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局集团公司疾控所新冠病毒核酸检测试剂及采样管购置招标变更公告
西安局集团公司疾控所新冠病毒核酸检测试剂及采样管购置招标变更公告
(略) 疾控所新冠病毒核酸检测试剂及采样管购置 变更公告
1、首次公告日期:2022年11月7日
2、项目名称: (略) 疾控所新冠病毒核酸检测试剂及采样管购置
3、项目编号:XA-XAJJTGS-2022-2022
4、变更事项及内容:原项目公告中未添加技术要求附件,现增加到变更公告附件中。
(略) (略) 疾病预防控制所新冠病毒核酸检测试剂及采样管购置
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XA-XAJJTGS-2022-2022 )
一、招标条件
(略) (略) 疾病预防控制所新冠病毒核酸检测试剂及采样管购置项目公开招标。本项目采购资金已落实,具备招标条件。
二、招标内容
包件 号 | 包件 名称 | 产品 名称 | 单位 | 数量 | 使用 单位 | 到货 时间 | 到货 地点 | 技术 要求 |
包件1 | 新冠病毒核酸提取试剂 | 新冠病毒核酸提取试剂(96人份/盒) | 盒 | 808 | (略) 疾病预防控制所 | 详见附件 | 西安 | 详见 附件 |
包件2 | 新型冠状病毒核酸扩增试剂 | 新型冠状病毒核酸扩增试剂(32人份/盒) | 盒 | 2424 | (略) 疾病预防控制所 | 详见附件 | 西安 | 详见 附件 |
包件3 | 一次性二十混一病毒采样管 | 一次性二十混一病毒采样管 | 支 | * | (略) 疾病预防控制所 | 详见附件 | 西安 | 详见 附件 |
备注:1.本次采购,供应商必须以包件为单位进行响应,所投包件内明细报价不得有空项,评标和合同授予也以包件为单位。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为一般纳税人,能够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2.投标人为制造商的须提供《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复印件加盖公章);投标人为代理商的须提供《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3.投标产品须具有《医疗器械注册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4.投标人须提供所投产品2020年以来至少一份业绩合同(复印件加盖公章)。
5.投标人为代理商的除须提供上述资料外,还须提供制造商颁发的有效的销售授权证书以及受售后服务和质保责任由制造商全部承担的证明资料(复印件加盖公章)。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获取
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2年11月7日至2022年11月13日12:00时(北京时间)报名、获取标书。
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0 元。
3.招标文件的获取:报名成功 (略) 获取。
4.报名成功后,未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的,严格按照国铁集团、集团公司供应商信用评价管理办法规定进行年度信用评价,扣1分/次,扣完为止。
5.投标人报名成功获取文件后,对招标文件有疑问时,提出问题的截止时间2022年11月14日18时00分(北京时间),受理时间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30 联系人:刘浩 电话:*,未在截止时间前提出疑问的的视为认同招标文件各项要求。
五、投标文件递交
1.所有投标文件必须于2022年11月18日14:30前在 (略) 南二环东段262 (略) 疾病预防控制所当面递交给招标人。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为2022年11月18日14:30前。
联系人:刘浩 联系电话及传真电话:*。
2.逾期送达、未送达指定地点或者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六、开标时间和地点
本项目定于2022年11月18日14:30(北京时间)公开开标,开标地点为 (略) 南二环东段262 (略) 疾病预防控制所。请投标人代表按时出席开标仪式。
七、联系方式
名称: (略) 疾病预防控制所
地址: (略) 南二环东段262 (略) 疾病预防控制所
邮编:*
联系人:刘工
联系方式:*
八、其他要求
投标人代表现场投标时须持48小时核酸阴性证明,按照防疫要求扫码测温。
九、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公 (略) (网址http://**)上发布。
2022年11月7日
(略) 疾控所新冠病毒核酸检测试剂及采样管购置 变更公告
1、首次公告日期:2022年11月7日
2、项目名称: (略) 疾控所新冠病毒核酸检测试剂及采样管购置
3、项目编号:XA-XAJJTGS-2022-2022
4、变更事项及内容:原项目公告中未添加技术要求附件,现增加到变更公告附件中。
(略) (略) 疾病预防控制所新冠病毒核酸检测试剂及采样管购置
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XA-XAJJTGS-2022-2022 )
一、招标条件
(略) (略) 疾病预防控制所新冠病毒核酸检测试剂及采样管购置项目公开招标。本项目采购资金已落实,具备招标条件。
二、招标内容
包件 号 | 包件 名称 | 产品 名称 | 单位 | 数量 | 使用 单位 | 到货 时间 | 到货 地点 | 技术 要求 |
包件1 | 新冠病毒核酸提取试剂 | 新冠病毒核酸提取试剂(96人份/盒) | 盒 | 808 | (略) 疾病预防控制所 | 详见附件 | 西安 | 详见 附件 |
包件2 | 新型冠状病毒核酸扩增试剂 | 新型冠状病毒核酸扩增试剂(32人份/盒) | 盒 | 2424 | (略) 疾病预防控制所 | 详见附件 | 西安 | 详见 附件 |
包件3 | 一次性二十混一病毒采样管 | 一次性二十混一病毒采样管 | 支 | * | (略) 疾病预防控制所 | 详见附件 | 西安 | 详见 附件 |
备注:1.本次采购,供应商必须以包件为单位进行响应,所投包件内明细报价不得有空项,评标和合同授予也以包件为单位。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为一般纳税人,能够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2.投标人为制造商的须提供《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复印件加盖公章);投标人为代理商的须提供《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3.投标产品须具有《医疗器械注册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4.投标人须提供所投产品2020年以来至少一份业绩合同(复印件加盖公章)。
5.投标人为代理商的除须提供上述资料外,还须提供制造商颁发的有效的销售授权证书以及受售后服务和质保责任由制造商全部承担的证明资料(复印件加盖公章)。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获取
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2年11月7日至2022年11月13日12:00时(北京时间)报名、获取标书。
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0 元。
3.招标文件的获取:报名成功 (略) 获取。
4.报名成功后,未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的,严格按照国铁集团、集团公司供应商信用评价管理办法规定进行年度信用评价,扣1分/次,扣完为止。
5.投标人报名成功获取文件后,对招标文件有疑问时,提出问题的截止时间2022年11月14日18时00分(北京时间),受理时间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30 联系人:刘浩 电话:*,未在截止时间前提出疑问的的视为认同招标文件各项要求。
五、投标文件递交
1.所有投标文件必须于2022年11月18日14:30前在 (略) 南二环东段262 (略) 疾病预防控制所当面递交给招标人。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为2022年11月18日14:30前。
联系人:刘浩 联系电话及传真电话:*。
2.逾期送达、未送达指定地点或者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六、开标时间和地点
本项目定于2022年11月18日14:30(北京时间)公开开标,开标地点为 (略) 南二环东段262 (略) 疾病预防控制所。请投标人代表按时出席开标仪式。
七、联系方式
名称: (略) 疾病预防控制所
地址: (略) 南二环东段262 (略) 疾病预防控制所
邮编:*
联系人:刘工
联系方式:*
八、其他要求
投标人代表现场投标时须持48小时核酸阴性证明,按照防疫要求扫码测温。
九、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公 (略) (网址http://**)上发布。
2022年11月7日
陕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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