 , 双 方 应 本 着 友 好 合 作 的 精 神 协 商 解 决 。 如 协 商 不 成 ,任 何 一 方 均 可 向 * 方 所 在 地 人 民 法 院 提 起 诉 讼 。11.合 同 效 力 与 生 效本 合 同 相 关 的 招 投 标 资 料 /谈 判 纪 要 以 及 与 本 合 同 相 关 的 其 他 文 件 均 为 本 合 同 附 件 , 与 本 合 同具 有 同 等 法 律 效 力 。 若 本 合 同 附 件 与 本 合 同 内 容 存 在 不 一 致 之 处 , 以 本 合 同 约 定 为 准 。本 合 同 一 式 份 , 自 * * 双 方 法 定 代 表 人 或 授 权 代 表 签 名 签 字 或 盖 章 并 加 盖 单 位 印
章 注 : * 方 加 盖 单 位 印 章 为 * 方 单 位 经 济 合 同 专 用 章 之 日 起 生 效 , * 方 持 有 * 份 , * 方 持有 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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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 下 无 正 文 * 方 (签 章 ): * 方 (签 章 ):法 定 代 表 人 或 授 权 代 表 签 章 : 法 定 代 表 人 或 授 权 代 表 签 章 :签 订 日 期 : 签 订 日 期 :单 位 地 址 : 单 位 地 址 :电 话 : 电 话 :传 真 : 传 真 :开 户 银 行 :帐 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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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 程 安 排 表日 期 时 间 地 点 工 作 内 容 备注2022年 10月 28日9:00至 2022年 11月 03日 17: 00 法定 公 休 日 , 法 定 节假 日 除 外 每 日 上 午 9: 00至 11:30, 下 午14:00至 17:00 北 京 时 间 泰 州 市 海 陵 区 京 泰 路 街 道北 马 社 区 居 民 委 员 会 6楼 邮 箱 报 名*qq.com
2022年 11 月 04日 12:00前 泰 州 市 海 陵 区 京 泰 路 街 道北 马 社 区 居 民 委 员 会 6楼 报 送 疑 问2022年 11月 04日 17:00 泰 州 市 海 陵 区 京 泰 路 街 道北 马 社 区 居 民 委 员 会 6楼 现 场 或 邮 箱 答 疑2022年 11月 15日 14:30前 泰 州 市 海 陵 区 京 泰 路 街 道北 马 社 区 居 民 委 员 会 6楼 投 标 文 件 递 交
2022年 11月 15日 14:30 泰 州 市 海 陵 区 京 泰 路 街 道北 马 社 区 居 民 委 员 会 6楼 开 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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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 件 一 : 评 标 定 标 办 法评 标 由 评 标 委 员 会 依 据 招 标 文 件 的 有 关 规 定 进 行 。 评 标 委 员 会 由 招 标 人 或 其 委 托 的 招标 代 理 机 构 的 代 表 和 有 关 专 家 组 成 , 人 数 为 5 人 以 上 的 单 数 。 经 评 标 委 员 会 初 步 评 审 确 认为 无 效 的 投 标 文 件 不 参 加 详 细 评 审 , 经 初 步 评 审 合 格 的 投 标 文 件 依 据 招 标 文 件 的 规 定 按 下列 评 标 标 准 和 方 法 进 行 评 审 。1 评 标 委 员 会 成 员 对 投 标 人 的 投 标 文 件 进 行 符 合 性 检 查 。 满 足 招 标 文 件 要 求 的 投 标 文件 进 入 商 务 标 的 评 审 。2 评 标 委 员 会 对 投 标 人 的 报 价 进 行 评 审 。
3 经 评 标 委 员 会 初 步 评 审 确 定 存 在 细 微 偏 差 的 投 标 文 件 , 评 标 委 员 会 应 当 书 面 要 求 存在 细 微 偏 差 的 投 标 人 在 评 标 结 束 前 予 以 补 正 , 拒 不 补 正 的 , 在 详 细 评 审 时 将 由 评 标 委 员 会研 究 是 否 取 消 其 中 标 资 格 。4 评 标 委 员 会 完 成 评 标 后 , 以 综 合 评 分 法 综 合 评 分 分 值 最 高 为 第 一 中 标 候 选 人 , 依此 类 推 , 出 具 评 标 报 告 , 向 招 标 人 推 荐 1-3名 合 格 中 标 候 选 人 。 如 出 现 分 值 相 同 情 况 ,按 报 价 从 低 到 高 决 定 名 次 如 出 现 报 价 相 同 情 况 , 按 技 术 分 由 高 到 低 决 定 名 次 。 5 招 标 人 按 招 标 文 件 规 定 的 定 标 办 法 确 定 中 标 人 。 中 标 人 放 弃 中 标 , 因 不 可 抗 力 提 出不 能 履 行 合 同 , 招 标 人 可 以 确 定 排 序 第 二 的 中 标 候 选 人 为 中 标 人 , 依 此 类 推 。6 本 办 法 未 尽 事 宜 , 由 评 标 委 员 会 依 据 有 关 法 规 研 究 解 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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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 分 项 目 及 分 值 设 定序 号 评 分 因 素 评 审 标 准 分 值价 格1.1 价 格 部 分 45分 经 评 标 委 员 会 评 审 的 所 有 有 效 投 标 报 价 的 算 术 平 均 值 作 为 评 标 基准 价 如 果 有 效 投 标 人 大 于 等 于 7家 , 则 去 掉 一 个 最 低 报 价 和 一 个 最 高报 价 , 以 其 余 有 效 投 标 报 价 的 算 术 平 均 值 作 为 评 标 基 准 价 。投 标 人 的 有 效 投 标 报 价 与 评 标 基 准 价 相 比 , 等 于 评 标 基 准 价 的 得 满 分 45分 , 每 高 于 评 标 基 准 价 1%均 扣 0.9 分 , 每 低 于 评 标 基 准 价 1%均 扣 0.6分 , 不 足 1%按 插 入 法 计 算 。 45技 术
2.1 技 术 参 数 响 应程 度 21分 投 标 产 品 对 招 标 文 件 规 定 的 技 术 参 数 和 要 求 的 满 足 程 度 , 依 据 技 术 参 数响 应 及 偏 离 表 进 行 评 审 , 一 般 技 术 参 数 无 标 注 的 为 一 般 技 术 参 数 ,有 一 项 不 满 足 扣 1 分 , 扣 完 为 止 。 212.2 质 量 保 障 方 案 8分 投 标 人 提 供 具 体 完 整 的 质 量 保 障 方 案 , 满 分 8 分 。 1 有 具 体 完 整 的 质 量 保 证 措 施 , 有 明 确 的 风 险 识 别 及 应 对 方 案 质量 管 理 与 控 制 方 案 , 条 理 清 晰 合 理 切 合 实 际 , 得 5-8分 2 有 完 整 的 质 量 保 证 措 施 , 对 项 目 的 风 险 质 量 管 理 等 有 方 案 , 条理 较 清 晰 合 理 切 合 实 际 , 得 2-5分 3 提 供 的 质 量 保 证 措 施 , 与 项 目 情 况 不 太 相 符 , 得 0-2分 4 不 提 供 不 得 分 。 注 本 项 目 评 标 办 法 中 的 所 有 评 分 区 间 上 限 包 括 本 数 , 下 限 不 包 括 本数 8
2.3 供 货 及 实 施 方案 8分 从 供 货 方 案 安 装 调 试 方 案 等 方 面 进 行 综 合 评 价 , 满 分 8分 。 1 有 具 体 完 整 技 术 部 分 的 供 货 方 案 安 装 调 试 方 案 , 内 容 表 述 完 整 详 尽 合 理 可 行 , 时 间 安 排 清 晰 且 分 工 明 确 , 完 全 满 足 项 目 实 际 情 况 得 ,得 5-8分 2 供 货 方 案 安 装 调 试 方 案 内 容 表 述 比 较 符 合 项 目 要 求 , 时 间 安 排基 本 清 晰 分 工 基 本 明 确 得 2-5分 3 供 货 方 案 安 装 调 试 方 案 内 容 表 述 不 完 整 不 详 尽 或 存 在 瑕 疵 的 ,与 项 目 情 况 不 太 相 符 , 得 0-2分 4 不 提 供 不 得 分 。 注 本 项 目 评 标 办 法 中 的 所 有 评 分 区 间 上 限 包 括 本 数 , 下 限 不 包 括 本数 8服 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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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 售 后 服 务 方 案 8分 一 根 据 供 应 商 提 供 的 服 务 能 力 的 强 弱 , 售 后 服 务 方 案 内 容 包 括 投 标人 的 服 务 承 诺 售 后 维 修 技 术 支 持 售 后 服 务 电 话 响 应 时 间 售 后巡 检 质 量 保 证 等 进 行 评 审 , 满 分 4分 。 1 售 后 服 务 内 容 合 理 全 面 完 整 , 详 尽 , 完 全 符 合 项 目 实 际 情 况的 得 2-4分 2 售 后 服 务 内 容 不 够 合 理 全 面 完 整 , 不 够 详 尽 , 不 能 完 全 符 合项 目 实 际 情 况 的 得 0-2分 。二 根 据 供 应 商 提 供 的 培 训 方 案 内 容 包 括 培 训 对 象 培 训 计 划 培 训形 式 培 训 目 标 等 进 行 评 审 , 满 分 4分 。 1 培 训 方 案 内 容 合 理 可 行 全 面 详 尽 , 完 全 符 合 项 目 实 际 情 况 的得 2-4分 2 培 训 方 案 内 容 表 述 不 清 晰 得 0-2 分 。 注 本 项 目 评 标 办 法 中 的 所 有 评 分 区 间 上 限 包 括 本 数 , 下 限 不 包 括 本数 , 0分 除 外 8业 绩4.1 合 同 业 绩 6分 评 委 根 据 投 标 人 提 供 所 投 品 牌 自 2019年 10月 1日 以 来 图 书 馆 同 类 产 品的 供 货 合 同 , 每 提 供 一 份 合 同 得 2分 , 最 多 得 6分
提 供 合 同 复 印 件 加 盖 投 标 人 公 章 。 6履 约 能 力5.1 认 证 证 书 4分 评 委 根 据 投 标 人 提 供 的 有 效 期 内 的 ISO9001质 量 管 理 体 系 认 证 证 书 国家 版 权 局 颁 发 的 软 件 著 作 权 证 书 , 每 提 供 一 个 得 2 分 , 最 高 得 4 分 , 未提 供 不 得 分 。 须 提 供 相 关 证 书 复 印 件 加 盖 投 标 人 公 章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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格 式 投 标 文 件 正 /副 本 项 目 名 称 :
投 标 单 位 全 称 :授 权 代 表 :联 系 电 话 :日 期 :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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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 标 函招 标 人 :项 目 名 称 :1 遵 照 有 关 法 律 法 规 规 定 , 经 考 察 现 场 和 研 究 上 述 招 标 文 件 的 投 标 须 知 合 同条 款 标 准 和 技 术 规 范 及 其 他 有 关 文 件 后 , 我 方 承 诺 :愿 以 总 价 人 民 币 金 额 大 写 : 元 小 写 : 元
的 投 标 报 价 并 按 上 述 合 同 条 款 标 准 和 技 术 规 范 等 要 求 承 包 上 述 本 项 目 。2 如 果 我 方 中 标 , 我 方 保 证 按 招 标 文 件 中 规 定 的 服 务 期 进 行 服 务 , 且 项 目 质 量达 到 , 质 保 期 : 。3 贵 单 位 的 招 标 文 件 中 标 通 知 书 和 本 投 标 文 件 将 构 成 的 约 束 我 们 双 方 的 合 同附 件 。 投 标 单 位 (盖 章 ):
法 定 代 表 人 或 其 委 托 的 代 理 人 盖 章 :填 报 日 期 :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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授 权 委 托 书本 人 姓 名 系 投 标 人 名 称 的 法 定 代 表 人 ,现 委 托 被 委 托 代 理 人 姓 名 为 我 方 代 理 人 。 代 理 人 根 据 授 权 , 以 我方 名 义 签 署 澄 清 说 明 补 正 递 交 撤 回 修 改 项 目 名 称 投标 文 件 签 订 合 同 和 处 理 有 关 事 宜 , 其 法 律 后 果 由 我 方 承 担 。委 托 期 限 :
附 : 委 托 人 身 份 证 投 标 人 : 盖 章 法 定 代 表 人 : 签 字 或 盖 章 身 份 证 号 码 :
委 托 代 理 人 : 签 字 或 盖 章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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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 定 代 表 人 身 份 证 明投 标 人 :单 位 性 质 :地 址 :成 立 时 间 :经 营 期 限 :姓 名 : 性 别 :
年 龄 : 职 务 :系 投 标 人 名 称 的 法 定 代 表 人 。特 此 证 明 。附 : 法 定 代 表 人 身 份 证 投 标 人 : 盖 单 位 公 章
日 期 :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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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 务 条 款 偏 离 表项 目 名 称 :序 号 招 标 文 件 规 定 是 否 响 应 偏 离
投 标 人 名 称 : 盖 章 日 期 : 年 月 日说 明 :1 如 果 行 数 不 够 , 请 自 行 增 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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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 术 条 款 偏 离 表项 目 名 称 :序 号 招 标 文 件 规 定 是 否 响 应 偏 离
投 标 人 名 称 : 盖 章 日 期 : 年 月 日说 明 :1 如 果 行 数 不 够 , 请 自 行 增 加 。
详情见附件(注:以下内容为附件图片识别,个别文字可能不准确,请以附件为准)图书馆磁条式自助借还书机采购项目更正公告
招标编号:*-2
g430g1C3g7B5g11E9g2D6
本项目技术参数及评分标准有修改,具体详见附件。
g4BCg1C3g2D01g2D93g4718g4C18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
g439g1C3g3684g332Bg1BE9g153F
招 标 人: 南京中医药 (略)
地 址: (略) 中 (略) 路6号
联 系 人: 刘老师
电 话: 0523-*
电 子 邮 件: /
招 标 代 理 机 构: 江苏诚信 (略)
地 址: (略) 海 (略) 街道北马社区居民委员会6楼
联 系 人: 殷工
电 话: *
电 子 邮 件: *qq.com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签名处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盖章处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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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 书 馆 磁 条 式 自 助 借 还 书 机 采 购 项 目招标文件
招 标 人 : 南 京 中 医 药 大 学 翰 林 学 院招 标 代 理 机 构 盖 章 : 江 苏 诚 信 工 程 咨 询 管 理 有 限 公 司二 零 二 二 年 十 一 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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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 标 公 告江 苏 诚 信 工 程 咨 询 管 理 有 限 公 司 受 南 京 中 医 药 大 学 翰 林 学 院 委 托 , 就 图 书馆 磁 条 式 自 助 借 还 书 机 采 购 项 目 进 行 公 开 招 标 , 兹 请 合 格 投 标 人 投 标 。一 项 目 名 称 : 图 书 馆 磁 条 式 自 助 借 还 书 机 采 购 项 目 。二 最 高 限 价 : * 元 。三 交 货 期 : 签 订 合 同 后 30 天 内 交 付 。四 招 标 内 容 :本 次 采 购 图 书 馆 磁 条 式 自 助 借 还 书 机 , 提 升 图 书 馆 服 务 水 平 , 产 品 需 符 合 本 馆 实际 业 务 需 求 , 具 体 要 求 详 见 技 术 参 数 及 服 务 要 求 。
五 合 格 投 标 人 的 资 格 要 求 :1 标 人 须 为 在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境 内 注 册 , 具 有 合 法 经 营 资 格 的 独 立 企 业 法 人 ,具 有 有 效 营 业 执 照 且 营 业 执 照 经 营 范 围 涵 盖 本 项 目 2 具 有 良 好 的 商 业 信 誉 和 健 全 的 财 务 会 计 制 度 3 具 有 履 行 合 同 所 必 需 的 设 备 和 专 业 技 术 能 力 4 有 依 法 缴 纳 税 收 和 社 会 保 障 资 金 的 良 好 记 录 5 近 三 年 内 , 在 经 营 活 动 中 没 有 重 大 违 法 记 录 6 单 位 负 责 人 为 同 一 人 或 者 存 在 直 接 控 股 管 理 关 系 的 不 同 投 标 人 , 不 得 同 时参 加 本 项 目 的 投 标 在 采 购 人 处 有 不 良 记 录 的 供 货 商 不 得 参 加 投 标
7 未 被 信 用 中 国 网 站 http://**.cn 列 入 失 信 被 执 行 人 名 单 8 本 次 项 目 不 接 受 联 合 体 参 加 投 标 。六 时 间 安 排 :1 该 项 目 公 告 时 间 为 : 2022年 10月 28日 9:00至 2022年 11月 03日 17:00。2 文 件 获 取 时 间 : 2022年 10月 28日 至 2022年 11月 03日 , 上 午 9:00时 至 11:30时 , 下 午 14:00时 至 17:00时 北 京 时 间 3 文 件 获 取 方 式 : 邮 箱 报 名 , 投 标 单 位 将 介 绍 信 授 权 委 托 书 被 授 权 人 身份 证 复 印 件 报 名 费 转 账 截 图 发 送 至 *qq.com 工 本 费 : 300元 /份 , 招 标 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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件 售 后 费 用 不 退 。 文 件 费 转 账 支 付 宝 账 号 : 1 5 1 6 1 0 1 5 7 8 3 陈 霞 4 投 标 确 认 函 :投 标 人 必 须 在 2022年 11月 04日 17: 30之 前 将 投 标 确 认 函 及 承 诺 书 发至 *qq.com。 2022 年 11 月 04日 17: 30 之 前 没 有 将 投 标 确 认 函 及 承诺 书 发 送 至 指 定 邮 箱 的 , 有 权 拒 绝 其 投 标 。5 开 标 时 间 : 2022年 11月 15 日 14: 30 北 京 时 间 开 标 地 点 : 泰 州 市 海 陵区 京 泰 路 街 道 北 马 社 区 居 民 委 员 会 6楼 。七 本 次 招 标 联 系 事 项 :招 标 人 : 南 京 中 医 药 大 学 翰 林 学 院
联 系 人 : 刘 老 师 联 系 电 话 : 0523-*代 理 机 构 : 江 苏 诚 信 工 程 咨 询 管 理 有 限 公 司联 系 人 : 殷 工 联 系 电 话 : *附 件 一 : 投 标 确 认 函南 京 中 医 药 大 学 翰 林 学 院 江 苏 诚 信 工 程 咨 询 管 理 有 限 公 司 :项 目 招 标 文 件 已 取 得 , 经 认 真 研 究 , 我 单 位 对 招 标 文 件 无 异 议 , 一 定 准 时参 加 投 标 活 动 。特 此 告 知 单 位 公 章 :
附 件 二 : 承 诺 书南 京 中 医 药 大 学 翰 林 学 院 江 苏 诚 信 工 程 咨 询 管 理 有 限 公 司 :项 目 , 经 认 真 研 究 , 我 单 位 对 开 标 时 间 安 排 无 异 议 , 事 后 将 不 再 对 时 间 安排 问 题 质 疑 或 投 诉 。特 此 告 知 单 位 公 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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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一 章 投 标 须 知 一 项 目 概 况 :1 招 标 人 : 南 京 中 医 药 大 学 翰 林 学 院2 招 标 方 式 : 公 开 招 标3 招 标 代 理 机 构 : 江 苏 诚 信 工 程 咨 询 管 理 有 限 公 司4 项 目 名 称 : 图 书 馆 磁 条 式 自 助 借 还 书 机 采 购 项 目5 招 标 内 容 : 图 书 馆 磁 条 式 自 助 借 还 书 机 采 购 , 具 体 详 见 第 三 章 招 标 范 围6 项 目 地 点 : 南 京 中 医 药 大 学 翰 林 学 院7 最 高 限 价 : * 元
8 根 据 相 关 法 律 法 规 的 相 关 规 定 , 上 述 项 目 已 具 备 招 标 的 条 件 , 资 金 来 源 已 经落 实 , 现 通 过 公 开 招 标 方 式 , 择 优 选 定 服 务 单 位 。(二 )招 标 项 目 标 段 划 分 : 本 项 目 共 一 个 标 段 。(三 )投 标 人 资 格 要 求1 标 人 须 为 在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境 内 注 册 , 具 有 合 法 经 营 资 格 的 独 立 企 业 法 人 ,具 有 有 效 营 业 执 照 且 营 业 执 照 经 营 范 围 涵 盖 本 项 目 2 具 有 良 好 的 商 业 信 誉 和 健 全 的 财 务 会 计 制 度 3 具 有 履 行 合 同 所 必 需 的 设 备 和 专 业 技 术 能 力 4 有 依 法 缴 纳 税 收 和 社 会 保 障 资 金 的 良 好 记 录
5 近 三 年 内 , 在 经 营 活 动 中 没 有 重 大 违 法 记 录 6 单 位 负 责 人 为 同 一 人 或 者 存 在 直 接 控 股 管 理 关 系 的 不 同 投 标 人 , 不 得 同 时参 加 本 项 目 的 投 标 在 采 购 人 处 有 不 良 记 录 的 供 货 商 不 得 参 加 投 标 7 未 被 信 用 中 国 网 站 http://**.cn 列 入 失 信 被 执 行 人 名 单 8 本 次 项 目 不 接 受 联 合 体 参 加 投 标 。 四 投 标 费 用 :1 投 标 人 应 承 担 其 编 制 投 标 文 件 以 及 递 交 投 标 文 件 所 涉 及 的 一 切 费 用 。 无 论 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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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 结 果 如 何 , 招 标 人 对 上 述 费 用 概 不 承 担 。2 投 标 人 应 在 响 应 本 招 标 文 件 的 前 提 下 , 自 愿 参 加 投 标 。3 中 标 单 位 须 承 担 4000元 服 务 费 含 专 家 评 审 费 , 自 行 考 虑 到 投 标 报 价 中 。 五 投 标 有 效 期 :本 项 目 投 标 有 效 期 为 90天 日 历 天 , 投 标 有 效 期 自 投 标 截 止 之 日 起 算 。 六 保 证 金 :1 投 标 保 证 金 的 金 额 : * 仟 元 人 民 币 递 交 时 间 : 投 标 截 止 时 间 前 。递 交 方 式 : 现 金 , 信 封 或 档 案 袋 密 封
退 还 : 不 中 标 单 位 投 标 保 证 金 开 标 结 束 后 当 场 退 还 , 中 标 单 位 投 标 保 证 金 在 签 订合 同 后 退 还 无 息 。2 投 标 人 出 现 下 列 情 况 之 一 者 , 招 标 人 有 权 取 消 其 中 标 资 格 , 并 没 收 其 投 标 保证 金 :(1) 投 标 人 在 投 标 有 效 期 内 撤 回 其 投 标 文 件 (2) 中 标 人 无 正 当 理 由 拒 绝 签 订 合 同 的 (3)投 标 人 相 互 串 通 投 标 或 有 其 它 违 法 违 规 行 为 。 七 招 标 文 件 的 组 成 :1 本 文 件 及 招 标 答 疑 文 件 和 所 有 按 第 九 条 发 出 的 补 充 通 知 。2 招 标 文 件 及 招 标 答 疑 文 件 以 招 标 代 理 发 出 的 书 面 材 料 为 准 , 口 头 答 复 一 律 无
效 。 八 招 标 文 件 的 澄 清 :1 投 标 人 在 收 到 招 标 文 件 后 , 如 有 疑 问 需 要 澄 清 , 应 在 3 天 内 以 书 面 形 式 向 招标 代 理 提 出 , 招 标 代 理 将 以 书 面 解 答 的 形 式 分 发 给 所 有 投 标 人 。2 投 标 人 对 招 标 代 理 提 供 的 招 标 文 件 所 做 出 的 推 论 , 解 释 和 结 论 , 招 标 代 理 概不 负 责 。 投 标 人 对 招 标 文 件 的 任 何 推 论 和 误 解 以 及 招 标 代 理 对 有 关 问 题 的 口 头 解 释 所造 成 的 后 果 , 均 由 投 标 人 自 负 。 九 招 标 文 件 的 修 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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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投 标 截 止 时 间 前 , 招 标 代 理 可 能 会 以 补 充 通 知 的 方 式 修 改 招 标 文 件 , 补 充 通知 将 作 为 招 标 文 件 的 组 成 部 分 , 具 有 与 招 标 文 件 同 等 效 力 。2 补 充 通 知 将 以 书 面 形 式 发 给 所 有 投 标 人 。3 为 使 投 标 人 在 编 制 投 标 文 件 时 , 将 补 充 通 知 修 改 的 内 容 考 虑 进 去 , 招 标 代 理可 以 延 长 投 标 截 止 时 间 延 长 时 间 在 补 充 通 知 中 注 明 。第 二 章 招 标 要 求 十 交 货 期 : 签 订 合 同 后 30天 内 交 付 十 一 质 量 标 准 : 合 格 。
十 二 投 标 报 价 :1 本 标 段 最 高 限 价 为 : 12 万 元 , 投 标 人 的 投 标 报 价 不 得 高 于 最 高 限 价 , 否 则 视 为无 效 报 价 , 做 无 效 标 处 理 。2 报 价 应 包 含 与 本 次 采 购 项 目 有 关 的 所 有 费 用 。 包 含 但 不 限 于 人 员 设 备 验 收 售 后 服 务 伴 随 配 套 服 务 等 所 有 含 税 费 用 。 同 时 , 还 应 包 含 支 付 给 员 工 的 工 资 和 国 家 强制 缴 纳 的 各 种 社 会 保 障 资 金 , 以 及 投 标 人 认 为 需 要 的 其 他 费 用 等 。3 投 标 人 的 任 何 错 漏 优 惠 竞 争 性 报 价 不 得 作 为 减 轻 责 任 减 少 服 务 增 加 收费 降 低 服 务 质 量 的 理 由 。4 投 标 人 报 价 除 包 含 采 购 文 件 中 列 明 的 项 目 外 还 应 包 括 保 障 服 务 正 常 运 行 应 当 具有 的 物 资 和 服 务 , 对 服 务 正 常 运 行 应 当 具 有 的 物 资 和 服 务 理 解 不 一 致 的 以 采 购 人 理 解 为
准 。 十 三 付 款 方 式 : * 方 在 * 方 收 到 货 物 并 确 认 验 收 无 误 , 安 装 完 成 并 测 试 通 过 ,向 * 方 提 供 全 额 发 票 增 值 税 发 票 , * 方 在 收 发 票 后 向 * 方 支 付 合 同 价 款 。质 保 期 : 三 年 十 四 现 场 管 理 要 求 : 服 从 招 标 人 现 场 的 管 理 及 工 作 安 排 。 十 五 招 投 标 活 动 时 间 安 排 : 见 日 程 安 排 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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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三 章 招 标 范 围(十 六 )项 目 内 容1 项 目 名 称 : 图 书 馆 磁 条 式 自 助 借 还 书 机 采 购 项 目 。2 资 金 预 算 : 12 万 元3 采 购 内 容 :本 次 采 购 图 书 馆 磁 条 式 自 助 借 还 书 机 一 台 , 提 升 图 书 馆 服 务 水 平 , 产 品 需 符 合 本馆 实 际 业 务 需 求 。4 交 货 期 : 签 订 合 同 后 30天 内 交 付 十 七 技 术 参 数
1.整 机 采 用 低 功 耗 低 功 率 设 计 , 系 统 工 作 状 态 , 40W 整 机 静 态 功 率 50W, 系统 借 还 书 状 态 最 大 峰 值 功 率 应 小 于 70W。2.采 用 摆 镜 式 条 码 扫 描 枪 , 图 书 摆 放 到 指 定 位 置 后 条 码 扫 描 枪 自 动 读 取 书 籍 条码 , 识 读 时 间 0.1秒 , 可 以 识 读 我 馆 现 有 的 各 种 条 码 当 部 分 异 形 书 籍 的 条 形 码 在扫 描 枪 扫 描 范 围 之 外 时 , 可 通 过 手 工 拨 动 可 伸 缩 扫 描 头 来 扫 描 书 籍 条 形 码 , 并 能 自 动复 位 。 3.立 式 可 移 动 结 构 , 四 角 配 带 锁 移 动 轮 , 方 便 日 常 维 护 部 署 提 供 实 物 照 片 。 4.桌 面 采 用 大 理 石 或 钢 化 玻 璃 等 非 金 属 耐 磨 材 质 , 材 质 要 求 符 合 国 家 相 关 检 测标 准 。5.防 止 抽 换 书 籍 机 制 , 具 有 至 少 2个 红 外 感 应 器 , 防 止 借 阅 时 书 籍 被 抽 换 , 感 应
装 置 应 能 感 应 所 有 颜 色 封 面 的 书 籍 包 括 黑 色 封 面 。6.具 有 防 止 交 叉 错 借 书 籍 的 有 效 机 制 , 要 求 系 统 自 动 判 别 读 者 借 还 操 作 , 整 个借 还 过 程 无 需 点 击 屏 幕 任 何 按 钮 即 可 完 成 , 且 借 书 与 还 书 之 间 也 无 需 点 击 按 钮 切 换 前 面 的 读 者 借 书 完 成 拿 走 借 书 证 后 , 无 需 按 结 束 键 , 系 统 应 能 立 即 自 动 退 出 借 书操 作 界 面 , 以 防 后 续 的 读 者 把 书 籍 错 借 到 前 面 的 读 者 借 书 证 名 下 造 成 纠 纷 。7.借 书 或 还 书 操 作 的 同 时 能 够 自 动 显 示 读 者 借 书 证 的 借 书 情 况 列 表 , 方 便 读 者 查阅 核 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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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具 备 侧 方 和 顶 部 2个 方 向 的 多 书 侦 测 技 术 , 防 止 一 码 多 借 等 不 文 明 行 为 的 发生 , 多 书 侦 测 技 术 不 受 视 频 摄 像 头 的 影 响 , 须 提 供 实 物 照 片 及 结 构 说 明 材 料 。9.兼 容 国 内 外 各 种 规 格 复 合 磁 条 , 具 有 快 速 充 消 磁 和 磁 性 状 态 验 证 功 能 , 有 效防 止 单 张 条 码 纸 进 行 还 书 等 不 规 范 操 作 , 提 高 图 书 流 通 安 全 性 。10.支 持 条 形 码 一 卡 通 实 体 卡 人 脸 识 别 等 多 种 形 式 的 借 书 证 。11.采 用 摆 镜 式 条 码 扫 描 枪 , 图 书 摆 放 到 指 定 位 置 后 条 码 扫 描 枪 自 动 读 取 书 籍 条码 , 识 读 时 间 0.1秒 , 可 以 识 读 我 馆 现 有 的 各 种 条 码 当 部 分 异 形 书 籍 的 条 形 码 在扫 描 枪 扫 描 范 围 之 外 时 , 可 通 过 手 工 拨 动 可 伸 缩 扫 描 头 来 扫 描 书 籍 条 形 码 , 并 能 自 动复 位 。 12.采 用 低 压 充 消 磁 系 统 , 输 入 电 压 小 于 36V,最 大 峰 值 冲 击 电 流 不 超 过 2.5A
的 快 速 智 能 充 消 检 磁 系 统 。 13.充 消 磁 模 块 必 须 采 用 单 侧 充 消 磁 技 术 , 保 证 消 磁 范 围 控 制 在 书 脊 一 侧 , 为消 除 安 全 隐 患 , 不 能 以 裸 露 的 铜 线 圈 作 充 消 模 块 , 需 提 供 充 消 磁 组 件 安 装 照 片 。14.设 备 需 拥 有 自 主 专 利 证 书 和 外 观 设 计 专 利 证 书 , 避 免 知 识 产 权 纠 纷 。15 防 止 抽 换 书 籍 机 制 , 具 有 至 少 2 个 红 外 感 应 器 , 防 止 借 阅 时 书 籍 被 抽 换 , 感应 装 置 应 能 感 应 所 有 颜 色 封 面 的 书 籍 包 括 黑 色 封 面 。16.支 持 标 准 SIP2协 议 , 与 图 书 馆 管 理 系 统 无 缝 链 接 。17.内 置 至 少 两 路 视 频 监 控 系 统 , 可 同 时 记 录 读 者 面 部 信 息 特 征 和 图 书 的 借 还 过程 , 并 能 够 将 借 书 证 号 码 操 作 时 间 等 信 息 以 数 字 方 式 叠 加 在 图 片 上 , 以 备 图 书 撕 损和 借 书 证 盗 用 等 事 项 的 追 溯 。
18.在 借 还 书 过 程 中 , 提 供 语 音 文 字 视 频 等 多 种 提 示 功 能 , 辅 助 读 者 自 主 完成 借 还 书 操 作 , 界 面 能 显 示 读 者 基 本 信 息 图 书 借 阅 状 态 信 息 图 书 借 阅 历 史 等 。19.提 供 自 助 设 备 运 行 监 视 系 统 , 能 在 自 助 设 备 需 要 干 预 时 例 如 打 印 机 缺 纸 网 络 不 通 系 统 故 障 等 及 时 发 出 声 音 灯 光 文 字 来 提 醒 工 作 人 员 , 以 便 工 作 人 员第 一 时 间 了 解 设 备 故 障 , 并 及 时 排 除 故 障 。20.系 统 可 升 级 支 持 双 标 签 自 助 借 还 功 能 , 满 足 条 码 RFID同 时 应 用 , 并 能 自 动判 断 , RFID既 可 以 支 持 HF也 可 以 支 持 UH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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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具 有 3 组 光 电 书 籍 位 置 感 应 装 置 , 防 止 借 阅 时 书 籍 被 抽 换 , 能 感 应 所 有 颜 色封 面 的 书 籍 包 括 黑 色 封 面 。22.设 备 制 造 商 须 通 过 图 书 馆 智 能 化 系 统 相 关 的 ISO9001 国 际 质 量 体 系 认 证 具有 自 主 知 识 产 权 的 专 利 证 书 软 件 著 作 权 证 书 。23.设 备 自 带 工 作 平 台 和 LED灯 带 设 计 , 全 金 属 材 质 , 整 体 采 用 经 典 黑 白 色 调 。24.充 消 磁 操 作 平 台 采 用 金 属 结 构 , 接 触 面 采 用 钢 化 玻 璃 等 耐 磨 材 质 , 斜 坡 式 设计 , 坡 度 大 于 30 , 读 者 操 作 更 方 便 更 符 合 操 作 公 正 科 学 择 优 的 原 则 , 并 且 在 严 格保 密 的 情 况 下 进 行 。(二 十 七 ) 本 项 目 采 用 综 合 评 分 法 评 标 。(二 十 八 ) 评 标 委 员 会 的 产 生 :由 招 标 人 依 法 组 建 的 评 标 委 员 会 负 责 , 评 标 专 家 为 5 人 含 以 上 的 单 数 , 其中 1 人 为 * 方 评 委 。
(二 十 九 ) 评 标 程 序 :1 初 步 评 审 :(1)评 标 委 员 会 根 据 招 标 文 件 规 定 的 评 标 标 准 和 方 法 , 对 投 标 文 件 进 行 全 面 审 核 ,主 要 审 查 投 标 文 件 的 完 整 性 符 合 性 以 及 投 标 报 价 的 合 理 性 是 否 满 足 招 标 文 件 中 的 有关 规 定 (2)列 出 投 标 文 件 中 的 重 大 偏 差 和 细 微 偏 差 。重 大 偏 差 是 指 投 标 文 件 未 能 实 质 上 响 应 本 招 标 文 件 的 要 求 , 被 本 招 标 文 件 定 为 无效 投 标 文 件 的 情 况 。 无 效 投 标 文 件 不 参 加 详 细 评 审 。细 微 偏 差 是 指 投 标 文 件 在 实 质 上 响 应 招 标 文 件 的 要 求 , 但 在 个 别 地 方 存 在 漏 项 或
者 提 供 了 不 完 整 的 技 术 信 息 等 情 况 , 并 且 补 正 这 些 遗 漏 或 不 完 整 不 会 对 其 他 投 标 人 造成 不 公 平 的 结 果 。 细 微 偏 差 不 影 响 投 标 文 件 的 有 效 性 。2 详 细 评 审 :(1)经 初 步 评 审 合 格 的 投 标 文 件 , 评 标 委 员 会 将 根 据 招 标 文 件 确 定 的 评 标 标 准 和 方法 , 对 其 技 术 部 分 和 商 务 部 分 作 进 一 步 评 审 比 较 。(2)评 标 委 员 会 推 荐 1-3 名 中 标 候 选 人 , 并 标 明 排 列 顺 序 。 三 十 招 标 人 确 定 排 名 第 一 的 中 标 候 选 人 为 中 标 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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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十 一 招 标 人 将 核 查 排 名 第 一 的 中 标 候 选 人 投 标 项 目 经 理 , 所 列 人 员 不 是 本单 位 员 工 的 , 招 标 人 有 权 取 消 其 中 标 候 选 人 的 资 格 , 确 定 排 名 第 二 的 中 标 候 选 人 为 中标 人 , 以 此 类 推 。 三 十 二 在 评 定 标 过 程 中 , 投 标 人 对 评 标 委 员 会 成 员 施 加 影 响 的 任 何 不 规 范行 为 , 都 将 导 致 取 消 中 标 资 格 。 第 七 章 合 同办 理 中 标 通 知 书 后 , 招 标 人 根 据 招 标 文 件 投 标 文 件 与 中 标 人 签 订 合 同 。 三 十 三 中 标 人 应 按 中 标 通 知 规 定 的 时 间 地 点 与 招 标 人 签 订 合 同 ,否 则 投 标保 证 金 将 不 予 退 还 , 给 招 标 人 造 成 损 失 的 , 投 标 人 还 应 承 担 赔 偿 责 任 。
三 十 四 招 标 文 件 中 标 人 的 投 标 文 件 及 评 标 过 程 中 有 关 澄 清 文 件 均 应 作 为 合同 附 件 。 三 十 五 签 订 合 同 后 , 中 标 人 不 得 将 材 料 供 应 及 其 他 相 关 服 务 进 行 转 包 或 分 包 ,否 则 招 标 人 有 权 终 止 合 同 。 转 包 或 分 包 造 成 招 标 人 损 失 的 , 中 标 人 还 应 承 担 相 应 赔 偿责 任 。 三 十 六 招 投 标 及 施 工 合 同 履 行 过 程 中 发 生 争 议 , 双 方 可 协 商 解 决 , 也 可 请 求调 解 。 调 解 不 成 的 , 双 方 可 向 项 目 所 在 地 人 民 法 院 提 起 诉 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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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八 章 合 同 条 款 仅 供 参 考 南 京 中 医 药 大 学 翰 林 学 院 物 资 采 购 合 同* 方 需 方 : 南 京 中 医 药 大 学 翰 林 学 院法 定 代 表 人 :* 方 供 方 :法 定 代 表 人 :
经 (询 价 /招 标 项 目 编 号 : , 双 方 同 意 按 照 以 下 条 款 就 货 物的 买 卖 签 订 本 合 同 :1.* 方 向 * 方 购 买 的 货 物 清 单 及 金 额 如 下品 名 厂 家 型 号 规 格 或 描 述 质 保 期 (自 安 装 调 试验 收 合 格 日 起 ) 数 量 单 价(元 ) 总 价(元 )合 计 人 民 币 小 写 : (大 写 ):
* 方 所 提 供 货 物 必 须 符 合 招 标 文 件 要 求 , 符 合 国 家 有 关 规 定 和 行 业 通 行 标 准 并 能 够 提 供 货 物合 格 证 书 除 非 事 先 另 有 说 明 , * 方 应 保 证 货 物 是 全 新 未 使 用 过 的 原 装 合 格 正 品 , 并 保 证 货 物在 正 常 使 用 和 保 养 条 件 下 , 符 合 其 产 品 的 质 量 保 证 要 求 。 在 使 用 过 程 中 , * 方 一 旦 发 现 * 方 所 提供 的 货 物 不 是 原 装 合 格 正 品 , 并 经 查 实 后 , * 方 必 须 无 条 件 接 受 退 货 , 并 按 本 合 同 约 定 价 格 将 货款 全 额 退 还 * 方 , 除 此 以 外 , * 方 还 保 留 按 有 关 规 定 进 一 步 索 赔 的 权 利 。* 方 应 根 据 * 方 的 要 求 招 标 文 件 有 要 求 的 , 以 招 标 文 件 要 求 为 准 , 严 格 按 照 经 * 方 认 可的 设 计 图 纸 或 作 法 说 明 安 装 调 试 货 物 和 配 套 装 饰 装 修 , 并 应 在 安 装 和 配 套 装 饰 装 修 过 程 中 严 格 执行 施 工 规 范 安 全 操 作 规 程 防 火 安 全 规 定 环 境 保 护 规 定 等 。如 因 * 方 运 输 安 装 后 期 维 保 或 产 品 质 量 问 题 而 发 生 事 故 造 成 * 方 或 第 三 方 的 人 身 伤 害 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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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 产 损 失 的 , * 方 应 承 担 全 部 赔 偿 责 任 造 成 本 合 同 项 下 及 * 方 物 品 损 毁 的 , * 方 负 责 恢 复 原 样 ,如 无 法 复 原 则 按 被 损 坏 物 品 市 场 价 格 倍 向 * 方 进 行 赔 偿 , 并 向 * 方 支 付 合 同 价 %违 约金 。 * 方 在 作 业 过 程 中 出 现 的 安 全 事 故 , 由 * 方 承 担 全 部 责 任 。因 产 品 因 质 量 问 题 产 品 故 障 或 可 归 责 于 * 方 的 其 他 原 因 给 * 方 的 使 用 造 成 不 便 的 , 包 括 厂家 不 能 及 时 进 行 维 修 或 服 务 等 方 面 存 在 欠 缺 等 情 形 , 则 由 * 方 根 据 * 方 的 具 体 要 求 对 相 关 产 品 进行 维 修 或 更 换 , * 方 因 此 蒙 受 损 失 的 , * 方 还 须 做 出 相 应 赔 偿 , 赔 偿 范 围 包 括 * 方 的 直 接 损 失 和间 接 损 失 。本 合 同 货 物 * 方 负 责 直 接 向 * 方 供 应 , 不 得 分 包 或 转 包 给 他 人 供 应 , 如 存 在 未 经 * 方 同 意 的分 包 或 转 包 行 为 , * 方 有 权 单 方 面 解 除 合 同 , 届 时 * 方 须 向 * 方 支 付 本 合 同 价 款 的 %的 违 约
金 。 若 * 方 支 付 的 违 约 金 不 足 以 弥 补 * 方 损 失 的 , * 方 还 须 继 续 承 担 损 失 赔 偿 责 任 。 本 条 款 中 *方 的 责 任 承 担 期 限 不 受 * 方 已 收 货 且 出 具 验 收 确 认 书 的 限 制 。2. 安 装 验 收 期 限 :* 方 应 在 本 合 同 签 订 生 效 后 个 工 作 日 内 向 * 方 交 付 合 同 条 款 中 所 列 的 全 部 货 物 , 并 于年 月 日 前 将 全 部 货 物 安 装 调 试 完 毕 并 通 过 * 方 验 收 。3. 交 货 地 点 : 交 货 地 点 须 详 细 写 明 到 南 京 中 医 药 大 学翰 林 学 院 楼 层 室 4. 履 约 保 证 金 : 无5.其 它 费 用 : 货 物 的 运 输 拆 卸 安 装 过 程 中 以 及 质 保 期 内 所 有 货 物 维 修 产 生 的 全 部 费 用 均
由 * 方 承 担 。6.调 试 和 验 收 1 * 方 对 * 方 提 交 的 货 物 依 据 招 标 文 件 上 的 技 术 规 格 要 求 和 国 家 有 关 质 量 标 准 进 行 现 场 初步 验 收 , 外 观 说 明 书 符 合 招 标 文 件 技 术 要 求 的 , 予 以 签 收 , 初 步 验 收 不 合 格 的 不 予 签 收 。 货 到后 * 方 指 定 地 点 , * 方 须 在 5个 工 作 日 内 配 合 * 方 予 以 初 步 验 收 。 2 * 方 交 货 前 应 对 产 品 做 出 全 面 检 查 和 对 验 收 文 件 进 行 整 理 , 并 列 出 清 单 , 作 为 * 方 交货 验 收 和 使 用 的 技 术 条 件 依 据 , 检 验 的 结 果 应 随 货 物 一 并 移 交 * 方 。 3 * 方 对 * 方 提 供 的 货 物 在 使 用 前 进 行 调 试 时 , * 方 需 负 责 安 装 并 培 训 * 方 的 使 用 操 作人 员 , 并 协 助 * 方 一 起 调 试 , 直 到 符 合 技 术 要 求 并 被 * 方 所 能 应 用 , * 方 才 做 最 终 验 收 。 验 收 时
* * 双 方 均 须 在 场 。 4 对 于 技 术 复 杂 的 货 物 , * 方 可 请 国 家 认 可 的 专 业 检 测 机 构 参 与 初 步 验 收 及 最 终 验 收 , 并由 其 出 具 质 量 检 测 报 告 , 相 关 检 测 费 用 由 * 方 承 担 。 对 于 国 家 有 环 保 要 求 的 货 物 , 必 须 符 合 国 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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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 关 产 品 的 环 保 要 求 标 准 。7.付 款 方 式 :* 方 在 * 方 收 到 货 物 并 确 认 验 收 无 误 , 安 装 完 成 并 测 试 通 过 , 向 * 方 提 供 全 额 发 票 增 值 税 发票 , * 方 在 收 发 票 后 向 * 方 支 付 合 同 价 款 。 * 方 保 证 履 行 3年 质 保 义 务 , 如 不 履 行 承 诺 , *方 有 权 将 * 方 列 入 黑 名 单 。8.* 方 的 其 他 义 务 :* 方 保 证 按 约 定 履 行 年 质 保 义 务 。 质 保 期 内 * 方 免 费 为 * 方 提 供 维 修 维 保 服 务 。 自验 收 之 日 起 年 内 , * 方 提 出 维 修 维 保 服 务 后 , * 方 应 于 日 内 完 成 维 修 维 保 及 系 统升 级 维 护 工 作 , 如 未 能 及 时 解 决 问 题 , 则 须 向 * 方 支 付 元 违 约 金 /次 若 * 方 在 质 保 期 内不 能 及 时 完 成 维 修 维 保 及 系 统 升 级 维 护 工 作 累 计 达 次 , * 方 有 权 不 予 返 还 质 保 金 , 且 有权 将 * 方 列 入 黑 名 单 , 取 消 其 以 后 投 标 资 格 。 本 合 同 项 下 所 有 采 购 货 物 超 出 质 保 期 后 , 如 * 方 需
要 , * 方 须 继 续 提 供 维 修 维 保 服 务 , 维 修 维 保 时 只 收 取 部 件 成 本 费 , 人 工 费 由 * 方 自 行 承 担 。9.违 约 责 任 :(1)* 方 因 故 需 要 延 迟 交 货 的 , 应 提 前 向 * 方 说 明 缘 由 并 征 得 * 方 同 意 。 若 未 事 先 说 明 且 取 得 *方 书 面 谅 解 的 , 每 延 迟 一 天 , 则 应 按 照 迟 延 交 货 部 分 合 同 金 额 的 %向 * 方 支 付 违 约 金 。 * 方 迟延 交 货 达 日 的 , * 方 有 权 单 方 解 除 合 同 并 追 究 * 方 的 违 约 责 任 , * 方 须 按 未 能 交 货 部 分 合 同 金额 的 %向 * 方 支 付 违 约 金 。 2 * 方 必 须 遵 守 学 校 有 关 管 理 制 度 和 规 定 , 在 货 物 运 输 安 装 过 程 中 须 服 从 * 方 管 理 , 禁 止 非* 方 单 位 人 员 车 辆 进 出 学 校 , 给 * 方 造 成 安 全 隐 患 , 如 因 * 方 违 反 此 约 定 给 * 方 或 第 三 人 造 成伤 害 或 财 产 损 失 的 , * 方 承 担 全 部 赔 偿 责 任 。
(3)因 不 可 抗 力 或 国 家 法 律 法 规 或 其 他 相 关 文 件 规 定 造 成 合 同 不 能 履 行 的 , 双 方 互 不 追 究 违 约 责任 。10.争 议 解 决 :本 合 同 执 行 中 引 起 的 争 议 及 未 尽 事 宜 , 双 方 应 本 着 友 好 合 作 的 精 神 协 商 解 决 。 如 协 商 不 成 ,任 何 一 方 均 可 向 * 方 所 在 地 人 民 法 院 提 起 诉 讼 。11.合 同 效 力 与 生 效本 合 同 相 关 的 招 投 标 资 料 /谈 判 纪 要 以 及 与 本 合 同 相 关 的 其 他 文 件 均 为 本 合 同 附 件 , 与 本 合 同具 有 同 等 法 律 效 力 。 若 本 合 同 附 件 与 本 合 同 内 容 存 在 不 一 致 之 处 , 以 本 合 同 约 定 为 准 。本 合 同 一 式 份 , 自 * * 双 方 法 定 代 表 人 或 授 权 代 表 签 名 签 字 或 盖 章 并 加 盖 单 位 印
章 注 : * 方 加 盖 单 位 印 章 为 * 方 单 位 经 济 合 同 专 用 章 之 日 起 生 效 , * 方 持 有 * 份 , * 方 持有 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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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 下 无 正 文 * 方 (签 章 ): * 方 (签 章 ):法 定 代 表 人 或 授 权 代 表 签 章 : 法 定 代 表 人 或 授 权 代 表 签 章 :签 订 日 期 : 签 订 日 期 :单 位 地 址 : 单 位 地 址 :电 话 : 电 话 :传 真 : 传 真 :开 户 银 行 :帐 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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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 程 安 排 表日 期 时 间 地 点 工 作 内 容 备注2022年 10月 28日9:00至 2022年 11月 03日 17: 00 法定 公 休 日 , 法 定 节假 日 除 外 每 日 上 午 9: 00至 11:30, 下 午14:00至 17:00 北 京 时 间 泰 州 市 海 陵 区 京 泰 路 街 道北 马 社 区 居 民 委 员 会 6楼 邮 箱 报 名*qq.com
2022年 11 月 04日 12:00前 泰 州 市 海 陵 区 京 泰 路 街 道北 马 社 区 居 民 委 员 会 6楼 报 送 疑 问2022年 11月 04日 17:00 泰 州 市 海 陵 区 京 泰 路 街 道北 马 社 区 居 民 委 员 会 6楼 现 场 或 邮 箱 答 疑2022年 11月 15日 14:30前 泰 州 市 海 陵 区 京 泰 路 街 道北 马 社 区 居 民 委 员 会 6楼 投 标 文 件 递 交
2022年 11月 15日 14:30 泰 州 市 海 陵 区 京 泰 路 街 道北 马 社 区 居 民 委 员 会 6楼 开 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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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 件 一 : 评 标 定 标 办 法评 标 由 评 标 委 员 会 依 据 招 标 文 件 的 有 关 规 定 进 行 。 评 标 委 员 会 由 招 标 人 或 其 委 托 的 招标 代 理 机 构 的 代 表 和 有 关 专 家 组 成 , 人 数 为 5 人 以 上 的 单 数 。 经 评 标 委 员 会 初 步 评 审 确 认为 无 效 的 投 标 文 件 不 参 加 详 细 评 审 , 经 初 步 评 审 合 格 的 投 标 文 件 依 据 招 标 文 件 的 规 定 按 下列 评 标 标 准 和 方 法 进 行 评 审 。1 评 标 委 员 会 成 员 对 投 标 人 的 投 标 文 件 进 行 符 合 性 检 查 。 满 足 招 标 文 件 要 求 的 投 标 文件 进 入 商 务 标 的 评 审 。2 评 标 委 员 会 对 投 标 人 的 报 价 进 行 评 审 。
3 经 评 标 委 员 会 初 步 评 审 确 定 存 在 细 微 偏 差 的 投 标 文 件 , 评 标 委 员 会 应 当 书 面 要 求 存在 细 微 偏 差 的 投 标 人 在 评 标 结 束 前 予 以 补 正 , 拒 不 补 正 的 , 在 详 细 评 审 时 将 由 评 标 委 员 会研 究 是 否 取 消 其 中 标 资 格 。4 评 标 委 员 会 完 成 评 标 后 , 以 综 合 评 分 法 综 合 评 分 分 值 最 高 为 第 一 中 标 候 选 人 , 依此 类 推 , 出 具 评 标 报 告 , 向 招 标 人 推 荐 1-3名 合 格 中 标 候 选 人 。 如 出 现 分 值 相 同 情 况 ,按 报 价 从 低 到 高 决 定 名 次 如 出 现 报 价 相 同 情 况 , 按 技 术 分 由 高 到 低 决 定 名 次 。 5 招 标 人 按 招 标 文 件 规 定 的 定 标 办 法 确 定 中 标 人 。 中 标 人 放 弃 中 标 , 因 不 可 抗 力 提 出不 能 履 行 合 同 , 招 标 人 可 以 确 定 排 序 第 二 的 中 标 候 选 人 为 中 标 人 , 依 此 类 推 。6 本 办 法 未 尽 事 宜 , 由 评 标 委 员 会 依 据 有 关 法 规 研 究 解 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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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 分 项 目 及 分 值 设 定序 号 评 分 因 素 评 审 标 准 分 值价 格1.1 价 格 部 分 45分 经 评 标 委 员 会 评 审 的 所 有 有 效 投 标 报 价 的 算 术 平 均 值 作 为 评 标 基准 价 如 果 有 效 投 标 人 大 于 等 于 7家 , 则 去 掉 一 个 最 低 报 价 和 一 个 最 高报 价 , 以 其 余 有 效 投 标 报 价 的 算 术 平 均 值 作 为 评 标 基 准 价 。投 标 人 的 有 效 投 标 报 价 与 评 标 基 准 价 相 比 , 等 于 评 标 基 准 价 的 得 满 分 45分 , 每 高 于 评 标 基 准 价 1%均 扣 0.9 分 , 每 低 于 评 标 基 准 价 1%均 扣 0.6分 , 不 足 1%按 插 入 法 计 算 。 45技 术
2.1 技 术 参 数 响 应程 度 21分 投 标 产 品 对 招 标 文 件 规 定 的 技 术 参 数 和 要 求 的 满 足 程 度 , 依 据 技 术 参 数响 应 及 偏 离 表 进 行 评 审 , 一 般 技 术 参 数 无 标 注 的 为 一 般 技 术 参 数 ,有 一 项 不 满 足 扣 1 分 , 扣 完 为 止 。 212.2 质 量 保 障 方 案 8分 投 标 人 提 供 具 体 完 整 的 质 量 保 障 方 案 , 满 分 8 分 。 1 有 具 体 完 整 的 质 量 保 证 措 施 , 有 明 确 的 风 险 识 别 及 应 对 方 案 质量 管 理 与 控 制 方 案 , 条 理 清 晰 合 理 切 合 实 际 , 得 5-8分 2 有 完 整 的 质 量 保 证 措 施 , 对 项 目 的 风 险 质 量 管 理 等 有 方 案 , 条理 较 清 晰 合 理 切 合 实 际 , 得 2-5分 3 提 供 的 质 量 保 证 措 施 , 与 项 目 情 况 不 太 相 符 , 得 0-2分 4 不 提 供 不 得 分 。 注 本 项 目 评 标 办 法 中 的 所 有 评 分 区 间 上 限 包 括 本 数 , 下 限 不 包 括 本数 8
2.3 供 货 及 实 施 方案 8分 从 供 货 方 案 安 装 调 试 方 案 等 方 面 进 行 综 合 评 价 , 满 分 8分 。 1 有 具 体 完 整 技 术 部 分 的 供 货 方 案 安 装 调 试 方 案 , 内 容 表 述 完 整 详 尽 合 理 可 行 , 时 间 安 排 清 晰 且 分 工 明 确 , 完 全 满 足 项 目 实 际 情 况 得 ,得 5-8分 2 供 货 方 案 安 装 调 试 方 案 内 容 表 述 比 较 符 合 项 目 要 求 , 时 间 安 排基 本 清 晰 分 工 基 本 明 确 得 2-5分 3 供 货 方 案 安 装 调 试 方 案 内 容 表 述 不 完 整 不 详 尽 或 存 在 瑕 疵 的 ,与 项 目 情 况 不 太 相 符 , 得 0-2分 4 不 提 供 不 得 分 。 注 本 项 目 评 标 办 法 中 的 所 有 评 分 区 间 上 限 包 括 本 数 , 下 限 不 包 括 本数 8服 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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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 售 后 服 务 方 案 8分 一 根 据 供 应 商 提 供 的 服 务 能 力 的 强 弱 , 售 后 服 务 方 案 内 容 包 括 投 标人 的 服 务 承 诺 售 后 维 修 技 术 支 持 售 后 服 务 电 话 响 应 时 间 售 后巡 检 质 量 保 证 等 进 行 评 审 , 满 分 4分 。 1 售 后 服 务 内 容 合 理 全 面 完 整 , 详 尽 , 完 全 符 合 项 目 实 际 情 况的 得 2-4分 2 售 后 服 务 内 容 不 够 合 理 全 面 完 整 , 不 够 详 尽 , 不 能 完 全 符 合项 目 实 际 情 况 的 得 0-2分 。二 根 据 供 应 商 提 供 的 培 训 方 案 内 容 包 括 培 训 对 象 培 训 计 划 培 训形 式 培 训 目 标 等 进 行 评 审 , 满 分 4分 。 1 培 训 方 案 内 容 合 理 可 行 全 面 详 尽 , 完 全 符 合 项 目 实 际 情 况 的得 2-4分 2 培 训 方 案 内 容 表 述 不 清 晰 得 0-2 分 。 注 本 项 目 评 标 办 法 中 的 所 有 评 分 区 间 上 限 包 括 本 数 , 下 限 不 包 括 本数 , 0分 除 外 8业 绩4.1 合 同 业 绩 6分 评 委 根 据 投 标 人 提 供 所 投 品 牌 自 2019年 10月 1日 以 来 图 书 馆 同 类 产 品的 供 货 合 同 , 每 提 供 一 份 合 同 得 2分 , 最 多 得 6分
提 供 合 同 复 印 件 加 盖 投 标 人 公 章 。 6履 约 能 力5.1 认 证 证 书 4分 评 委 根 据 投 标 人 提 供 的 有 效 期 内 的 ISO9001质 量 管 理 体 系 认 证 证 书 国家 版 权 局 颁 发 的 软 件 著 作 权 证 书 , 每 提 供 一 个 得 2 分 , 最 高 得 4 分 , 未提 供 不 得 分 。 须 提 供 相 关 证 书 复 印 件 加 盖 投 标 人 公 章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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格 式 投 标 文 件 正 /副 本 项 目 名 称 :
投 标 单 位 全 称 :授 权 代 表 :联 系 电 话 :日 期 :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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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 标 函招 标 人 :项 目 名 称 :1 遵 照 有 关 法 律 法 规 规 定 , 经 考 察 现 场 和 研 究 上 述 招 标 文 件 的 投 标 须 知 合 同条 款 标 准 和 技 术 规 范 及 其 他 有 关 文 件 后 , 我 方 承 诺 :愿 以 总 价 人 民 币 金 额 大 写 : 元 小 写 : 元
的 投 标 报 价 并 按 上 述 合 同 条 款 标 准 和 技 术 规 范 等 要 求 承 包 上 述 本 项 目 。2 如 果 我 方 中 标 , 我 方 保 证 按 招 标 文 件 中 规 定 的 服 务 期 进 行 服 务 , 且 项 目 质 量达 到 , 质 保 期 : 。3 贵 单 位 的 招 标 文 件 中 标 通 知 书 和 本 投 标 文 件 将 构 成 的 约 束 我 们 双 方 的 合 同附 件 。 投 标 单 位 (盖 章 ):
法 定 代 表 人 或 其 委 托 的 代 理 人 盖 章 :填 报 日 期 :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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授 权 委 托 书本 人 姓 名 系 投 标 人 名 称 的 法 定 代 表 人 ,现 委 托 被 委 托 代 理 人 姓 名 为 我 方 代 理 人 。 代 理 人 根 据 授 权 , 以 我方 名 义 签 署 澄 清 说 明 补 正 递 交 撤 回 修 改 项 目 名 称 投标 文 件 签 订 合 同 和 处 理 有 关 事 宜 , 其 法 律 后 果 由 我 方 承 担 。委 托 期 限 :
附 : 委 托 人 身 份 证 投 标 人 : 盖 章 法 定 代 表 人 : 签 字 或 盖 章 身 份 证 号 码 :
委 托 代 理 人 : 签 字 或 盖 章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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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 定 代 表 人 身 份 证 明投 标 人 :单 位 性 质 :地 址 :成 立 时 间 :经 营 期 限 :姓 名 : 性 别 :
年 龄 : 职 务 :系 投 标 人 名 称 的 法 定 代 表 人 。特 此 证 明 。附 : 法 定 代 表 人 身 份 证 投 标 人 : 盖 单 位 公 章
日 期 :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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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 务 条 款 偏 离 表项 目 名 称 :序 号 招 标 文 件 规 定 是 否 响 应 偏 离
投 标 人 名 称 : 盖 章 日 期 : 年 月 日说 明 :1 如 果 行 数 不 够 , 请 自 行 增 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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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 术 条 款 偏 离 表项 目 名 称 :序 号 招 标 文 件 规 定 是 否 响 应 偏 离
投 标 人 名 称 : 盖 章 日 期 : 年 月 日说 明 :1 如 果 行 数 不 够 , 请 自 行 增 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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